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再记录一下李白与几位重要朋友的交往。
先说说孟浩然。孟夫子是今天的湖北襄阳人,比李白大12岁。他是山水田园诗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也是著名的隐士。
多年以来,孟夫子一直在襄阳的大山里,安贫乐道,与世无争。40岁那年,他对做官产生浓厚兴趣,决定下山去试一试。
那是唐开元十六年(公元728年)初,恰好李白也在湖北游历,在热干面和豆皮的故乡武汉(当时叫江夏),两人相遇了。
老孟长须飘飘,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很多人都喜欢跟他在一起。
李白觉得在这个湖北人身上,有一种淡雅疏狂之气,此人胸怀之豁达是绝大多数人身上都没有的。
见到知己,当然要浮一大白。李白当即给孟浩然写了一首诗。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在诗的第一句,李白就开宗明义,大胆示爱——我爱你哟,老孟!
在古诗里,这种写法是极其罕见的。可是,谁让他是李白呢?
这首诗不仅写成功了,还成了刷屏的爆款。
写完,接着喝。
李白与孟浩然一同寻仙访道、诗酒唱和。他们的神仙友谊,已经铭刻在历史上,而满地酒瓶,则是他们友谊的生动注解。
让我们脑补一下,在孟浩然将要去扬州的那天,两个人相约在武汉的小酒馆里,推杯换盏,啃鸡翅,吃羊肉。
不知不觉,从下午喝到晚上。时间这东西,他们有的是,毕竟都是没有工作的人,不用996。
桌下的空酒瓶东倒西歪,眼看就无处下脚了。
李白说着说着,忽然开始抹眼泪,酒后的李白,容易感动自己。他又满怀深情,写下了著名的送别诗《送孟浩然之广陵》。
李白差不多是“一喝酒,就写诗”。这首名诗,后面的篇章有详细的解读,此处不再赘言。
李白和孟浩然在小酒馆里推杯换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