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初七十年,统治者为了休养生息,以黄老之学来统治天下,国家大多时间太平无事,社会经济平稳发展,逐渐积累了强大的国力。汉武帝即位后,不满足于清静无为的黄老之术,意欲有所作为,转而开始支持有着积极进取精神的儒学。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曾在江都国(治所在今江苏扬州西北)任国相的董仲舒以著名的“天人三策”赢得了武帝的支持,对汉代的政治以及儒学的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董仲舒,广川人(今河北衡水景县),具体生卒年不详。大约生于西汉初期,经历了惠、文、景、武四代。董仲舒早年一直在家研读经书,十分刻苦,史书有“三年不窥园”的记载。孝景时为博士,开始下帷讲学,成为当时有名的儒学大师。元光元年(前134)五月,汉武帝诏令郡国举孝廉、策贤良,为大汉王朝的新的政治走向进行理论准备。董仲舒以贤良对策,汉武帝连问三策,董仲舒也连答三策,中心议题围绕着天人关系这个根本问题,这就是著名的“天人三策”,或称“贤良对策”。董仲舒的对策赢得了武帝的赞赏,被任命为江都国相。江都国治所在广陵,其地大约在今江苏扬州西北的蜀冈。
江都王刘非乃武帝之兄,孝景前二年(155)被立为汝南王,吴楚之乱时,刘非年十五,自请击吴,后以军功改封江都王,治故吴国。刘非骄奢异常,又好气力,曾请命击匈奴,武帝不许。刘非虽然十分残暴,但是也喜欢招致四方豪杰,对董仲舒还是比较尊敬的。大约在元光五年(前130),因刘非上书击匈奴之事,董仲舒被废为中大夫,回到长安居住 。稍后董仲舒因写《灾异书》被主父偃窃取并告发而下狱,罪当死,遇诏赦之,遂不敢复言灾异。元朔元年(前128),江都王刘非薨,次年太子刘建即位,主父偃也在同年被诛,董仲舒复为江都国相。元朔五年(前124),公孙弘为丞相后,嫉恨董仲舒,将其举荐给胶西王刘端为相。刘端亦是武帝之兄,比刘非更加残暴。董仲舒担心获罪,于是托病辞官归家。归家之后的董仲舒以修学著述为事,朝廷有大事之时,遣使者及廷尉张汤到家里来询问,他的应对皆有法度可寻。董仲舒后以年老寿终于家,子孙以学为官者不少。
董仲舒一生著述甚多,《汉书》本传所载有“上疏条教凡百二十三篇”“天人三策”;《汉书·艺文志》著录有“公羊董仲舒治狱十六篇”“董仲舒百二十三篇”。前者疑即《后汉书·应劭传》提及其有《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后者疑即本传所载的“上疏条教凡百二十三篇”;另外《汉书·五行志》载有董仲舒论灾异七十七事。至唐初,《隋书·经籍志》只著录有两种,一是《春秋繁露》十七卷,二是《春秋决事》十卷,前者大体保存至今天,后者已经亡佚,仅存佚文。
担任江都国相是董仲舒一生之中为数不多的从政时期,前后大约有八年的时间。他在此一时期的事迹可考者主要有三件:
一是匡正江都王刘非,劝其收敛称霸之心,维护国家统一。《汉书》本传云:
对既毕,天子以仲舒为江都相,事易王。易王,帝兄,素骄,好勇。仲舒以礼谊匡正,王敬重焉。久之,王问仲舒曰:“粤王句践与大夫泄庸、种、蠡谋伐吴,遂灭之。孔子称殷有三仁,寡人亦以为粤有三仁。桓公决疑于管仲,寡人决疑于君。”仲舒对曰:“臣愚不足以奉大对。闻昔者鲁君问柳下惠‘吾欲伐齐,何如?’柳下惠曰‘不可’。归而有忧色,曰:‘吾闻伐国不问仁人,此言何为至于我哉!’徒见问耳,且犹羞之,况设诈以伐吴乎?繇此言之,粤本无一仁。夫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是以仲尼之门,五尺之童羞称五伯,为其先诈力而后仁谊也。苟为诈而已,故不足称于大君子之门也。五伯比于他诸侯为贤,其比三王,犹武夫之与美玉也。”王曰:“善。”
刘非以齐桓公与管仲,越王勾践与泄庸、种、蠡的故事为喻,表达自己有意效仿他们做霸主,希望董仲舒做自己的管仲。这对于致力于大一统的董仲舒是不可接受的。他以鲁君与柳下惠的故事来对,既拒绝了刘非的无理要求,同时又以儒家的仁义思想来匡正刘非。
