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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解放在文化上的重要意义

女性自信的增强,必将对我们的生活方式产生深远的影响。事实上也是如此。男女一起生活时遇到的困难成倍地增加了。在目前这种因为经济、社会和政治尚不稳定而人人自危的大环境下,任何可能威胁到自己声誉的事情都会令男人和女人更加紧张。女人越多地参与竞争,就越加剧男人对她们的疑虑;而男人试图将女人限制在原有社会习俗内,这使女人感到痛苦。每个人都把对方看作敌人,而不是伴侣。他们住在一起,却不了解对方;他们都离不开对方,却也无法和睦相处。结婚甚至不再是解决性方面的问题的途径之一,正如离婚也不再能解决婚姻问题一样。

这种男女之间的冲突,只不过是当代人类不同群体之间普遍矛盾的一种体现。除此之外,还有阶级之间的斗争、不同世代之间的差距、不同种族和信仰之间的仇视、政府与国家之间的战争等。所有这些对立,都源自相互间的恐惧和不信任,源自强权一方试图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而千千万万的弱势群体却不肯屈服,奋起反抗。在人类所有成员实现了真正的平等之前,这样的斗争是不会结束的。

在人类历史上,我们第一次接近了男女平等。虽然尚未建立起真正的平等,但我们正朝这一目标快速前进。在任何年代,人们都会对性与爱倍感困惑,因为不平等的人际关系从来就无法让两性之间建立起坚实而稳固的平衡关系。在某些文化中,女性占主导地位,在另一些文化中,则是男性占主导地位。原本居于高位的性别,在其统治地位遭到挑战并且被推翻之后,就会从支配转为屈从。平等从来不曾真正地存在过。我们今天在男女平等上取得的初步进展,代表了当前社会变迁的大趋势。尽管在追求平等的过程中,两性之间的斗争日益加剧,但是最终的结局似乎已经清晰可见。男人正在失去霸权,女人也不再可能登上主导地位。一旦两性之间实现了稳定的平衡,双方就能获得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新和谐。然后,两性关系将不再是人们只知写下诗篇和戏剧却不知该如何解决的永恒难题。只要男人和女人仍以霸主和奴仆的身份生活在一起,性就一定会对社会文化构成威胁。也许,两性关系作为统一平等的工具,会以前所未有的崭新形式出现。在那一天到来之前的过渡阶段,两性之间的战争在我们的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们必须认同罗维的观点,即“社会现象并不简单,同样的条件,由于伴随着许多未知因素,因此在不同的地域就会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普通人类学》( In General Anthropology ),弗朗兹·博厄斯(Franz Boas)主编,希思出版公司(D. C. Heath & Company),波士顿,1938。]。即便如此,由此产生的各种形式和结构也不应该妨碍人们对所有母权现象的基本认知。鲁思·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特别是玛格丽特·米德(Margaret Mead)的著作,倒是有可能会引发人类学的新思潮。她们的研究发现似乎与我们对人类行为的心理学观察结果更加吻合。巴贝尔(Baber)对上述情况做出了总结:“人类学家提出的理论,是在对分散在广袤地区的原始部落进行详尽研究之后才得出的,是‘合理的假设’。但是,他们得出的多样性结论以及由此做出的相互矛盾的概括,却使得人们难以无条件地接受任何一种理论。”[《婚姻与家庭》( Marriage and the Family ),麦格劳希尔出版社(McGraw-Hill),纽约,1939。]。出于这个原因,无论是我们经常看到的关于文明社会结构中“母权制总是先于父权制”的断言,还是“真正的母权制从未存在过”的说法,每一个概括似乎都是不合理的。在多样化的社会条件下,任何形态的社会组织似乎都是可能存在的。

显而易见,关于母权制的科学概念会随着年代和地域的不同而不同。在一个地方能被接受的观点在另一个地方可能会被否定,昨天被认为是正确的观点在今天看来是错误的,到了明天又可能再次被认为是正确的。科学概念的这些变化,是否都是因为更新的科学发现使得较早的科学发现变得过时了?是不是反映了科学家受到的社会影响其实并不比其他社会群体成员少呢?这些问题会引发一些很有趣的思考。与此类似,当今诸多科学领域(比如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学、精神病学和心理学,甚至物理学)中混乱的、相互矛盾的观点,都表明了任何科学发现都具有相对性,更多反映的是某位科学家自己的观点,而非绝对真理。也许根本没有所谓的绝对真理。我们是否可以假设,科学家们之间混乱的观点,其实反映了我们所生活的社会和整个文化时代的混乱?


