传统细胞毒抗肿瘤药物在目前的肿瘤化疗中仍占主导地位,本节主要对妇科肿瘤常用的传统化疗药物即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给予评价,非细胞毒类药物在后续章节评价。
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根据化学结构和来源主要分为以下种类(表2-1)。
表2-1 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分类
DDP。
1.联合化疗对卵巢癌、子宫内膜癌、宫颈癌、外阴癌、阴道癌均有较好疗效。
2.单药与放疗联合应用时,有增敏作用,常在宫颈癌放疗中首选。
3.治疗癌性腹水。
1.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G 1 期最敏感,抗瘤谱广且作用强,多用于联合化疗。
2.腹腔给药时腹腔内药物浓度明显高于静脉给药多倍。
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稀释。
①20mg/(m 2 ·d),连用5天,间隔3~4周重复;②50~70mg/m 2 ,间隔3周1次。
①顺铂单药:每次40mg/m 2 ,每周1次,静脉滴注1~2小时,与放疗同步进行,约进行6次,当日补液2 000ml;②顺铂+5-FU:顺铂60mg/m 2 ,静脉滴注1~2小时,同时水化3天,与放疗同步进行,每3周1次。
参见后续相关章节。
是突出的毒性反应,为剂量限制性毒性。
恶心、呕吐反应明显,发生早,持续约1周。
1/3发生率。一般3周左右发生,4周左右恢复。
1/3发生率。儿童更易发生。
较少见,往往是多次铂类化疗后发生。
1.为减轻肾脏毒性,需要至少水化3天。
2.严重的恶心、呕吐时需加强支持治疗。
3.监测尿常规、血肌酐、血尿素氮。用药期间肾功异常多为暂时性。
粉针剂:10mg、20mg。
1.致恶心、呕吐作用强。
2.肾毒性突出。
3.水化实施:使用中等剂量(50mg/d)顺铂时,每天输液至少2 000ml。单次大剂量使用时至少水化3天,化疗当天输液不少于3 000ml,另外两天输液不少于2 500ml。
碳铂、铂尔定、CBP。
1.联合化疗对卵巢癌、子宫内膜癌、宫颈癌、外阴癌、阴道癌均有较好疗效。
2.当前妇科恶性肿瘤治疗中最常用药物。
1.为二代铂类,作用机制及抗瘤谱与顺铂相似。
2.胃肠反应、肾毒性明显低于顺铂,但骨髓抑制较顺铂显著。
3.与顺铂不完全交叉耐药,既往顺铂无效者,改用卡铂仍可能有效。
静脉滴注,先5%葡萄糖10~20ml溶解,再5%葡萄糖稀释至0.5mg/ml。避光输注。
多采用曲线下面积(AUC)计算剂量,在三周方案国内一般按AUC5左右取药物剂量值。
也可按每疗程300~350mg/m 2 给药,间隔4周重复。
1.骨髓抑制较突出,表现为剂量限制性(抑制程度与剂量、累积有关)。
2.胃肠道反应、肾毒性、耳毒性反应较轻。
1.对铂类过敏者慎用。
2.老年患者不用或慎用。
3.尤其关注血小板、白细胞的降低情况。
粉针剂:50mg、100mg、150mg。
1.按AUC计算卡铂剂量较按体表面积更科学合理。每疗程最大量一般不超过800mg,最小量一般不低于400mg。
2.卡铂较顺铂更易被患者接受,毒副反应可控性强。
3.均可溶于5%葡萄糖溶液中使用。
4.卡铂的骨髓抑制较重。
草酸铂、OXA、奥铂。
1.当卵巢癌常用的化疗方案发生耐药时,可以选择奥沙利铂。
2.用于黏液性卵巢癌。
1.为第三代铂类抗肿瘤药,与顺铂无交叉耐药性。
2.肾毒性和骨髓抑制反应很轻,更容易和其他化疗药联合应用。
溶于5%葡萄糖溶液中静脉滴注。不需要水化。
联合卡培他滨用于黏液性卵巢癌时按130mg/m 2 计算用量,加入5%葡萄糖溶液500ml中输注2~6小时。每3周重复1次。
与5-FU联合用于黏液性卵巢癌时,按85~100mg/m 2 计算用量,可参见化疗方案中具体用法。
单药或联合用于复发患者时按70~75mg/m 2 计算用量。
为本药的剂量限制性毒性,主要为感觉迟钝和异常之类的周围感觉神经病变,遇冷加重,当总剂量超过800mg/m 2 时(6个周期)出现概率增高,一般可逆,停药后逐渐缓解。
较顺铂轻,与5-FU联合应用时,反应显著增加。
多是轻中度,与5-FU联合用药时血液学毒性增加。
1.不得使用盐溶液配制。
2.输注奥沙利铂后,需要冲洗输液管。
3.和5-FU联合应用时,奥沙利铂要先于5-FU使用,最好间隔1小时。
4.本品输注时间不少于2小时,否则会明显增加其神经毒性。
粉针剂:50mg、100mg。
1.用药当天注意保暖、避免寒冷(包括吃冷食)是预防神经毒性的关键措施。
2.调整药物剂量主要是以神经系统的安全性为依据。
3.神经毒性严重时可发生肠梗阻,出现相应症状时应有所警惕。
4.对于其他铂类耐药的复发卵巢癌患者,仍可使用本品。
1.主要用于头颈部癌、肺癌、食管癌等实体瘤。
2.用于妇科肿瘤,骨髓抑制较卡铂轻,胃肠道反应较顺铂、卡铂轻,可替换顺铂和卡铂联合紫杉醇用于上皮性卵巢癌、中晚期宫颈癌等的化疗。
1.为顺铂类似物。
2.毒性与顺铂类似。
1.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1小时。
2.推荐剂量80~100mg/m 2 ,每疗程给药1次,间隔3~4周方可下一疗程。
3.老年患者初次剂量按80mg/m 2 。
1.骨髓抑制是主要的不良反应,程度较卡铂轻。
2.其次比较常见胃肠道反应、肝肾功异常、耳毒性。
3.可发生较严重的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和重度骨髓抑制。
1.使用奈达铂先用生理盐水溶解,再稀释至500ml。滴注时间不少于1小时。
2.静脉滴注奈达铂后需要继续输液1 000ml以上。
3.注意出血倾向和感染性疾病的发生或加重。
4.对骨髓功能低下、肾功能不全及应用过顺铂者,适当降低初次奈达铂剂量。
5.本药主要经肾脏排泄,使用时需确保充分尿量,必要时给予利尿剂。
6.育龄患者需注意本药对性腺的影响。儿童使用本药的安全性未确定。
粉针剂:20mg。
使用前用过其他铂类、有听力低下以及肾功能低下者,使用本药要特别注意。