二是求雨、止雨之事。董仲舒在元光元年(前134)对策之后,很快便被任命为江都国相。七月长安有雨雹,鲍敞向董仲舒请教雨雹因何而生?董仲舒作《雨雹对》,以“阴气胁阳气” 作答,并在此文中大讲阴阳灾异。后江都国发生旱灾,董仲舒曾作《奏江都王求雨》之文,奏请求雨,《请雨书》大概便是对当时求雨过程的记述。《汉官旧仪》云:“求雨,太常祷天地、宗庙、社稷、山川以赛,各如其常牢,礼也。四月立夏旱,乃求雨祷雨而已。后旱,复重祷而已。迄立秋,虽旱不得祷求雨也。” 朝廷求雨需要太常祷天地、宗庙、社稷、山川,诸侯国求雨需要“令县邑以水日祷社稷山川,家人祀户” ,并有一整套的祭祀程序。值得注意的是朝廷求雨只在四月及稍后的日子,立秋之后虽旱也不求雨,诸侯国求雨似乎并不如此。董仲舒《求雨》一文不仅记述夏天求雨的程序,还记载有春、秋、冬三季求雨的程序,大概诸侯国根据具体情况四季均可求雨。如果雨太多则需要止雨,董仲舒在元光二年撰有《止雨》一文,详细记述了止雨时的一系列程序。董仲舒设计的求雨、止雨程序都与阴阳五行学说密切相关,如春旱乃是阳气盛,阴气弱,故求雨时应“丈夫欲藏匿,女子欲和而乐”(《求雨》),象征阳气的丈夫应藏匿,象征阴气的女子要和乐;雨多乃是因为阴气盛,阳气弱,止雨时应“废阴起阳。书十七县,八十离乡,及都官吏千石以下,夫妇在官者,咸遣妇归,女子不得至市”(《止雨》),象征阴气的女子应藏匿。故《汉书》云:“仲舒治国,以《春秋》灾异之变推阴阳所以错行,故求雨,闭诸阳,纵诸阴,其止雨反是;行之一国,未尝不得所欲。” 以今之眼光来看,求雨、止雨本就是迷信,《汉书》所云“未尝不得所欲”,不过是溢美之词。
三是致书丞相公孙弘。元朔五年(前124),公孙弘为丞相,董仲舒作《诣丞相公孙弘记室书》,称赞公孙弘有“周召自然体质” ,希望公孙弘能够大开萧何求贤之路,广选举之门,同时也表达了自己不愿在诸侯国任职,想要回到中央实现理想的愿望。然而董仲舒的此次上书非但没有成功,还得罪了公孙弘。公孙弘上书使董仲舒为胶西王相。董仲舒为胶西王相不久后便致仕归家,他的从政生涯也就此结束了。
董仲舒虽然学通五经,但最擅长的还是《公羊》学。他以《公羊》学为核心内容,兼采阴阳五行和黄老刑名学说,建立了一个以天道为本原,以自然宇宙论为依据,以天人感应为逻辑,以“改制”“教化”为措施的全新的儒学体系。董仲舒的儒学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大一统”的政治理论。汉武帝之时,汉朝已建立七十余年,加之景帝时七王之乱的平定,大一统的帝国得到了巩固。为了适应已经形成的封建大一统的政治局面,董仲舒从《春秋》中提炼出“大一统”的政治理论,他在第三次对策中说:“《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 董仲舒认为《春秋》中所蕴含的“大一统”的理论,是天地之常道,古今所通行的法则,是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董仲舒的这种“大一统”的政治理论,首先要求尊君。在大一统国家体制中,君主是政治统治的核心,要巩固“一统”,就要尊君,在政治上推行君主集权制度。为了达到尊君的目的,董仲舒宣称君权神授,并对“天子”“王”“君”等称号都做了特别的解释。他认为只有君主是受命于天的,他说“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一国则受命于君”(《为人者天》)。正因为君主是直接受命于天的,君主可以通过改正朔、易服色、制礼乐,以彰明汉朝天子君权天授的合法性。他认为要达到尊君的目的,还必须削弱诸侯王、大臣的权力,“屈民而伸君”(《玉杯》),主张坚决限制诸侯王及大臣的权力,防止他们专擅和僭越,这些都是要维护和强化君主绝对权威。董仲舒虽然强调君权神授,但为了约束君主的权力,也主张“屈君而伸天”(《玉杯》),即借助“天”对君主的权力进行限制,其目的是天下能够长治久安。