[1] 保罗·朱利叶斯·莫比乌斯(Paul Julius Mocbius),《论女性的生理缺陷》( Über den Physiologischen Schwachsinn des Weibes ),C.马霍尔德出版社(C. Marhold),哈雷,1901。

[2] 瓦尔代尔(Waldeyer),《两性的身体差异》( The Somatic Differences of the Two Sexes ),在埃森市德国人类学协会的公开演讲,1944。《科学》( Science ),第103卷,1946。

[3] 约翰·巴霍芬(J. Bachofen),《母权论》( Das Mutterrecht ),克莱斯和霍夫曼出版社(Krais and Hoffmann),斯图加特,1861。

[4] 爱德华·韦斯特马克(Edward Westermarck),《人类婚姻史》( The History of Human Marriage ),麦克米伦出版公司(The Macmillan Company),纽约,1921。

[5] 罗伯特·布里福德(Robert Briffault),《母亲》( The Mothers ),麦克米伦出版公司(The Macmillan Company),纽约,1927。

[6] 目前,大多数杰出的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仍然否认人类社会曾经由女性统治过。该领域卓有声誉的罗伯特·罗维(R. H. Lowie)强调“并没有真正的母权制实例”,并认为女性从来都不曾做过统治者[见《初民社会》( Primitive Society ),里福莱特出版社(Liveright),纽约,1920。]。与此同时,布里福德、玛蒂尔德(Mathilde)、马蒂亚斯·瓦廷(Mathias Vaerting)[见《占主导地位的性别》( The Dominant Sex ),艾伦和昂温出版社(C. Allen & Unwin),伦敦,1923。],以及许多其他科学家,却报道了大量相反的科学发现。罗维和其他一些著名人类学家无视古代社会的存在,而在这些古代社会的某些时期,女性曾经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比如克里特文明、斯巴达时期以及古埃及早期时代。他们主要研究现存的原始社会部落,那里实际上有很多母系社会结构的典型特点,比如母系主导的亲属关系、母系主导的居住方式、舅权以及类似情况。他们在描述这些情况时,并没有承认这些女性特有的社会权利表明了那里处于不同程度和不同阶段的母系统治。

[7] 沃尔特·贝伦·沃尔夫(W. Beran Wolfe),《女人最美好的岁月》( A Woman’s Best Years ),艾默生图书出版社(Emerson Books),纽约,1935。

[8] 亚伯拉罕·马斯洛(A. H. Maslow),《个体心理学和猿与猴的社会行为》( Individual Psychology and the Social Behavior of Monkeys and Apes ),见《国际个体心理学》杂志(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dividual Psychology ),第1卷,1935。

[9] 雷·E.巴贝尔(Ray E. Baber),《婚姻与家庭》( Marriage and the Family ),麦格劳希尔出版社(McGraw-Hill),纽约,1939。

[10] 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有关母权制历史的描述均引自布里福尔特(Briffault)所著的《母亲》( The Mothers )和瓦廷(Vaerting)所著的《占主导地位的性别》( The Dominant Sex )中列举的大量科学研究材料。

[11] 许多人认为,挑选并训练身强力壮的男子,对男性社会地位的崛起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在人类定居并建立私有财产制度之后,此前不被看重的男子的体力,成了守卫和保护新获得财产的重要因素。原本身份低微渺小的战士成了整个社会群体中最强大的力量,这一重要地位一直延续至今。亨利·缅因爵士(Sir Henry J. Maine)认为,私有财产制度的建立是女性地位衰落的开端[《古代法律》( Ancient Law ),默里出版社(J. Murray),伦敦,1906 ]。人类定居和建立私有财产所带来的变化,开启了一个新的文化阶段,我们称其为“文明”。

[12] “人不是由自己的本能塑造的,而是由习俗塑造的。”鲁思·本尼迪克特,《文化模式》( Patterns of Culture ),霍顿米夫林出版公司(Houghton Mifflin Company),波士顿,1934。

[13] 阿尔弗雷德·阿德勒(Alfred Adler),《神经症体质》( The Neurotic Constitution ),莫法特亚德出版公司(Moffat Yard & Company),纽约,1917。 lhjZXZNJYVT/lKAUZl49RB3UTiHPR7d/nKUwsYZ6BPIyqePfSqZFed+WPmIgtGR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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