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burns)由热能、电流、激光、辐射、化学物质等所致组织损伤,狭义概念上的烧伤通常指热烧伤,其他则称电烧伤、化学烧伤等。
热烧伤(thermal injury)是指火焰、热液、高温气体、炽热固体等所致的组织损害。大面积烧伤可发生休克、肾衰竭、感染、脓毒血症等并发症,死亡率很高。
包括烧伤部位、面积、深度及严重程度。
头颈部9%:发部3%,面部3%,颈部3%;
躯干部27%:躯干前13%,躯干后13%,会阴部1%;
双上肢18%:双上臂7%,双前臂6%,双手5%;双下肢46%:双大腿21%,双小腿13%,双足7%,双臀部5%。
以伤员自己手掌的面积为1%来估计烧伤面积。
因小儿“头大脚小”,故采用以下公式计算:
头颈部烧伤面积(%)=9+(12-年龄)
两下肢烧伤面积(%)=46-(12-年龄)
按热力损伤组织的层次,分为I度、浅Ⅱ度、深Ⅱ度和Ⅲ度(图9-1~图9-6),鉴别要点见表9-1。
图9-1 Ⅰ度烧伤
图9-2 浅Ⅱ度烧伤
图9-3 深Ⅱ度烧伤
图9-4 Ⅲ度烧伤
图9-5 Ⅲ度烧伤
图9-6 Ⅳ度烧伤
一般来说,烧伤深度在伤后48小时左右才能比较准确地判断。在病程中,深Ⅱ度烧伤也可因感染而加深变为Ⅲ度。
Ⅱ度烧伤面积<10%。
Ⅱ度烧伤面积11%~30%,或Ⅲ度烧伤面积<10%。
表9-1 烧伤深度的鉴别
烧伤总面积31%~50%,或Ⅲ度烧伤面积11%~20%,或Ⅱ度、Ⅲ度烧伤面积不足上述百分比,但已有休克,呼吸道烧伤或有较重复合伤。
烧伤总面积>50%,或Ⅲ度烧伤面积>20%,或已有严重并发症。
迅速脱离热源,脱去着火的衣服,凉水冲淋等,清洁布单等覆盖或简单包扎以保护创面。
凡有呼吸道烟雾吸入性损伤、头面部严重烧伤等,出现呼吸困难者,都应保持气道通畅和给氧,必要时行环甲膜穿刺或切开、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
检查有无颅脑损伤、骨折、胸腹部损伤、一氧化碳中毒等复合伤,救命第一。
面积较大的烧伤应做静脉穿刺或静脉切开,及早开始输注晶体液和胶体液。
轻度烧伤可口服止痛片,必要时肌内注射哌替啶(1~2mg/kg),如有周围循环不良,宜经静脉注射。合并颅脑伤、胸腹部伤及小儿烧伤者忌用。
一般可给予青霉素预防创面感染,大面积烧伤应给予广谱抗生素。注射破伤风抗毒素,成人肌内注射1500~3000IU。
一般深Ⅱ度以上烧伤面积在10%以上,小儿在5%以上,或是特殊部位烧伤都应住院治疗。
I度烧伤创面一般只需保持清洁和防止再损伤。Ⅱ度以上烧伤创面按下列处理。
全身情况许可时,在无菌条件下,剪短指(趾)甲,剃除烧伤创面周围毛发,用纱布或棉球蘸肥皂水清洗创面周围正常皮肤,以无菌水冲洗,再用1∶1000苯扎溴铵(新洁尔灭)或氯己定溶液消毒创面及周围正常皮肤。剪开浅Ⅱ度水疱,挤出水疱液,使水疱皮暂作保护创面之用,去除污物及已脱落表皮。但深Ⅱ度及Ⅲ度烧伤创面上残留的坏死脱落表皮应除去。
暴露法(图9-7)适用于头、面、颈、会阴或躯干等部位,清创后可暴露创面,创面上可应用药物并设法达到干燥结痂,避免感染。Ⅲ度创面暴露治疗最适宜,也可以涂以碘附和碘酊,然后采取手术切痂植皮治疗。
图9-7 烧伤治疗:暴露法
半暴露法(图9-8)即用一层纱布平敷于创面,以免肢体移位或翻身时磨损创面,该纱布可浸有抗菌药物。
图9-8 烧伤治疗:半暴露法
适用于四肢或躯干的Ⅱ度创面。清创后先用一层凡士林纱布覆盖创面,外用脱脂纱布和棉垫,厚约3~5cm,然后以绷带稍加压力包扎。3天后如果敷料潮湿,更换外层敷料;如渗出少,又无感染迹象,则不需更换。1~2周后去除外层敷料,浅Ⅱ度创面开始愈合。深Ⅱ度或Ⅲ度创面若需包扎,应在包扎后3天更换敷料,检查创面并做进一步处理。
