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爱婴医院倡议中的两个核心基石就是《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项措施》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具体内容如下。
1.有书面的母乳喂养政策,并常规地传达到所有保健人员。
2.对所有保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其能实施这一政策。
3.要把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及处理方法告诉所有的孕妇。
4.帮助母亲在产后半小时内开始母乳喂养。
5.指导母亲如何哺乳,以及在需与其婴儿分开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
6.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吃任何食物或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
7.实行母婴同室,让母亲与婴儿24小时在一起。
8.鼓励按需哺乳。
9.不要给母乳喂养的婴儿吸人工奶头,或使用奶头作安慰物。
10.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并将出院的母亲转给这些组织。
1.禁止对公众进行母乳代用品、奶瓶及奶嘴的广告宣传。
2.禁止向母亲免费提供乳品样品。
3.禁止在卫生保健机构中使用这些产品。
4.禁止公司向母亲推销这些产品。
5.禁止向卫生保健工作者赠送礼品或样品。
6.禁止以文字或图画等形式宣传人工喂养,包括在产品标签上印有婴儿的图片。
7.向卫生保健工作者提供的资料必须具有科学性和真实性。
8.有关人工喂养的所有资料包括产品标签,都应该说明母乳喂养的优点及人工喂养的代价与危害。
9.不适当的产品,如加糖炼乳,不应推销给婴儿。
10.所有的食品必须是高质量的,同时要考虑到使用这些食品的国家的气候条件及储存条件。
2017—2018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更新版的《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项措施》。更新后十项措施依然包括两个部分,措施1和2属于政策管理,其他8项措施为技术措施。我们将依据WHO的相关文件进行解读,帮助医护人员理解在爱婴医院中如何开展母乳喂养支持。
关键管理规定
1a.完全遵守《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和世界卫生大会相关决议。
1b.制定书面的婴儿喂养政策,并定期与员工及家长沟通。
1c.建立持续的监测和数据管理系统。
2.确保医护人员有足够的知识、能力和技能,以支持母乳喂养。
重要的临床实践
3.与孕妇及其家属讨论母乳喂养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4.分娩后即刻开始不间断的皮肤接触,帮助母亲尽快开始母乳喂养。
5.支持母亲开始并维持母乳喂养及处理常见的困难。
6.除非有医学指征,否则不要为母乳喂养的新生儿提供母乳之外的任何食物或液体。
7.母婴不分离,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
8.支持母亲识别和回应婴儿喂养暗示。
9.就奶瓶、奶嘴或安抚奶嘴的使用和风险向母亲提供咨询。
10.协调出院,以便父母与其婴儿及时获得持续的支持和照护。
