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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边沁的思想关怀

功利主义之所以问世,除了其本身适应了社会发展的时代需求外,功利主义思想创始人边沁本人的思想关怀及其政治实践的出发点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1748年2月15日,边沁出生在伦敦一个富裕的律师家庭,他幼年身材矮小瘦弱,性格安静善良,聪颖好学。早熟的他3岁开始学习拉丁文,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7岁进入伦敦威斯敏斯特学校;12岁进入牛津大学女王学院开始大学学习,据说是当时最年轻的被录取学生。边沁父亲希望他学习法律,日后成为英格兰大法官。边沁从牛津毕业后,根据父亲的意愿,进入林肯律师学院学习法律,并在高等法院法庭见习。边沁从林肯律师学院毕业并获得律师执业资格后,经历了短暂的律师生涯,这段经历让他对英国律师的非职业化和司法制度的现状深感失望,热切期望对当时的英国司法制度进行改革。边沁此后将主要精力放在理论著述上,致力于推进英国的法律制度改革,并用几乎一生的努力试图建立一套全面完善的法律体系,特别是功利主义原则指导下的法典化体系。他还曾自荐为英国、法国、美国、俄国、波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多个国家编撰法典,并向“世界一切崇尚自由的国家”呼吁编撰法典。

根据边沁书信记载,他很小的时候就志存高远,开始思考人类的发展问题,希望能够做一些事关人类命运的工作。他自信有朝一日必能“打扫奥奇国王的牛屎” 。边沁曾说:“爱尔维修之于道德界,正如培根之于自然界。因此,道德界已有了它的培根,但是其牛顿尚待来临。” 怀着成为道德界之牛顿的自我期许,他开始了作为哲学家和改革家的漫长职业生涯。而此时英国的社会弊病和法律体制的不公正是其格外关注之处,并促使他下定决心一生献身于立法,直接参与改造社会。

不可否认,边沁的个人修养和致力于人类进步的志向是他创建古典功利主义的重要因素之一,许多学者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蒙塔古(F. C. Montague)指出,“边沁易动恻隐之心,乐于扶危济困。任何事物只要边沁认为有利于造福人类,他就非常关注;从事改革事业,既未给他带来金钱,也未给他带来高位,反而使他屡受讥讽,甚至辱骂,但他仍然为改革事业长期辛苦劳累;由此可见他对人类存心之仁厚。” 英国法学家和宪法学者戴雪(A.V.Dicey)同样对边沁有非常高的评价:“现代英国法律的历史就是一部由一个人的思想所引发而发生彻底变革的历史。……边沁天才般的禀赋在于他认识到立法是一门艺术,并为立法引入了通常用于科学发现或改进机械发明的创造性才华和资源。……当下我特别强调,我们更有可能是低估而不是高估了边沁的影响。……我想要坚持这样一个看法,就是边沁拥有两种极为罕见的才能。他的天赋极高。他说服了他那一代人,或者更确切地说,说服了他们当中最优秀的人相信,为了公共福祉,人们是可以在明确的原则基础上,对法律进行系统性改革,例如,边沁甚至设想了可以实现法律改革这一目标的具体步骤。即使假设他对公共福祉的看法有错误,或者假设他的观点不完善,但是我们想想,历来鼓动法律改革的人士可不少,可又有几个人设想出了一个新的法律体系,哪怕是设想出的法律体系将就着能用也行啊。假如今天有人和边沁一样有才华,那么,他应该可以提出一个系统的带有社会主义色彩的改革或创新方案;如果他精通英国现行法律;如果他已经坚持宣讲了他的主张有60年之久;如果他现在终于在世界明显倾向于社会主义的时候,创建了一个非主流学说,拥有一批热心追随者,也引起了主要政治家的注意,我认为此人的影响可能是灾难性的,但我更相信他的影响是巨大的。而所有的这些假设,我认为,边沁是名副其实的……当然,我完全承认边沁的社会改革工作是由受他间接影响的人实施的。尽管如此,但我仍然坚信他的影响力确实要远大于我们现在的想象。”

维纳(Jacob Viner)评价,边沁是一位成功的社会改革家,历史上除了马克思之外,边沁或许比其他人更成功。 恩格尔曼(Geza Engelmann)也指出,“与此同时,我们在他的作品中发现了对阶级对抗和政治腐败的深刻描述。没有任何社会主义者或共产主义者,甚至马克思,都没有像边沁那样以一种有意识和热情的方式揭露和担忧阶级统治和政治剥削的弊端。” 哈特(H.L.A. Hart)对边沁的思想高度用“雄鹰般观其大略的眼睛”一类的词语来赞扬,称其普遍化的结论可适用于广泛的社会生活领域,他同时还赞赏边沁具有“苍蝇般洞幽入微的眼睛”,重视实践细节,令人印象深刻。

尽管边沁提出功利主义思想不免也受到了其他思想家的启发,但他立志高远,试图为人类改变命运而努力的激情,也是他提出古典功利主义的重要原因之一。这种立志改变人类社会的思想高度,对我们理解边沁在当年历史语境下如何提出古典功利主义的思想很有帮助。 tulaIx3G4WKwwyMQUkMWundjo6+NYWZPA1FkcU4Ad18onnp+8nwf5V3rJktf3H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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