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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国心理咨询与治疗从业人员的治疗取向

心理治疗师和咨询师的治疗取向对治疗和咨询过程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例如:用于组织知识、形成假设、聚焦来访者对现实理解的信息范围、选择合适的干预方法;是帮助来访者的指导;治疗取向选择的过程是反映治疗师和咨询师的治疗角色如何实行的重要因素之一,治疗取向和治疗行为的一致性也是疗效的重要决定因素之一;同时,治疗师和咨询师与自己的治疗取向是否“和谐”,与他们对理论的满意度、个人的完好状态、治疗工作的效能以及放弃职业的可能性等均相关。另外,由于很多培训都是指向某种特定理论取向的,学习者必然要选择某种取向然后去学习,所以治疗取向影响着培训的选择。在培训过程中,学员与导师的治疗取向又影响培训质量,比如,当培训导师的授课与导师自己的理论取向相一致时,学员的学习效果最好,同时,这种相关性在精神动力取向和认知取向的培训中是显著的,但在行为取向和当事人中心取向的培训中则不显著。由此可知,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从业者治疗取向的研究具有重要的价值。心理咨询与治疗行业在我国发展近三十年来,几乎所有西方心理治疗的理论和技术在中国都有学习者和实践者,那么,我国从业者的治疗取向有哪些特点呢?由“中国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从业人员现状调查”,我们得到如下结果。

第一节 我国心理咨询与治疗从业人员常用的十种疗法

有超过60种疗法被我国心理咨询与治疗从业人员所采用,其中,最常用的十种疗法包括认知疗法、行为疗法、精神分析和家庭治疗等(表2-1)。认知疗法是我国心理咨询与治疗从业者最常使用的疗法,被全国近60%的从业者所使用;其次是行为疗法,有近40%的从业者使用;然后是精神分析,有30%的从业者使用。

表2-1 我国心理咨询与治疗从业者常用的十种疗法

注:CBT:认知行为疗法;精神分析包括精神动力学疗法;当事人中心疗法包括人本/存在主义疗法

表2-1摘自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十种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技术的规范与示范研究(编号:2009BAI77B07)”子课题“中国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从业人员现状调查”。该课题调查了来自全国6个行政区的1 232名心理咨询与治疗从业人员

无论城市心理咨询与治疗的发展水平如何,认知疗法均是从业者最常使用的疗法,但发达城市的从业者使用比例要低于中等发达和欠发达城市。发达城市常用精神分析者的人数比例高于中等发达城市,几乎是欠发达城市的3倍。在发达城市,当事人中心疗法和认知行为疗法(cognitive behavioral therapy,CBT)为常用疗法的第四位和第五位,使用者的人数比例高于常用家庭治疗者;在中等发达和欠发达城市则相反,常用家庭治疗者的人数比例高于前两者,尤其是在欠发达城市,常用家庭治疗者的人数比例还高于常用精神分析者,为常用疗法的第三位。

对比教育系统、医疗系统和其他社会从业系统从业者的常用疗法,认知疗法是三个从业系统从业者使用最多的疗法,行为疗法和精神分析在教育系统和医疗系统分别为第二位和第三位的疗法,而在其他社会从业系统,精神分析者为第二位,行为疗法为第三位。除上述三种疗法外,使用者超过1/5的疗法在教育系统还有当事人中心疗法,在医疗系统还有家庭治疗和CBT,在其他社会从业系统则没有其他疗法的使用人数超过1/5。

第二节 我国心理咨询与治疗从业人员首选的十种疗法

在我国从业者中,有超过三十种疗法被列为“首选疗法”,其中,前十种首选的疗法见表2-2。其结果与“常用的十种疗法”有所不同,例如,作为首选,行为疗法位列第四,但在常用疗法中则为第二位;家庭治疗在首选疗法中为第九位,但在常用疗法中为第四位;一般心理治疗是首选疗法的第七位,但却没有进入常用疗法的前十位;反之,森田疗法没有进入首选疗法前十位,但在常用疗法中位列第九。不过,在两个排名中,认知疗法都位居第一,近60%的应答者选择认知疗法为常用疗法,近40%则首选认知疗法。

全国6个行政区从业者的首选疗法有显著不同。东北区的从业者中,近60%首选认知疗法,这个比例几乎是华北区、中南区和华东区的2倍,而首选CBT的比例则仅为华东区和西北区的1/3;超过1/5的华东区从业者首选精神分析,是西北和西南区的2倍。

发达城市和中等发达城市从业者首选精神分析的人数比例分别是欠发达城市的三倍和两倍。在欠发达城市的从业者中,半数从业者首选认知疗法,该比例显著高于发达城市;同时,首选整合疗法的比例也高于发达和中等发达城市从业者。