1991年版表述为“有书面的母乳喂养规定,并常规地传达到全体保健人员”;2018年版更新了三小条,分别强调了尊重国际守则和相关决议、建立机构内管理沟通及数据采集机制。
1a .完全遵守《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和世界卫生大会相关决议。
1.解读 代乳品市场是威胁母乳喂养的最大因素,市场广告信息也在产前和产后哺乳期对婴儿家长产生较大的影响,WHO呼吁卫生健康系统和医务人员遵守《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及世界卫生大会相关决议,保护母婴与家庭免受影响。此外,医护人员本身也需要保护,以保障其专业实践与判断不受代乳品市场营销的影响。
2.实践 爱婴医院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守则,不得宣传和促销相关的代乳品、奶瓶、奶嘴等;所需的代乳品和奶瓶、奶嘴需通过正规零售渠道购买获得,不得接受免费样品或折扣产品;医院和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展示或分发带有代乳品品牌的产品、宣传材料、折扣券或免费样品。
按照WHO 2016年《关于终止婴幼儿食品不当促销的指导》,医务人员应避免与婴幼儿食品公司的利益冲突,专业会议不应接受婴幼儿食品行业赞助,婴幼儿食品行业不应通过爱婴医院向父母提供免费样品、优惠券、举办活动或在爱婴医院中向家长提供直接或间接的婴幼儿喂养教育。
3.评估标准
(1)爱婴医院所需配方奶、奶瓶、奶嘴应该全部通过正规零售渠道购买,不应通过免费或折扣采购的方式获得。
(2)爱婴医院不得展示《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涉及的产品及带有配方奶生产厂家标志的物品或产品名字。
(3)爱婴医院有相关政策明确如何遵守《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包括如何购买母乳代用品、不接受《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涉及产品的生产者和经销商提供的礼物,不向母亲提供代乳品和奶瓶、奶嘴的样品等。
(4)至少80%的产、儿科医护人员能解释守则中的至少两项要点。
1b .制定书面的婴儿喂养政策,并定期与员工及家长沟通。
1.解读 政策推动实践。医护人员与爱婴医院必须遵守既定政策。爱婴医院的十项措施中阐述的临床实践需要被纳入爱婴医院的管理中,以确保所有母婴都公平地获得适宜的服务,而非依赖于医护人员的个人偏好。制定爱婴医院的书面政策,是确保母婴获得一致的循证护理的措施,也确保医护人员坚守职责。制定政策有助于保持长期一致的实践,并向所有医护人员传达预期的目标。
2.实践 爱婴医院应有明确的母乳喂养书面政策,并定期向医护人员与家长传达。政策可以是独立文件,也可以是包含在更宏观的婴儿喂养政策或其他政策文件中的一部分。
政策应包括如何实施每一项临床措施的实施指导,以确保所有母婴获得一致的支持。政策还应说明如何管理流程,最好是通过制度化程序加以管理。
3.评估标准
(1)爱婴医院应有书面的婴儿喂养政策,包含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项措施中八项技术措施、守则执行和定期的常规能力评估。
(2)检查爱婴医院是否将书面政策要点向孕妇、产妇及其家属展示。
(3)检查爱婴医院所有与母乳喂养和婴儿喂养有关的临床指南或标准,符合爱婴医院要求和最新的循证指南。
(4)至少80%的产、儿科医护人员,能解释婴儿喂养政策中影响母乳喂养的至少两项要点。
1c .建立持续的监测和数据管理系统。
