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四年,我十七岁,高中刚毕业,说懂事,什么都懂了,说不懂,真正明白的事实在太少。那是个知识被成群地赶进深山的年代,一切都被扭曲,一切都很荒唐。我是那个时代带着几分奇怪的标本,算是高中毕业,实际水平比初中生还差。我留过一级,从农村回到南京后,又莫名其妙跳了一级,甚至还泡过将近一年的病假。读不读书、上不上课都一样,我的字写得像小学生,像外国人写中文,错字别字连篇。高中毕业考试,考数学是珠算,我们只学过加减乘,连除法都没来得及教。
我那时唯一值得自豪的,就是书看得多,相对而言的多。父亲是南京的藏书状元,所藏的书绝大多数是翻译过来的外国小说。“文革”后期是我拼命看世界名著的年代。卖弄自己看过的外国小说,一向是我的嗜好。多少年来,我一向自以为是,觉得在阅读方面没人吹牛吹得过我。我的父亲毕竟是藏书状元,强将手下无弱兵,父亲在他那一辈人中读书最多,我自然在我这一辈中也没什么对手。为了在吹牛时立于不败之地,我实实在在读了不少书。
因为祖父在北京,我经常有机会去,一去就住很长时间。北京这地方多少有些巴黎的沙龙气氛,即使在“文革”后期这一特殊阶段也不例外。作为一个经常有机会接触沙龙的外省文学少年,北京老家给我在文学上的影响的确太重要。我的堂哥三午长年累月在家歇病假,他的客厅永远有人,高谈阔论,胡说八道。三午的客厅是当年北京一些诗人经常光顾的地方。都是些看上去神经兮兮的年轻人,没日没夜,高兴时来,尽兴则去。三午的客厅常常有人高声朗诵诗,有时候是诗人自己朗诵,有时则是由漂亮的女郎代劳。漂亮的女郎多半是诗人的崇拜者,多才多艺,会唱会弹钢琴。
三午自己就是一个很不错的诗人。我曾在他的客厅里朗诵过他的诗。他的诗免不了有些颓废,有些痛苦,当然也有些矫情。我所以在客厅卖弄他的诗,原因是三午在念自己的诗时大哭起来。事实上我也是一边流眼泪,一边朗诵。在三午的客厅里,感动得哭起来是一桩雅事,没什么可难为情。对于这样的场面我已经太熟悉。常常有人写了一首好诗,大家喝彩,于是当场作曲,当场唱。根据三午的诗作曲的一首歌,在北京的一小圈子里曾经很流行,诗如下:
不要碰落麦芒上
凝结的露
不要抹去睫毛上
颤抖的泪
露珠里映着
整个的太阳
泪滴上闪着
我们走过的路
脚在田野里迈
衣领上全是露水
心在生活里滚
脉搏上全是泥和泪
露在深深的花蕊
泪在层层心田
烈火枯竭源泉
烘不干露和泪
手捧起滴滴露珠
便成一道瀑珠
心积起颗颗泪滴
那是无边的海
不要碰落麦芒上
凝结的露
不要抹去睫毛上
颤抖的泪
这诗写于一九七二年十月十日。以今天的眼光看,诗当然算不了什么。文学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历史,在历史的参照系数面前,我们说大话最好留些余地。关键是那种氛围,与世隔绝,与世无关。在“四人帮”之流肆虐的年代,是文化的沙漠,是没有春天绿色的严冬。三午另一首诗似乎写得更好一些:
摸熟了块块斑驳的门牌
翻厌了张张糟杂的脸儿
从来到人世,我
就揣着一封无法投寄的信
羞愧 不安 焦急
憧憬 痛苦 渴望
从来到人世,我
就揣着一封无法投寄的信
这诗从没有变成铅字发表过。三午写了近百首诗,然而任何一本谈诗人的书都不会见到他的名字。
一九七四年,我这个十七岁的外省文学少年,在三午的客厅里,开始了最初的文学梦想。沙龙的气氛自然使我向往成为诗人的一员。我老气横秋地加入了侃文学的清谈,指点江山,信口开河。这些诗人说到底也不过是一些文学青年,大家生活在浪漫的诗意中,悄悄地较着劲。和年轻狂妄的画家们相仿,都觉得自己行,都看不上别人。那一代诗人似乎都喜欢巴尔蒙特。他们都喜欢这句话:
我来到这个世界上
只是为了看看太阳
三午的客厅里常常为了文学吵架。诗人最多,有作曲的,有唱歌的,有画画的,有摄影的,还有研究哲学的。有的显然是风流潇洒的公子哥儿,一脸的八旗子弟样,有的却像乞丐,衣衫褴褛,只差随地吐痰擤鼻涕。所有的这些人都是野路子,是诗人一定颓废,一定朦胧,画画的离不开一个怪字,都喜欢留长发,言谈时,最擅长的一句话就是:“这哪是诗,这哪叫画?”