教育系统和医疗系统中分别约70%、其他社会从业系统中约60%的从业者首选前三种疗法,即:认知疗法、精神分析和CBT。对于认知疗法,教育系统首选的人数比例最高,近一半的从业者首选该疗法;对于精神分析,以其他社会从业系统首选者为最多,有近1/5的从业者首选该疗法,教育系统首选该疗法的比例最低,仅为1/10;对于CBT,以医疗系统首选者为最多,约占15%,教育系统接近10%,其他社会从业系统首选CBT的人数比例则不到教育系统人数比例的1/2,几乎是医疗系统的1/3。另外,教育系统和其他社会从业系统的从业者比医疗系统从业者更多地选择沙盘疗法,而其他社会从业系统从业者比教育系统从业者更多地选择催眠疗法。

表2-2 我国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从业者首选的十种疗法

注:CBT:认知行为疗法;精神分析包括精神动力学疗法;当事人中心疗法包括人本/存在主义疗法

表2-2摘自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十种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技术的规范与示范研究(编号:2009BAI77B07)”子课题“中国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从业人员现状调查”。该课题调查了来自全国6个行政区的1 232名心理咨询与治疗从业人员

首选疗法的相关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1.性别

性别是影响因素之一,但不是主要的影响因素,除催眠疗法和行为疗法外,其余首选疗法之间无性别差异。对于催眠疗法,发达城市和其他社会从业系统的男性从业者首选的人数比例高于女性;在中等发达城市,女性从业者较男性更倾向于选择行为疗法。

2.年龄

年龄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从平均年龄看,首选催眠疗法、行为疗法和当事人中心疗法者最年轻;而首选一般心理治疗、整合疗法和精神分析的从业者最年长。将年龄分为≤30岁、31~39岁和≥40岁三组,则在三个年龄组均是首选认知疗法的人数比例最高,尤其是≤30岁者,超过半数首选认知疗法,人数比例显著高于另两个年龄组。在≤30岁从业者中,首选CBT者居第二位,其次是精神分析,31~39岁和≥40岁者则相反,首选精神分析者的比例均高于首选CBT的比例;同时,31~39岁和≥40岁者首选精神分析的比例超过≤30岁者的2倍。≥40岁者首选整合疗法和一般心理治疗者的人数比例居第四、第五位,且首选整合疗法的人数比例显著高于31~39岁者,首选一般心理治疗的比例则显著高于≤30岁者。

虽然首选精神分析、一般心理治疗、整合疗法者均较年长,但首选精神分析者超过半数来自31~39岁者,而首选一般心理治疗和整合疗法者则是≥40岁者超过半数,所以,首选后两种疗法者更年长。首选催眠疗法、行为疗法、当事人中心疗法者均较年轻,但首选催眠疗法和行为疗法者近半数来自31~39岁者,首选当事人中心疗法者≤30岁者比例最高,说明首选当事人中心疗法者更年轻。

首选使用精神分析者的平均年龄依发达城市、中等发达城市和欠发达城市的顺序,由39岁减小至35岁。对于31~39岁者,在发达城市从业者首选精神分析的人数比例是在中等发达城市从业者的2倍,对于≥40岁者,发达城市从业者首选认知疗法的人数比例显著低于欠发达城市,而发达和中等发达城市从业者首选精神分析的人数比例则远高于欠发达城市。

教育系统≤30岁者首选认知疗法的人数比例高于>30岁者,首选精神分析的人数比例为31~39岁者的1/3。其他社会从业系统≤30岁者首选精神分析的比例仅为>30岁者的1/3,31~39岁者首选行为疗法的比例则高于≥40岁者。医疗系统三个年龄组首选疗法无显著差异。

3.学历

总体说来,近1/3拥有博士学历者首选CBT,显著高于硕士、本科及专科学历者,硕士学历者首选当事人中心疗法的比例高于本科学历者,并且这种差异仅出现在发达城市以及医疗系统从业者中。另外,在教育系统从业的硕士学历者首选当事人中心疗法的人数比例高于本科学历者;医疗系统硕士学历者首选认知疗法的比例低于大专及以下学历者;而其他社会从业系统内则无显著差异。

4.从业时间

从业时间也是首选疗法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首选一般心理治疗者平均从业时间最长,超过7年;其次是首选精神分析者和家庭治疗者,均约6.5年;首选催眠疗法、沙盘疗法和行为疗法者平均从业时间最短,均为不足5年。

将从业时间分为≤3年、3~6年和≥7年三组后可见,首选沙盘疗法者近2/3从业≤3年,首选行为疗法和当事人中心疗法者也近一半是从业时间≤3年者;半数首选整合疗法和催眠疗法者从业4~6年;而由从业≥7年者占主导的首选疗法是一般心理治疗、精神分析和家庭治疗。同时,从业≤3年者首选认知疗法的人数比例高于≥7年者,首选精神分析的人数比例则显著低于后者。