图9-9 烧伤治疗:包扎法
首先应抗休克治疗,待患者心率减慢至120次/min以下后再行清创术。
四肢的浅Ⅱ度烧伤可采用包扎处理,头面部、会阴部烧伤以及深度烧伤则宜暴露疗法。
大面积烧伤的创面应以暴露疗法为宜,用1%~2%磺胺嘧啶银糊剂或有收敛作用的中药制剂涂在创面,每日2次,经常拭干创面渗液。病室空间应尽量少菌,保持一定温度、湿度。躯干前后均有创面时可用翻身床定期翻身。
感染创面应勤换敷料,脓液较多时宜湿敷,常用湿敷液有优琐溶液、生理盐水,或0.5%~1%新霉素溶液、0.1%庆大霉素溶液、5%~10%磺胺米隆溶液等。感染明显的创面应每2~3天做一次创面细菌培养,以便及时调整抗生素用药。
原则上,深度烧伤特别是Ⅲ度烧伤宜暴露疗法,在烧伤48~72小时后开始手术切痂和植皮。小面积Ⅲ度切痂后以大块自体中厚皮片缝合为宜,中面积Ⅲ度切痂后可做自体网状植皮或自体小块皮片移植,大面积Ⅲ度切痂后可做大张异体皮覆盖、自体小皮片嵌植或自体小皮片移植、人工皮覆盖等方式。
手术应在病情稳定、创面无感染,并有足够的自体皮条件下进行。每次切痂面积一般控制在体表面积的15%~20%,一次不能完全切除的,可分期分批切除。失去切痂时机或不宜切痂的创面,约2~3周后,焦痂与基底自然分离后,剪去痂壳,用药液湿敷创面待感染控制,肉芽组织生长良好时再行植皮。
为防治低血容量性休克,烧伤患者除小面积烧伤可采用口服含盐饮料外,中面积以上烧伤均需输液治疗。
伤后最初48小时补液按表9-2计算总量与晶体液、胶体液量。
表9-2 Ⅱ度、Ⅲ度烧伤的补液量
第一个24小时总量的1/2应在伤后前8小时补入,以后16小时内补其余1/2量,休克较重者应给予碳酸氢钠纠正酸中毒。
伤后第三日起补液量可减少,依据前2日出入量及创面蒸发量估计,适当增加口服补液,维持体液平衡。
根据临床监测,调整输液量及速度。①尿量。要求成人尿量达到30ml/h,儿童20ml/h,婴儿10ml/h。如低于这个标准,说明补液量不足;超过其量说明补液过多,需随时调整输液量及速度。②心率。成人应维持在120次/min以下,儿童在140次/min以下。③精神状态。安静,无口渴。④周围循环。血管充盈良好,肢端温度正常。⑤血压。收缩压维持在12kPa(90mmHg)以上。⑥中心静脉压。应维持在0.8~1.2kPa(8~12cmH 2 O)。⑦血气。PaO 2 、PaCO 2 、pH、HCO - 3 接近于正常水平。
早期诊断十分重要。多发生在伤后10天内或是焦痂分离期,即伤后3~4周。
①体温超过39℃,伴寒战;或低于36.5℃。②心率增快或休克征象,呼吸浅快、表现为过度通气,发展为呼气延长型呼吸困难。③兴奋、烦躁不安、谵妄、幻觉等;后期表现为抑制状态、淡漠、反应迟钝,甚至昏迷。④腹胀、肠鸣音减弱或消失;亦可出现严重腹泻。⑤创面萎陷,肉芽色暗无光泽,或创缘红肿、渗出增多、创面溃烂、焦痂变色,甚至出现坏死斑。⑥实验室检查示白细胞计数剧增或下降,出现明显的核左移现象,红细胞与血红蛋白数值下降等。血培养阳性可确诊。
①及时、有效的抗休克治疗,使患者平稳地度过休克期。②支持治疗,加强营养,改善机体的抵御能力,烧伤患者每日能量需要量为4.18kJ×[25×体重(kg)+40×(烧伤面积%)]。每日蛋白质需要量2~3g/kg。经口摄入不能满足,则需经外周静脉或中心静脉补充葡萄糖、脂肪乳及氨基酸液等。注意纠正电解质酸碱平衡失调,补充多种维生素。还可适当输注人血丙种球蛋白或高效价铜绿假单胞菌(绿脓杆菌)免疫人血浆等增强免疫力。③正确处理创面,感染创面要清除坏死组织,充分引流,及时控制感染,待坏死组织脱落形成健康肉芽时,立即植皮,促进愈合。④应用有效的抗生素,在加强创面处理与支持治疗的同时,应根据细菌培养结果,选用致病菌敏感的抗菌药物,大剂量静脉注射,一般选用两种抗生素联合用药,主要针对革兰氏阴性杆菌并兼顾革兰氏阳性球菌。