1.解读 爱婴医院需将与母乳喂养有关的临床实践记录和监测纳入其质量改进/监测系统。
2.实践 所有爱婴医院都应该定期跟踪早开奶和纯母乳喂养等敏感指标,这些指标应纳入临床病历记录系统,机构内的协调小组或爱婴医院领导小组应每6个月审核一次进展。在质量改善的集中实施阶段,更应当每月一次回顾审核。审核的目的是持续跟踪这些指标是否达到既定目标。如果没有达到,应当采取措施加以纠正。此外,还可以采用其他“过程指标”进行监测。这些指标在质量改善集中实施阶段特别重要,应每月进行评估。一旦达到可接受的程度,可减少这些过程指标的收集频率。而如果敏感指标水平低于80%或国家标准,则必须评估临床实践和管理流程,确定问题发生的原因及应当采取的纠正措施。
跟踪指标应尽可能简单,可选新生儿登记和产妇出院调查(可通过书面、口头或手机短信进行)。数据收集的频率取决于不同的方法。如孕产妇出院调查或新生儿登记中收集的敏感数据,则建议收集所有新生儿关键临床实践数据,或可以每6个月审查一次登记情况。当然敏感指标监测需要保障爱婴医院中流程化和可管理化。
3.评估标准
(1)爱婴医院有一个覆盖8个技术措施持续监测和数据管理流程。
(2)爱婴医院评估小组应至少每6个月一次评估该系统的实施情况。
1991年版表述为“对全体保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其能实施有关规定”;2018年更新版为“确保医护人员有足够的知识、能力和技能以支持母乳喂养”。
只有医护人员具备实施母乳喂养的知识、能力和技能,才能提供及时而且高质量的母乳喂养支持。对医护人员开展培训,能够使他们具有有效技能,提供一致的母乳喂养信息,并执行政策标准。如果没有接受过相关培训,不能指望医护人员能够开展有效的实践或宣教。
提供母婴医疗服务的医护人员应具备足够的有关母乳喂养的相关知识、能力和技能,以支持母乳喂养。理论上说,职前教育体系(如医学院等)就应当开始培养这些能力。但爱婴医院也应采取措施加强培训,如提供母乳喂养相关课程或培训机会等。有些内容可以通过培训讲座传授,另一些技能需要在督导下实践与考核。重点是确保医护人员具备以下知识和技能,而非某些具体课程或安排。
(1)倾听和了解的技巧。
(2)树立信心和给予支持的技巧。
(3)向孕妇介绍母乳喂养。
(4)评估母乳喂养。
(5)指导正确的哺乳姿势。
(6)指导正确的含接姿势。
(7)告知母亲最佳的婴儿喂养模式。
(8)帮助母亲学会挤奶。
(9)帮助母亲如何使用杯子喂奶。
(10)帮助母亲如何在新生儿出生后第1小时内开始母乳喂养。
(11)帮助那些认为乳汁不足的母亲。
(12)帮助母亲如何应对频繁哭闹的婴儿。
(13)帮助那些拒绝母乳喂养婴儿的母亲。
(14)帮助乳头扁平或凹陷的母亲。
(15)帮助乳房肿胀的母亲。
(16)帮助乳头疼痛和皲裂的母亲。
(17)帮助母亲应对乳腺炎。
(18)帮助早产和高危婴儿的母亲母乳喂养。
(19)向母亲提供产后健康知识。
(20)在健康服务机构践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1)至少80%的产、儿科医护人员,在过去2年中接受过母乳喂养的职前或在职培训。
(2)至少80%的产、儿科医护人员,在过去2年中接受过母乳喂养的能力评估。
(3)至少80%的产、儿科医护人员,能够正确回答80%关于母乳喂养支持的知识和技能的问题。
1991年版表述为“把有关母乳喂养的益处及处理方法告诉所有的孕妇”;2018年版更新为“与孕妇及其家属讨论母乳喂养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所有孕妇必须掌握母乳喂养的基本信息,以便做出知情选择。对18项定性研究的回顾表明,母亲普遍认为在产前阶段对婴儿喂养与母乳喂养预期的讨论不足,母亲们想要更多母乳喂养的实用信息。孕期是女性了解母乳喂养重要性、支持母乳喂养决策、了解爱婴医院母乳喂养支持措施的关键时期。她们还应知道分娩方式对母乳喂养有重大影响。