顺铂、卡铂、奈达铂和奥沙利铂的比较见表2-2。
表2-2 顺铂、卡铂、奈达铂和奥沙利铂的比较
顺铂、卡铂、奈达铂及奥沙利铂的主要不良反应比较。
顺铂>卡铂,奈达铂>奥沙利铂。
顺铂>卡铂>奈达铂>奥沙利铂。
卡铂>奈达铂>顺铂>奥沙利铂。
奥沙利铂>奈达铂>顺铂>卡铂。
泰素、安素泰、紫素、特素、Taxol。
1.卵巢癌与输卵管癌的一线、二线、新辅助化疗和术后辅助化疗。
2.子宫颈癌、子宫内膜癌的辅助化疗。
3.在滋养细胞肿瘤治疗中也有应用。
4.紫杉醇是目前最常用的化疗药,大多数肿瘤的化疗方案都包含此药。
1.对G 2 和M期细胞敏感。
2.有明显的放射增敏作用。
3.与顺铂联合时,先用顺铂会加重紫杉醇的主要毒性反应。
多经静脉滴注,也可腹腔灌注。
单药剂量135~200mg/m 2 ,联合用药剂量135~175mg/m 2 。加入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500ml中滴注,3~4小时滴完。3~4周重复给药。
每次60~90mg/m 2 ,第1、8、15天给药,休息2周后重复给药或者连用2周停1周。联合用药时铂类足量用在第1周。
每次60~70mg/m 2 ,溶于1 500~2 000ml生理盐水。1~2周重复。
给药前晚22点和当日清晨6点各口服地塞米松6片(0.75mg/片),给紫杉醇前30分钟给予地塞米松10mg静脉注射、苯海拉明40mg肌内注射、西咪替丁200mg静脉注射。
1.过敏反应 多为1型变态反应,较明显,严重者发生较快,主要症状是支气管痉挛性呼吸困难、荨麻疹、胸痛、心动过速、面色潮红常见,并常持续到第2天。
2.心血管毒性 可发生低血压等,需严密监护生命体征。
3.神经病变 多数患者有周围神经病变,四肢麻木感最常见,不是停药指征。
4.关节痛和肌痛 多数患者均有,多在用药2天后发生,持续约1周。
5.骨髓抑制。
1.有心脏传导障碍、低血压、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明显过敏史者慎用。
2.滴注开始时需要心电监护,床旁配备急救药品。
3.与铂类(特别是顺铂)联合时先用紫杉醇,后用铂类,可减少毒性作用且杀瘤作用好。
4.需要使用特殊输液器并避光。
注射液:30mg。
严重过敏史(含酒精过敏)、严重心血管疾病、难以控制的糖尿病。
是重点关注内容,发生率约40%,2%的患者超敏反应严重,多发生在前两个疗程开始输注的几分钟内。除了常规预处理,还需可做如下防范:
(1)开始用药同时进行心电监护、专人床旁严密观察生命体征。
(2)先用紫杉醇30mg加入1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中,从10滴/min开始滴注,逐渐增加滴速。无明显不良反应后再将剩余剂量配液输入。
(3)过敏反应发生后立即停止输注,更换输液器和输液瓶,确保静脉通路通畅,密切监护生命体征,同时给予:地塞米松10mg静脉注射,苯海拉明20mg肌内注射。待症状缓解后可重新开始试用紫杉醇,多数患者可完成化疗。若又出现过敏反应,则换药(紫杉醇脂质体或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或非紫杉类药物)。
(4)严重超敏反应者不再试用普通紫杉醇,可24小时后尝试紫杉醇脂质体或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或非紫杉类药物。
关节痛和肌肉痛发生率高,轻重不一,症状明显者口服止痛药。
告知患者手指和脚趾麻木感、关节肌肉痛是常见症状。
多西紫杉醇、泰索帝、紫衫特尔、艾素、taxotere。
1.上皮性卵巢癌的一线方案。
2.复发性卵巢癌联合铂类使用或者单独用药用于铂耐药型复发卵巢癌。
同紫杉醇相同,抗瘤谱广。抗瘤活性大于紫杉醇,和铂类联合使用时疗效与紫杉醇相似。
相对较轻。
只能用于静脉滴注,通常限定时间1小时。使用生理盐水或者5%葡萄糖溶液。
单药剂量75~100mg/m 2 (国内多用75mg/m 2 ),联合用药70~75mg/m 2 ,静脉滴注1小时,每3周重复1次。
单药剂量30~40mg/m 2 ,第1、8、15天给药,间隔2周后重复,或者连用6周,停2周后重复。
从化疗前1天开始服用地塞米松7.5mg/次,每12小时1次,连续3天。
1.骨髓抑制 较重,主要是中性粒细胞减少。
2.体液潴留 较重,多为下肢水肿。多在累计量400mg/m 2 后发生,个别严重者可出现胸腹水、心包积液,宜停用该药。
3.过敏反应 发生率较紫杉醇低,通常不严重,但需要抗过敏预处理。
4.皮疹及周围神经系统症状。
1.有心脏传导障碍、低血压、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明显过敏史者慎用。
2.肝功能有损害时,如果ALT、AST超过正常值1.5倍,同时伴有碱性磷酸酶超过正常值2.5倍,存在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高度风险。
3.滴注开始时需要心电监护,床旁配备急救药品,密切观察生命体征。
注射液:20mg、80mg。
1.骨髓反应较重,3/4患者出现3~4度骨髓抑制(中性粒细胞),适时使用药物干预。化疗开始时必须要血常规正常。
2.激素除了抗过敏,还能减轻水钠潴留,不可随意减量。
1.卵巢癌一线化疗及卵巢转移性癌的化疗。
2.子宫颈癌、子宫内膜癌、输卵管癌的辅助化疗。
1.抗肿瘤作用同紫杉醇。
2.具有肿瘤组织和淋巴靶向性,治疗作用增强。
3.毒副反应强度较紫杉醇轻。
静脉滴注。先向瓶内注入5%葡萄糖溶液10ml,专用振荡器振摇5分钟,完全溶解后注入5%葡萄糖溶液500ml中,滴注3小时。
联合化疗常用剂量按135~175mg/m 2 计算。
使用本药前30分钟,给予抗过敏预处理:地塞米松10mg静脉注射,苯海拉明40mg肌内注射,西咪替丁200mg静脉注射。
面色潮红、皮疹、呼吸困难等,发生率较紫杉醇少。
常见轻度四肢末梢麻木和感觉异常。
为主要剂量限制性毒性。
可有低血压。
常见,为剂量依赖性。
1.紫杉醇类过敏者禁用。
2.只能用5%葡萄糖溶液溶解和稀释,不可用生理盐水。
3.先使用顺铂后再给予本药,可加重骨髓毒性作用,需要注意用药顺序。
