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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那个小个子流浪汉是我遇到的第一个真正的达摩流浪者,第二个,是在所有达摩流浪者里都数得上头一号的那个,事实上,那就是他,贾菲·赖德,创造了这个名词。贾菲·赖德是个来自俄勒冈东部的小子,在森林深处的一间木屋里跟着父母和妹妹一起长大,从一开始,这个丛林小子、伐木人、农夫,就对动物和印度传说很感兴趣,因此,等到他终于千方百计进入大学之后,无论是早期的人类学学习,还是后来对于印度传说的研究乃至于真正扎扎实实的印度神话文本研究,他都早已做好了准备。最后,他学会了中文和日语。与此同时,作为一名有着理想主义倾向的东北部男孩,他开始对老派的世界产业工人联盟式的无政府主义产生兴趣,而在印度歌曲和通俗民歌的兴趣之外,他还学会了吉他和工人们的老歌。我第一次见到他,是搭火车之后一个礼拜的事了,那会儿他正走在旧金山的大街上(到头来,我是从圣芭芭拉搭车来的,那是一段漫长曲折的旅程,说出来都没人会相信,载我的是个年轻的漂亮甜心,金发雪肤,穿一身雪白的无肩带泳衣,赤裸的脚踝上戴着条金链子,开一辆来年才会正式发售的最新款肉桂红色林肯水星车,她想弄点苯丙胺,好撑着一口气开到旧金山城。我说我背包里就有一些,她立刻大叫“棒极了!”),我看见贾菲轻松地迈着大步走在路上,是那种登山者才会有的大到古怪的步幅,他背着个小背包,里面塞满了各种书、牙刷和不知道什么东西,那是他的“进城小包”,他另外还有个大背包,一样塞得满满当当的,装着睡袋、防雨斗篷和厨具之类的。他蓄着一撮小山羊胡子,微微斜挑的绿眼睛看起来透着些奇异的味道,可他一点儿也不像波希米亚人,跟波希米亚人(那种混在所谓艺术圈子里的放荡不羁的人)相去甚远。他结实,晒得黝黑,精力十足,热情开朗,见谁都打招呼,还很健谈,就算是看到大街上的流浪汉都会大声喊“哈罗”,要是有人提问,他总能立刻从脑子里不知道表面还是深处翻出答案来,永远兴致勃勃。

