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第一篇小说是上大学一年级的时候,写作的原因完全是受了作家方之的诱惑。方之是我父亲的挚友,那时候刚从下放的农村调回南京,房子尚未落实,整天泡在我们家聊天。聊得最多的是他一再声称要写的小说,就那么几个故事,反复说,一直说到别人厌烦为止。除此之外,他老是想不通地质问我为什么不写小说。随便和他说着什么,他动不动就眼睛一瞪,非常严肃地说:“这完全可以写一篇小说,写下来,你把它写下来。”
于是我就试着写一篇小说。当然刚开始只是用嘴写,我告诉方之,自己打算如何如何,开局怎样,结局又怎样。方之总是点头称好,说他正在筹备一个专为青年作者提供机会的文学刊物,我的小说写出来以后,可以在那上面发表。
我那时候对发表小说的兴趣并不大,也许是自己书见得太多了,我从小生活在书的世界里,家里到处都是书,总觉得一个人有几个铅字印出来,实在算不了什么。使我入迷的是那些世界级的外国作家,人人都写了一大堆作品,和他们相比,中国作家简直就不能算作家。方之一有机会就问我小说写得怎么样了,我便一次次敷衍他,说:“就写,就写。”
一直到方之筹备的文学刊物创刊,我许诺要写的小说仍然没有一个字。这个刊物就是后来一度大红大紫的《青春》。创刊号上的头题小说是李潮的《智力测验》,李潮是与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看了他的小说,我不免有些羡慕,也有些嫉妒,于是正经八百地开始写那篇在嘴上念叨了无数遍的小说。
我写的这篇小说名字叫《凶手》,开头的场面颇有些传奇色彩,一位杀了当代花花公子的青年人,在一个风雨交加电闪雷鸣之夜,背着铺盖敲开了派出所的大门,向正在值班的警察投案自首。接下去便是倒叙,以凶手的口吻,叙述一场凶杀的全过程。小说的结尾也很有戏剧性,凶手忍无可忍,接过匕首,为民除害,破膛开肚,把仗势欺人的花花公子杀了。
这是一个非常拙劣的短篇小说。写到一半的时候,方之便从我手上抢过纸片,一段一段地看,一边看,一边笑。那时候正是右派平反不久。我父亲、方之、高晓声、陆文夫、梅汝恺几位为同一桩事打成右派的难兄难弟,常常有机会就聚一起喝酒谈文学,方之最不善饮,几口酒下肚,把我正在写的小说当笑话,讲给大家听。大家都觉得方之是在为我的事瞎起劲,明摆着,当时我写的这种小说绝对不可能发表。伤痕文学虽然正走红,但因为描写了阴暗面而屡遭非议,我的小说比伤痕文学走得更远,因此父执们都觉得方之太书呆子气。
小说终于写完,方之也承认这小说的确难发表。有一次,方之组织了一次座谈会,讨论当时得全国奖的短篇小说,议题是说坏不说好,大家不妨横挑鼻子竖挑眼,谈谈这些得奖小说的不足。别人发言的时候,方之把我的小说又细细读了一遍,会一散,他拉住高晓声,说:“兆言这篇小说,我们帮他加工一下,说不定还真能用。把高干子弟改了怎么样?”我已经记不清高晓声当时说了句什么,反正他当时很不以为然,笑着,看着似乎还有些孩子气的方之。方之让他看得有些不好意思,说:“老高,怎么啦?”