在爱婴医院向孕妇及其家属宣传母乳喂养的益处和实施方法。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可以通过初级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中心提供宣教。如果爱婴医院对这些初级保健机构没有直接管辖权,应与这些机构合作,让产妇和家庭充分了解母乳喂养的重要性,并知道在爱婴医院分娩时的期望。爱婴医院如可以直接提供产前护理服务或孕妇课程,也应承担责任,提供母乳喂养信息和咨询。母乳喂养宣教应至少包含以下要点:
(1)母乳喂养的重要性。
(2)关于前6个月纯母乳喂养的全球建议:给予配方奶或其他母乳代用品的风险,以及6个月后母乳喂养仍然重要的事实。
(3)分娩后即刻和持续皮肤接触的重要性。
(4)早开奶的重要性。
(5)母婴同室的重要性。
(6)良好的含接和哺乳姿势。
(7)识别喂养迹象。
(8)还需要了解可能遇到的常见母乳喂养问题(如乳胀、母乳不足等)及其解决方案。
产前母乳喂养咨询应根据孕妇及其家庭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解答她们的疑问,咨询需要敏感地抓住孕妇的需求,并考虑到每个家庭的社会和文化背景。如果可能,关于母乳喂养的谈话应该从首次或第二次产检时开始,以便在必要时有充足的时间讨论母乳喂养问题,特别是在孕妇产检较少或较晚时尤其重要。而且母乳喂养探讨安排在孕晚期,早产母亲可能无法与医护人员探讨母乳喂养。
母乳喂养的信息可通过多种方式提供,书面材料、网络信息可以涵盖所有相关主题,而面对面辅导,包括一对一和小组讨论,能够让产妇分享自己对喂养感受,提出疑虑和问题。医护人员提供的信息不得存在利益冲突。根据《关于终止婴幼儿食品不当促销的指导意见》,婴幼儿食品公司不应“在爱婴医院直接或间接向父母和婴儿照料者提供有关婴幼儿喂养的宣教”。存在早产或疾病患儿(如怀孕的青少年、高危妊娠、已知的先天畸形)风险的母亲,必须尽快开始与资深专家讨论早产、低出生体重或患病婴儿的特殊喂养情况。
(1)孕期母乳喂养探讨的内容应包括母乳喂养宣教包含的要点。
(2)在该机构接受孕期保健的母亲,至少80%报告接受过孕期母乳喂养咨询。
(3)在该机构接受孕期保健的母亲,至少80%能够详细描述上述话题中的至少两项内容。
1991年版表述为“帮助母亲在产后半小时内开始母乳喂养”;2018年版更新为“分娩后即刻开始不间断的皮肤接触,帮助母亲尽快开始母乳喂养”。
产后立即进行皮肤接触、尽早开始母乳喂养是两个密切相关的干预措施,需连续实施能够保障获得最佳效益。即刻不间断的皮肤接触能够促发新生儿天然的觅食反射,有助于婴儿觅食、吸吮乳房的行为。此外,皮肤接触有助于新生儿的微生物群定植和预防体温过低。早期吸吮会触发泌乳,加速乳汁生成。许多母亲会因为觉得没奶而过早放弃母乳喂养,因此,建立泌乳对母乳喂养的成功至关重要。此外,尽早开始母乳喂养还被证明可以降低婴儿死亡率。
2013年世界卫生组织(WHO)还制定了“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Early Essential Newborn Care,EENC)指南”,其核心概念是“第一次拥抱”,即在婴儿出生后立即擦干其身体,使其与母亲进行皮肤接触,直到完成首次纯母乳喂养尝试。“第一次拥抱”能让婴儿保持平静、刺激呼吸、防止体温过低、减少贫血症、预防脑出血,增强免疫力,并从母乳喂养中吸取所需的营养。
鼓励母婴在出生后尽快进行不间断的皮肤接触。皮肤接触是指婴儿俯卧在母亲的腹部或胸前,没有衣服隔开。无论是哪种分娩方式,建议产后立即开始皮肤接触,持续不少于60分钟。
