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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的信托实践

盘活多方资源,注入“源头活水”。

撰文 王永刚 编辑 钟龙军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

乡村振兴战略周期长、范围广,需要持续大量的资金投入,信托的长期性、隔离性特征使其可以作为乡村振兴的有效工具之一。信托机构始终坚持社会责任担当,积极践行时代使命,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创新服务模式,采取多种方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实现乡村振兴。

中央鼓励发展慈善信托以及探索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模式,加之信托具有跨行业金融资源配置的功能,在这种政策和制度的赋能下,应充分盘活多方资源,真正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信托模式,为乡村振兴注入“源头活水”。

四类信托

信托支持乡村振兴的主要模式,主要分为四种类型:

〇慈善信托

慈善信托将慈善行为和金融手段相融合,是企业与社会公众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渠道。

信托公司已设立了多个以乡村振兴为主题的慈善信托,以解决乡村环保、教育等实际问题为抓手,通过撬动社会力量,共同为需要关爱扶持的乡村群体奉献爱心,不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更充分体现了信托行业在推动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截至2021年底,全国已备案以乡村振兴、美丽乡村、智慧乡村为主题的慈善信托共32单,总金额达6695万元。其中,规模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慈善信托有3单,分别是万向信托作为受托人的中国水源地保护慈善信托、“徐维堂、俞芬美”夫妇振兴乡村慈善信托以及中航信托作为受托人的中航信托·明德园乡村生态文化振兴慈善信托。

〇土地流转信托

在土地流转信托中(如图1),县级政府可作为名义委托人,代理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信托公司设立土地流转信托,由信托公司和服务商企业对农地进行整理、出租及运营。同时,信托公司以发行资金信托计划的方式解决土地整理开发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从而使农户获得土地租金的基本收益和土地增值的浮动收益1。

土地流转信托为土地流转提供了强大的金融支持,提高了农业规模经营效益,有利于土地长期可持续开发利用,并且它能有效解决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难题,是更规范的土地流转模式,能够在当事人之间确立法律关系,减少甚至解决农户土地流转中出现的纠纷。

〇农业产业链金融信托

乡村振兴,关键要靠产业振兴。只有产业兴旺,才能增加农民收入,提升乡村“造血”功能,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农业产业链金融信托是指信托公司利用农业产业链上、下游利益相关主体间的合作关系,设计适合的信贷产品,以满足农业产业链上各主体融资需求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农业产业链利益相关主体主要包括农户、农业企业、农资公司、农产品收储及加工企业等。

农户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加入农资公司下属的农业合作社,农资公司将土地经营权委托给信托公司,设立财产权信托(如图2),信托公司将信托受益权抵押给银行,作为银行向合作社提供贷款的担保,合作社与农业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完成销售后,农业企业将销售款交予银行,银行扣除贷款及利息后将收益余额打至合作社账户2。

农业产业链金融信托具有融资成本较低、时间较短的优势,且除受益权出让型信托模式外,还有农业债券类信托、农业股权类信托和农业贷款类信托等。融资方法多样,可选择和组合的类型较多,能够有效控制融资的风险。

〇乡村治理类信托

首先是公共服务设施托管信托参与集体资产管理。

由于缺乏运营投入及有效管理,当前大量乡村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政府财政补贴和村民自发维护无法实现长效管理,公共服务设施托管信托可以有效解决这一困境。

村集体或地方政府作为委托人,将公共设施使用土地及其附着物所有权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计划,参照土地流转信托模式,由信托机构或服务企业对公共设施进行管理、出租及运营(如图3)。

其次是特殊需要信托保护留守儿童。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亟待破解的难题。可设立留守儿童特殊需要信托(如图4),由当地政府、村集体及农村未成年儿童监护人共同作为委托人,政府儿童保护基金拨款、监护人自身教育资金、社会捐赠的公益资金等作为信托财产,留守儿童作为受益人,信托公司或其他公益组织作为受托人。

在农村社会发展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力相对薄弱,集体资产的开发、管理、运营是信托参与乡村治理的一个有效切入点。相信未来随着农村集体资产的多样化发展,将出现更丰富的资产管理模式与实践,信托参与乡村治理的范围也将不断延伸,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推进。

“水基金”实践

2015年,万向信托结合公益慈善信托,推出中国首个针对慈善项目运营层面的创新架构——水基金信托,目的在于对小型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林地环境进行有效保护的同时,构建有效的资金流转体系,将环保、公益、金融、三农、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国家重点关注问题融合起来,形成多方合作、共同发展的全新形式,是绿色信托助推乡村振兴的典型代表。

