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介绍逻辑学最基本的概念。
1.1节解释什么是逻辑学,为什么它是必要的,我们将逻辑学定义为研究用于区分正确推理与不正确推理的方法和原理的学问。
1.2节阐释命题概念——命题是可以被肯定或否定且或真或假的东西——并且阐释了作为逻辑学家之关注核心的论证概念:论证是一串命题,其中之一是结论,另一个(或一些)是用以支持结论的前提。论证是逻辑学家关注的核心问题。
1.3节讨论由以下几个方面所引起的辨识论证的困难:
(1)论证所包含的命题可能以多种多样的方式被表达;
(2)在省略三段论中甚至有的前提没有明确陈述出来。
1.4节讨论论证和说明之间的区别,解释为什么这种区分依赖于语段的语境和作者的表达意图。
1.5节解释演绎论证和归纳论证的区别。演绎论证在其前提真实、推理有效的情况下可以确定结论。归纳论证则旨在确定事实,其结论可能具有非常高的或然性,却是永远无法确定的。
1.6节讨论相对于“真”“假”概念的“有效性”“无效性”概念,真或假适用于命题,而有效性或无效性概念适用于演绎论证。我们还揭示了有效性和无效性之间的关联,以及真实性和虚假性之间的关联。我们强调,一个无效论证的前提和结论的真值可以有任意组合,一个有效的演绎论证不可能前提都真而结论为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