通常在不间断皮肤接触后,新生儿更容易发生首次哺乳,对于大多数新生儿,乳房爬行是一种自然行为。帮助母亲了解如何托住新生儿及如何确保新生儿能够含接乳房吸吮。支持所有母亲在产后1小时内尽快开始母乳喂养。
新生儿出生后立即摄入的初乳,量很少,但营养丰富,含有重要抗体和免疫活性物质。早期哺乳对刺激泌乳、建立母乳供应具有重要意义。而实际摄入的母乳量多少相对并不十分重要。
在皮肤直接接触期间,以及至少在分娩后的前2小时内,医护人员应警惕和采取安全预防措施,以便观察、评估和管理任何异常迹象。昏昏欲睡或受到麻醉等药物影响的母亲将需要更密切的观察。当母亲没有完全清醒和做出反应时,健康专家、导乐、朋友或家人应陪伴母亲,以防止新生儿意外受伤。
经过局部麻醉(硬膜外麻醉)的剖宫产术后可以实施即刻皮肤接触和母乳喂养。在全身麻醉下剖宫产后,当母亲有足够的警觉度就可以实施皮肤接触和母乳喂养。分娩后生理状态不稳定的母婴可推迟母乳喂养。而即使母亲在出生后第1小时内不能开始母乳喂养,她们仍应得到进行皮肤接触的支持。
皮肤接触对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尤为重要,袋鼠式护理是母婴间尽早、持续和长时间皮肤接触,应在新生儿状态稳定后(定义为无严重窒息、血氧饱和度低或心动过缓)可作为主要护理方式,能够改善生存,维持体温,促进母乳喂养的开始。通常母亲处于半躺卧位并获得有效支撑,将新生儿抱在母亲的胸前。早产儿可能最早在胎龄27周时就可以有觅食反射,并含住乳头进行吸吮。只要状态稳定,没有严重窒息、血氧饱和度不佳或心动过缓的迹象,早产儿就可以开始尝试哺乳。但如果早产儿无吸吮反射或母亲尚未大量泌乳,这些早产儿可能很难及早开始有效的母乳喂养。母亲尽早频繁排乳对刺激泌乳非常重要。在可能时,应尝试向直接亲喂(是指母亲使用乳房直接哺乳)和纯母乳喂养过渡,长时间皮肤接触可能促进上述目标的实现。
在WHO提供的措施4评估标准中,仅针对足月儿母亲的自我报告,因为早产儿、剖宫产和某些医学指征可能影响产后早期母婴皮肤接触的实施,也排除足月儿中可以接受的需要推迟皮肤接触的医学指征(有书面医嘱记录)。
(1)至少80%的足月儿母亲报告新生儿出生后立即(或5分钟内)开始进行皮肤接触,并且持续至少1个小时及以上。
(2)除了有医学指征的情况以外,至少80%足月儿母亲报告新生儿出生后1小时内被放在母亲胸口哺乳。
1991年版表述为“指导母亲如何喂奶及在需与其新生儿分开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2018年版更新为“支持母亲开始并维持母乳喂养及处理常见的困难”。
母乳喂养是自然行为,但顺利哺乳需要母婴的“学习”。大部分母亲在哺乳初期需要帮助,即使经产妇同样会遇到哺乳问题。产后母乳喂养咨询和支持已显示,能够提高婴儿6个月内的母乳喂养率。早期采取正确的哺乳姿势和含接乳房姿势可以预防后续的母乳喂养问题。专业人员经常性地对母亲母乳喂养指导和支持有助于建立母亲的信心。
母亲应得到切实的支持,以便开始和维持母乳喂养,并解决常见的母乳喂养困难。实际支持包括提供情感和母乳喂养意愿支持、传授母乳喂养信息和技能。在爱婴医院住院期间,可以与母亲讨论和解决母乳喂养有关困难或问题,有助于建立母亲母乳喂养自信心。
向所有母亲提供个性化支持,包括帮助初产妇/没有母乳喂养经验的母亲进行母乳喂养,帮助经产妇但有母乳喂养负面体验的母亲,解决她们的问题,避免再次导致母乳喂养失败,以及向剖宫产或肥胖的母亲提供哺乳姿势和含接姿势支持等。
对于早产儿(包括晚期早产儿)等的支持尤为重要,以便建立和维持泌乳。许多早产母亲本身存在健康问题,需要增加她们的母乳喂养意愿和额外吸乳支持。晚期早产儿一般可以通过亲喂实现纯母乳喂养,但需要警惕他们比足月儿更容易出现黄疸、低血糖和喂养困难。双胎母亲也需要额外的支持,特别是哺乳姿势和含接乳房姿势的支持。