其次要求统一思想。董仲舒在第三次对策中说:“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 董仲舒认为当时的社会,各家各有师道,人人心怀异论,百家都有自己的主张,整个社会没有一种统一的思想,其结果就是法制数变,执法大臣没有一个恒定的标准。要想使社会长治久安,必须统一各家思想,而儒家思想是天下之常经,是能够维持社会长治久安的良策,因此他建议武帝罢黜除儒家之外的各家学说,独尊儒术。为了巩固中央集权,董仲舒吸取了秦王朝二世而亡的历史教训,主张以儒家思想教化百姓,如其云:
道者,所繇适于治之路也,仁义礼乐皆其具也。故圣王已没,而子孙长久安宁数百岁,此皆礼乐敎化之功也。王者未作乐之时,乃用先王之乐宜于世者,而以深入敎化于民。敎化之情不得,雅颂之乐不成,故王者功成作乐,乐其德也。乐者,所以变民风,化民俗也;其变民也易,其化人也著。故声发于和而本于情,接于肌肤,臧于骨髓。故王道虽微缺,而筦弦之声未衰也。
董仲舒认为要想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就要遵循古圣王的治国之道,即以仁义礼乐作为治国的工具,来教化百姓。教化可以改变民风民俗,可以使人向善,而要达到教化的目的必须设明堂,制礼作乐,兴太学,以儒取士,尊儒兴教,将教育、考试、选官结合起来,确立儒学的独尊地位,使儒学实际上成为汉代的一种准国家宗教。
第二,“天人感应”的世界观。天人关系是中国古代哲学的核心问题之一,先秦时期,邹衍、吕不韦等人都曾试图建立一个天道、地道、人道贯通的世界观,荀子也有“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董仲舒在先秦以来有关思想的基础上,正式提出了“天人感应”的目的论。董仲舒肯定天道秩序,认为“天”是至高无上的,是“万物之祖”(《顺命》)、“百神之君”(《郊义》)、“人之曾祖父”(《为人者天》),以天道作为人伦规范、政治架构的终极依据。与天道相对应,人体的结构也是与天数相对应的,“唯人独能偶天地。人有三百六十节,偶天之数也;形体骨肉,偶地之厚也;上有耳目聪明,日月之象也;体有空窍理脉,川谷之象也”(《人副天数》)。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一切,都是“天”的有意安排。“天”是有意志、有权威的,能够感知人的行为,其与人的感应主要通过祥瑞和灾异的形式来显示赏罚功能。董仲舒在第一次对策中提出:“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自非大亡道之世者,天尽欲扶持而全安之,事在强勉而已矣。” 国家失道,上天就会先降灾异来遣告之,再出怪异来警惧之,如果君主还不知道改变政策,上天的惩罚就会到来。相反,如果君主如果一心向善,就会“天下之人同心归之,若归父母,故天瑞应诚而至” ,上天会降下祥瑞来表扬君主。董仲舒出于大一统的政治考虑,一方面以“天”来尊君,大力维护君主的专制权威;另一方面为了国家的稳定,防止出现桀纣那样的昏君,又以“天”来限制君主的权力,从而达到维护政治稳定的目的。
第三,“性三品”的人性论。人性论在先秦时期就被思想家们热烈讨论,“性善论,性恶论,性无善恶论,性超善恶论,性有善有不善论,有性善有性不善论,同时发生或先后发生;势力不相上下,并无公认学说” 。就儒家而言,孟子秉性善论,荀子秉性恶论。董仲舒则试图对孟、荀的观点进行调和,他说:
天生民有《六经》,言性者不当异,然其或曰性也善,或曰性未善,则所谓善者,各异意也。性有善端,动之爱父母,善于禽兽,则谓之善。此孟子之善。循三纲五纪,通八端之理,忠信而博爱,敦厚而好礼,乃可谓善。此圣人之善也。(《深察名号》)