粉针剂:30mg。
1.毒副反应程度较普通紫杉醇轻,若普通紫杉醇毒副反应偏重时或为减轻紫杉醇毒副反应的发生率,可考虑选用本药。
2.糖尿病患者或并发神经毒性患者使用紫杉醇脂质体更合适。
1.同紫杉醇,用于卵巢癌等妇科恶性肿瘤化疗。
2.妇科恶性肿瘤二线化疗。
1.紫杉醇与人血白蛋白结合,过敏反应少,输注时间短。
2.肿瘤中药物蓄积多,靶向性强,抗瘤活性较普通紫杉醇增加。
静脉滴注,溶于生理盐水静脉滴注30分钟。
剂量260mg/m 2 ,滴注时间30分钟,每3周重复1次。
每次100~125/m 2 ,每周1次,连续2周或3周。
不需要。
骨髓抑制,主要是白细胞减少,是剂量依赖性和剂量限制毒性。
妊娠和哺乳期、对紫杉醇或人血白蛋白过敏者。
肝功能异常者发生骨髓抑制的风险增加。
粉针剂:100mg。
在普通紫杉醇发生比较明显过敏反应的情况下,可在24小时后尝试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此时仍需严密监护观察过敏反应的发生。
四种紫杉类药物比较,见表2-3。
表2-3 四种紫杉类药物比较
环磷氮芥、癌得星、CTX。
1.卵巢癌敏感,联合用于各期和各类型卵巢癌。
2.滋养细胞肿瘤化疗。
1.体外无活性,体内经肝脏氧化,在肿瘤细胞内分解出磷酰胺氮芥发挥作用。
2.口服易吸收。
3.抗瘤谱广,是目前广泛应用的烷化剂。
可以口服、静脉、肌内和皮下注射,CTX的抗癌作用主要是浓度依赖性的,只有静脉注射才能达到有效的高浓度。生理盐水配制,水溶液仅能稳定2小时。
每次50mg,每日3~4次,总量10~15g。或每日2~4mg/kg,连用10~14天,休息1~2周重复。
每次500~600mg/m 2 ,加入生理盐水20ml中缓慢静脉推注,每周1次,8g为一疗程。或每次500~1 000mg/m 2 ,加生理盐水20~30ml静脉滴注,每周1次,连用2次,休息1~2周重复。
每次500~600mg/m 2 ,加入生理盐水20ml中缓慢静脉推注,3周重复。
每次10~15mg/kg,加生理盐水20ml稀释后缓慢注射,每周1次,连用2周,休息1~2周后重复。
每日2~6mg/kg,连用10~14天,休息1~2周后重复。
大剂量环磷酰胺可引起出血性膀胱炎。
白细胞减少最常见。
恶心、呕吐在停药1~3天即可消失。
长期应用可产生免疫抑制、垂体功能低下、不育症和继发性肿瘤。
1.有骨髓抑制、感染、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或慎用。
2.与多柔比星合用时,二者的心脏毒性增加。
3.有致畸作用,孕妇和哺乳期禁用。
片剂:为肠溶型,50mg/片;粉针剂:100mg、200mg。
1.体外无效,不宜局部、腔内或动脉给药。
2.大剂量使用可致出血性膀胱炎,需要多饮水(用药期间2 000~2 500ml)并可适当使用巯乙磺酸钠预防。
3.高剂量使用可致肝脏毒性和膀胱毒性,需要高剂量时宜用异环磷酰胺。
4.妇科肿瘤治疗中主要是联合用药,主要是静脉注射。
匹服平、IFO。
1.卵巢癌铂耐药时使用有一定疗效。
2.子宫颈癌、子宫肉瘤的治疗。
1.作用同环磷酰胺,抗瘤谱广。
2.体外无活性,需经肝脏代谢活化后才有抗肿瘤作用。
3.IFO的抗肿瘤作用主要是时间依赖性的,即在一定药物浓度下,维持时间的长短决定其抗癌作用(环磷酰胺的抗癌作用主要是浓度依赖性的)。
静脉滴注给药可溶于250ml林格液、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中静脉滴注30~120分钟,或溶于500ml上述液体中静脉滴注2~3小时。
每次1.2~2.5g/(m 2 ·d),连续5天为1个疗程,间隔3~4周重复。
每日1.2~2.0g/m 2 ,连续4~5天为一个疗程,间隔3~4周后重复。
美司钠用量为IFO量的60%,使用时间为给IFO的同时及其后的第4和第8小时(每次为IFO剂量的20%),溶于生理盐水10ml中静脉推注。
1.出血性膀胱炎的发生与药物剂量有关,需美司钠解毒。
2.骨髓抑制很常见,较环磷酰胺轻,主要为轻-中度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
3.中枢神经毒性与剂量相关性,常是感觉迟钝、幻觉等。停药3天内消失。
4.长期应用可产生免疫抑制、垂体功能低下、不育症和继发性肿瘤。
1.预防出血性膀胱炎,分次给药+水化(每日3 000ml液体)+美司钠解毒。每日或隔日复查尿常规。
2.先应用顺铂者可加重IFO的骨髓抑制、神经毒性和肾毒性。
3.禁止与镇静剂、镇痛剂、抗组胺药等中枢神经抑制药物并用。
4.妊娠及哺乳期、严重骨髓抑制患者禁用。心功能、肝肾功能和神经功能不全者慎用或禁用。
粉针剂:0.5g、1.0g。
1.IFO骨髓抑制偏重,为剂量限制性,应予以关注。若前一疗程骨髓抑制严重,需适当减量。与其他细胞毒性药物联合使用时,宜酌情减量。
2.使用美司钠解毒时如计算本疗程IFO总用量为8g,则每日IFO 2.0g,共用4天。美司钠用量为IFO量的60%,即每日美司钠用量1.2g,分别在给IFO的第0、4、8小时各给0.4g,溶于生理盐水10ml中静脉推注。
阿霉素、Adriamycin、ADM。
1.对多数的妇科恶性肿瘤有效,多用于上皮性卵巢癌。
2.与铂类、紫杉醇联合用于子宫内膜癌和子宫肉瘤的化疗。
3.对子宫颈癌也有一定疗效。
1.为蒽环类抗生素,抗癌活性强,对各期细胞均有作用,对S期早期最敏感,对G 1 期最不敏感。
2.不能通过胃肠道吸收,必须经血管给药。
主要通过静脉途径用药,使用前用无菌注射用水或者生理盐水溶解,然后缓慢静脉给药(2~3分钟)。可用溶液为生理盐水、5%葡萄糖溶液或者氯化钠葡萄糖溶液。还可浆膜腔用药,不能鞘内用药。
①每次50~60mg/m 2 ,每3~4周重复;②每次20mg/(m 2 ·d),连用3天,每3周重复。
①每次30~40mg/m 2 ,每3周重复;②25mg/m 2 ,每周1次,连用2周,每3周重复。
可每次给药30~40mg。
约为成人的一半。
不宜超过400mg/m 2 。
是本药最严重最突出的毒性反应,多发生在总剂量超过400mg/m 2 的患者,可发生充血性心衰,与原有心脏病无关。未超过使用剂量时出现的一过性心电图改变多不影响继续用药。