“你在哪里认识雷·史密斯的?”他们问他。那会儿我们俩正一起走进“老地方”,那个海滩一带爵士迷们最钟爱的酒吧。

“噢,我总能在大街上遇到我的菩提萨埵!”他大声说着,叫了啤酒。

那是个盛大的夜晚,从许多方面来说都非比寻常的一个历史性的夜晚。他和另外几个诗人(他也写诗,还把中文和日文诗翻译成英文)计划在城里的六号画廊办一次诗歌朗读会 [1] 。所有人都聚在酒吧里,兴致高昂至极。看着他们站的站、坐的坐,全都聚在一起,我却发现,贾菲是唯一一个看起来不像诗人的,虽说他就是诗人。其他诗人要么架着角质边框眼镜,顶着满头乱蓬蓬的黑发,一副满腹诗书的爵士迷模样,比如阿尔瓦·哥德布克;要么苍白俊美,比如艾克·欧-谢伊(穿着一身西装);要么一派文质彬彬、超凡脱俗的意大利文艺复兴气质,比如弗朗西斯·达帕维阿(看着像个年轻的神父);要么一副系着领结、蓬着头发的老派无政府主义模样,比如莱因侯德·凯寇伊瑟斯;要么就是戴着眼镜、沉默安静的大块头乐天派傻胖子,比如沃伦·考夫林。其他满怀希望的新诗人挤在外围站了一圈,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磨秃了袖子的灯芯绒夹克,破旧的鞋子,口袋里揣着露出边角的书。只有贾菲,穿的是从慈善商店里买来的二手工装,粗糙结实,方便他爬山、远足,晚上点起篝火坐在空地上,或是在海岸一带搭车上上下下。事实上,他的小背包里还有一顶有趣的绿色登山帽,一到山脚他就会戴上,多半嘴里还会哼着约德尔小调 ,准备要开始奋力往山上爬个几千英尺 。他脚上蹬的是一双登山靴,很贵,意大利出品,这是他的骄傲,也是他的享受,他穿着它们在酒吧的锯木地板上走来走去,像个老派的木材采运工人。贾菲个头不大,也就差不多五英尺七英寸 的样子,但结实修长,敏捷利落,不乏肌肉。他长了一副苦脸的架子,在那撮小山羊胡子上面,双眼却闪亮得像通达快乐的中国古圣先贤,抵消了他英俊面孔上悲苦的感觉。因为早年的山林生活,他的牙齿有点儿发黄,可就算他听到什么笑话张开嘴大笑,你也绝对不会去关注这一点。有时他也会安静下来,悲伤地注视着地板,像个累垮了的人。有时又会暗自陶醉一下。他对我表现出惺惺相惜般的极大兴趣,对我所讲有关那个小老头流浪汉的故事,还有我对他提起的我自己那些扒货车、搭顺风车、在山林里徒步穿行的经历也兴致盎然。他立刻就断定我是一个“菩提萨埵”,意思是“有大智慧的人”,或者“有大智慧的天使”,还说我以我的真挚诚恳为这个世界增了辉添了彩。就连我们最喜欢的佛教圣徒都是同一个,那就是观世音菩萨,或者,用日本人的说法,叫十一面观音 。他熟知有关藏传佛教、汉传佛教、大乘佛教、上座部佛教、日本佛教乃至于缅甸佛教的一切细节,不过我立刻告诉他,我一点儿也不关心那些什么见鬼的佛教传说、各种名号以及各国宗派传承的特点,只对释迦牟尼“四圣谛” 中的第一个感兴趣,也就是苦谛,“众生皆苦”。外加第三个灭谛,“诸苦可灭”,不过那时候我还并不相信这是有可能做到的事情。(那时我还没读懂《楞伽经》 ,总而言之,它其实就是在告诉你,除了意识本身,世上什么也没有,因此一切都有可能,包括灭除苦厄。)贾菲最好的伙伴是前面说到的那个好心的大块头乐天派老沃伦·考夫林,他整个儿就是一块一百八十磅重的诗意的肉,贾菲(贴在我的耳朵边上)跟我说他是不可貌相的那种人。

“他是什么人?”

“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从北面的俄勒冈来的,我们认识很长时间了。一开始你会觉得他反应迟钝,很蠢,可事实上,他就是颗闪亮的钻石。等着瞧吧。小心,别让他把你给撕碎喽。只要漫不经心的一句话,他就能让你的脑袋飞到不知哪儿去了,小子。”

“怎么说?”

“我怀疑他就是了不起的古代大乘佛教高僧无著大师 转世的。”

“那我是谁?”

“我不知道,也许是大山羊。”

“大山羊?”

“也许是玛德菲斯。”

“玛德菲斯是谁?”

“玛德菲斯就是你的山羊脸上的泥巴 。要是有人被问到‘狗有佛性吗?’,然后他回答‘汪!’,你会怎么看?”

“我会说,这也未免有点儿太禅宗了,太蠢了。”这话让贾菲往后缩了缩。

“听着,贾菲,”我说,“我不是禅宗信徒。我是个虔诚的佛教信徒,但我是那种充满梦想的老派的上座部佛教信徒,面对后来的大乘佛教信条怯懦不前。”就这么一个晚上,聊到后来,我的论点就变成了禅宗不够专注于仁心善行,反倒是更多地纠结于凭借智识脑力去认知来自万事万物的虚幻表象。“这太狭隘了,”我说道,“那些禅宗大师个个都把小孩子朝烂泥巴地里扔,就因为他们解不出他们自己那些愚蠢的禅机。”