董仲舒认为孟子所谓的性善,是指人跟禽兽比,人知道爱父母,有善的端倪,但这种本质不经觉悟而表现为“三纲五纪”,那还不能算完成的善。他认为人性实际上分三品,有“圣人之性”,是纯善;有“斗宵(小人)之性”,是纯恶。这二者都不代表普遍人性,因此“不可以名性”。又有“中民之性”才具有普遍性,是人性的代表。普遍的人性有善有恶,可善可恶,完全取决于后天的教化。他说“中民之性如茧如卵。卵待覆二十日而后能为雏,茧待缲以涫汤而后能为丝,性待渐于教训而后能为善。善,教训之所然也,非质朴之所能至也,故不谓性”(《实性》)。他又把性比作禾,善比作米。米出禾中,而禾未可全为米;善出性中,而性未可全为善。善与米,都是“继天而成于外”,既是天生的,同时也需要人为的努力。这就调和了孟、荀人性善恶之争,将儒学内部的分歧统一了起来。
第四,“三纲五常”的社会伦理观。“三纲”指的是君臣、夫妇、父子之间的伦理关系。先秦时期,儒家就很重视君臣、夫妇、父子之间的伦理关系。孔子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重要主张,更讲究双方关系的对等。董仲舒则吸收了法家所强调的臣、子、妻对君、父、夫的绝对服从,其云:
凡物必有合。合,必有上,必有下,必有左,必有右,必有前,必有后,必有表,必有里。……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阴道无所独行,其始也不得专起,其终也不得分功,有所兼之义。……是故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秋为死而棺之,冬为痛而丧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基义》)
董仲舒认为阴阳、君臣、夫妻、父子等对应的概念可以合为一体,然而它们之间的地位却是不对等的。阳在对应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阴处于从属地位,将其运用到社会伦理关系之中,君、父、夫在二者关系中也处于主导地位,臣、子、妻则处于从属地位。董仲舒通过这样一种理论,将天道与人伦联系起来,赋予人伦道德以天道自然的权威。后世学者在此基础上总结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成为束缚人性的枷锁。“五常”指仁、义、礼、智、信五种道德规范。先秦时期,儒家学派便非常重视道德规范,孔子就提倡仁、义、礼、忠、孝、信等道德规范,思孟学派提炼出仁、义、礼、智、圣作为“五行”,作为儒家的基本道德范畴。董仲舒对思孟学派的“五行”稍有修正,将“圣”替换为“信”,称之为“五常”,即人世间五种恒常不变的道德。董仲舒在第一次对策时提出:“为政而宜于民者,固当受禄于天。夫仁谊礼知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五者修饬,故受天之祐,而享鬼神之灵,德施于方外,延及群生也。” 董仲舒认为秦之所以迅速灭亡就在于不重视道德建设,只是一味滥用刑戮威权;而合理的政治则应当以仁、义、礼、智、信五常来教化百姓。
董仲舒可以说是中国儒学发展史上继孔子、孟子、荀子之后又一位大师级人物,他对儒学的传承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对独尊儒术,把儒学确立为国家意识形态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武帝即位之前,汉帝国的统治思想是清静无为的黄老之术。武帝即位后,逐渐开始以儒学来代替黄老之学。然而此举遭到了窦太后的抵制,武帝崇儒的政策开始并未得以全面实施。当时诸子百家都被立为博士,所以武帝初即位的建元元年(前140)冬所征召的贤良多是“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的学者。建元六年(前135),窦太后去世,武帝当年就令郡国举孝廉各一名。第二年又令郡国举贤良文学之士,董仲舒也在此年被举荐。