在指导母乳喂养时应给母亲展示正确的哺乳姿势和含接姿势,这对泌乳至关重要。医护人员应直接观察哺乳过程,以确保婴儿能够正确含接乳房、吸吮并能够从乳房中有效的吸出乳汁。医护人员指导如何解决乳胀,如何确保充足的泌乳,如何预防乳头皲裂、疼痛,以及如何评估婴儿的母乳摄入量等。
医护人员还应指导母亲母婴分离时如何挤出母乳维持泌乳。目前没有足够证据说明任何一种方法优于其他(手挤、手动吸乳器或电动吸乳器),应根据个体情况选择并加以指导。当然,手挤奶的优点是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可在吸乳器不在身边时缓解乳胀、收集乳汁,所以至少应教会母亲如何手挤奶。指导母亲正确有效地清洗吸乳器,以免产生微生物污染。母亲在收集和储存母乳时也需要指导和支持。
WHO提供的措施5的评估标准侧重效果评价,以母亲报告为准,细分足月儿、早产儿或患病婴儿等多种情况。
(1)至少80%的足月儿母乳喂养母亲报告,在产后6小时内有医护人员提供母乳喂养支持和帮助。
(2)至少80%的早产儿或疾病患儿母亲报告,在婴儿出生后1~2小时内得到关于挤/吸奶的支持和帮助。
(3)至少80%的足月儿母乳喂养母亲,能演示正确的哺乳姿势,如何帮助婴儿吸吮和有效地从乳房里吸出乳汁。
(4)至少80%的足月儿母乳喂养母亲,能描述至少两种促进泌乳的方法。
(5)至少80%的足月儿母乳喂养母亲,能描述至少两种判断婴儿吃到足够母乳的指征。
(6)至少80%的母乳喂养母亲(包括早产儿和足月儿)能正确示范或描述如何挤奶/吸奶。
1991年版表述为“除非有医学指征,否则不需要给新生儿喂食母乳之外的食物或饮料”;2018年版更新为“除非有医学指征,否则不要为母乳喂养的新生儿提供母乳之外的任何食物或液体”。
新生儿在出生后最初几天里吃任何母乳之外的食物都会干扰母乳分泌和母乳喂养关系的建立。新生儿的胃非常小,每次喂哺少量食物就能填满。母乳之外的食物带来更严重的后果是减弱婴儿吸吮乳房的主动性,导致对乳房的吸吮刺激不足,影响乳汁分泌。而乳汁分泌减少会增加补充喂养(人工喂养),形成恶性循环。住院期间添加代乳品的婴儿,在6周内放弃母乳喂养的可能性是正常婴儿的2倍。此外,食品和液体中可能存在有害微生物,并有致病的危险。补充配方奶还可显著改变肠道菌群,影响婴儿肠道正常益生菌群的建立。
除非医学指征,否则应引导产妇,不要随意添加母乳以外的其他食物或液体。只有极少数情况下母婴存在母乳喂养禁忌证,必须使用母乳代用品。WHO/UNICEF关于使用母乳代用品的医疗指征中描述的母乳喂养禁忌证,如母亲为HIV患者或婴儿患有半乳糖血症等(详见第六章第五节)。2017年美国母乳喂养医学会制定了补充喂养临床指征。临床实践中应评估婴儿是否摄入足够的母乳,并在需要时予以补充,但在健康足月儿出生的最初几天很少需要进行常规的补充喂养。缺乏资源、医护人员没有时间或知识等,都不能成为生后早期常规补充额外食物或液体的理由。
对打算“混合喂养”的母亲,应向她们提供咨询,说明产后最初几周纯母乳喂养的重要性,如何建立泌乳及确保婴儿能吮吸和获得母乳等问题。如果母亲愿意可以推迟进行补充喂养。如果对报告选择人工喂养的母亲,应就母乳喂养重要性进行咨询。如果仍然不想母乳喂养,再使用母乳代用品,并指导母亲或家属如何配置和储存配方奶,如何对婴儿的喂养暗示(迹象)做出充分反应。
对不能用亲母母乳或需要补充的婴儿,特别是低出生体重儿(包含极超低出生体重儿)和其他患儿,应优先使用捐赠人乳。如果无法获得捐赠人乳或文化上不可接受捐赠人乳,则需要使用母乳代用品。多数情况下,补充喂养都是暂时的。必须支持和鼓励母亲吸奶/挤奶,以继续刺激乳房泌乳。即使短期内无法实现直接亲喂,亲母母乳也是第一选择。
(1)至少80%婴儿(含足月儿和早产儿)住院分娩期间只吃母乳(含亲母母乳和捐赠人乳)。