我毕竟只是文学少年,除了多读过几本书之外,一无可夸耀处。在烟雾缭绕的客厅里,我学会了说“这哪是诗,这哪叫画”。我做梦也不会想到多少年后,自己会成为一个小说家,会跻身于混稿费的人流中。
三午是我们叶家第三代人当中最有希望成为作家的一个人。他身上有着饱满的诗人气质,他写诗,看小说吹小说,发疯地喜欢外国音乐。三午常说,他喜欢文学,是因为受我父亲的影响,他说起我父亲不该中途放弃写作时甚至掉眼泪。我父亲早在二十岁前就写了一大堆短篇小说,不止一个人说过我祖父是中国的契诃夫,但是三午一向认为如果我父亲不停笔,真正成为契诃夫的应该是他。我父亲把爱好文学的毛病传染给了三午,这毛病最终又到了我身上。朱自清先生曾夸奖我父亲少年时的文章写得“头头是道,历历如画”,说他的小说中有“他自己的健康的调皮和机智”。三午总是为我父亲抱屈,他老说:“叔叔的小说太不合时宜。”
不合时宜的评价同样适合于三午自己,适合于他那一代过早来临又过早凋谢的年轻诗人。父亲在和我谈起三午的遗诗时曾说过,时至今日,三午的诗歌完全可以发表。这的确也是实情。今日已是个诗人多如牛毛的年代,出版物泛滥,只要是诗,只要是那些分了行的短句子,混迹于刊物之上并非太难。可是三午的诗毕竟只适合于他曾经活着的那个时代,他的诗,包括他在内的那一代诗人,说到底仍然是时代的产物。
我从来不认为三午的诗最好。即使当年我作为一个外省的文学少年,跟在三午后面亦步亦趋,志大才疏且又装腔作势,我也仍然不甘心做一个像他那样的诗人。我的偶像是一位更年轻的诗人。他是那年头突然闪现出的新星中最灿烂夺目的一颗星。当年北京民间沙龙中几乎没有不知道毛头的诗的人。毛头要比三午年轻得多,他狂妄地出现在三午的客厅里,目无一切,孤芳自赏。
他以流浪汉的姿态睡倒
盖着当天的报纸,枕着黑面包
不在乎胡须上淌下的口水
也不在乎雀斑,在他脸上充满
嘲笑
这幅艺术家的速写似乎更适合于毛头本人。
毛头是天生的艺术家。他会唱歌,正经学过西洋美声唱法。那时候,谁手头有一盘好的意大利歌剧磁带,谁就有幸在短时期内,做他最好的朋友。孤傲的毛头并不是和什么人都可以交朋友。我对毛头的身世不太熟悉,只知道家境不错,人在白洋淀插队,并且知道他曾当过学习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在我作为文学少年的那个年头里,父亲的书和三午的客厅,潜移默化地使我和文学产生了不解之缘,毛头的行为却直接为我提供了模仿学习的榜样。毛头似乎具备了一个和常人不同的大脑,他的诗永远让人感到新颖感到震惊。我那时候虽然已经知道了洛尔迦,知道阿赫玛托娃,知道普希金,知道马雅可夫斯基,知道勃柳索夫,知道巴尔蒙特,但是活生生的毛头比任何一本诗集更能影响我。
毛头的诗实在太多太多。他每年都为自己编一本诗集。他的身上永远揣着笔,走到哪儿,想到哪儿,有时灵感来了,扯上一张纸,唰唰记下,然后把纸片藏口袋里,继续海阔天空说大话。据说每年的十一月下旬,是他结集的痛苦时期。在这时期里,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把写在乱七八糟纸片上的诗整理出来,绞尽脑汁,怨天怨地,就仿佛女人坐月子。他年年都掉一身肉,胡子拉碴,死去活来。大功告成,他又开始神气十足,重新露面。
毛头的魅力在于他自身就是一首充满激情的诗。他对诗歌本身的迷恋,对文字的执着,只有过分这两个字才能形容。一九七六年的唐山大地震把北京人吓得不轻,到处有一种世界末日之感。毛头当时的行为最可笑,他拎着个旅行包,包里装满了他自己手抄的诗集,灰溜溜的像个流窜犯,非常狼狈、形迹可疑地东躲西藏。面对大自然的威胁,别人不过是怕死而已,他在怕死的同时,更担心他的天才作品会毁灭。
