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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怒之下

一怒之下,我开始写关于托马斯·哈代的书。这本书将无所不谈,但恐怕唯独不提哈代——一本怪书,但很不错。

——D.H.劳伦斯,1914年9月5日

对无关紧要的细节进行无休无止的说明,长篇大论却毫不切题。

——福楼拜评价雨果的《悲惨世界》

现在回想起来,一方面简直难以相信我已经浪费了那么多时间,在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的时候才要去开始对D.H.劳伦斯的研究;另一方面几乎同样让人难以相信的是我曾经开始过这项研究,但由于着手这个工作而加速引发了我的精神紊乱症,只得暂停下来待情绪得到缓解。说到分散注意力,马上就会想到需要某种能够分散注意力的东西来分散注意力,换句话说就是我自己。如果,我对自己说,如果我可以让自己保持冷静——我记得自己反复对自己说“冷静”,说了一遍又一遍,直到需要拉响精神错乱的警铃——如果我可以让自己保持冷静,那么,进行对D.H.劳伦斯的学术研究将会迫使我振作起来。我成功地让自己专注,但所专注的事项——至少对于现在的我来说,现在我已经迷失在远离原本预期的严肃的学术研究中了——将是要对这本书大加批评一通,而这本书,原本是要让我振作起来的。

多年前我就决心将来要写一本关于D.H.劳伦斯的书,向这位让我想成为作家的作家致敬。这是个非同一般的野心,意识到这一点并为此要做些准备的我于是避免阅读劳伦斯写的任何东西,这样的话等将来研究他的时候即使不是全新的也至少不会太陈腐。我不想消极被动地去研究他,不想无目的地照抄《儿子与情人》来打发时间。我想有目的地去读他。于是,经过几年的逃避劳伦斯,我进入了可以称其为预前准备的阶段。我拜访了伊斯特伍德,他的出生地,我读了传记,我攒了一堆照片,把它们放在曾是全新的文件夹里,蓝色的,上面用黑色的墨水毅然决然地写着“D.H.劳伦斯:照片”。我甚至做了惊人的一叠关于脑海里模糊的劳伦斯印象的笔记,但这些笔记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显然,实际上起到的作用不是准备和促进这本书的写作,而是在推迟和拖延写作。这一点也不奇怪。全世界的人都在把做笔记当作推迟、延期和替代的理由。我的情况更为极端,因为做关于劳伦斯的笔记不仅仅是在推迟写一本有关某位作家的学术研究——向其致敬——是这位作家使我想成为作家,而是我在拖延的这个研究本身就是在推迟和拖延另一本书。

虽然我决定要写本关于劳伦斯的书,但同时也决定要写本小说,当稍后做出决定要写本关于劳伦斯的书时,这个决定并没有取代之前的决定。最初,我迫切地想要同时写这两本书,但这两股欲望互相拉扯,到最后哪本我都不想写了。同时写两本书是不可想象的,所以这两个气势相当的雄心从最初的相互折磨消耗成了最后的精疲力竭。我只要一想到动手写小说就忍不住想写劳伦斯的研究也许会更愉快些。我一开始做关于劳伦斯的笔记便意识到自己可能在永久性地蓄意破坏写这本小说的机会,它比以往我写过的任何一本书都重要,必须立刻动手写,赶在其他可能会突然冒出的事情横在我与灵感之间——所谓灵感,我的理解就是类似本哈德式的漫无目的的夸夸其谈——的前面。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于是我从做关于劳伦斯的笔记转为做小说的笔记,我的意思是从不写劳伦斯的书转为不写小说,因为所有这些反复和做笔记实际上都意味着我两本书哪本也没写。最终,我所做的就是在两个电脑文件夹——空文件夹——之间犹疑不定,一个文件夹叫C:\DHL(劳伦斯的全名缩写),另一个叫C:\NOVEL(小说),在被它们像打乒乓一样来回纠结了一个半小时后,我不得不合上电脑,因为我知道,最糟的就是像这样把自己拖垮。最好的做法就是什么都不做,平静地坐着。当然,不可能平静:相反,我感到彻骨的悲凉,因为我意识到自己什么都写不出,不管是劳伦斯还是小说。