“他们那么做是因为想让徒弟明白泥巴比语言更好,小子。”我没办法分毫不差地(我尽力争取吧)重现贾菲话语中所有的光彩,他反反复复地运用这些工具,令我从头到尾如坐针毡,到最后,他将某些东西深深地钉进了我结晶的脑子里,改变了我的人生规划。

总而言之,那天晚上我跟着这一大群嚎叫的诗人们跑去参加了他们在六号画廊的朗读会。旧金山诗歌复兴运动 的重要事件很多,可这一晚,是它的诞生之夜。所有人都在,那是个疯狂的夜晚。我就是那个满场窜来窜去搅热场子的人,从那些僵硬拘谨得一塌糊涂的听众手里这个讨一毛那个讨两毛,凑钱买回满满三加仑 的加州勃艮第,让他们全都喝了个稀里哗啦。就这样,等到十一点阿尔瓦·哥德布克上台朗读,哭号出他的诗作《哭号》 [2] 时,所有人都已经醉意醺然,挥舞着胳膊大叫“唷!唷!唷!”(像在摇滚爵士的即兴演奏会上一样),旧金山诗歌圈之父,老莱因侯德·凯寇伊瑟斯欢喜得擦起了眼泪。贾菲自己读了他好几首写郊狼的诗,那是北美高原印第安人尊奉的神(我觉得是),至少也是西北部印第安人的神,夸扣特尔人 什么的。“×你!郊狼高歌着,飞奔而去!”贾菲面对高贵的听众朗声吟诵,引得他们全都快活地嚎叫起来,那嚎叫如此纯粹,“×”从脏话的泥沼里脱身而出,干净了。他写下温柔多情的诗句,讲述饱食浆果盛宴的熊,表达他对动物的爱 [3] ;他用神秘玄奥的诗句描绘蒙古道路边的公牛,展示他在东方文学乃至于有关中国高僧寒山方面的博学多识,这位大和尚曾捧香西行。然后,贾菲拿出他突如其来的酒吧间幽默,叙述郊狼如何带来美食。他的无政府主义思想认为美国人不懂得生活,于是在诗句里写下这些每日上下班往返于两点一线之间的人如何被困在锯条斩下的可怜树木做成的起居室牢笼里(从这里也能看出他北部伐木工人的背景出身)。他的声音低沉洪亮,不知怎么的,透着勇敢,像是旧时的美洲英雄或演说家。我喜欢他,他拥有某种诚挚、强健的东西,充满人性的希冀。至于其他诗人,有的太雕琢于唯美的考究,有的太歇斯底里地玩世不恭以至于无所希冀,有的太抽象、太沉迷自我,有的太政治,有的太晦涩难明——就像考夫林(大块头考夫林说到了些有关“混沌模糊的过程”之类的东西,他说启示是个人的事情,可我却留意到其中强烈的贾菲的佛教和理想主义意味,当初在大学里的亲密岁月里他曾同好心的考夫林分享过这些,就像我同阿尔瓦分享我的东部故事,也同其他人分享过,只是他们更直接,不那么具备天启气质,却也并没能更富有同情心、更容易落泪)。

几十号人站在黑灯瞎火的画廊里聆听诗歌朗读,伸长了脖子唯恐漏掉一个字,我则拎着大酒瓶子从这群人走到那群人,面对他们,背对舞台,劝说他们就着瓶子大口喝酒,不时踱回台边,在舞台右侧坐下,叫几声好,喝两句彩,甚至发表一整段的评论,虽说没人邀请我这么做,可这整场欢乐的聚会不也一样没人批准?那是个了不起的夜晚。精致的弗朗西斯·达帕维阿拿着一叠精致的洋葱皮般的黄色纸页,也许是粉红色,用他修长苍白的手指无比小心地翻动着,朗诵他那位因为在奇瓦瓦吃下太多佩奥特而死去(也可能是死于小儿麻痹症吧,都一样)的密友阿尔特曼的诗 [4] ,而自己的作品一首也没读——这是一首迷人的挽歌,蕴含着对死去的年轻诗人的回忆,足以让第七章的塞万提斯们也流下眼泪。他用精致的英国腔朗读诗句,叫我憋笑憋出了眼泪,不过我后来有幸结识了弗朗西斯,很喜欢他。