以粒细胞减少常见。
1.发生心脏严重不良反应的高危因素有:老年患者、幼儿患者、心血管疾病、纵隔部位放疗史等,此时用药需慎重。
2.严重心功能不全、近期心肌梗死者、纵隔或胸腔部位放疗期间、既往已经足量使用过蒽环类药物者不再使用本药。
3.妊娠及哺乳期、水痘及带状疱疹者禁用。
4.用药前后需要监测心脏功能、心肌酶谱、心电图等。
5.阿霉素外渗可致严重的组织坏死,使用时要确保静脉通畅。
6.药液与皮肤或眼睛接触后,立即用大量水或肥皂水(或碳酸氢钠溶液)冲洗。药液渗出时,用1%次氯酸钠溶液浸泡过夜,然后用水冲洗。
粉针剂:10mg、20mg、50mg。
使用阿霉素类药物时一定注意累计剂量,特别是患者既往有多种方案治疗时,要问清每次化疗的方案及药物用量,避免发生严重心脏毒性反应。
表阿霉素、EPI。
1.与阿霉素相同,用于卵巢癌的化疗。
2.常用于子宫内膜癌和子宫肉瘤的化疗。
1.为阿霉素的异构体,为蒽环类抗生素,抗癌活性强,对增殖期各期细胞均有作用。
2.疗效与阿霉素等同,毒副反应明显低于阿霉素。
静脉注射或滴注给药,使用不超过250ml的生理盐水。动脉介入治疗或腹腔内化疗效果也较好。不可肌内注射和鞘内注射。
60~90mg/m 2 ,溶于20ml生理盐水中静脉注射3~5分钟,通常3周1次;或者加入100~200ml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每个疗程剂量可以单次给药,也可以均分于2~3日内分次给药,或在每个疗程的第1、8日给药。
按50~60mg/m 2 用量,加入100~250ml生理盐水静脉滴注,或者加入20ml生理盐水中冲入。3~4周重复给药。
每次用60mg,可2~3周后重复。
不宜超过800mg/m 2 。
1.心肌毒性较阿霉素轻,发生与剂量累加相关,常见一过性的心律失常。总剂量超过800mg/m 2 时,发生严重心肌毒性的风险明显增加,可以发生在治疗中甚至治疗后较长时间。
2.注射部位药液外渗可致严重组织坏死。
3.脱发及骨髓抑制常见,程度较阿霉素轻。
1.避免同时应用可能引起心脏或肝功能损害的药物。
2.用药前需全面评估心脏功能,每次用药前复查心电图。
3.以往用过足量蒽环类药物者、心肺及肝肾功能失代偿者不再选用本药。
粉针剂:10mg、50mg。
1.某些患者在本药累计量很低时也有发生心脏毒性的可能,所以用药前出现心功能检查异常时,需慎重评估是否使用该药。
2.与顺铂联合使用会明显增加胃肠道反应,故多在用药前静脉给予地塞米松避免出现恶性呕吐。
吡喃阿霉素、THP。
1.同阿霉素,用于上皮性卵巢癌的化疗。
2.用于宫颈癌、子宫内膜癌的化疗。
1.蒽环类抗肿瘤药物,使肿瘤细胞终止于G 2 期,不能进行到有丝分裂而死亡。
2.抗瘤谱广,疗效同表阿霉素。
3.心脏毒性较其他蒽环类明显减轻。
多用静脉注射,5%葡萄糖溶液(或注射用水)10ml溶解后,入壶静脉滴入。
每次40~50mg/m 2 ,静脉注射,3~4周重复。
为700~950mg/m 2 。
1.心脏毒性比阿霉素小,但既往使用过蒽环类者需要谨慎使用、严密观察。
2.骨髓抑制较阿霉素和表阿霉素明显。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有时发生出血倾向。
1.本药难溶于生理盐水,一般用5%葡萄糖溶液10ml溶解后加入滴管内给药。
2.严重心功能异常、既往足量使用蒽环类抗生素者以及放疗后骨髓抑制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禁用,高龄患者慎用。
粉针剂:10mg、20mg。
1.在蒽环类中心脏毒性较轻,骨髓抑制较重。
2.对于既往未使用过蒽环类药物的患者,本药总量超过950mg/m 2 时,有可能发生充血性心衰。对于既往使用过蒽环类药物或其他心脏毒性药物的患者、心脏或纵隔部位接受过放疗且本品使用剂量超过700mg/m 2 者,应慎重使用本药。
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
1.卵巢癌初始化疗及复发性卵巢癌的治疗。联合卡铂使用疗效同TC(紫杉醇类+环磷酰胺)。
2.脂质体阿霉素单药是复发铂类耐药卵巢癌治疗的首选方案之一。
3.用于子宫内膜癌、子宫肉瘤的治疗。
1.脂质体阿霉素可向肿瘤组织富集,显著提高了肿瘤组织内的药物浓度。
2.脂质体载体使阿霉素在正常组织内的药物浓度明显减少,尤其对心肌毒性作用减轻或消失。
本品只能静脉滴注,只能用5%葡萄糖溶液稀释应用。开始时慢速度滴入,起始速率≤0.3mg/min,如果10~30分钟内无不良反应,剩余药液可在1小时内滴完。
40~50mg/m 2 ,静脉滴注(> 1小时),4周重复。
30mg/m 2 ,静脉滴注(> 1小时),4周重复。
1.骨髓抑制常见,主要是白细胞减少,重度抑制的发生率较传统蒽环类低。
2.手足综合征,是本品的主要剂量限制毒性。手掌-足底红斑性感觉迟钝是一种有痛感的红色斑症,多在治疗≥6周时出现,与剂量和用法有关,通过延长给药间期1~2周或者减量后得以缓解。多数患者1~2周后消除,极少数严重者需要停药。当药物剂量在40mg/m 2 时,可发生3~4级反应。
3.心脏毒性,和阿霉素相比明显减轻。
4.口腔黏膜炎,若不影响治疗则无须调整剂量,可给予维生素C和B 6 。当明显影响患者进食时,可延长给药间期或减量。
1.本品不能使用常规的阿霉素剂量相互换算。
2.当累计剂量>400mg/m 2 时要注意心脏毒性(约需20个疗程)。心血管疾病患者需慎重用药。
3.孕妇及哺乳期禁用。
注射液:10mg、30mg。
1.紫杉醇过敏或不能耐受者,可使用本品替代。
2.开始时注意低速给药,对有滴注反应的患者,可以总剂量的5%在开始的15分钟缓慢滴注(控制滴速5~10滴/min);如果患者可以耐受且无不良反应,接下来的15分钟内滴速加倍;如果仍能耐受,剩余药量在1小时内完成,总滴注时间90分钟。
3.滴注前可预防性使用地塞米松或抗组胺药物减少滴注反应。
氨甲蝶呤、MTX。
1.对绒毛膜癌和侵蚀性葡萄胎疗效突出。
2.脊髓腔内注射可治疗脑转移。
3.卵巢癌、宫颈癌。
1.MTX结构与叶酸相似,与二氢叶酸还原酶的结合力比叶酸大100余倍,呈竞争性抑制作用,使二氢叶酸不能还原成具有生理活性的四氢叶酸,从而阻止嘌呤环和核苷酸的合成,最终抑制肿瘤细胞DNA和RNA合成。
