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列举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最热词,“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一定会在其中。工业和信息化部一位老朋友嘱我为冯伟先生新书《数字迁徙》作序,一因该书正是应时之作,二因我近年也一直关注数字经济,有一些粗浅心得,遂欣然允之。
就人类社会发展大势而言,数字化转型已成为必然,数字经济作为继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之后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正处于成型展开期。在我国,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建设数字中国,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战略选择,一个重要的表征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十四五”规划均无一例外地将推进数字化转型列为重要内容,国务院还专门印发了《“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数字经济时代已然开启”已是共识,然而,如何认识这个时代却略有差异。它是工业革命的新阶段?还是一种颠覆性的全新形态?工业革命不到300年间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纵观人类历史,几千年的农业社会,社会经济形态基本保持不变,也不存在快速经济增长一说。工业革命迄今只有250多年,却创造了极大的物质财富,人类终于摆脱了靠天、靠自然“吃饭”的宿命,经济增长成为常态。就我们已经经历的工业革命,“第一次”和“第二次”均已有定论。当前,新一轮工业革命正在进行中也成为基本共识,不同的是“命名”,分别出现了“第三次”和“第四次”两个提法。提“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不多,代表性人物是美国趋势学家杰里米·里夫金,他在《第三次工业革命:新经济模式如何改变世界》一书中指出,经济和社会变革总是来自新能源与新通信方式的结合,历史上数次重大的社会经济革命都是发生在新的通信技术和新的能源系统结合之际。如,19世纪,煤炭和蒸汽机与印刷品相结合;20世纪,石油和内燃机与电话及广播电视相结合;21世纪,则是新能源和互联网的结合(可再生能源的互联网),将为第三次工业革命带来强大的新基础设施。“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提法虽然拥护者众多,但却是建立在补提“第三次”基础上的,历史上并未曾有过“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共识。我理解,“第四次”的提法源自德国2013年在汉诺威工业博览会上推出的工业4.0(Industry 4.0),他们将过去的工业发展历程划分为工业1.0(机械化时代)、工业2.0(电气化时代)、工业3.0(信息化时代)等不同阶段,认为即将开启工业4.0(网络化时代)。工业4.0是指利用物理信息融合系统(Cyber-Physical System,CPS)将生产中的供应、制造、销售等环节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实现敏捷、高效、个性化的产品供应。
从工业革命的视角,当前的数字化转型正处于新的一轮工业革命早期,按照经济学“长波技术论”观点,我们也正处于工业革命以来的第5个“康德拉季耶夫波”周期中,即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微电子学和计算机网络时代”,这次技术长波将延展至21世纪中叶。就这个视角而言,将数字经济作为工业革命的新阶段具有合理性。事实上,当前对数字经济的研究几乎都是用工业经济的概念及术语来诠释和描述数字经济,从信息技术的视角来界定数字经济,用传统生产要素的“属性”来描述数据要素的。
考察数字经济概念的起源,最早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主要描述互联网对世界各类事务运行模式,特别是商业行为所带来的影响。随着互联网近30年的大规模商用和高速发展,已经广泛延伸到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并深度应用,引发了一场社会经济“革命”,深刻地改变了人类社会。20多年的积累和储备,数据资源大规模聚集,其基础性、战略性凸显,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经济形态,进入成型展开期。过去20多年,互联网革命是以“消费互联网”为表征的上半场,主战场是面向个人提供社交、购物、教育、娱乐等服务。当前,“人机物融合”“泛在计算”时代开启,互联网革命进入以“工业互联网”为表征的下半场,重点在于面向各行业的组织重构,促进供给侧的深刻变革。数字经济将涉及对社会经济各行各业的全覆盖,成为“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无疑,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带来的这场社会经济革命是颠覆性的,在广度、深度和速度上都是空前的,在很多方面都远远超出了我们在工业社会所形成的常识和认知,也远远超出了我们的预期。