在发达城市从业者中,首选当事人中心疗法者的平均从业时间最短,为4.5年,而在中等发达和欠发达城市,首选当事人中心疗法者的平均从业时间均在6年以上。

教育系统和其他社会从业系统从业≤3年者选精神分析的人数比例均低于从业≥7年者。其他社会从业系统的三个从业时间组首选认知疗法的比例均低于另外两个从业系统,而首选精神分析者则相反。同时,在其他社会从业系统中,从业时间≥7年者的首选疗法中,精神分析位列第一,这是唯一首选精神分析的人数比例位列第一者,认知疗法位列第二,而CBT和行为疗法则没有进入前五位。在从业≤3年者中,教育系统首选精神分析的人数比例仅为其他社会从业系统的1/3。在从业4~6年者中,半数教育系统从业者首选认知疗法,高于其他社会从业系统;医疗系统首选CBT的比例是其他社会从业系统的3倍。在从业≥7年者中,教育系统首选精神分析的比例是其他社会从业系统的一半,医疗系统首选CBT的比例高于其他社会从业系统。

5.专业背景

整体说来,医学背景者首选CBT的比例三倍于“其他”背景者,也高于心理学背景和教育学背景者。在发达城市从业者中,心理学专业背景和医学背景者首选CBT的比例均高于“其他”背景者;“其他”背景者首选“其他”疗法的人数比例高于医学背景者,首选行为疗法的比例则低于心理学背景者。在其他社会从业系统中,心理学背景者和医学背景者首选认知疗法的人数比例均低于教育学专业背景者;医学背景者首选CBT的人数比例高于“其他”专业背景者。

6.继续教育途径

首选认知疗法者以会议、进修、培训班和自学为继续教育途径的人数比例显著高于以案例督导为途径者,首选精神分析者则刚好相反。教育系统中以自学为继续教育途径者首选认知疗法的人数比例高于选择案例督导者;医疗系统选择以网络培训为途径者首选认知疗法的人数比例高于选择案例督导者。

7.继续教育学时

继续教育学时也是首选疗法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首选沙盘疗法和家庭治疗者继续教育的平均学时最长,均接近130学时,其次是首选催眠疗法者,约90学时;首选当事人中心疗法者继续教育学时最短,不足50学时,其次是首选认知疗法和一般心理治疗者,均约58学时,这种趋势在发达、中等发达和欠发达城市均一致。

将继续教育学时分为≤25学时、26~64学时和≥65学时三组,继续教育<65学时者首选认知疗法的比例显著高于≥65学时者,首选精神分析的比例则显著低于后者;继续教育在26~64学时者首选行为疗法的比例低于≤25学时和≥65学时者。同时,首选认知疗法者近40%的继续教育学时数≤25学时,而首选精神分析者则近半数继续教育学时数≥65学时。

当继续教育≤25学时时,超过半数教育和医疗系统从业者首选认知疗法,在其他社会从业系统则约为1/3,同时,教育和医疗系统仅有很少数的从业者首选当事人中心疗法,而在其他社会从业系统,约10%首选当事人中心疗法;另外,近15%在其他社会从业系统从业者首选“其他”疗法,而这个比例在教育系统不足5%。当继续教育在26~64学时时,教育系统和医疗系统首选CBT的人数比例显著高于其他社会从业系统;约10%教育系统首选当事人中心疗法,显著高于其他社会从业系统;同时,其他社会从业系统从业者首选“其他”疗法者依然近15%,显著高于医疗系统。当继续教育≥65学时时,分别有约40%和30%教育系统和其他社会从业系统从业者首选认知疗法,这个比例在医疗系统不足20%;同时,约30%医疗系统和其他社会从业系统从业者首选精神分析,均高于教育系统(不足10%)。

8.专/兼职

整体来说,专职者首选精神分析和催眠疗法的人数比例显著高于兼职者,首选一般心理治疗的人数比例则低于兼职者。这种趋势在发达和中等发达城市,以及在教育、医疗和其他社会系统三个从业系统均一致。另外,对于专职从业者,约50%欠发达城市从业者首选认知疗法,显著高于发达城市;教育系统从业者首选认知疗法和CBT的比例高于其他社会从业系统,首选精神分析的比例则低于后者;医疗系统从业者首选CBT的人数比例也显著高于其他社会从业系统。对于兼职从业者,欠发达城市从业者首选精神分析的比例低于发达城市兼职者;教育系统从业者首选精神分析的人数比例低于其他社会从业系统。

9.职业证书

整体来说,无证书从业者首选CBT和一般心理治疗的人数比例高于有证书者,首选沙盘疗法的比例则低于有证书者;发达城市和中等发达城市从业者与该整体趋势基本一致。在其他社会从业系统内,无职业证书从业者首选一般心理治疗的人数比例显著高于有证书者。在有职业证书从业者中,超过半数欠发达城市从业者首选认知疗法,该比例高于发达城市从业者,首选精神分析的人数比例则低于后者;教育系统和医疗系统首选认知疗法和CBT的人数比例均显著高于其他社会从业系统,教育系统首选精神分析的人数比例低于医疗和其他社会从业系统。