我的小说最终果然没有发表。尽管有方之为我力荐,不止一位编辑说这小说不错,但无一例外的是在终审的时候被淘汰下来。多年以后,安徽的一位老编辑写信给我父亲,仍然为我的小说发不出来耿耿于怀。小说的原稿早不知到哪儿去了,有一段时间内,我手上积了近三十万字的手稿发表不了。我和退稿笺结下了不解之缘,铅印的或者编辑手写的不关痛痒的三言两语,常常让我羞愧难当,恨不得将手头正在写的稿子扔掉。有几篇稿子在寄来寄去的途中遗失了,有的却是编辑部懒得退稿,时间长了,写信去讨,连回信都没有。我至今也不明白我的第一篇小说到哪儿去了,反正也不是一篇好小说,根本谈不上心疼。让我念念不忘的,是已故的方之当年对我的诱惑,没有他,我根本不会写我的第一篇小说。
我发表的第一篇小说,刊登在我们自己办的油印刊物上。那是一本地地道道的民间刊物。发起人,都是一班从小就认识的朋友。我们的刊物叫《人间》,在当时很有些影响。《人间》社刚开始分两批人马,一批是写东西的,如顾小虎、李潮、徐乃建、黄丹旋、吴倩,另一批是画画的,如刘丹、朱新建、丁方、高欢、汤国。这批人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很有些新潮人物的味道。有些人已经饮誉当时的文坛,如顾小虎。他是顾尔镡的公子,他发表在《上海文学》上的一篇评论文章,反响很大。李潮和徐乃建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十分走红的两位青年作家。黄丹旋和吴倩都去了美国,依然继续在写,听说已得了好几个台湾和海外华语报的文学奖。画画的混得也不差,刘丹早就去美国淘金,他的妻子便是那位大名鼎鼎的洋贵妃魏莉莎。朱新建是这几年风行画坛的新文人画的始作俑者,他属于半仙,法国和比利时都去过一阵,喜欢的女人也多,喜欢他的女人更多。其他几位自然也不弱,各人有各人的成就,各人有各人的福分。
刚开始办《人间》的时候,“四人帮”刚粉碎不久,“左”的思潮很猖狂。动不动就有人跳出来扣帽子。很多人好心地要我们吸取父辈当年办《探求者》的教训。然而我们根本不肯听劝,一个个仿佛中了邪,别人越说越来劲。
《人间》结果只办了一期。办刊物实在不是桩容易事,我们那时候个个囊中羞涩,而且都缺乏动手的能力。刻钢板天经地义是由画家们承担了,对于这些未来的大画家来说,刻钢板自然有些委屈了他们。办油印刊物,画家们除了刻钢板,刻那些线条最简单的插图,没任何用武之地。此外,要去买纸,买油墨和订书机,乱七八糟的事多得不堪设想。
刊物办不下去最主要的原因是没稿子。当时作为两大主力的李潮和徐乃建,都因为外面约稿太多,自己写的小说在不在《人间》上发表无所谓。民间刊物的宗旨说穿了很简单,主要是为了发表那些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不了的东西,一旦大家的发表渠道畅通,民间刊物的气数就到了头。那时候民间刊物又叫地下刊物,和今天的黄色刊物不同,当年我们的刊物很有些艺术追求,发表的小说水平应该说在许多公开发表的小说之上。
我们办的唯一的一期《人间》上,刊登了四篇小说,除了我的一篇,其他三篇都是女作家的。《人间》的几位女将特别能折腾,到哪儿去都特别热闹,南京的文坛因为有了这几位女将,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显得阴盛阳衰。
我发表在《人间》上的那篇小说叫《傅浩之死》。虽然是油印的,这毕竟是我的第一篇发表的作品。小说的情节今天看来实在不值一提,写一个书呆子兮兮的人物,在“文革”中,因为喝酒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被别人向造反派告了密,酒醒以后,吓得半死,于是决定自杀,他跑到了一个悬崖边上,在跳崖之前,把赶来的造反派痛痛快快地骂了一顿,越骂越痛快,结果有人从悬崖后面爬了上去一把抱住了他,他没死成,然而因为积累在心头的怨恨已发泄了,竟然不想死了,决定好好地活下去。这篇小说后来因为朋友的帮忙,发表在安徽的《采石》上。
《人间》时期是我文学活动中的一个重要时期,正是从这一时期,我的兴趣开始转到了小说上。在这之前我觉得写小说很容易,在这之后,我因为连续不断的退稿,越退稿越赌气。我认定了一个死理,那就是别人小说能写好,自己就一定能写好。况且我常常感到别人的小说事实上写得很不好。从《人间》时期开始,我才正式把写小说当回事。
我非常怀念《人间》时期,一本印得很糟糕的《人间》,记录了我的文学青年时代。那是一个躁动的不安分的时代,充满了生气和活力。