2.上述过程的同时也会使正常细胞缺乏还原型叶酸,最终影响正常组织细胞DNA的合成。因此在使用大剂量MTX后需给予亚叶酸钙,使正常细胞所需的还原型叶酸得到补充,从MTX的毒性中得以“解救”。为避免肿瘤细胞也得到解救,亚叶酸钙宜在使用MTX 24小时后给予。
1.用法 肌内注射和静脉滴注常用,也可动脉、腔内和鞘内用药,也可口服。注射时用0.9%氯化钠溶液或5%葡萄糖溶液稀释。
2.滋养细胞肿瘤治疗用量 肌内注射常规剂量每次15~20mg,每日1次,连续5天为1疗程,总量80~100mg,2周重复;也可溶于5%葡萄糖溶液500ml中静脉滴注,1日1次,用5天。
3.脊髓腔内注射用量 每次10~15mg(溶于4~6ml注射用水或3ml脊髓液,要求1ml水中MTX不超过2.5mg)缓慢注入,3~7天1次,总量50mg为1疗程。
4.动脉注射用量 每次10~15mg,每日1次,连续5天为1个疗程。
5.胸腔内注射用量 每次30~40mg,1周1次。当抽出胸腔积液量少于500ml时酌情减少注射频次。
6.大剂量应用或者动、静脉滴注时,需要四氢叶酸解毒。大剂量静脉给药时,适宜用5%葡萄糖溶液稀释。
7.MTX在滋养细胞肿瘤治疗中用法有多种,详见后续具体化疗方案。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者可有消化道出血。
较明显,主要是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重者全血细胞减少。
长期大量用药时可发生。
鞘内注射后可能出现视物模糊、眩晕、意识障碍等。
1.长期使用或大剂量使用可致闭经,一般不严重。
2.本品可致胎儿畸形,妊娠早期禁用,停药3月内严禁怀孕。
3.本品可经母乳排泄,用药期间不得哺乳。
4.肝肾功能不全、骨髓功能差者禁用。
5.与氟尿嘧啶同用时,若是先用氟尿嘧啶,可产生拮抗作用;若先用本品,4~6小时后再用氟尿嘧啶则产生协同作用。
注射液:5mg、50mg、100mg。
MTX在妇科肿瘤治疗中最常用于滋养细胞肿瘤。连续滴注的毒性比单次注射严重若干倍,需给与解毒,并在滴注前后大量补液、碱化尿液以及避免进食酸性成分的食物。化疗前1天至化疗后1~2天,每天补液3 000ml,碳酸氢钠碱化尿液(小苏打1g,每日两次口服),每日尿量>2 500ml。
亚叶酸钙、甲酰四氢叶酸钙、Calcium Folinate(CF)。
用作叶酸拮抗剂(甲氨蝶呤等)的解毒剂,防止大剂量甲氨蝶呤所产生的毒性作用,以保护正常细胞。
1.四氢叶酸是叶酸在体内的活化形式,具有“解救”过量的叶酸拮抗剂在体内的毒性反应。在滋养细胞肿瘤使用甲氨蝶呤化疗时,四氢叶酸可通过竞争作用限制甲氨蝶呤对正常细胞的损害,但对已经存在的甲氨蝶呤神经毒性无效。
2.四氢叶酸可增加5-FU的抗肿瘤作用,但其本身无抗肿瘤作用。
1.用法 静脉或肌内注射,也有口服剂型。
2.用量 作为MTX解毒剂,所用CF量约为MTX总量的10%。当大剂量使用MTX时,CF的剂量、次数应增加。
(1)MTX单药化疗时,CF用量为MTX的1/10加生理盐水4ml,肌内注射(于MTX给药24小时后)。
(2)EMA/CO方案中,CF 15mg加生理盐水4ml肌内注射(与静脉给予MTX 24h后),每12小时1次,共4次。
3.CF在其他不同情况下有各自不同的具体使用方法。
恶心、呕吐、腹泻、感觉神经及运动神经毒性反应。
偶有皮疹、荨麻疹、哮喘等过敏反应。
1.本品禁用于鞘内注射。
2.禁用于恶性贫血或维生素B 12 缺乏所致巨幼细胞性贫血患者。
3.妊娠期禁用,哺乳期慎用。
4.本品不可与MTX同时使用,一般在MTX后24小时启用本品。本品过量使用可能抵消叶酸拮抗剂的效果。
注射液:3mg/1ml、5mg/1ml;冻干粉:3mg、5mg、6mg。
1.本品使用多用肌内注射,也有口服制剂,口服吸收的饱和剂量为25mg/d。故每日口服量超过25mg时应选用肌内注射给药。
2.用于MTX解毒治疗时,在MTX治疗前及治疗后24小时应测定血清肌酐,如用药24小时后肌酐较治疗前升高50%,提示有严重肾毒性,要慎重处理。
3.四氢叶酸给药2小时左右,其血液中浓度达到峰值,此时给予5-FU静脉滴注,后者抗肿瘤作用增强。
5-氟尿嘧啶、5-FU。
1.对绒癌、滋养细胞肿瘤疗效好。
2.对子宫颈癌疗效好。
3.可用于卵巢癌联合化疗。
4.局部涂抹用于外阴白斑的治疗。
1.为抗嘧啶类抗代谢药,S期最敏感。
2.口服吸收不规则,需静脉给药。吸收后在肝脏和肿瘤组织中浓度较高。
不同种类的肿瘤,本品用法用量不同。可经静脉、动脉、腔内及局部给药。
(1)单药时每次28~30mg/kg,每日1次,溶于5%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500ml中静脉滴注6~8小时,连续8~10天为1疗程。间隔2周重复。
(2)与放线菌素D联合化疗每次24~26mg/kg,每日1次,溶于5%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500ml中静脉滴注6~8小时,连续8天为1疗程。间隔3周重复。
每次26~28mg/kg,每日1次,连续10天为1疗程。间隔3周重复。
抽出胸、腹水后,灌入5-FU 750~1 000mg。腹水量少时,溶于1 000~1 500ml生理盐水中灌入。7天可重复。
250mg多点注射入瘤体内。3~5天可重复注射。
较大,有恶心、呕吐,口腔溃疡、腹泻,有时腹泻严重。
较严重,可致全血下降。
脱发、皮肤色素沉着常见。
1.滴注速度宜慢,滴注速度越慢,疗效越好,不良反应越小。
2.妊娠早期和哺乳期禁用,带状疱疹禁用;不宜与阿司匹林同用。
3.与MTX合用时,需要先用MTX,4~6小时后再用本品。
4.出现下述情况之一需停药。
(1)24小时腹泻>5次或腹泻为血性。
(2)血WBC< 3.0×10 9 /L,PLT< 80×10 9 /L。
(3)出现神经系统症状。
(4)出现严重黏膜反应。
注射剂:250mg/支、500mg/支;软膏:0.5%。
1.严密观察各项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腹泻严重者需停药,并注意防治水、电解质紊乱。
