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慰安妇”制度是战时日本的一个系统工程,由日本军方(海军省、陆军省、关东军及各派遣军参谋部)牵头策划和主导,其他的政府部门都参与其事。如内务省、法务省、各级地方政府、警视厅、外务省及其各驻外领事馆、朝鲜总督府及其各级政府、台湾总督府及其各级政府等。
日本内务省警保局、各府县知事、警视厅总监曾制定《关于渡航妇女前往中国的文件》,该文件完成时间是1938年2月23日,这一在日本各地征集“慰安妇”运往中国的“工程”,始于1937年底到1938年初。该文件的内容为:最近,从中国各地来了不少募集“慰安妇”的日本从业者,这些业者了解军事情况,从在中国的日军现状考虑,“慰安妇”从日本渡航到中国非常有必要。因此,应予以特别考虑。在征集、遣送“慰安妇”时,不要损害日本帝国的威信和皇军的名誉,不要给出征的士兵及其家族带来不利的影响。
外务省在日本国内遣送“慰安妇”前往中国等地时,会开具“渡航”证明书,以提供方便。在中国的使领馆也会协同日军,积极参与建立“慰安妇”制度,我们可以以上海、南京、武汉三地的日本领事馆为例进行考察。
在七七卢沟桥事变发生前,从日本前往中国,原来是可以自由往返的。但当侵华战争全面爆发后,日本政府加强管控,规定要取缔“无赖不良之徒”即各种影响日本国家利益的人前往中国,赴华需要有当地警察署长发行的身份证明书。1937年8月31日,外务省外务次官堀内谦介给日本警视厅警视、北海道厅长官、各道府县知事等地方官厅颁布《关于对不良分子渡航赴华进行管控之事宜》外交文件,并提出赴华者通过渡航的两项宗旨。
以往要渡航赴支那不需护照,来去自由,但因此次日支事变,如今在华日侨多数撤退回乡,对其遗留财产之保护警戒等亦难保周全。对于或欲煽动残留国人(即日本人——编者注)闹事,或欲趁乱一赌打劫发财等无赖不良之徒向支那渡航者,此时有必要严加取缔管控之。现已于满洲国及关东州分别采取应对措施,另外相关在华(日本)帝国使领馆亦有以上取缔管控之通知,因此在此仅献若干建议以供参考。今后一段时日,对于欲渡航赴支那之(一)一般本国人士由所辖警察署长,而对于(二)因公务被派遣赴华者由派遣官署公署依照另页所示手续发给身份证明书,望对除持有以上身份证明书或被发给正式护照者之外,一概做不予准许乘船赴支那之处理。而对于发给以上身份证明书者,望依照前述宗旨,除业务上或家庭上或为其他正当目的急需渡华者外,劝其在此之际尽量自发克制而不渡华,以配合确保在华皇军后方地区之治安。另,本文之宗旨乃望酌情适当争取一般民众普遍周知,兼与以上相关官厅协商之意,依命特此进谏。
这个文件明确规定前往中国的日本人:第一,一般本国人士须持有所辖警察署长发放的身份证明;第二,如是公务派遣者,须由派遣官署依照一定手续发给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明书上面必须写明姓名、户籍、现住址、出生年月日、渡航目的和时间等,同样,征召的“慰安妇”也适用这一规定。外务省甚至还规定了证明书的格式:
(甲号样式)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职业
姓 名
出生年月日
一、需要渡航赴华之目的、理由、逗留时间
以上特此证明
昭和12年月日
警察署 长官姓名(印)
2-19 武汉的日军慰安所——和平馆,旁边还标着“第六慰安所”,时间是1942年秋。
(乙号样式)
官职
姓名
出生年月日
一、需要渡航赴华之目的、具体事务
以上特此证明
昭和12年月日
(派遣官公署)官职姓名(印)