(1)监测生命体征,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以及神志状况。
(2)重症烧伤患者,应留置导尿管,记录每小时尿量,观察外周末梢循环情况,发现血容量改变,尽早纠正。
(3)观察烧伤创面情况,并予记录。
(4)对有骨折、呼吸道烟雾吸入、热力损伤等合并损伤患者,应加强护理,减少呼吸道并发症发生。
(1)血、尿常规检查,特重烧伤早期每日一次。
(2)重症患者每周1~2次肝肾功能与血液生化检查;血电解质检查每日一次,直至正常后改为每周一次。
(3)创面细菌培养,重症患者每2~3天检查一次。
(4)疑有脓毒性感染时应及时抽血做细菌培养。
(5)重症患者,呼吸道吸入性热力损伤患者应做动脉血气分析。
人体与电源直接接触或者接近高压电弧均可导致电损伤(图9-10)。为全身性损伤,主要损害心脏,称电击伤。因电流在其传导受阻的组织产生热力所致局部损伤,称电烧伤(electrical burn)。
图9-10 电烧伤
电击伤往往有两个以上的创面,“入口”处的组织损伤往往重于“出口”处,表现为皮肤炭化及大片组织坏死。
体表的烧伤范围小,而深部组织坏死范围远较皮肤烧伤范围大。坏死肌肉的范围与平面不均,有时浅部肌束血运良好,而深部肌束坏死,同一平面血运良好的肌束中可夹有片状坏死肌束。
电流达到一定强度可引起血管壁损伤,导致多发性血管栓塞,栓塞向近端延伸,临床表现为肌肉进行性、继发性坏死。
可有继发性出血、厌氧菌感染、神经损伤、肾衰竭、肢体坏疽等。
迅速切断电源;对呼吸不规则或呼吸停止者,行人工呼吸或插管维持呼吸;心搏骤停者,立即心肺复苏。
每小时尿量应维持在30~50ml,留置导尿管,依据血压、脉搏、尿量等决定补液量。对有血红蛋白、肌红蛋白尿者应补充碳酸氢钠碱化尿液,适当使用利尿剂促进排出。
肌内注射TAT和给予大剂量青霉素,7~10天。
采用暴露疗法为好。电火花和火焰致伤者,局部治疗同一般烧伤。电接触烧伤应于伤后3~5日内尽早行第一次手术探查和切除坏死组织,行自体游离植皮或皮瓣移植手术修复,如烧伤范围广,一次切除不易彻底,又不能立即进行自体植皮者,可采用抗生素药液纱布包扎,2~3日后再次清除坏死组织,直至伤口可以缝合或植皮。伤后发生严重肢体肿胀影响肢体血运,应切开皮肤和筋膜减压。感染伤口应充分引流,及时清除坏死组织与焦痂,待肉芽生长愈合或植皮。暴露伤口有出血危险,床旁应准备止血带与手术包,出血时宜缝扎近侧健康血管。
化学性烧伤(chemical injury)常因人体接触强酸类、强碱类或磷等化学物质引起。多数是使组织脱水和蛋白质变性。有的可产生高热灼伤组织,部分化学物质还可从伤处吸收入体内引起全身中毒。
1.酸烧伤可引起组织细胞脱水并使蛋白质凝固变性,且常伴有热力损伤。
2.硝酸烧伤创面呈黄色,硫酸烧伤为黑色或深棕色,盐酸烧伤呈白色或黄色。氢氟酸烧伤创面初呈红斑或水疱,疼痛较剧。
3.创面较为干燥,境界清,肿胀较轻,但氢氟酸烧伤,伤处组织坏死会扩展加深,形成溃疡。
4.酸烧伤多以深Ⅱ度为主。
1.碱烧伤可使局部细胞脱水外,还可向深层组织侵犯,皂化脂肪组织,皂化严重时产生热量,可使深层组织继续坏死。
2.创面肿胀明显、失液量大,大面积碱烧伤易造成低血容量性休克。
3.初期对烧伤创面估计往往不足,后期Ⅲ度烧伤较多。
