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为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自我照顾能力,如进食、沐浴、修饰、穿衣、大小便控制、如厕、移动等。
个人在家中或寓所内独立生活所必须具备的自我照顾能力,如购物、做家务、理财、准备食物、外出乘车、使用电话、洗衣、服药等。
反映人的智能能动性和社会角色功能,如完成社会和家庭角色、主动参加社交、娱乐活动等。
骨关节退行性病变导致活动受限;感知觉(听力、视力)功能下降。
心脑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精神系统等疾病,都会导致老年人活动能力的下降。
嫌老年人动作慢,包揽所有日常生活活动。
长期安置保留尿管,影响自由活动;白天使用床挡,影响老年人下床活动。
床、椅高矮不适宜,家具、物品摆放不适宜,限制老年人活动。
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常采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评定的内容包含日常生活活动中10个最基础的部分,满分100分。详细条目及评分等级见表2-3-1,根据老年人参与程度、依赖他人程度,可以将每项活动分为四个等级。
适用于所有老年人。
当老年人可以自主表达时,直接询问老年人;当老年人无法自主表达时,询问家属或长期照顾者。
在评估时,通常将直接观察法和询问法结合使用。
健康状况稳定时,每1个月评估一次;健康状况发生变化时,随时评估。
下面介绍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Barthel指数评定表,具体条目见表2-3-1。
表2-3-1 Barthel指数评定表(BI)
注:根据实际情况,在每个项目对应的得分上画“√”。
总分为各项得分相加,自理能力分为四个等级,分级标准见表2-3-2。
表2-3-2 自理能力分级
注意事项
1.应评估每项能完成到什么程度,而不是可能或应达到什么程度。
2.通常由评估人员下达指令性动作,但不要指导动作具体步骤怎么完成。
3.有言语理解障碍或认知障碍者,可做动作示范以助于老年人理解所要做的动作的含义。
4.注意保护隐私,尤其是在评估如厕、穿衣等项目时。
5.意识丧失者,总分应评为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