10.督导

总体说来,超过半数无督导者首选认知疗法,显著高于有督导者,而首选精神分析、沙盘疗法和家庭治疗的比例均低于有督导者;发达城市和中等发达城市从业者,以及教育系统和其他社会从业系统从业者符合该整体趋势。在有督导的从业者中,50%欠发达城市从业者首选认知疗法,该比例高于发达城市从业者,同时,发达和中等发达城市从业者首选精神分析的比例均高于欠发达城市;教育系统首选认知疗法的人数比例高于其他社会从业系统,首选精神分析的比例则显著低于后者,另外,教育系统和医疗系统首选CBT的人数比例高于其他社会从业系统。

若将上述十种影响因素同时进入回归分析以讨论对首选疗法的影响,可以发现:男性增加了选择催眠疗法的概率;≤30岁增加了选择认知疗法的概率,而降低了选一般心理治疗的概率;硕士及以上学历增加了选择CBT的概率;从业≤3年降低了首选行为疗法和整合疗法的概率;从业4~6年,增加了首选认知疗法与精神分析的概率;心理学背景增加了首选催眠疗法和精神分析的概率,医学背景增加了首选精神分析的概率,教育学背景则增加了首选家庭治疗的概率;以会议和案例督导为继续教育途径降低了首选整合疗法的概率,自学降低了首选家庭治疗的概率,案例督导则降低了首选一般心理治疗的概率;继续教育≤65学时降低了首选精神分析的概率,≤25学时则降低了首选催眠疗法的概率;无职业证书提高了首选一般心理治疗的概率,降低了首选家庭治疗的概率;无督导增加了首选认知疗法、CBT和催眠疗法的概率,降低了首选精神分析的概率。

第三节 我国心理咨询与治疗从业人员常用疗法的数量

一、从业者常用疗法的数量

我国心理咨询与治疗从业者中,有一种和两种常用疗法者分别占约25%,近半数从业者有三种及以上常用疗法。影响从业者常用疗法数量的主要因素有专/兼职、有/无职业证书,以及有/无督导。约1/3兼职者只用1种疗法,而近半数专职者使用3种以上疗法。无职业证书者只使用1种疗法的比例高于有职业证书者;反之,约50%有职业证书者使用3种以上疗法,人数比例高于无证书者。约1/3无督导者使用1种常用疗法,而约1/3有督导者使用3种以上常用疗法。

对于只使用一种常用疗法的从业者,他们使用的疗法包括了“首选的十种疗法”的全部,只是排序有所不同,其中,使用比例接近及超过10%的疗法依次是:认知疗法(约占30%)、CBT、精神分析和整合疗法;另外,超过半数欠发达城市的从业者使用的是认知疗法,同时,近30%医疗系统从业者使用的是CBT。

二、从业者对常用疗法的知晓,以及从业者信任和想学习的疗法

我国的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从业者对认知疗法、行为疗法、危机干预、家庭治疗和催眠疗法的知晓率均在90%以上,对当事人中心疗法和森田疗法的知晓率也在80%以上,而对中国道家认知疗法和气功疗法的知晓率则比较低,均不足50%。

我国从业者认为他们最信任的疗法有近60种,其中,位于前十位的依次是:认知疗法、行为疗法、精神分析(包括动力学心理疗法)、家庭治疗(包括萨提亚家庭排序)、当事人中心疗法(包括人本/存在主义疗法)、催眠疗法、CBT、森田疗法、沙盘疗法、叙事疗法。上述疗法除了叙事疗法外,其余疗法均是我国从业者的常用和首选疗法。

另外,也有超过60种疗法是我国从业者认为他们最想学习的疗法,排在前十位的依次为:精神分析(包括动力学心理疗法)、家庭治疗、催眠疗法、认知疗法、艺术疗法(包括音乐疗法、绘画疗法和舞蹈疗法)、行为疗法、沙盘疗法、当事人中心疗法(包括人本主/存在主义疗法)、森田疗法、团体治疗。除了艺术疗法和团体治疗,其余疗法均是我国从业者常用和首选的疗法,但排序与常用和首选疗法不同。

三、分析总结

由我国心理咨询与治疗从业者的常用疗法和首选疗法可见,认知疗法、CBT、精神分析和行为疗法是我国心理咨询与治疗从业者选择最多的疗法,首选这些疗法的人数之和占从业者的70%以上。由此可以看出,虽然现在已经有近500种心理咨询与治疗的方法,但“经典”的疗法依然更多地被我国的心理治疗师和咨询师选择。

为什么我国心理咨询与治疗从业者会更多地选择“经典”疗法呢?