(2)至少80%决定不母乳喂养的母亲确认,医护人员与她们讨论过各种喂养选择,并帮助她们决定最适合自己情况的喂养方法。
(3)至少80%决定不母乳喂养的母亲确认,医护人员与她们讨论过母乳代用品的安全制备、喂养和储存。
(4)至少80%补充喂养的足月儿医疗记录中明确记录补充喂养的医学指征。
(5)至少80%早产儿和其他疾病患儿使用捐赠人乳喂养。
(6)至少80%的接受特殊医疗的婴儿母亲确认,在婴儿出生后1~2小时内得到帮助,以启动泌乳(开始大量泌乳)并维持泌乳。
1991年版表述为“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2018年版更新为“母婴不分离,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
采取母婴同室,为使母亲能够对婴儿的喂养暗示(迹象)做出积极响应开始喂养,因为如果母婴分开,母亲就无法学会识别和回应婴儿的喂养暗示(迹象)。当母婴日夜相伴,母亲很容易学会识别喂养暗示(迹象)并做出反应。配合母婴密切接触,将有助于建立母乳喂养。
爱婴医院应确保母婴同室,全天候实施。在经阴道分娩或剖宫产母婴回到病房后,应立即让母婴同住一个房间,直到出院。
产后病房的设计要保证母婴同室的需要,医护人员需要经常巡视,以确保婴儿安全。除非有适当的医疗和安全原因,母婴不应分开。尽可能减少住院期间对母乳喂养的干扰,需要采取适当的医疗保健措施,让母亲能尽可能多而且频繁地按需哺乳。如果病房有剖宫产专区,母婴也不应分开,哺乳时需要医护人员提供哺乳姿势的指导。
在婴儿需要特殊医疗时,如早产儿或疾病患儿,则应不限制母亲探视婴儿,母亲应可在婴儿旁边吸乳,条件允许也可直接哺乳。
(1)至少80%足月儿母亲确认,新生儿出生后母婴一直在一起,24小时内母婴分离累计时间不超过1小时。
(2)产后病房的母婴休养区,母婴做到母婴同室,母婴分离时应当有医疗指征。
(3)至少80%早产儿的母亲确认,医护人员鼓励她们与婴儿不分昼夜密切相处。
1991年版表述为“鼓励按需哺乳”;2018年版更新为“支持母亲识别和回应婴儿喂养暗示(迹象)”。
母乳喂养包括识别和回应婴儿表现出的饥饿、喂养暗示,是母婴养育关系的一部分。顺应喂养(responsive feeding)的理念从按需喂养(on-demand)和婴儿引导的喂养(baby-led feeding)发展而来,对婴儿的喂养频率或时间不设限,建议母亲在婴儿饥饿或需要时哺乳。母亲应当了解婴儿哭闹是“迟来的暗示”,婴儿哭闹时很难保持良好的哺乳姿势和正确含接乳房。
应支持母亲实施顺应喂养。无论是否母乳喂养,都应支持母亲在住院期间学会识别婴儿对喂养、亲密和安抚的需求暗示并对其做出各种回应,使母婴建立一种关爱、养育的关系,并增强母亲对自身、母乳喂养和婴儿生长发育的信心。
当母婴因医疗原因(母亲病情危急、早产或疾病患儿)分开时,医护人员让母亲尽可能频繁地探视婴儿(母亲病情允许的情况下),使其能够识别喂养暗示(迹象)。当医护人员注意到喂养暗示(迹象)时,应该把母婴放到一起。
(1)至少80%母乳喂养的足月儿母亲,能够描述至少2项婴儿喂养暗示(迹象)。
(2)至少80%母乳喂养的足月儿母亲确认,自己得到尽可能频繁而长时间按需喂养的建议。
1991年版表述为“不要给母乳喂养的婴儿使用人工奶嘴或安抚奶嘴”;2018年版更新为“就奶瓶、奶嘴或安抚奶嘴的使用和风险向母亲提供咨询”。
对母亲和家庭成员进行适当的指导和咨询,使她们能够就是否使用安抚奶嘴/奶瓶、奶嘴做出知情选择,直至成功建立母乳喂养。虽然WHO不要求足月儿绝对避免使用奶瓶、奶嘴和安抚奶嘴,但许多原因提示应谨慎使用,因其增加卫生、口腔发育和喂养暗示(迹象)识别等方面的风险。