站在听众群里的还有罗茜·布坎南,一个短发姑娘,头发染成红色,瘦得骨骼分明,很帅气,是个真正的美人,这海滩一带任何数得出点儿名号的人都是她的朋友。她在给一个画家当模特,自己还是个作家,那会儿她正和我的老伙计寇迪 [5] 热恋,整个人都冒着兴奋的泡泡。“嘿,罗茜,很棒吧?”我大声招呼,她接过我的酒瓶喝了一大口,两眼发亮地看看我。寇迪就站在她背后,两只胳膊搂在她的腰上。每一个诗人读完,身穿寒酸旧外套、打着领结的莱因侯德·凯寇伊瑟斯就会站起来,用他那带着些许刻薄的逗趣口气发表几句小小的逗趣言论,引出下一位朗读者——不过,就像我说的,到十一点半时,所有诗作都朗读完毕,所有人都成群结队地转来转去,纷纷议论着美国的诗歌究竟发生了什么,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他却掏出手帕,擦拭起了眼睛。我们全都聚在他身边,所有诗人们,一起开着好几辆车去唐人街享受丰盛晚餐,吃中国菜,用筷子吃,在旧金山那些自由率真的、了不起的中餐馆之中的一家里,在午夜时分,大声嚷嚷着谈天、交流。那家刚好是贾菲最爱的中餐馆,名叫“南苑”,他为我示范要怎样点菜,怎样用筷子吃饭,嘴里说着东方禅师们的逸闻趣事,叫我高兴得忘了形(席间我们还喝掉了一瓶葡萄酒)。最后,我跑到厨房门口,抓着一个老厨子问他:“菩提达摩为什么从西方来?”

“管他为什么呢。”老厨子耷拉着眼皮,说。我回来说给贾菲听,他说:“完美的回答,绝对完美。这下子你明白我说的‘禅’是什么意思了吧。”

可我还有很多东西要学。特别是在如何跟姑娘打交道方面——还要学习贾菲无与伦比的“禅”的方式。很快,就在之后的那一个星期里,我得到了当面观摩的机会。

[1] 六号画廊实有其地。六号画廊朗读会(Gallery Six reading)发生在1955年10月7日周五,是“垮掉的一代”的里程碑式重要事件,也是这一群体第一次重要的公开露面。艾伦·金斯堡(Irwin Allen Ginsberg,1926—1997年)在这次朗读会上首次发布了他的代表诗作《嚎叫》( Howl )。杰克·凯鲁亚克和尼尔·卡萨迪等作为听众参与了此次盛会。

[2] 此处原型对应艾伦·金斯堡及其代表作《嚎叫》( Howl )。

[3] 此处原型对应加里·斯奈德(Gary Snyder,1930— )及其诗作《浆果盛宴》( The Berry Feast )。

[4] 此处原型对应菲利普·拉曼蒂亚(Philip Lamantia,1927—2005年)所朗诵的亡友约翰·霍夫曼(John Hoffman,生卒年不详)的诗作。
佩奥特是一种仙人掌,可提取出佩奥特碱,有致幻作用。

[5] 寇迪原型对应尼尔·卡萨迪(Neal Cassady,1926—1968年),他也是本书作者代表作《在路上》( On the Road )一书中主角狄恩·莫里亚蒂的原型。 of2Lksyz3bP66SPtCQmcVOMZDdOne4jpH4JpFleznCNBVAw7D2gwFf5i7A14kS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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