〇项目背景

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青山村龙坞水库,面积约1.6平方公里,向当地4000多名农民提供饮用水,由于在农作中农民对周边汇水区竹林使用过量肥料及除草剂,导致水质下降,影响正常生活用水安全。

水基金信托以解决农村实际存在的饮用水源安全问题为抓手,以环境保护和乡村振兴为愿景,通过流转周边林地经营权进入信托财产以控制农民农作行为,并引入公益慈善信托等影响力投资者提供资金以发展相关环境友好型产业,以“财产权+资金”的形式成立,形成了一种带有公益目的的信托创新模式——“水基金信托模式”,借助信托工具有效推动乡村振兴和公益环保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〇模式架构

在水基金信托模式中(如图5),青山村农户将水源地竹林经营权交付水基金信托,公益组织受邀作为执行顾问,主要负责提供水源地保护模式设计、林地科学管理方案、保护效果评估及协调各方公益资源等。

农业产业链下游企业和消费者积极参与到后期商业运营中,在实现公益目的的基础上,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带动农民致富,推动乡村振兴。

信托是整个项目的底层框架,将农民、公益组织、慈善资金、当地政府、产业发展方、环保受益者等多方利益相关者统一在同一个目标的同一个法律框架下,将各方权利义务、角色边界划分清晰,各司其职又能合作共建,受托人万向信托则对资金管理使用、环保相关事务进行执行管理,保障整体机制的顺利运行。

通过信托搭建了一个“钱进、人管、事执行”的三个层面的平台,任何形式的合作包括物资捐赠、商业合作、知识贡献、人力支持都有接纳的入口。同时资金链条自上而下全部属于信托财产,由单独账户管理,清晰透明,决策链有多方参与的共同决策机制,并保持环境保护的目标一致。

〇机制特点

水基金信托搭建了一个三层架构体系。

第一层为资金流入层,慈善资金作为水基金信托的启动资金,发挥基石作用和撬动作用。

第二层为资金管理层,在水基金信托层面搭建顾问委员会,邀请利益相关方担任顾问委员会委员,共同参与资金管理运用和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层为资金使用层,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公司作为市场化商业合作的运营主体,基于当地资源优势发展当地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形成环境价值的变现机制,公司经营利润分红,进一步反哺环保公益事业,达到自运行、自增长、长久治的良性循环。

借助水基金信托的三层构架设计,青山村搭建了一个多方参与、共同磋商的开放性协作平台,形成了“保护者受益、利益相关方参与、全社会共建共享”的多赢局面:

农户、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投资或捐赠成为信托的委托人,实现自身的经济利益诉求或社会公益诉求;其他村民在获得收益的同时,也逐步改变了传统生产生活方式;

公益组织的参与,保障了实践的公共性和生态保护措施的专业性,实现了“建立水源地长效保护机制”的初衷;在满足生态保护目标的前提下,引入社会资本发展绿色产业,为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奠定了基础。

〇主要成效

一是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通过水源地保护和系统治理,青山村及龙坞水库的水质逐步提升,目前青山村周边山林里已记录到包括白鹇、猪獾、小麂在内的9种哺乳动物和13种鸟类。青山村也成为全国知名的“未来乡村”和“自然生态打卡地”。

二是生态产业初具规模。

水基金信托每年平均支付给村民的补偿金约为172元/亩,相比村民自营时提高了20%,充分保障了村民的财产权利和生态补偿机制的可持续性。同时,水基金公益运营主体——青山自然学校,每年直接收入超过100万元。

随着环境的改善,青山村吸引越来越多游客,给村民带来了经营民宿、销售农产品等致富渠道,目前已有超过70户农户加入了“自然好邻居”计划,每年每户增收1万元以上,带动200余人直接就业。水源地管护、生态活动和文创产品等也为合作农户带来了额外收入。

三是社会影响逐步扩大。

青山村从“一滴水”的保护开始,通过调动多方资源并促进利益共享,2017年,龙坞水库约2600亩的汇水区被杭州市余杭区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青山村作为自然生态保护基地的社会吸引力不断提升,每年组织200余次自然体验和志愿者活动,超过2000名志愿者参与青山村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带动年均访客增加1万人以上为青山村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活力。

(本文原题为《信托支持乡村振兴的实践与思考》,有删减) 7kYGuz9J5oku6AqOxrTb3xEXYH0aDCBQNpFqAaYbxd47nK2yWQnFOCplh/+AjkQ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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