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是一个有领导才能的人,在村里人缘好,也有很高的威信。合作化一开始,他就出任村干部,先后担任过生产队队长、生产大队队长、大队党支部副书记、村党支部书记等职务,也多次受命领导过公社的工程队。在每一个岗位上,他做得都可圈可点,有口皆碑。他处理矛盾,情、理、法兼顾;他办事公道,努力做到一碗水端平,从不偏三向四,更不私仇公报。村里人对他的评价是:务实,不贪,办事公道,敢承担责任。
父亲担任生产队队长时,队里曾偷偷开过瓜园,种了些西瓜和甜瓜到集市上卖,给队里搞点副业收入。说“偷偷”,是因为按照上面的说法,这是搞“资本主义”,不被允许。我曾随父亲照看过瓜园,晚上睡在庵子里,每当此时,我可以大饱口福,但父亲只允许我吃熟过火或被野兔、松鼠糟蹋过的,也就是没法卖出去的瓜。遗憾的是,瓜园也就开了两年,到第三年,公社来的干部把瓜苗拔了,只好再种晚作物。秋收的时候,队里会搞承包,也就是把庄稼包给个人收割,按亩记工分(类似计件工资),这样不至于把庄稼烂在地里。这事上面的态度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提倡,也不禁止。
父亲是有大智慧的人。他多次对我说过,世事变化无常,今天对的明天不一定对,今天错的明天不一定错;今天富的人明天不一定富,今天穷的人明天不一定穷。所以,为人处世,不能太势利,一定要凭良心,千万不能做亏心事,因为只有良心是不变的。
“文革”期间,因犯错误被发配到村里的下乡干部,都成了父亲的好朋友;从渭南发配来的魏姓医生,居然和他成了“拜把兄弟”;村小学有些学生结伙造老师的反,父亲严令禁止我参与,说:老师永远是老师!村里有“富农成分”的人,还有一个“历史反革命分子”,父亲不仅不歧视他们,而且对他们抱有极大的同情。
从父亲的例子中,我得出一个结论:防“左”并不难,只要遵从良心就行。良心是防“左”的天然疫苗。
队里有个社员霍常金,是有名的石匠,但不安心干农活。他老婆是个神婆,有病在延安治疗,他向一些村民借了些布票去延安偷偷倒卖,赚点路费,走时也没有请假(请假肯定不被批准),生产队就把他的口粮扣下了。夏天他回到村里,家里没一粒粮食,队里有余粮,父亲决定把口粮分给他,但遭到了大队党支部书记王世招的阻拦。队长要给分,支书不让分。在双方争吵不休的时候,霍常金就把已经装好的一袋子粮食扛走了。支书曾是吃国库粮的干部,原则性强,就打电话给公社书记,说霍常金盗窃仓库。公社马上就安排了批判大会,但霍常金没有到场,另一个批判对象逃跑了,会没开成。公社副书记专门来到村里调查此事,在我们家吃饭。父亲说:“霍常金外出不请假、借布票倒卖,这都是事实,但说他盗窃仓库,不对。应该分给他的口粮不给他,又要他下地干活,他没办法,只能如此;是人总得吃饭,否则会饿死,你们要批判就批判我,不要批判霍常金。”公社副书记听了父亲的话,不仅没有批判霍常金,反倒训斥了大队支书:“如果饿死人,你们谁负责?”类似的冲突,父亲和支书之间发生过多次,其原因,用父亲现在的话说,是“他‘左’我‘右’”。
但在我的印象中,父亲和王世招的私交还是不错的。“文革”开始后,王世招成了村里的头号“走资派”,村里很多人站出来批斗他,有仇的报仇,有气的出气,很快就把他赶下了台。但无论会上还是会下,父亲从始至终没说一句话。王世招比父亲大一岁,48岁病逝。病逝的前几天,父亲专程从几十里外的工地跑回来看他,俩人聊了很长时间,依依惜别。我高中毕业回乡务农期间,王世招的儿子担任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对我很关照。可惜,他后来因车祸身亡,死的时候也是48岁。
1972年,霍常金从县引水渠工程承包了一段工程,大概是念及父亲曾经对他的好,允许我暑假期间在他的工地打工。我打工一个月,赚了52元钱,中秋节那天,霍常金冒雨把工钱送到我家。那年我13岁,正在上初中一年级。
1969年,父亲被选为大队革委会主任,但他执意要去一百里外的国防公路(现307国道)工程跟工。他想去跟工,一是工程上能吃饱饭,二是也可以给家里人省下点口粮。工程以公社为单位组织施工,全公社工队为一个营,下设三个连。父亲去后第一天垒灶台,第二天被任命为二连二排排长,第三天又被任命为二连连长。当连长活轻,每顿九两玉米面蒸的圪梁(长条窝窝头)。吃不完,父亲就把剩下的晾干保存起来,回家探亲时带给家里人吃。所以,父亲每回家一趟,我就可以饱食几天。