2.持续静脉泵入可提高某些肿瘤的疗效。比如宫颈癌放疗期间5-FU 4g 96小时持续静脉泵入。
3.在多日连续静脉滴注时,要根据患者体重情况准确计算药物剂量。
4.与其他药物联合化疗时,氟尿嘧啶总是放在最后输注。
希罗达。
1.结直肠癌辅助化疗。
2.乳腺癌化疗(单药/联合)。
3.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National Comprehensive Cancer Network,NCCN)推荐联合奥沙利铂作为卵巢黏液性癌初始化疗首选方案之一。
卡培他滨本身无细胞毒性,通过三步酶链反应,在肿瘤细胞内被激活为具有细胞毒性的5-氟尿嘧啶,从而最大程度地降低了5-氟尿嘧啶对人体正常细胞的损害。
Tips: 本品是在肿瘤部位转化为5-FU后产生抗肿瘤效果,因此是具有针对肿瘤细胞的选择性靶向作用。
口服给药,餐后30分钟内用水吞服。
每次1 250mg/m 2 ,每日2次(早晚各一次),相当于每日总剂量2 500mg/m 2 ,服用2周后停用1周,3周为1个疗程,共计8个疗程。
在对患者使用奥沙利铂(130mg/m 2 ,静脉滴注2小时)后的当天即可开始口服卡培他滨,剂量为每次1 000mg/m 2 ,每日2次,服用2周后停用1周。3周为1个疗程。
患者使用多西他赛(75mg/m 2 ,静脉滴注1小时)后的当天即可开始口服卡培他滨,剂量为每次1 250mg/m 2 ,每日2次,服用2周后停用1周。3周为1个疗程。
有时比较严重,可致脱水。
本品可致严重皮肤反应,如史-约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需永久停药。
手足综合征(手掌-足底感觉迟钝或肢端红斑)较常见,症状从轻度麻木到溃疡、严重疼痛不等。
1.对氟尿嘧啶过敏、有二氢嘧啶脱氢酶缺陷、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 30L/min)、妊娠及哺乳期禁忌使用。
2.老年人无须调整剂量,但相对容易产生不良反应(尤其是胃肠道反应),需密切监测。
3.患者发生腹泻脱水需及时补充液体和电解质,及早并合理使用止泻药物。出现2级及以上脱水症状时,停用本品,待纠正不良脱水后方可重新恢复用药。
片剂:0.15/片、0.5g/片。
根据卡培他滨所引起的毒性反应程度有时需要对症处理或者调整剂量(减量或者停药),一旦减量,之后不再增加剂量。
(1)1级反应一般不需调整。
(2)2/3级反应需首先暂停用药并纠正。
(3)4级反应需永久停药。
第1次出现经纠正后可维持原剂量继续治疗;第2次出现经纠正后按维持剂量的75%继续治疗;第3次出现经纠正后按维持剂量的50%继续治疗;第4次出现后永久停药;
第1次出现经纠正后按维持剂量的75%继续治疗;第2次出现经纠正后按维持剂量的50%继续治疗;第3次出现后永久停药。
GEM。
1.晚期卵巢癌的二线治疗,联合铂类治疗铂敏感型复发性卵巢癌。
2.早期宫颈癌的新辅助治疗。
1.为核苷同系物,主要杀伤处于S期(DNA合成期)的细胞。
2.抗瘤谱广,对多种实体瘤有效。
3.滴注后很快分布到身体各组织。
1.用法 静脉滴注给药,先用生理盐水溶解,给药前再用生理盐水进一步稀释,30~60分钟滴完。
2.联合卡铂用药时用量 吉西他滨1 000mg/(m 2 ·d),第1、8天静脉滴注(30分钟),卡铂AUC取4,第1天给药。每3周重复(第2次给药后间隔2周)。
3.联合顺铂化疗时用量 吉西他滨1 000mg/(m 2 ·d),第1、8天静脉滴注(30分钟),顺铂25mg/(m 2 ·d),第1~3天给药。每3周重复(第2次给药后间隔2周)。
4.依据上述用药后患者的毒性反应相应调整剂量。
是本药的剂量限制性毒性。常见WBC和PLT下降,需着重关注。
轻、中度恶心、呕吐,半数以上患者有轻度转氨酶升高。
1.妊娠及哺乳期禁用。肝肾功能受损者慎用。放疗后避免使用。
2.老年患者对本品耐受性尚可,但考虑其肾功能代偿差,仍宜适当减量。
3.与铂类联合用药时,先用铂类。
4.吉西他滨只能用生理盐水溶解。
粉针剂:200mg、1 000mg。
1.吉西他滨尚有推荐使用方法为800~1 000mg/m 2 ,第1、8、15天输注,铂类用在第1天。该方法骨髓抑制偏重,很多患者第3次(即第15天时)用药时间骨髓抑制程度难以承受化疗进行。若推迟数日后仍不能达到化疗条件,则可以完成前两次给药即算该疗程结束。后续疗程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调整给药即可。如果第3次给药时间时患者的情况基本正常(血液指标很接近正常),可以适当减量完成第3周的化疗。当然,这需要医生熟悉该药特点,有丰富的化疗经验。
2.少数患者对吉西他滨过敏,首次使用时先缓慢滴注并密切观察患者反应。
更生霉素、Act-D。
绒毛膜癌、侵蚀性葡萄胎和卵巢恶性生殖细胞肿瘤敏感,疗效好。
1.为多肽类抗恶性肿瘤抗生素,属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但对G 1 期作用较强。
2.抗肿瘤谱窄。
静脉滴注。
用于侵蚀性葡萄胎:10~12µg/(kg·d)溶于5%葡萄糖溶液中静脉滴注4小时,连续5天。每2周重复(间隔9天)。
在不同方案中具体用法不同,参见本书后续相关具体化疗方案。
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其中对血小板影响明显。
口腔溃疡多见,多发生在每天剂量达到400µg时。
皮肤色素沉着和脱发常见。
1.药液漏出血管外时对软组织损害严重,用1%普鲁卡因局部封闭或50~100mg氢化可的松局部注射并冷湿敷。
2.孕妇及哺乳期慎用。水痘病史及水痘患者禁用。
3.长期应用可影响卵巢功能引起闭经。
粉针剂:200µg/支。
口腔溃疡常见,有时较重,影响患者饮水进食。尝试以下方法给予防治:①勤漱口保持口腔清洁;②多说话交谈,增加唾液分泌,改善口腔血液循环;③高蛋白、多种维生素等易消化饮食。
争光霉素、BLM。
1.卵巢恶性生殖细胞肿瘤、卵巢性索间质肿瘤。
2.宫颈鳞癌及外阴阴道鳞癌。
3.侵蚀性葡萄胎。
4.恶性胸腔积液。
