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利以听 [1] ,乃为之势 [2] ,以佐其外 [3] 。势者,因利而制权 [4] 也。
[1] 计利以听:筹谋有利的作战方略已被采纳,即战争决策已定。以,通“已”。听,从,采纳。
[2] 势:适势。《考工记·弓人》:“射远者用势。”郑司农云:“势为形势。”
[3] 以佐其外:佐,辅助,辅佐。外,曹操注“常法之外也”,未准。梅尧臣曰:“定计于内,为势于外,以助成胜。”此句谓造势以佐助人君有效地达到战争目的。
[4] 制权:即采取应变行动。《荀子·议兵》:“权不可预设,变不可先图,与时迁移,随物变化。”权,权变之举。
我的军事思想您认为能够接受,再从外交上造成大好形势作为辅助条件,就掌握了主动权。所谓态势,即是凭借有利的情况,以制订临机应变的策略。
(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
曹操注:“常法之外也。”
杜牧注:“计算利害,是军事根本。利害己见听用,然后于常法之外,更求兵势,以助佐其事也。”
(势者,因利而制权也。)
曹操注:“制由权也,权因事制也。”
杜牧注:“自此便言常法之外、势。夫势者,不可先见,或因敌之害见我之利,或因敌之利见我之害,然后始可制机权而取胜也。”
蒋百里注:“此节说交战之方法,其主旨在‘出其不意,攻其无备’一句。然于本末重轻先后之故,言之甚明,读者所当注意也。”
(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势者,因利而制权也。)
蒋百里注:“上文之计,乃国防战略之大纲,此所谓纲,乃下文交战之方法,即战术之总诀也,此节所当注意者,在数虚字,一曰乃,再曰佐,乃者然后之意,佐者辅佐云耳,非主体也。拿破仑所谓苟战略不善,虽得胜利,不足以达目的也。计者,由我而定,百世不变之原则也;势者,视敌而动,随时随地至变而不定者也。故下文曰诡道,曰不可先传,其于本末重轻之际,揆之至深未战时之计,本也,交战时之方法,末也,本重而末轻,本先而末后,故曰乃,曰佐。”
对敌我双方“五事”的对比,只是静态的、客观的物质条件的对比。孙子对战争胜负的分析并没有停留在仅仅对“五事”的比较上,而是紧接着提出了一个重要命题:“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势者,因利而制权也。”即是说,计算客观利害,意见得到采纳,这只是指挥战争的常法,还要凭藉常法之外的变法才能把胜利的可能性变为现实性。这个变法就是“因利而制权”的“势”。“势”就是于己有利的战场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