第一,“经典”疗法理论和实践成熟的年代早,进入我国的时间久,传播的范围也广。例如,精神分析传播到我国是1912年,认知疗法进入我国是1989年。在2000—2009年发表的关于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文献中,除整合疗法外,最多的是关于认知疗法的(17.66%),其次是行为疗法(8.62%),同时,在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的疗效研究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是CBT和行为疗法,反映出这些疗法被广泛传播和实践,这为学习者寻找学习途径提供了便利,使得更多的人学习和使用这些疗法。

第二,我国第一批从事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的从业者大部分都有国外学习的经历,而这些“经典”疗法在国外也是从业者使用最多和研究最深入的疗法,例如30%澳大利亚治疗师的主要取向就是精神动力取向。所以,他们在国外学习时也更倾向于选择这些理论已经基本成熟的“经典”疗法,在他们回国之后,通过在中国举办学习班、讲座等,为这些“经典”疗法在我国的推广做了很多努力。同时,这些先驱者现在大多已经成为了导师,这也是影响目前的从业者更多地选择“经典”理论取向的因素之一。

第三,“经典”疗法中的认知疗法、行为疗法和CBT的理论相对简单明了,操作比较易于掌握,有出版的指导手册,且疗效也确切,在我国目前心理咨询与治疗从业者的培训机制尚未健全,有很多从业者边从业边学习,且自学是重要继续教育方法的情况下,这些疗法更容易被从业者选择。

第四,部分“经典”疗法的理论与我国的传统思想文化比较吻合,例如当事人中心疗法与道家思想很契合。同时,一些“经典”疗法的技术与我国传统医学中关于心理健康的技术比较接近。我国传统医学中称之为“意疗”者,就是从患者的心理着手,通过对其心理状态的调适来达到治疗的目的,这类疗法包括了改变患者认知、行为和情绪的众多技术,与一些现代认知/行为疗法的技术不谋而合。所以,认知/行为疗法中的某些技术在与我国文化融合的过程中,碰撞会比较少。

第五,“经典”的疗法在我国有相对稳定和完善的培训机构,尤其是对精神分析的培训。在我国,精神分析的“品牌”培训项目有始于1997年的中德心理治疗师连续培训项目(中德班)和始于2006年的挪威培训项目,这两个项目通过进行严格的理论学习、督导和自我体验培训,为我国培养了为数众多的高水平精神分析/心理动力学治疗师,并由此形成了分别位于北京、上海和武汉的3个精神卫生中心。毫无疑问,这样规范和严格的培训项目和3个中心对精神分析/心理动力学疗法在我国的广泛传播和应用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地理位置、社会经济水平和从业系统对心理咨询与治疗从业者的治疗取向有一定影响。但地区差异是与地理位置相关的社会经济、文化因素相关的,例如与学习和培训条件等相关,比如精神分析的地区差异很有代表性,华北、中南和华东区首选精神分析的人数比例高于其他区,这应该与3个精神卫生中心分别位于北京、武汉和上海相关。

与发达城市从业者的首选疗法相比较时,中等发达城市有部分不一致,而欠发达城市则明显不一致,这也反映出社会经济、文化水平对心理行业发展的影响。欠发达城市排在前三位的疗法为认知疗法、行为疗法和CBT,而这三种疗法均与继续教育学时短和无督导显著相关,由此反映出经济欠发达地区从业者面对的学习和培训条件的限制。同时,欠发达城市从业者非心理学专业背景者多,他们更有可能缺乏心理咨询与治疗的基础知识,加之学习和培训条件的限制,欠发达地区心理咨询与治疗的发展面对着很多困难。

我国提供心理咨询与治疗的三个主要从业系统的来访者、所提供的服务和模式均有所不同,例如在社会心理机构,主要提供心理咨询,来访者为有一般心理困扰的普通人,主要使用预防和发展模式;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心理治疗,来访者主要是心理障碍患者,主要使用诊断和矫正模式;学校主要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对象主要是在校有心理困惑的学生,主要使用教育和发展模式。所以,不同从业系统从业者的治疗取向也需要有差异,以适应各自的来访者。

除了从业地区、城市分层和从业系统外,年龄、专业背景、从业时间、职业证书、督导、继续教育均是对首选疗法的选择有影响的主要因素。

年龄作为影响因素,表现为年轻的从业者倾向于使用认知疗法和行为疗法,年长者倾向于使用精神分析和一般心理治疗。年轻的治疗师首选认知和行为疗法者多可能更多地是因为这些疗法学习和操作都相对简单,所以他们在年轻的时候更愿意选择这些疗法。但年长者更多地首选精神分析也许并不是他们到了年长的时候才开始选择使用精神分析,而应该是当他们从业多年、年纪较长了之后依然在使用精神分析。如果一个治疗师投入的努力越多、将个人与一种理论的原理融合得越深,对这种理论的信念就会越坚固并且越难改变。精神分析的学习和培训过程要付出很多的时间和经济花费,还有艰苦的个人分析,所以,选择精神分析取向的治疗师倾向于坚持取向,当遇到职业困境时,更有可能选择“加固既往信仰”的策略来解决危机,因此,他们会增加理论指导实践的范围去应对职业困境,有时从经典的精神分析转到精神动力学的治疗取向,但很少放弃精神分析取向。这些因素使得这种取向相对比较稳定,转为其他取向的机会比较小。同时,精神分析理论精深,需要长期、系统的培训才能掌握,所以,对于年轻治疗师,即使他们已经开始学习精神分析,但要想熟练应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从横断面的调查来看,就表现出年长者首选使用精神分析的多。