从以上日本外交文件的内容与条款可分析,外务省对赴华者的渡航手续办法提出了详细说明。包括分类发放不同的身份证明书,从而在前往海外时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这也便是将募集业者与“慰安妇”等“特殊”渡航者与其他普通国民区别开来,为业主和“慰安妇”顺利出航提供法律依据。可见,在“慰安妇”的招募与渡航过程中,外务省直接参与并推动,从而为“慰安妇”制度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是外务省系统中最早参与筹建慰安所的领事馆。自清末起,该领事馆就每年统计在上海的日本娼妓人数,并予以遣返。到1932年初,当日本海军在上海建立第一批特别慰安所时,日本上海总领事馆已经是重要合作方了。领事馆会统计“慰安妇”的人数,但不会遣返;还会统计慰安所的数量,领事馆的警察署担负慰安所的治安工作;还与军方一起建立可控的“慰安妇”体检制度。
根据《外务省警察史》的记载,隶属于日本海军的上海“慰安妇”每周有一次健康检查,由海军陆战队与领事馆警察署共同负责,这就表明,慰安所是由日本海军与日本领事馆共同管理,也就是说,已经形成日本政府和军队共同参与慰安所的监督统制。
南京的日本公使馆在日军占领南京后即与军方紧密合作,包括建立和处理慰安所事务。前面已作介绍,1938年4月16日日本陆军、海军与日本南京总领事馆召开联席会议,以合作加强对南京慰安所的管理。
1938年9月,当武汉会战还在激烈展开时,日本的外交部门与军方就已在合谋设立武汉慰安所的事宜了。9月14日,日军和驻汉口日本总领事馆进行“联络会议”,并通过《对于攻占汉口后赴汉口的日本人应急处理纲要》。“纲要”第3条规定,对准备赴汉口的日本侨民将“优先考虑赴汉口后能迅速开业者”,但是,“为了开设军队慰安所而赴汉口者,不受此规定”。
在这种“特殊照顾”之下,不到半年,即1939年2月3日,日军已在汉口开设20家慰安所。外务省美洲局局长吉泽清次郎宣称:这些“慰安所”是“经驻日军兵站、宪兵队,在总领事馆的同意之下开设的”。
这一案例说明,日军驻汉口部队与驻汉口日本领事馆之间,为开设慰安所相互“合作”极其密切。
2-20 日本兵山田清吉手绘的汉口积庆里慰安所要图(山田清吉《武汉兵站》,图书出版社)。
因此第一批慰安所几乎是与日军同步进入武汉的。10月25日,日军宣布完全占领武汉,在随之不久实施的武汉市人口调查中,标识为艺妓、娼妇身份的“慰安妇”已达492人。
1939年2月3日,驻汉口总领事花轮义敬在致外务大臣有田八郎的《关于管理去汉口渡航者的文件》中写道:“军队慰安所已有20家(包括兵站、宪兵队和本馆批准的慰安所)。”
这些来自日本的“慰安妇”均有身份证明。
当时的中国报纸刊文指出:“敌军到了武汉,边将‘随营娼妓’集合起来,指定区域居住,名为所谓‘陆军公娼区’‘海军公娼区’,如老联保里、新联保里、生成里,以及特一区已烧去二分之一的六合里,现在都是公娼区。敌军在汉抢掠的我国女同胞,奸淫以后便送到公娼区里去卖笑,在这些淫窝中和那些魔窟中一样,是充满了黑暗、惨痛和残酷的景象。”
所以,送入武汉各个慰安所的中国妇女人数应该不少。武汉地区的慰安所一直开至日本战败投降,前后历时长达7年。
六合里地处汉口日租界,当时已被战火毁去一大半。日军占领汉口后不久,军官木村少佐即命中川中尉和森本军曹等,在民权路等地选定开设慰安所的房屋。1939年春,兵站负责调配房屋的家屋股根据日本侨民的申请,批准了六合里慰安所营业。于是这里出现了四五家慰安所,里面都是被日侨控制的20岁左右的中国女子,她们是从汉口难民收容区和华界诱骗来的贫困少女,其中有的已做了母亲,也有些是被卖到这里来的女孩。老板逼着她们接待日军官兵,让她们在一层的厅里集中,由士兵来挑选。六合里的慰安所费用比积庆里低廉,这里的慰安所也是由当地日本领事馆管理的。
后来日本总领事馆警察署经过调研提出,慰安所有些业务需要向军队移交,如性病检查,后来多由现地部队的军医担任,通常是一周检查一次。
当时担任第11军司令官的冈村宁次承认,在进攻武汉的部队中,几乎都有“慰安妇团”随行,如第6师团,尽管有“慰安妇团”同行,但仍发生了强奸案。1938年10月27日,第11军的先遣参谋已命令兵站负责人木村少佐,尽快在积庆里建立300人的大型慰安所。