最后,当我忍无可忍时,我全身心地投入到对劳伦斯的研究中。因为小说会让我更接近自我,而劳伦斯——一本关于劳伦斯的严肃的学术著作——则相反,将会带领我摆脱自我。

我感到高兴,因为我已经打定主意。现在我已经决定全身心地投入到一直想写并有可能写出的诸多书中的一本中去。我认为写哪本书实际上并不重要,因为书,如果需要被写出来,总能找到属于它们的写作时刻。重要的是要避免可怕的令人麻痹的迟疑和优柔寡断。任何事都好过这个。然而现实是,“全身心地投入”到我的劳伦斯研究意味着做做笔记,意味着三心二意地进行劳伦斯研究。在任何情况下,“全身心地投入到我的劳伦斯研究”——让我绞尽脑汁的另一阶段——实际上都是不可能的,因为,除了要决定是写还是不写我的劳伦斯研究之外,我还不得不决定在哪里写它——如果我打算写的话。是“如果”而不是“当”,因为一旦我起初兴致勃勃的决心开始坍塌时,可以写小说的念头又冒出来吸引我。而即使我没有决定是否写劳伦斯研究,我也不得不决定住在哪里,因为不管我写不写劳伦斯研究,我都得住在什么地方——但如果我打算写本关于劳伦斯的书,那么就给我在考虑住哪里时带来了一系列需要权衡的变数,尽管决定住在哪里已经被诸多的变数弄得复杂化了。

实际上,不可能开始写劳伦斯或小说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我纠结于住哪里。我可以住在任何地方,我所要做的就是选择——但无法去选择,因为我可以住在任何地方。我身上没有任何束缚,因此无法进行选择。当有东西约束你时很容易做选择——工作、孩子的学校——但当一切都取决于你自身的需要时,生活变得相当不易,甚至可以说是无法忍受。

就连钱都没有成为问题,因为那时我住在巴黎而没有什么地方比巴黎还要贵了。汇率变得一个月比一个月糟,巴黎变得一个月比一个月贵。钱是个问题,到目前为止,它只是让我在想我宁愿住在除了巴黎以外的任何地方,但论及下一步去哪儿,搬到哪里去,几乎与它毫不相干。在巴黎的经济情况——更准确地说,汇率的情况——要强调的是,尽管我认为我定居在巴黎,但其实我只是路过,极度缓慢地。这是所有英国人或美国人在巴黎所能做的:路过。你也许在这里度过了十年的光阴,但本质上你只是个看风景的人,一个游客。你来了又走,服务生一直在。我待的时间越久,这种只是路过的感觉越强烈。我曾想过靠签订付费电视来让自己感觉更像定居一点,但有什么意义呢?很可能签了付费电视之后几个月我就会搬走。显然,能让我感觉自己安顿下来的方法就是获得某些永久性的牵绊,但拥有所谓永久性的牵绊似乎不会有任何意义,在我几个月后可能就离开的情况下。可能会离开,几乎就肯定会离开,因为没有什么能让我待在一个地方不动窝。如果我拥有了某些永久性的牵绊,我可能会留下。但我从来没有取得过任何永久性的牵绊,因为我知道从拥有牵绊的那一刻起我就将被离开和搬走的渴望攫取,然后我就不得不想方设法恢复自由。所以,没有任何永久性的牵绊,我就一直处于潜在离开的边缘。那是唯一能让我待在某处的方法:持续地处在不是真的离开而是潜在离开的边缘。如果我感觉安顿下来了,我就会想要离开,但如果我处在离开的边缘那么我就可以留下,无限期地,尽管留下还是会让我充满焦虑,因为我看起来像是留下了,可生活又有什么意义,如果我并没有留下而仅仅只是路过?