不同背景从业者在专业学习时学到的课程为治疗师选择治疗取向提供了框架。医学背景对选择CBT有显著影响,支持了“大学时心理学的培训对CBT取向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的观点,同时,医学背景出身者,即使是在教育系统从业,依然更多地选择CBT,这也反映出了CBT的医学渊源。回归分析中,医学背景增加了首选精神分析的概率,这可能与中国的心理治疗起源于医院,精神分析又是最早进入中国的疗法之一有关,第一期的中德班也与医院关系密切,所以医疗系统从业者可能最早接触精神分析,而医疗系统从业者多数为医学背景,因此,医学背景与精神分析的相关性部分来源于他们在医疗系统从业,而不完全是大学时的心理学培训。

从业时间通常与年龄平行增长,由于≤30岁和从业时间≤3年者首选认知疗法的比例显著高于≥31岁和从业≥7年者,这说明新手治疗师更倾向于使用认知疗法;而后者使用精神分析者显著高于前者,说明有经验的治疗师更倾向于使用精神分析。这说明通俗易懂、操作简便的认知疗法是入门的好选择,而对于精神分析,从业7年以后使用的比例高于从业时间短者,与年龄因素一样,更多地反映出精神分析取向的稳定,当然也反映了从业者对疗效的经验。

从业4~6年似乎是一个过渡阶段,因为这个从业时间段者使用整合疗法的比例较其他时间段高,同时,使用整合疗法者中近一半都是这个时间段。这个时期似乎是职业发展的“危机时期”,因为从业者对最初选择的治疗取向已经有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对取向是否与自己“匹配”也已有所感受,所以部分治疗师与其治疗取向的“不和谐”开始显现。对于新手治疗师,当面对治疗僵局或失败的时候,他们更有可能归咎于自己不胜任,但对于有经验的治疗师,他们则更可能区分出理论模式的不足,然后改变治疗观点和行为。所以部分治疗师开始考虑改变取向。改变的过程中难免经历折中/整合的过程,这是治疗师面对治疗取向“不和谐”时的应对策略之一,所以,这个时期使用整合疗法的人数比例有所增加。从业更长时间之后,使用整合疗法的比例又开始下降,这代表一部分治疗师找到了其他更匹配自己的疗法,所以走出了“整合”,由此假设,整合在有些时候似乎是更换取向之间的交替过程。

治疗师治疗取向的选择会受到环境因素的限制,例如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条件。葡萄牙的治疗师就认为“培训”是影响治疗取向选择第二重要的因素,在美国则是第三重要的因素。我国从业者的继续教育途径和学时与认知取向和精神分析取向显著相关,精神分析取向尤其与有案例督导和培训学时长相关,证明了选择精神动力学取向者比较容易受培训和继续教育因素的影响。

以会议和案例督导为继续教育途径降低了首选整合疗法的概率,这似乎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部分从业者首选整合疗法是由于对单独疗法没有条件深度掌握。因为会议和案例督导通常会倾向于深入学习某种单一的疗法,所以,有这些培训条件者就降低了使用整合疗法的概率,没有条件者则反之,因此,从业者使用的整合疗法是什么样的整合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首选沙盘疗法和催眠疗法者的继续教育平均学时最长,而首选这两种疗法者平均年龄较低,平均从业时间最短,说明这两种较新的疗法很受年轻治疗师青睐,为了掌握这些新疗法的理论和技术,从业者所参加的继续教育也较多,所以继续教育的平均学时较长。此外,首选家庭治疗者年长且平均从业时间长,继续教育的平均学时也长,说明选择家庭治疗者在从业后继续教育的时间长,这部分反映了掌握家庭治疗不易,也部分反映了这种疗法的内容在不断地扩展,所以有各种关于新内容的继续教育。这种继续教育的高要求使得获得继续教育困难的从业者难以使用这种疗法,因此,以自学为继续教育途径者使用家庭治疗的比例就低,这限制了家庭治疗更广泛的普及,但家庭治疗仍然是中国从业者最相信的疗法的第四位和最想学习的疗法的第二位,反映出了这种疗法的广阔需求。

有趣的是,与参加继续教育学时最多相关的疗法不是首选十种疗法的前三名,反而是最后的三名,即沙盘疗法、家庭治疗和催眠疗法,这可以反映出这些疗法兴起的趋势,而参加继续教育学时最少的是首选当事人中心疗法、认知疗法和一般心理治疗者。虽然调查到的继续教育学时不一定是关于首选疗法的继续教育学时,但可以反映继续教育获得的可能性,所以,首选当事人中心疗法、认知疗法和一般心理治疗者继续教育学时最短反映的并不一定是关于这些疗法的继续教育学时最短,更可能反映的是继续教育可获得性较低的从业者会更多地选择上述三种疗法,因此,欠发达城市从业者首选认知疗法的比例最高,与发达城市从业者有显著差异。对于一些比较新的疗法,例如沙盘疗法或者催眠疗法,需要获得充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才能被使用,所以,首选这些疗法的从业者继续教育的学时长也许可以代表为掌握这些疗法所参加的继续教育学时长。