他在《天人三策》中建议武帝“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得到了汉武帝的赞赏,虽然他本人没有得到重用,但是他的重要主张基本都得到实施。特别是在他的建议下,汉武帝采取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文化政策,使得儒学成为汉帝国的统治思想,对儒学后来的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二)将儒学与汉代选官制度和教育制度紧密结合,对后代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武帝之前,汉政府选择官吏主要是通过世袭、征辟、察举等途径。世袭是针对贵族而言的,而平民进入政权只有征辟、察举两条途径。征辟是指皇帝直接征召人才,这类人才一般应为德高望重的士人,他们往往年事已高,具有较高的名望,又有大批的弟子。但此类人才较少,并不常用。察举是指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所举荐的有才之士,他们因一技之长而被举荐到中央。此种选官方法较为常见,汉武帝之时曾多次下令举荐人才,如武帝初即位的建元元年冬,就下令丞相、御史大夫等中央与地方官员举荐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并通过各种名目的察举科目,将不同类型的人才举荐到官场。董仲舒提出了一种新的方法来选拔人才,那就是将选官制度与教育制度结合起来,一方面兴太学以养士,另一方面建立人才考核选拔制度以及举荐人才连坐制度,以此来为帝国培养和选拔需要的人才。同时使儒家经典成为太学博士弟子及郡国士子们修行的唯一内容,并将儒家经典作为选拔官吏的标准,这样儒学不仅成为汉帝国的统治思想,研习儒家经典也成了士人的利禄之学,修习者越来越多。董仲舒通过这样的设计,将经学教育与选拔人才结合起来,“既可以弥补大一统帝国对于人材的需求,又可以保证中央集权对于意识形态的贯通” 。董仲舒为汉帝国所设计的方案,将儒学与汉帝国的选官制度和教育制度紧密联系,打破了贵族阶层对仕途的垄断,扩大了平民子弟进入仕途的途径。董仲舒的这个主张在后代经过历代统治者的完善,发展为更加成熟的科举制度,为整个古代皇权社会国家体制选拔了大量的人才,同时也保证了中华文化的绵延不绝,董仲舒也成为中国古代文人官僚政治体制的奠基者。
(三)对今文经学特别是《公羊》学做出了贡献。汉代建立之后,废除了秦代颁行的“挟书令”,开始重新整理古籍,一些老儒开始根据记忆传授经书,并用当时流行的隶书将之书于竹帛,称之为“今文经”。董仲舒学通五经,最擅长的是《春秋》及《公羊传》。作为《公羊》学的大师,董仲舒对《春秋》及《公羊传》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的很多思想就是通过对《春秋》“微言大义”的阐释表达出来的。他强调孔子作《春秋》是带着辨是非、正名分的政治目的,是针对春秋时天子虚位,诸侯放恣,大夫擅权,陪臣执国命,名分不正的现象,想通过《春秋》“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的褒贬,在衰乱之世立新王之道,著素王之法。凡人伦纲纪,为政大法,都寄寓在一部《春秋》之中了,所以不论为君为臣,都不可不学《春秋》,并且以之作为道义原则、办事准绳。“《春秋》者,礼义之大宗”,“拨乱世反清正,莫善于《春秋》”。董仲舒还对《春秋》义例即著书条例进行了梳理,注重发挥《春秋》中圣人没有明说的微言,又援引阴阳五行学说以解《春秋》,建立“天人感应”学说,据《春秋》之褒贬,定是非名分,用以论事断狱,使经学成为可以操作运用的实用之学,从而扩大了《春秋》乃至整个儒学的影响。但他的这种解经方法也带有穿凿附会和神秘主义倾向,到西汉末年,遂演变为谶纬迷信,使经学成为一种神学,造成了消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