和大多数文学少年一样,我最初的文学梦想,就是写诗,做个像毛头那样的诗人,生产太多太多的诗,满满一旅行包,拎着到处走。在三午的客厅里,我学着三午或毛头的口吻,堂而皇之地说着“这哪叫诗,这哪是小说”。既然我自认为毛头的诗最好,我便老气横秋地用毛头的诗来压别人的诗。像不像毛头的诗是我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判断好诗坏诗的唯一标准。
我学着毛头的样子开始写诗,疯疯癫癫,绝对形似。我在纸片上,小本子上,甚至书的空白处胡涂乱抹。十七岁那一年真值得我很好地回忆一番,我开始学着抽烟,偶尔也喝点酒,并且正经八百地开始幻想女人,我变得有些颓废,玩世不恭,我母亲因此对三午耿耿于怀,老觉得我是跟他学坏的。我的读书也是在那时候开始发生变化,我从雨果的忠实信徒,突然转变为对整个十九世纪的西欧文学格格不入。浪漫主义文学的作品尚未读完,我已经跳过了现实主义文学作品,一头栽进了二十世纪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皮毛之中。爱伦堡的《人·岁月·生活》给了我无穷无尽的知识。当我回到南京,远离北京的沙龙,我便在爱伦堡的回忆录中寻找刺激。我决心不顾一切地写诗,希望有一天能在三午的客厅里像毛头一样露脸。
诗人也许真是天生的。我很快就写了不少分了行的诗。这些诗丑陋得让人感到恶心。我学会了做作,学会了矫情,学会了把句子折腾得疙里疙瘩,就是写不出一句像样的好诗。在我的文学少年时代,令我最痛心的一桩事就是发现自己实际上根本不可能成为一个好诗人。我经常一个人到野外去找诗,寻章摘句,在春天的草地上,我想着想着便睡着了。干别的什么事时,我的脑子里老在想诗,等到正正经经要写诗,我又肆无忌惮地开起小差。我像诗人一样活着,神经兮兮,无病呻吟,和当时的时代绝对格格不入。我进了一家小工厂当工人,早出晚归,逃避一切政治学习,并且从来不看报。当时的那些出版物和我没任何关系,在我越来越意识到自己的诗写得实在不像话的时候,我便发誓,除了外国小说,我什么都不看。
几年以后,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小说尤其是短篇小说开始变得时髦。我考上了大学,也跟着起哄写小说。最初的小说跟我最初的诗歌一样糟糕。我曾把这样的小说寄给北岛看,北岛看了以后,写信给我,说我的小说不行,但是很有写诗的潜力。他夸奖我有良好的感觉,大可以在诗坛上闯一闯。他的客气话使我绝望了很长时间。如果我的小说感觉还不如诗,要走文学这条道路,还不如去寻死。我已经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诗歌不可救药,但却的的确确正在明白,我的小说实在不怎么样,时至今日,我的小说仍然没有真正写好过,重温旧作,羞愧难忍,苦不堪言。十年来,我能不懈地写小说,和退稿做斗争,本身就是一个了不得的奇迹。也许是为了赌气,当然也是因为自己另寻新欢以后,太喜欢小说这玩意,我总算没有像写诗那样半途而废。
十几年前,有一个文学少年幻想着将来会是个骇人听闻的诗人,和大多数美好的理想注定要破产一样,我的诗人梦遥远得仿佛是别人的故事。我并不后悔自己销毁了那些惨不忍睹的诗稿。时光不会倒流,艺术永无止境,过去的一切都化为亲切的回忆。我怀念三午,忘不了毛头,多少次旧梦重温,老毛病再犯。十几年前的文学少年一去不返,隔着时间的长河,我向那个已经死去的已经虚无缥缈的我招手致意。海枯石烂,这毕竟是一个不能忘怀也无法忘怀的我。我看着我,脉脉含情,顾影自怜。我们曾经是个整体,我们永远是整体。
我们彼此的思念
仍在无声地前进
就像雪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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