由首选疗法的继续教育学时构成可见,首选认知疗法者40%的继续教育≤2学时,而首选精神分析者则近一半从业者的继续教育≥65学时,回归分析也提示,继续教育≤64学时降低了首选精神分析的概率,所以,首选认知疗法与继续教育学时数少相关,首选精神分析则相反。行为疗法的情况比较与众不同,是“两头多,中间少”,即学时数≤25学时者和≥65学时者多,24~64学时者少。这也许反映出对行为疗法的认识是逐渐变化的(从业时间也具有相似的趋势),即:继续教育少时可以选择行为疗法,但当从业一段时间,例如度过“职业危机”的4~6年后,再选择的时候,依然选择行为疗法者,就会参加更多的继续教育,让自己更“专业”。

继续教育途径的差异来源于城市分层,即: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带来的与继续教育相关的因素,例如可获得性、继续教育的种类、继续教育的质量等,会导致首选疗法的差异。例如:发达城市从业者案例督导的可获得性高,而案例督导与使用精神分析显著相关,所以,可以选择案例督导为继续教育途径时,首选精神分析者就多。

总体说来,按照发达、中等发达和欠发达城市的顺序,继续教育的学时数依次减少,中等发达和欠发达城市的教育学时数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特殊的是,欠发达城市从业者首选精神分析者在继续教育中投入了远高于中等发达城市、几乎接近发达城市从业者的时间,这代表了欠发达城市从业者的努力。在三个城市分层中,首选家庭治疗者均投入了最多的继续教育时间,结合从业时间分析中,首选家庭治疗者均以从业时间长者为主,这反映了掌握家庭治疗的不易。首选当事人中心疗法者的继续教育学时数无论在全国还是三个城市分层中都是最少的,但首选者从业时间却不短。同时,对于首选“经典”疗法者(精神分析除外),三个城市分层的从业者都投入了较少的继续教育时间。这可能是经典的方法传播和深入人心已久,所以从业者投入的学习时间也较少。然而,这些历史悠久的疗法,随着知识更新,知识也会越来越多,所以,要掌握它们所花的时间应该不会比新的疗法少,但事实却不是这样,所以,部分从业者所使用的经典疗法也许与现在的这些疗法有所不同了。其次,也可能是相应的培训班少,或者就是当继续教育的条件受限时,大家会倾向于选择这些疗法。

教育和医疗系统的继续教育学时数远低于其他社会从业系统,均不到全国平均水平,且这两个系统继续教育学时数跨度很大,尤其是教育系统,首选催眠疗法者继续教育平均学时数最长,超过202个学时,而排在第二位的首选“其他”疗法者,平均学时数仅为90个学时。其他社会从业系统的继续教育学时数跨度比较小,且学时较长者均在100学时以上。这反映了其他社会从业系统对继续教育的投入比另外两个从业系统多。

在同一个继续教育学时组组内进行比较可见,三个城市分层间首选疗法均没有显著差异,而三个从业系统就有显著差异。这提示了继续教育机会对疗法选择的重要影响,即:如果能获得一致的继续教育机会,可以减少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对从业者首选疗法的影响,反过来说,在不同发展水平的城市中,造成首选疗法差异的原因之一是获得继续教育的机会不一致;就算有相近的继续教育机会,不同系统的从业者也会首选不同的疗法,这提示从业系统对疗法选择的重要影响。不过,随着从业者年龄的增长,从业系统的影响就会明显减小,城市分层的影响则加大。

指导者是大多数治疗师培训过程中的核心,学生从指导者那里学习治疗取向、良好的品质,还有职业道德和行为,正是他们塑造了治疗师,对于许多治疗师,职业生涯的前十年都在模仿专家。督导作为重要的指导者之一,对于从业者治疗取向选择,一直是公认的影响因素,有时,督导因素在预测治疗师的理论取向时甚至比培训课程的取向更有影响力。与有督导相关的是首选精神分析、沙盘疗法和家庭治疗,与无督导相关的是认知疗法、CBT和催眠疗法。这与既往研究认为督导尤其对于精神动力学、人本主义和系统取向治疗师的取向有显著影响,而对认知和行为取向的治疗师则影响稍弱的结论一致。“督导”最早于1902年非正式地出现在精神分析领域中,雏形是弗洛伊德在自家每周三举行的集体讨论,由此可见督导与精神分析渊源深厚,同时,督导也是精神分析培训中必需的内容,这也许解释了为何有督导与精神分析/动力学取向显著相关。