1.氨水引起的皮肤烧伤一般为浅Ⅱ度,氨水挥发性强,接触致伤者常有气急、呼吸困难等呼吸道吸入伤表现。
2.沥青(柏油)烧伤,热柏油不易除去,可待休克平稳后设法去除,待柏油冷却结成硬块后连同烧毁之表皮整块取去。
3.磷烧伤,主要是热力对组织的破坏,磷颗粒可自燃,应拭去。无机磷可自创面吸收,引起肝、肾损害。
1.创面冲洗 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创面,一般要求15~30分钟。石炭酸烧伤可以70%酒精清洗,以消除残留石炭酸;氢氟酸烧伤可用含钙、镁制剂,使残存氢氟酸形成氟化钙或氟化镁等;磷烧伤清洗后,可用1%硫酸铜冲洗或湿敷,与磷化合成磷化铜或磷酸铜以减轻损伤。石灰烧伤时,宜先将石灰粉末从伤处掸去或拭干净后再用大量流水冲洗。
2.维持呼吸道通畅 头面部烧伤,特别是石灰、氨水、磷烧伤,常累及呼吸道,应维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行气管切开,给氧或使用呼吸机。选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抗生素、肺血管舒张药、强心药等,减轻与控制呼吸道水肿、窒息以及肺水肿。
3.早期处理时注意,若有化学物溅入眼内,应立即冲洗,持续半小时以上,用抗生素滴眼,并以油纱布敷贴。
4.解毒措施:能经创面吸收的化学性烧伤,在处理局部创面同时,尽早开始全身治疗。
5.根据烧伤程度适当补液。
植皮术可用以治疗深度烧伤创面和其他原因引起的皮肤缺损,还用于各种矫形手术。
最为常用,移植成功后能长期存活。
常引起排斥反应,只能一时存活于受皮区。
排斥反应强,只能暂时存活。
厚度约0.2~0.25mm,易存活,但成活后功能差。
厚度为0.3~0.75mm,较易成活,但缺少出汗、生长毛发功能。
含表皮与真皮全层,存活后皮片功能较全。
常用供皮区为大腿、胸腹、背部等。
常用供皮区为锁骨上下区,上臂内侧,儿童腹部、耳后等。
1.供皮区必须无感染或皮疹。
2.大腿供皮区备皮范围 上至腹股沟部,下至膝关节下10cm。
3.胸、腹、背、上臂供皮区必须准备皮肤面积应大于切皮面积约4~5倍。
手术前应适当纠正贫血,低蛋白血症,水电解质紊乱,酸中毒,控制肺部感染等,使患者能耐受手术。
(1)手术切除焦痂后,在坏死组织被彻底清除以及充分止血后,即可植皮。
(2)创面的肉芽较坚实、平坦、色泽鲜红、拭之易出血,即为良好受皮区。
适用于全厚皮片和小面积薄层皮片的切取。
常用滚轴刀或鼓式取皮机。鼓式取皮机所取皮片较大,厚薄均匀、边缘整齐。
短期内可反复多次取皮,术前剃净毛发,用头皮滚轴刀取,皮片厚度为0.15~0.2mm,取皮区采取半暴露法处理。
全厚皮片供皮区可直接缝合;刃厚与中厚皮片供皮区先覆以单层油纱或干纱,再以湿热盐水纱垫压迫止血,止血后敷单层油纱,外加多层干纱加压包扎。不宜包扎的供皮区用半暴露法,保持干燥及清洁。
新鲜创面应充分止血,肉芽创面应新鲜、致密、无脓性分泌物。肉芽创面只能用刃厚或薄层皮片。皮片需紧贴创面,妥善固定,可用包扎法或暴露法。
肢体应固定制动、抬高,注意远端的血液循环,保持敷料清洁。
防止患者抓摸植皮区,小儿予以适当约束。皮片下积液积血应剪开引流,切忌移动皮片。
1.局部采取制动措施,提供足够的营养和抗菌药物。
2.包扎的植皮区首次更换敷料,刃厚皮片在术后4~5日,中厚皮片6~8日,全厚植皮者8~10日。
3.供皮区敷料更换,首次在术后1周,创面一般在2~3周后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