根据汉口日本领事馆11月30日的调查,仅汉口一地,就有日本“慰安妇”150人。
实际日本“慰安妇”还不止这个数字。1940年,汉口登记的“娼妓”只有二百数十人,实际上有两三千人。其中多是被迫为日军服务的“慰安妇”。
日军与外务省系统之间,既有合作,也有分歧。1939年12月23日,日本外务大臣野村给汉口的花轮总领事发来密电《关于慰安妇前往汉口陆军天谷部队的文件》,指出来自香川县的天野部队,现在驻扎在汉口,为了开设军队的慰安所,需要在日本国内募集50名妇女。这些妇女前往中国的许可证,将由该部队与香川县政府联络斡旋。这件事外务省已通报内务省,所以要汉口的领事馆了解,这些妇女将于年内从日本出发。文件原文如下:
外务大臣野村致汉口花轮总领事
暗电送第34890号
昭和14年12月23日下午7时发
第323号
汉口花轮总领事
驻扎汉口的香川县天野部队为了开设军队慰安所,需要募集50名妇女。前往中国的许可证将由该部队与香川县有关方面联系斡旋。此事已通报内务省,并请贵领事馆谅解。妇女一行将于年内出发。期待贵方之回电。
野村大臣
日本汉口总领事花轮接到电文后,即与该部队的司令部取得联系。12月27日,花轮致电野村外务大臣,并指出:
汉口花轮总领事致外务大臣野村
秘
昭和14年 四五五八五 暗 汉口 12月27日发
本省27日达
野村外务大臣
第734号
尊电第323号《关于慰安妇前往汉口陆军天谷部队的文件》收悉,并已与当地军队的司令部联络。从内地招募慰安妇已采取许可制度。关于此次天野部队的慰安妇招募事,将履行正式手续。鉴于该部队办理招募事宜已成事实,本领事馆是否须予以追认?此前,本领事馆对此事毫无所知。如果军队准备招募慰安妇营业,本领事馆将予以监督,慰安妇如来汉口时,本领事馆将出面引导(终)。
花轮总领事指出,在内地招募“慰安妇”已采取许可制度,表明征用“慰安妇”制度日臻完善。花轮表示:“此前,本领事馆对此事毫无所知。”但鉴于天谷部队招募“慰安妇”事宜已成事实,军队非常强势,因此他请示外务大臣:本领事馆是否须予以追认?最后表示:如果部队准备招募“慰安妇”营业,本领事馆将予以监督,“慰安妇”到汉口来时,本领事馆将出面引导,予以配合。
从该案例中可知,军队在招募“慰安妇”、建立慰安所的过程中,比日本政府部门更强势。
2017年和2018年度,日本内阁官房新收集到23份“慰安妇”文件。其中的13份材料是外务省名为《关于取缔支那渡航妇女事项》的机密文件,成文年代是1938年,都是日本各领事馆与外务省的汇报、联络“慰安妇”事宜的内容。
在日本驻华领事馆的报告中,记载了“陆军方面考虑每70名兵员需要1名左右女招待”“搭乘军用车南下的特殊妇女”等内容。“女招待”“特殊妇女”在这些报告中被解释为“与娼妓同样”、“被强迫从事丑业”,意指“慰安妇”。显而易见,在国家参与下日本军队和外务省征用、输送了“慰安妇”。
2-21 大连武昌街一面街一带的日军慰安所原址,这里是战时大连慰安所最集中的地方。(苏智良2007年摄)
济南日本总领事提交给外务大臣的报告中记载,随着日军部队进入山东,在当地从事色情业的女性不断增加。详细记述了“内地人艺妓101人、同女招待110人、朝鲜女招待多达228人”,“预想皇军前进的情况,到4月底至少在当地集中500名特殊妇女”。此外报告还写道,占领徐州后,她们“搭乘军用车”,有186人南下。
青岛日本总领事的报告中记载了“海军方面希望增加艺妓女招待合计150名,陆军方面考虑每70名兵员需要1名左右女招待”
。
尽管强征“慰安妇”的数量不算很多,但这佐证了以日军为主体、有计划地集中女性的内容。通过领事馆询问了外务省,这再次表明外务省系统参与了日军建立慰安所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