就这个意义而言,数字经济将是在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全新的颠覆性的经济形态。事实上,在当前的数字经济研究和实践中,已经面临诸多无法用工业经济理论解释和指导的问题,如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其特征、价值和意义均未形成共识,构建数据要素市场,让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仍没有明确途径和方案上的共识;数据的资产地位尚未确立、数据确权难题尚待破解、数据共享流通障碍重重、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体系尚不健全等诸多挑战呼唤数据治理体系的构建;数字平台的快速发展形成“一家独大”“赢者通吃”的市场格局,带来了“数据虹吸”“市场垄断”“税收侵蚀”等问题,沿用工业经济时代的反垄断规则对其进行监管遇到困难;数字经济繁荣依赖于全球化的数据流通、共享和交易,现行国际治理规则和体系面临数字化转型带来的巨大挑战;如此等等。
我以为,数字经济存在大量的开放性议题值得深入探索和实践,诸如,数字经济内涵与外延的界定,数字经济的测算方法与统计口径;数据的权属架构及认定、价值评估与利益分配机制;数据流通交易的体制机制,数据要素市场的培育和配置;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相关的数字立法、数字时代的伦理治理;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监管的统筹平衡;数字经济基础设施与生态的构建,包括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和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数字经济发展核心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数字经济对经济、管理、金融、社会治理等传统学科的影响,以及传统学科对数字经济研究实践的支撑;等等。显然,数字经济是一个涉及多学科、多领域、多层级的复杂系统。如果我们认可数字化转型是对传统行业的颠覆,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带来的一场社会经济“革命”,那么,用工业时代的思维去推进和研究数字经济或许并不完全妥当。现行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能否直接用于数字经济?用工业时代的框架和术语解释数字经济,仅仅在传统名词、术语前冠以“数字”或“数据”,能否能真实地体现数字经济的实质、刻画数字经济全貌?我们有必要“解放思想”和“转换观念”,跨出既有模式,通过基本观念和实践方法的根本改变,尝试构建全新的数字经济理论体系。考察过去传统行业的信息化历程,基本上是沿袭既有业务流程和框架,将信息技术作为提质增效的工具,信息技术扮演的是“助手”的角色。就这个定位而言,我并不认为工业3.0(信息化)带来的是一场“革命”,这也是我支持“第三次工业革命”提法的主要原因。我们需要认识到,在新一波的信息化浪潮中,信息技术将扮演“主导”角色,“引领”社会经济的转型发展,这是信息化的一次“范型变迁”!
从人类历史全局视角和全球大格局层面进行大跨度的审视,我们可以看到,数字经济这一新经济形态对人类社会结构甚至人类文明都将可能带来长远和深刻的影响,也许,我们已经站在了数字文明的门口。
《数字迁徙》一书立意很好,从人类文明发展的视角,接续人类历史上已经发生过的5次人口迁徙,以“迁徙”来定位和描述这一轮社会经济大变革,将数字化转型视为人类历史上第6次“迁徙”——迈向数字文明的一次迁徙,有高度,也颇有新意。书中不乏独到观点,并辅以不少好的案例,文笔流畅,通俗易懂。
《数字迁徙》把“数据力”作为这个时代的新生产力,这是对数字经济时代发展较为深刻的认识。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认为,所谓创新就是要“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就是要把一种从来没有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进生产体系中,包括:引进新技术、引进新产品、开辟新市场、控制原材料或半成品新的供应来源等。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作为一种新的生产要素(参数),构建了新的“生产函数”,也就催生了这个时代的新生产力。
《数字迁徙》的作者想要告诉我们时代脉搏在如何跳动?谁是数字革命的推手?大国正如何抉择、企业正如何探索?数字化转型是什么、转什么、通向何方?数字迁徙之后的数字空间是什么景象?这些都会带领我们进行更深层次和更有价值的思考。
这是一个充满了不确定性的新时代,我们更需要把握趋势、转换观念、创新实践、锐意进取,像本书作者一样,直面数字化转型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做一个时代变革的思考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仅以此代序。
梅宏
壬寅年季秋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