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的生活习俗是森林文化的日常表现。这一生活特征是:在物质生活上,当地居民的衣、食、住、行、用等物品,都是渔猎的收获物或其制品,而西北地区则主要是牧产品。他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反映其过着森林文化的生活。
草原上的牧民,以草原为生存之源,过着“以游为居”“以牧为生”的游牧生活,“逐水草而居”是草原部民基本的生活特征。正如文献所载:“其俗畜牧为事,随逐水草,不恒厥处。”
然而,森林中的居民,以森林为生存之源,过着“以定为居”“以猎为生”的定居生活。森林之民,因为定居,家家养猪。“其畜宜猪,富人至数百口。”
这说明森林居民不同于“逐水草而居”的牧民,而是过着定居的生活。据史书记载:
挹娄,古肃慎之国也。在夫余东北千余里,东滨大海,南与北沃沮接,不知其北所极。土地多山险。人形似夫余,而言语各异。有五谷、麻布,出赤玉、好貂。无君长,其邑落各有大人。处于山林之间,土气极寒,常为穴居,以深为贵,大家至接九梯。好养豕,食其肉,衣其皮。冬以豕膏涂身,厚数分,以御风寒。夏则裸袒,以尺布蔽其前后。其人臭秽不絜,作厕于中,圜之而居。自汉兴已后,臣属夫余。种众虽少,而多勇力,处山险,又善射,发能入人目。弓长四尺,力如弩。矢用楛,长一尺八寸,青石为镞,镞皆施毒,中人即死。便乘船,好寇盗,邻国畏患,而卒不能服。
《晋书·肃慎传》也记载:“无牛羊,多畜猪,食其肉,衣其皮,绩毛以为布。”
这说明:满洲先人的肃慎人,不是过着追逐水草而迁徙的游牧生活,而是过着狩猎捕鱼而定居的渔猎生活。
前文所揭王充《论衡》里的神话故事
说明,夫余人在内养猪,在外骑马,既狩猎,又捕鱼,过着森林里的渔猎生活。满洲及其先民生活特点主要是:
其一,与草原部民的逐水草、住帐篷不同,他们过着定居的生活。春夏居住撮罗子,秋冬住在半地穴里。习俗穴居,以深为贵,大家深穴,架接九梯。
其二,与游牧部民所食牧放牛羊之肉不同,他们多狩猎,并吃猎获野兽的肉,以及采集的林产品。还养猪,吃猪肉,衣猪皮,冬天用猪油涂在皮肤上防冻。近江河湖海的部民,捕鱼为食。如赫哲人住处有“塔克吐”,汉语名为“鱼楼子”,就是藏储鱼条子、鱼披子的库房。
其三,部落首领,称作“大人”。有不成文法,如淫乱者处死。
其四,善弯射,能乘船。男子人人弯弓,个个习射,长于骑马射猎。
其五,婚俗是男子到女子家,生子长大,再回到男家
。后来婚俗有所变化,如在婚礼的前一天,新郎到新娘家,并在那里圆房。这是满—通古斯人早期社会男方走婚到女方家的遗风遗俗
。
肃慎—满洲的食品,以狩猎捕获的兽类之肉为主,如食野兔、野羊、野猪、野鹿、驯鹿、狍子、獐子、犴等之肉。狩猎所获的狍子、犴等,既为人提供做衣服的皮张,也是满—通古斯人爱吃的肉食。或在树林中采集松子、蘑菇、木耳、榛子、野果,以及采蜂蜜等为食。在江河湖海中捕捞的鲤鱼、鳇鱼、鲑鱼、鲟鱼、蛤蚌等,也是重要的食品。
以清入关后的乾隆帝膳单为例,看其饮食习惯与传统所折射的森林文化。乾隆十六年(1751 年)六月初四日,早膳(卯正一刻)膳单为:
芙蓉鸭子一品、羊肉炖窝瓜一品、羊肉丝一品、韭菜炒肉一品、清蒸鸭子额尔额羊肉攒盘一品、竹节卷小馒首一品、匙子饽饽红糕一品、蜂糕一品、葵花盒小菜一品、银碟小菜四品。随送肉丝汤膳一品、猪肉馄饨一品、果子粥一品、鸡汤老米膳一品。
同日晚膳(未时)的膳单是:
燕窝肥鸡野鸭一品、葱椒肘子一品、鸭子火薰炖白菜一品、后送炒木须肉一品、肉片炒扁豆一品、蓝肥鸡烧狍肉攒盘一品、象眼小馒首一品、白面丝糕糜子面糕一品、猪肉馅汤面饺子一品、腿羊肉攒盘一品、银葵花盒小菜一品、银碟小菜四品、随送粳米干膳一品、次送芙蓉鸭子一品、羊肉丝一品。
从上述膳单,可以看出:
其一,没有牛肉,因为皇太极曾下令,除祭祀宰牛外,为保护耕牛,不许吃牛肉;其二,没有狗肉,因为狩猎民族习俗,敬狗如神;
其三,没有海鲜,因为森林民族离海较远,吃不着海鲜(除近海部民外);
其四,多吃野鸡、鸭子、鹿肉、猪肉、狍子肉、羊肉等。
在女真—满洲发源地带,广泛流传民间神话故事和古来传说,映现这些地域森林文化的历史影子。如在宁安的神话故事和历史传说中,汇集六组七十六个故事
。其山、河、树、雪,鸟、兽、弓、箭,猎人传说、渔人故事,诸如珍珠姑娘、神鹿仙子、紫貂皮袄、落叶松子、黄犬救主、桦皮制船、渔人扠鱼、人参棒槌、狗拉爬犁、神弓手、海东青等,几乎每个传说和故事,都是森林部民狩猎、采集、捕鱼、生活的真实史影,甚至于男女爱情故事也演绎在丛林生活故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