1.为复合抗生素,属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
2.口服无效,注射后分布到肺和皮肤较多。
3.对放疗有增敏作用。
可肌肉、静脉及皮下注射,也可胸腔注射。静脉注射所致肺纤维化发生率较高,已经少用。
静脉滴注博来霉素15mg/d,加入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500ml中静脉滴注6~8小时,连续1~3天。间隔21天重复。
胸腔内注射尽量抽静胸腔积液后注入BLM 20~40mg,并变换体位使药液能分布均匀(详见本书第七章中内容)。
最为严重,与剂量和年龄相关,可引起间质性肺炎或者肺纤维化。需定期检测动脉血氧分压、肺泡动脉血氧分压差、一氧化碳弥散功能指标以及胸部X线检查。
常见迟发性高热。
色素沉着。
1.肺纤维化不常见但后果严重。要求成人终身累计量不超过300mg/m 2 或360mg。60岁以上患者、肺功能不全、肝肾功能不全者总量达150mg时发生肺纤维化概率明显增加,需慎用。
2.严重肺部疾患;胸部或周围部位接受放疗;严重心脏疾病和肾脏疾病;孕妇及哺乳禁用。
粉针剂:15mg/支。
1.静脉注射所致肺纤维化发生率较高,已经少用,持续静脉滴注可明显较少肺纤维化。
2.高热发生比例较高,可提前服用吲哚美辛片(25mg)预防。发生后给药解热镇痛药等对症处理即可缓解。
托泊替康、和美新、Hycamtin、金喜素、TPT。
1.卵巢癌二线化疗。
2.铂耐药的复发卵巢癌和复发宫颈癌的化疗。
1.抗瘤谱广。
2.与顺铂、紫杉醇无交叉耐药。
3.大部分经肾脏排泄,肾功能不全时清除率降低。肝功能不全对本品影响不大。
静脉滴注给药,先用注射用水溶解,再用1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稀释,静脉滴注时间30分钟。
拓扑替康1.2~1.5mg/(m 2 ·d),每日1次,连用5天,每3周重复1次。
拓扑替康4mg/(m 2 ·d),每周1次,连用3周(第1、8、15天),间隔2周后重复。
拓扑替康0.75mg/(m 2 ·d),每日1次,连用3日。每3周为1疗程。
是最主要的毒性反应,主要为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多较重(3~4度),为剂量限制性毒性。与铂类、IFO等其他细胞毒药物联合化疗时,需适当减量。
胃肠道反应。
1.妊娠和哺乳期、严重骨髓抑制患者禁用。
2.用药期间严密观察血象变化,适当增加血常规检查频次。
3.拓扑替康显效时间长,通常4疗程后才能看到效果,需向患者说明,耐心等待。
粉针剂:2mg、4mg。
1.铂耐药复发型卵巢癌采用单药治疗时,本品是主要药物之一,总有效率13%~25%。用法为常规5天疗法和周疗两种。
2.晚期宫颈癌或宫颈癌复发患者,拓扑替康联合顺铂化疗是很有效的方案。推荐用法为:拓扑替康0.75mg/m 2 静脉滴注30分钟,第1~3天;顺铂50mg/m 2 静脉滴注,第1天。每3周重复。
3.根据化疗期间骨髓抑制程度和肾功能相应剂量调整拓扑替康:①轻度肾功不全(肌酐清除率40~60ml/min)时,一般不需调整剂量;②肌酐清除率20~39ml/min或者出现4度骨髓抑制,拓扑替康每日剂量调整为0.6mg/m 2 (联合方案)。
开普拓、Campto。
1.晚期大肠癌一线化疗用药。
2.对宫颈癌和卵巢癌有一定疗效。
为喜树碱的半合成衍生物,可特异性的与拓扑异构酶Ⅰ结合,最终导致DNA单链及双链的断裂,阻止DNA复制。为细胞周期S期特异性药物。
仅用于成人,只能静脉滴注,加入生理盐水及5%葡萄糖溶液中静脉滴注30~90分钟。
联合用药(与顺铂)伊立替康每次60mg/m 2 ,第1、8、15天,静脉滴注60分钟;顺铂60~70mg/m 2 ,水化3天。每4周为一个疗程。
多发生在用药后5天左右,约15%~20%的患者腹泻较严重,个别发生伪膜性肠炎。为剂量限制毒性反应。
较常见,与顺铂联合用药时反应较重。
与本品具有抗胆碱酯酶活性有关。表现为急性腹泻、唾液增多、低血压、多汗等。
骨髓抑制。
1.对迟发性腹泻必须重视,一定对患者做好宣教。发生后及时给予补液和抗腹泻治疗。
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儿童禁用。
3.老年人及肝肾功能不良患者慎用。
4.只能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不超过90分钟。
注射液:40mg/2ml、100mg/5ml。
本品所具有的抗胆碱酯酶作用可发生急性腹泻,也可引起迟发性腹泻。急性腹泻和迟发性腹泻的处理方法是不同的。发生急性腹泻时可给予阿托品(0.25mg,皮下注射)。迟发性腹泻发生后,应立即口服洛哌丁胺,首剂4mg,以后每腹泻一次再服2mg,直到腹泻停止或用量达16mg/d。腹泻超过48小时者需要预防性使用抗生素并考虑换用其他止泻药物。
足叶乙苷、鬼臼乙叉苷、VP-16、Lastet。
1.各类卵巢恶性肿瘤。
2.针剂主要用于卵巢恶性生殖细胞肿瘤和滋养细胞肿瘤化疗,疗效好。
3.对于铂耐药复发性卵巢癌效果好。
1.抑制DNA拓扑异构酶Ⅱ活性,干扰DNA结构和功能。属于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
2.抗瘤谱广。
3.口服制剂在体内代谢变异较大,生物利用度约50%。
静脉滴注和口服给药,不能肌内注射和静脉推注,不能腔内和鞘内注射。
每次60~100/m 2 ,加入生理盐水500ml中静脉滴注,每日1次,连续3~5天。每3~4周重复。
每天50mg,连续21天,停药1周为一个疗程。每疗程约1 000mg。一般连续2~3个疗程(有时可长期服用)。
是常见的剂量限制毒性,主要是白细胞下降,血小板下降少见。
食欲缺乏、恶心呕吐,一般较轻。
脱发较明显。
1.静脉滴注时用生理盐水稀释,不能用葡萄糖溶液。
2.不宜静脉推注,静脉滴注过快(< 30分钟)易致低血压。
3.孕妇及哺乳期慎用。
4.骨髓抑制严重、心肝肾功能严重不全为禁忌证。
5.与他莫昔芬合用,本药毒性增加。
针剂:100mg;片剂:25mg、50mg。
1.本药在临床中经常使用,口服用药可以维持较长疗效,抗肿瘤效果好,在耐药型复发性卵巢癌联合化疗效果不佳、静脉用药耐受性差时可长期使用。
