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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监测信息收集方法

2.1 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全国儿童肿瘤监测体系的建设,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国儿童肿瘤监测工作。监测中心负责全国儿童肿瘤监测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推进,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核查、分析和评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协调本辖区的儿童肿瘤诊疗机构积极纳入监测体系,监督并定期通报本辖区监测点工作开展情况。监测点负责每月儿童肿瘤病例报告卡(以下简称报告卡)的登记与上报工作。

2.2 监测工作的开展方式

2.2.1 信息上报形式

儿童肿瘤病例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直报的形式进行。监测中心搭建国家儿童肿瘤监测平台(以下简称监测平台),监测点通过该平台直接上报至监测中心。

2.2.2 信息上报方式

病例登记与上报支持手工填报、文件导入、端口对接三种方式。监测点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选择任意方式开展工作。

2.2.3 信息上报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儿童重大疾病救治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22号),提出“相关医疗机构分管负责同志是信息报送工作的主要责任人,病案管理部门负责信息登记录入及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病案管理部门要商信息管理部门推进信息系统端口对接”。监测点需按要求配备相关负责人开展报告卡登记与上报工作。

2.2.4 信息上报流程

监测点设置报告卡录入员和审核员。录入员负责报告卡导入、补录和提交;审核员负责报告卡审核并上报至监测中心。监测中心负责报告卡的质控、统计等工作,并定期撰写报告、发布统计结果(图 2-2-1)。

图2-2-1 信息上报工作流程

Figure 2-2-1 Information reporting process PGv4Ola5bUx4wwROVQomP6RAUrMs9oHwwWNYFyi5l7LZVYH/cJspoZt7XXcS7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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