最后,我们发现在常用疗法和首选疗法中,均没有我国本土的心理疗法,同时,在问及十五种疗法的知晓和使用情况时,也发现被调查者对其中的两种本土疗法中国道家认知疗法和气功疗法的知晓率均不足50%,使用率则前者仅10%,后者不足5%。在2000—2009年发表的文献中,国外的理论占94%,而本土化和本土疗法则只占6%,由此可见,在我国,被广泛传播和学习的绝大多数都是外国的理论,所以相对应地,使用的也以外国的疗法为主。

中国传统文化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都是深入骨髓、融入血液的,是中国人集体无意识的组成部分,例如居尘出尘、乐安天命这样基本的人生态度,就是建立在中国传统文化基础上的。同时,中国文化蕴含着丰富而独特的心理学和心理治疗思想,曾被心理史学家墨菲(Murphy G)和布雷特(Brett G.S.)誉为“世界心理学的第一故乡”,很多有关心理健康的思想,深深地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已经上千年了,与这些基本人生态度相适应的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的方法,首先就是我国本土的疗法,然后就是本土化的疗法。由此可见,我国本土的心理疗法是不应该被忽视的。

我国本土疗法在我国从业者中知晓和使用比例低,与中国传统思想和哲学指导下的心理健康内容和技术被冠之以“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的名称时间还很短有关;同时,这些思想形成心理学的理论,然后这些理论被广泛推广和学习使用,也还需要时间。另外,缺乏宣传和培训也是原因之一,例如中国道家认知疗法和气功疗法虽然有部分介绍和研究的文章发表,但数量很有限,且很少有专门的培训班举办,这种宣传和培训的缺乏限制了我国从业者对它们的了解和接受,也限制了它们的使用。再者,也许是我国本土的疗法与认知疗法等西方疗法相比,需要学习者阅读很多传统文化的书籍,需要有“悟”和“修”的过程,这会耗费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而认知疗法、行为疗法等,学习和掌握相对简单,所以治疗师更有可能选择这些疗法进行学习和使用;同时,认知疗法、行为疗法等疗效快速,对于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个人可以用来思考自身问题的时间和精力越来越少的现代人,这也许更容易被接受。然而,从业者对中国本土疗法的偏见也是原因之一,所以部分从业者在不了解本土疗法的情况下,仅凭疗法名称就判断它们“无效”。人们掌握的关于“圈外”群体的信息不够充分或很模糊时,更容易依赖刻板印象来形成判断,所以,如果本土的心理疗法不能像认知疗法、精神分析等疗法那样进行广泛的宣传、普及知识和开展培训,要改变刻板印象就比较不易。

整合被认为是心理治疗的发展趋势,是心理咨询与治疗行业,以及心理治疗知识体系成熟化的表现,也是心理治疗能够适应临床多样性需要的必需。众多调查都发现目前的从业者很少为单一取向,例如,加拿大2015年的调查中,仅有15%的从业者为单一取向,在从业者的实践中,或多或少都使用他们首选取向之外的疗法的观点和技术,我国从业者也不例外,因此,整合也被认为是很流行的取向。波兰2011年的调查中,约54%的从业者主要是整合取向;澳大利亚治疗师有26%首选整合取向,仅次于首选取向第一位的精神分析(30%);APA(2008)的调查中,美国治疗师整合取向者占14.6%,葡萄牙的治疗师则有13%选择折中/整合取向。而我国从业者选择整合取向的占5.7%,这再一次反映了心理治疗行业在我国还很“年轻”。不过,我国首选整合疗法者年龄较长,从业时间较长,证明了整合是心理治疗发展趋势的观点。

整合疗法应该是建立在常用疗法的基础之上的,因为治疗师不可能整合他不了解的疗法,例如在阿根廷,首选精神分析者占53%,与之对应的,整合取向的基础理论中精神分析约占60%。我国从业者的整合疗法的基础理论中,CBT、认知疗法、精神分析和人本取向各占约1/5,它们均为常用和首选疗法。分析国外心理治疗和整合行业的发展过程,表现为先有众多的理论建立并应用,然后才开始出现整合的趋势,因为没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而仅仅是将技术混合是最糟糕的整合方式,尤其是目前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整合疗法的疗效优于单一取向。而既往调查发现我国的心理咨询与治疗师在选择咨询理论和咨询技巧时,会倾向于选择那些比较简单的、易于理解的、方便操作的理论和技巧,这种实用主义的观点有可能给我国的心理咨询与治疗行业的发展带来风险,即:使心理咨询与治疗变成缺乏理论依据的技术混合体。所以,对于处于心理行业起步阶段的欠发达城市,首选整合疗法的人数比例较发达和中等发达城市高,也许是值得关注的现象。因为欠发达城市存在培训和学习的困难,也许那里的从业者对于任何一种疗法的深入学习和掌握都不容易,这种情况下的整合就更有可能是技术的杂拌。不过,也许这是心理行业发展特点之一,因为在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临床治疗师的首选取向第一位的就是整合疗法,而在40年后的2003年,虽然整合疗法依然是首选疗法的第一位,但因为首选认知疗法者逐渐增加,选择的疗法种类也增多,所以使用者的比例下降了。

(刘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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