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出血量超过800ml,在补充胶体液、晶体液的情况下,应适量补充血液成分制品。
急性出血导致的贫血,血红蛋白低于70g/L,应输注浓缩红细胞补充纠正贫血。中重度低蛋白血症,应输注白蛋白。
可输注纤维蛋白原、血浆等。
可输注含有补体、抗体、粒细胞的血制品。
最为常见,多出现于输血后1~2小时内,应减慢输血速度,予退热处理,必要时停止输血。
可出现皮疹、瘙痒等,严重者可有喉头水肿、休克等。一旦出现应停止输血,使用抗过敏药物或激素(地塞米松6mg i.v.)。
最为严重,系输注血型不符的红细胞所致,可出现休克、高热、呼吸困难、血尿等,严重者可死亡。
心功能储备较差的患者,可因输血过多、过快导致心力衰竭、肺水肿等。应停止输血,按心力衰竭原则处理。
大量输注缺乏凝血因子的库存血,可导致手术创面渗血不止,此时应补充相关凝血因子或新鲜血浆。
包括白细胞、红细胞及血浆,规格为200~400ml,适合贫血、低血容量的患者;
包括红细胞、白细胞及少量血浆,规格为110~120ml,适合血容量正常的贫血患者;
包括红细胞、白细胞及血浆代用品(右旋糖酐),规格为200~400ml,适合贫血、低血容量患者;
包括血小板、少量白细胞及血浆,每20~30ml含超过4.8×10 10 个血小板,适合急性血小板减少或功能障碍引起的出血患者,应在24小时内使用。
包括血浆及凝血因子(Ⅱ、Ⅴ、Ⅶ、Ⅷ、Ⅸ、Ⅹ、Ⅺ、Ⅻ、 ),规格为200ml,适合多种凝血因子缺乏的患者;
包括血浆及部分凝血因子(Ⅱ、Ⅶ、Ⅹ、Ⅺ),适合特定凝血因子缺乏的患者。
由正常人血清制备浓缩而成,含白蛋白5~10g/瓶,用于纠正低白蛋白血症;
2.5g/瓶,用于严重感染需提高机体免疫力患者;
含凝血因子Ⅱ、Ⅶ、Ⅸ及Ⅹ,每瓶含300U,用于凝血功能欠佳患者;
含1~2g/瓶,用于先天性及获得性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者。
分子量40000,输注后维持血容量1.5小时,还具有减少红细胞凝聚、降低血液黏滞度、改善微循环的作用。
分子量75000,输注后可维持血容量6~12小时,但每日总用量不应超过1500ml。
浓度为6%,24小时在血中可存留60%,具有补充血容量、维持胶体渗透压的作用。
(方佳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