我真正变成铅字的第一篇小说,应该是发表在一九八〇年第十期《雨花》上的《无题》。那年暑假,我的创作热情高涨,除了骑自行车几百公里去和女朋友相会之外,我一口气写了八个短篇。《无题》便是其中一篇,只花了一天的时间,写完以后,父亲看了觉得不错,当时《雨花》正准备发一期江苏青年作家专号,父亲说可以把这篇小说交给当时正负责编专号的高晓声,但是字写得太潦草了,最好重抄一遍。我脑子里酝酿的另一篇小说已经成熟,因此也懒得再抄,结果是父亲为我誊写了一遍。在父亲还没来得及誊写完之际,我的另一篇小说《舅舅村上的陈世美》又写好了。
《舅舅村上的陈世美》发表在一九八〇年《青春》的第十期上。这一期的《青春》是处女作专号,虽然是和《无题》同时问世,却因为在此之前我未曾有过铅字,因此大觍老脸地打了确系处女作的招牌。没有多少人知道我一下子发了两篇小说,这最初的两篇小说,我竟然斗胆用了两个名字,一个是真名,另一个却是笔名。我那时候对自己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自信,从一九八〇年十月到一九八一年三月,不到半年的工夫,我发表了五篇小说,用了三个笔名。我自我感觉良好地认为,在未来的日子里,将有好几个都是属于我的名字在文坛上大红大紫。人们将惊喜地发现,原来谁谁谁,谁谁谁,还有谁谁谁,都是我。
我将《无题》寄给了祖父,祖父让我的堂哥给他念,念完了,祖父写信给我,说这篇小说写得不错,说出了一点意思。《舅舅村上的陈世美》我觉得写得不好,因此就没往北京寄。事实上,《无题》在读者中反响极小,而《舅舅村上的陈世美》倒使我收到了好几封热心的读者来信。记得有一封是一个农村的女孩子写来的,写得很动情,她把我当成了小说的主人公,对我的遭遇深表怜悯,而且乐意当我的小妹妹。
我的第一篇真正有影响的小说,是五年以后发表的《悬挂的绿苹果》。我的感觉良好短暂得不可思议。发了最初的五个短篇小说以后,连续五年,我一篇小说也发表不了。
退稿实在是一种磨难和不幸。我的信心打了很大的折扣,在频频退稿的日子里,我总有一种自己犯了错误的恐慌。写小说对于我来说,逐渐变成了一桩赌气的事,我把所有的退稿收集在一起,挑一个好日子,统统寄出去,然后带着惆怅的心情,愁眉苦脸地等待小说鸽子似的一个接一个飞回来。再寄出去,再飞回来,如此不断循环,周而复始。时来运转的美梦做多了,我对写作的前景如何已无所谓。退稿退多了,我一赌气,干脆就把稿子放在抽屉里。
写《悬挂的绿苹果》,正是准备硕士论文期间。这一年也是我可爱的女儿出世的年头,该花钱偏偏手头拮据,人穷志短,我不得不托朋友把这篇小说转到《钟山》编辑部。一年以后,小说竟然在一个不起眼的位置上发表了,我赶快用那笔稿酬买了一个小电冰箱。想不到我这篇小说会得到当时南北两位很红的青年小说家的称赞。南方的是王安忆,她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信给编辑部,大大地夸奖了我一番。北方的是阿城,我的小说发表一年以后,电影厂的一位导演写信给我,说是他去拜访阿城,阿城说我那篇小说是那一年度发表的最好的小说。这究竟是不是阿城的原话我很怀疑,不过阿城确实不止在一个人面前表扬过我。他去美国以后,写信给我的朋友时,还提起我,说我真是个写小说的人。
我很难用笔墨表达对这两位作家朋友的感激。尤其对阿城,虽然都活在这个地球上,至今也没机会见过一面。走红的作家有时一言九鼎,王安忆和阿城对我的赞许起了非常了不起的广告作用,终于有编辑找我组稿来了,来了便摆谱,便侃阿城怎么说怎么说,王安忆又怎么说怎么说。上海的陈思和与杨斌华率先为《悬挂的绿苹果》写了评论,我这篇并不起眼的小说悄悄地走起红运来,得了让人羡慕的《钟山》奖,还差一点中了两年一度的全国奖。
时过境迁,人生无常。如今稿债累累,常常听好话,参加笔会游山玩水,想起自己过去的遭遇,免不了一种小人得志的感伤。小说的艺术本来是无止境的,我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小说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好。《悬挂的绿苹果》给我带来了好运气,仅仅是凭这一点,我就应该感谢这篇小说,当然更感谢那些热情关心我的朋友,没有他们,我也许至今仍然一事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