如果足月儿存在医疗指征,需要使用吸出母乳或其他代乳品,则应使用杯喂、勺喂或瓶喂等方法。然而,需要强调医护人员不能仅仅依赖奶嘴来解决哺乳困难,应向母亲提供指导使婴儿能够正确地含接乳房吸吮。医护人员应指导母亲与家属掌握适当的吸奶器清洁方法,告诉相关设施清洁不当的卫生风险。
哺乳与瓶喂存在生理学差异,瓶喂可能导致母乳喂养困难。安抚奶嘴多用于安抚烦躁的婴儿,有时也可以发挥治疗作用,因为无法亲喂或皮肤接触时,安抚奶嘴可以缓解婴儿手术或其他情况带来的疼痛。但如果用奶嘴代替乳房哺乳,可能减少婴儿对乳房的刺激,导致母亲泌乳量减少,增加人工喂养的机会或最终导致母乳喂养的失败。使用奶嘴或安抚奶嘴可能干扰母亲对婴儿喂养暗示(迹象)的识别而干扰喂养。
对于早产儿,有证据表明使用奶瓶、奶嘴会干扰他们学习乳房喂养。如果医疗需要使用吸出的母乳或其他代乳品,杯喂或勺喂优于瓶喂。另一方面,对不能直接哺乳的早产儿,在确立母乳喂养之前,用安抚奶嘴、排空的乳房或戴手套的手指都能实现非营养性吸吮和口腔刺激的作用,对母乳喂养有所助益。
在爱婴医院的任何部门或医护人员不得推广奶瓶、奶嘴。相关管理措施与母乳代用品一致。
至少80%的母乳喂养婴儿(含早产儿和足月儿)母亲报告,已被告知使用奶瓶、奶嘴和安抚奶嘴的风险。
1991年版表述为“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并将出院的母亲转介给这些组织”;2018年版更新为“协调出院,以便父母与其婴儿及时获得持续的支持和照护”。
坚持母乳喂养需要持续支持,在爱婴医院住院期间应为母亲提供基本的母乳喂养技能支持,但有些母亲的泌乳可能直至出院后才完全确立。如果母婴出院前尚未完全建立母乳喂养关系,则可能在回家之后的数天和数周之内遇到喂养问题。及时解决母婴出院之后遇到的喂养、婴儿生长发育等问题,才能保持爱婴医院在母乳喂养支持措施的效果,保持母乳喂养率。因此需要将母乳喂养支持服务从分娩医院延续到母婴所在的社区和家庭,将母亲转介到社区的母乳喂养支持组织。
作为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的一部分,爱婴医院应规划和协调以保障母婴出院时能够获得持续支持和适当照顾。将每位母亲出院后转介至社区母乳喂养支持组织,以确保在分娩后第2~4天及第2周由社区卫生工作者访视,评估喂养情况。书面印刷/网络信息可能在母婴出现问题、疑问或困难时提供支持,但这无法取代专业人员的积极随访支持。
助产医疗机构需要确定适当的社区资源,以便提供符合其社会/文化需求的持续的母乳喂养支持。助产机构有责任与周围社区加强合作,以提升社区的母乳喂养支持能力。社区资源包括初级保健中心、社区卫生工作者、家庭探访者、母乳喂养诊所、护士/助产士、哺乳顾问、同伴咨询师、母婴支持小组或电话咨询热线等。爱婴医院应加强与这些支持团体和个人保持联系。如果可行,也可邀请她们参与爱婴医院的母乳喂养支持活动。
对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来说,持续的母乳喂养支持尤为重要。缺乏明确的随访支持可能导致重大的健康危害。需要熟练的专业人员提供持续支持。
(1)至少80%的早产儿和足月儿母亲报告,医护人员提供了社区母乳喂养支持的信息。
(2)爱婴医院能够证明与社区母乳喂养/婴儿喂养支持组织的协作情况,包括临床问题和母亲-母亲的同伴支持。
(姜梅)
1.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Guideline: protecting, promoting and supporting breastfeeding in facilities providing maternity and newborn services. Geneva: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