父亲所在工程的主要工作是凿石开路,每次上百米的路段20多个炮眼同时炸裂,工伤事故时有发生。父亲出发前,母亲哭了,怕再也见不到父亲了。父亲说,这是母亲为他哭过的唯一一次。同村去的另一位社员王居升,有文化,曾在西安工作过,担任三连连长,一次放炮炸石,一块拳头大的风化石砸在了他的脸上。父亲送他去医院抢救,他的命保住了,但鼻子没有保住,政府给他在县医院安排了个炊事员的工作,后来又安排在乡卫生所卖药,算是对他失去鼻子的补偿。王居升的儿子现在是西安有名的外科医生,他学医与他父亲有关。
我读高中时,父亲是大队党支部副书记,村里的插队知青就是父亲去县城接来的,他对他们的生活做了精心安排,还经常请他们到家里吃饭,知青们现在还念叨他的好。
我高中即将毕业回乡时,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父亲没被选上。有人说父亲落选是因为我要回来了,这里自有农村的道道。公社书记说,这个人大队不用,公社用,就安排父亲到县黄河引水上塬工程领工。直到我上大学的头两年,父亲一直在工程上。我第一次暑假回家,中途下车先到工程总部所在地看望父亲,发现他在那里生活得像个公社干部。
人民公社解体后,生产队没有了,父亲准备捡起他的老手艺——弹棉花。我小时候见过父亲用梳棉弓弹棉花。“文革”初期,父亲和他四舅及另一个人合伙买了一台梳棉机,在离我们村25里的佳县螅镇镇上租了一孔窑洞,每到赶集的时候就去镇上弹棉花。每次干两天活,每人可以赚到三四块钱,这在当时算一笔不小的收入。可惜好景不长,后来开展“割资本主义尾巴”运动,他们的生意就做不成了。1980年,我暑期回家,发现父亲把那台梳棉机从镇上搬回家了,他高兴地对我说,包产到户了,又可以弹棉花赚钱了。但父亲的预测完全错了。没过多久,村里人都开始买衣服穿,没有人纺纱织布了,连棉花也没有人种了,他的老手艺也就废了。
1993年,父亲62岁时被选为村党支部书记,我当时还在牛津读书。当村支书三年,他为村里干了两件事,一是打了一口水井,解决了村民生活用水问题;二是给村里拉上了电,解决了村民的照明和电气化问题。村里通电后,石磨和碾子都不用了。拉电的钱是我向几位朋友筹集的,但有几个村民说不拉电,要分钱,父亲不许,还闹了不小的矛盾。
1996年换届时,父亲又高票当选,但他坚决不干了。
父亲不干了,也是我的坚持。为拉电的事,他差点被人打。我不想让他再受别人的气。农村是一个很复杂的社会,什么样的人都有。没有能力的玩不转,有能力但心地善良的人很有可能自己吃亏。父亲属于后一类。
父亲当村干部期间,没有占过公家的便宜,倒是为招待下乡的干部贴过不少顿饭。人民公社时期返销粮、救济款的分配,我们家总是排在同类家庭的最后。这一点,连母亲有时候也愤愤不平。
但80岁之后,父亲倒有机会得点好处了。父亲是1949年之前入党的老党员,现在每年能拿到一万多元的“老党员生活费补助”(包括节假日慰问费)。全村(及全乡)有这种资格的只有两人。父亲很满意,说差不多够他的酒钱。父亲每晚睡觉前自斟自酌二两白酒,多不喝,少不行,很有原则。
父亲是个乐观的人。春播季节,久旱无雨,许多村民都不愿下种,结果耽误了时节,但父亲总是按时节下种,他说,老天爷总会下雨的。在“读书无用”盛行的年代,他仍然借钱供我上学。他说:“等有用了,就晚了。”2009年和2016年,父亲动过两次手术,手术前躺在手术台上,他还和大夫开玩笑,手术后麻醉一过,他又和大夫说说笑笑。大夫说,很少见到这么开朗的病人。
父亲在唱陕北民歌
父亲是个乐和(hu)人,爱耍笑,说话风趣幽默。任何地方,只要他住上几天,总能结交几个聊得来的人,他离开后,大家都会想念他,问他什么时候再来。2010年在上海参观世博会时,他和陪同他的朋友打了一辆出租车,他在车上唱起了陕北民歌,司机爱听,聊得开心,自告奋勇跟着他们,跑前跑后,还和他们一起吃了晚饭。晚饭后他以为司机回家了,没想到,司机自掏腰包在酒店住了一晚上,第二天一大早就把早餐送到他房间,又自愿为他开了一天车,坚决不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