2.在博来霉素-依托泊苷-顺铂(BEP)方案中:足叶乙苷每天100mg,静脉滴注,共5天(成人)。青少年按100mg/(m 2 ·d)计算3天总量,每日100mg静脉滴注。
VCR、Oncovin。
1.卵巢恶性生殖细胞肿瘤化疗效果好。
2.恶性葡萄胎、绒毛膜癌化疗。
3.宫颈癌。
1.抗肿瘤作用的靶点是微管,属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主要作用于M期。
2.能选择性的集中在肿瘤组织,可使增殖细胞同步化,进而使抗肿瘤药效增加。
3.药液浓集在神经细胞较血细胞多,因此神经毒性重。
4.抗瘤谱广。
1.用法 只能静脉注射,用生理盐水溶解后使用。
2.成人常用量 1次1~2mg或按1.4(1~1.5)mg/m 2 或按0.025~0.075mg/kg溶于20ml生理盐水后静脉注射或冲入,1次量不超过2mg(65岁以上患者1次量不超过1mg)。
3.儿童常用量 1次按0.05~0.075mg/kg静脉注射,1周1次。
4.具体用法参加具体方案。
是剂量限制性毒性,常发生在40岁以上患者,年龄越大越容易发生。主要为外周神经炎(手指神经毒性),腱反射减弱或消失。持续时间较长。
局部刺激性大,药液渗出可致局部组织坏死,后果严重。
骨髓抑制和胃肠道反应较轻。
1.妊娠和哺乳期慎用。
2.2岁以下幼儿周围神经的髓鞘形成不健全,需慎用。
3.痛风患者、神经肌肉疾病患者慎用。
4.禁忌皮下、肌肉及鞘内注射。
粉针剂:0.5mg/支、1.0mg/支。
1.一般体态常人每次用量为2mg静脉推注(65岁以上患者用量为1mg)。
2.用药期间注意检查肌腱反射。
达卡巴嗪,DTIC。
1.子宫平滑肌肉瘤及其他子宫肉瘤的治疗。
2.恶性黑色素瘤的治疗。
1.在肝内代谢为具有烷化剂活性的产物。
2.是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对G 2 期作用更强。
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给药。
每次200mg/m 2 (或200~400mg),溶于10~15ml生理盐水后静脉推注,1日1次,连用5天(3~5天)为1疗程。每4周重复。
每次200~400mg/m 2 ,溶解后加入5%葡萄糖溶液100~250ml中,30分钟滴完,1日1次,连用5~10天为1疗程。间隔4~6周重复。
每次200mg/m 2 (400mg/d),加入5%葡萄糖溶液100~250ml中静脉滴注30分钟,1日1次,连续5天,每4周重复。
不重,但出现时间晚,一般在用药3~4周时发生,4~5周恢复。
常见,较明显,但很快减轻。
1.孕妇及哺乳期禁用。
2.水痘及带状疱疹患者禁用。
3.本药对光和热极不稳定,使用需临时配制。尽量避光。
4.与其他对骨髓有抑制的药物或放疗联合时,应减少本品用量。
粉针剂:0.1g、0.2g。
是治疗黑色素瘤的首选药物,对软组织肉瘤也有效,可用于子宫肉瘤。
丝裂蒽醌,MTT。
1.与其他抗肿瘤药物联合用于卵巢癌二线化疗。
2.对恶性间皮瘤有效。
1.结构类似阿霉素,抗肿瘤作用也和阿霉素相近。
2.对各周期细胞均有作用,S期细胞最敏感。
3.主要经肝脏代谢。
静脉滴注。
每次8mg/m 2 ,溶于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100ml中,30分钟滴完,每日1次,连续5天为1疗程。每3~4周重复。
1.骨髓抑制较明显。为主要剂量限制性毒性。
2.心脏毒性较阿霉素低,主要表现为心肌肥大和纤维化。
3.药液外渗可致严重皮下组织坏死。
1.心脏毒性的发生与总剂量有关,总剂量达到175mg/m 2 时,需特别警惕心脏毒性。既往用过阿霉素、纵隔部位有放疗史或心脏疾病患者,米托蒽醌总剂量不宜超过100~120mg/m 2 。
2.用药过程中主要观察心力衰竭的症状。
3.妊娠和哺乳期禁用。
注射剂:10mg/支、20mg/支。
自力霉素,MMC。
1.对癌性胸、腹水效果好。
2.对卵巢癌、宫颈癌也有效。
广泛作用于增殖周期各期,G 1 最敏感。抗瘤谱广。
可静脉、动脉和腔内用药。
腔内注射每次4~10mg,生理盐水稀释后注入,5~7天1次。
为剂量限制性毒性。以血小板下降显著。骨髓毒性发生晚,约4周后降至低点,持续2~3周。有蓄积性毒性。
药液外渗可致组织严重坏死。
腔内注射可致化学性炎症。
1.水痘及带状疱疹时禁用。
2.因有骨髓蓄积性毒性,后期需要长时间监控骨髓功能。
注射剂:2mg、4mg。
力比泰,Alimta。
1.恶性胸膜间皮瘤的一线治疗。
2.对铂类耐药的复发性卵巢癌的治疗。
通过多个环节干扰叶酸合成,从而抑制肿瘤细胞复制和生长。
本品只能用于静脉滴注,可溶于生理盐水中使用。
需要预处理如下:①皮质类固醇:地塞米松4mg,口服,每日2次,在化疗前1天、当天和后1天连续服用3天;②叶酸:0.4mg,口服。在化疗前1周开始并持续至培美曲塞化疗终止后21天;③维生素B 12 ,1mg,肌内注射,在第一次培美曲塞给药前7天内肌内注射第一次,之后每3个周期肌内注射1次。
联合顺铂用于胸膜/腹膜间皮瘤的治疗:培美曲塞500mg/m 2 ,静脉滴注10~30分钟。顺铂70~75mg/m 2 ,静脉滴注2~3小时(在培美曲塞结束30分钟后给药)。每3周为1个疗程。
900mg/m 2 ,静脉滴注10~30分钟,每3周为1个疗程。可一直用药至肿瘤进展。
是主要不良反应,为剂量限制性毒性,表现为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变态反应性红斑。
神经障碍等。
1.在不使用预处理的情况下,药物性皮疹的发生率较高。
2.妊娠、哺乳期及儿童禁忌使用。
3.本品主要以原药形式通过尿路排出,肌酐清除率<45ml/min时需停药。
注射剂:0.1g/支、0.2g/支。
1.在避免皮疹发生的预处理中,使用善存片更方便,同时按要求服用地塞米松片。
2.在补充叶酸和维生素B 12 后,与此相关的血液学毒性和胃肠道毒性明显减轻。
(闫 震 辛德梅 王 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