这些就是我想要表达的全部,用不同的方式,要么在我的劳伦斯研究里婉转地体现,要么在我的小说里直接点明,或者恰恰相反,不过还有另外一项现实的混乱。由于我不得不在我所住的地方之外度过一段时间,也由于我巴黎的公寓租金太高(因为汇率的关系,变得逐月增高),我只得经常转租(严格地说是再转租,因为我自己就是转租来的),因此,如果你把你的公寓转租出去了,你不会愿意拥有太多昂贵的或私人的物品,因为它们可能会被损坏,于是,情况就变成你自己主要生活在为那些从你手上转租房子的人安排的环境中:事实上,你转租了你自己。那就是我正在干的事情:转租我自己(严格地说是再转租),住在一间没有任何一样东西可以从家的感觉上说是我的公寓的公寓里。我故意把自己置身于所有世上可能发生的最糟糕的境地当中,我的日子就在牢不可破的焦虑怪圈中度过,这个怪圈总是在同一个地方打转,一遍又一遍,虽然不断有些新的变数钻进去,但从来没有任何改变。我必须做点什么来打破这个怪圈,所以当玛丽·梅里斯尼,我的二房东(我的公寓是从她那儿转租来的),说她不想租这间公寓了,要跟那个我不喜欢的可怜虫吉恩·路易斯——虽然他曾在我住院那几天借过一套雅致的浅蓝色睡衣给我——结婚时,我决定要签一份能让我成为正式租客(相对于非法转租而言)的合同。我甚至不确定我是否想要待在这间公寓里,在这里我百分之九十的时间都不开心,在这百分之九十的时间里我都为两件事情所焦虑:一、我是否打算留下;二、我是否打算开始写一本小说或开始我的劳伦斯研究。可是当房屋经纪人说他们不愿意将这个地方租给我——一个没有工作和稳定收入的外国人,在任何人眼里我都是个毫无前途的人,甚至我自己也这么认为——时,我才确信我必须待在这间公寓里,我在这里曾经是那么快乐,实际上再没有任何一个地方能像这里一样令我满足了。最终我的富人朋友,赫夫·兰德里(我喜欢叫他“金钱·兰德里”)有着好几栋房子,其中有一栋是在希腊群岛的阿罗尼索斯,同意替我做担保。于是房屋经纪人大发慈悲,让我签了租约,我成了正式的承租人。

我欣喜若狂了大约五分钟。紧接着便意识到我背负了多么可怕、几乎是不堪重负的责任。非但没有解决在哪儿住的问题,反而是火上浇油,现在我的不确定性在压力之下就像沸腾的开水,随时会将我毁灭。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我必须离开这间公寓,在这里我甭想得到片刻的安宁,越快离开越好。如果我留在这里,我现在就能知道,将既写不出小说也写不出劳伦斯。这是显而易见的。麻烦的是,要离开的话我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因此不得不预想一下未来三个月里我会作何感受,那一定会非常难过。事到如今很容易做出决定说我想要离开,但重要的是我在这三个月里会怎么想。你今天可能会非常高兴,我也许会这样对自己说,而三个月后你可能会自杀,因为你将清楚地看出三个月前没有放弃签约是个多么巨大的错误。另一方面,我也许又会对自己说,你今天可能会失望透顶,坚信在这间公寓里多待一天都会杀了你,坚信你的小说和劳伦斯研究都不会有任何进展,然后在这三个月里你会发现,只有留在这里才能让你不至于被放弃这间公寓那一瞬间的失落和挫败感吞没,因为冲动地声明放弃原先说好的三个月通知期会迫使你这么做。我翻来覆去地想,没有取得任何进展,这一秒决心这么做下一秒又要那么做。“我再也忍受不了了”,我对自己说,就像人们总是对自己说“我再也忍受不了了”,而其实他们是用这种方法来让自己继续忍受下去。最后我真的再也忍受不了了,一秒也不能忍受了,于是我给房屋经纪人写信,正式宣告放弃这间公寓,声称出于“职业”原因需要我回英国。经纪人回信认可了我要离开的决定。我又回信说这个“职业”原因现在要求我留在巴黎。因此是否可以不放弃我的公寓?为了省去再出租的麻烦,经纪人同意让我继续留在我刚刚决定放弃的公寓里。然后就这样继续来回:我再次写信声明“最后一次”放弃这间公寓。他们发来一个简短的确认,同意我的决定。我又写信说要改变那最后一次要离开的决定,变为最后一次留下,但已经太晚了,我必须得离开。

现在我真的不得不离开了,我要面对的糟糕局面是没有地方可住,必须马上决定去哪儿,没法拖延了,只有到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这间公寓对我有多么重要,实际上它早就成了我的家。尽管我之前认为这间屋子里几乎没有什么属于我的东西,但其实有很多我自己的东西需要找地方放。这些年来我其实有了很多永久性的牵绊。我甚至拥有数量惊人的家具,有些还相当好。我要把它们存放在哪里呢?我自己呢?我要把我自己存放在哪里呢?罗马是个可能。劳拉,差不多算我的妻子,在罗马有一套漂亮的公寓,一直力争让我们在那儿定居,但尽管罗马是个过日子的好地方,我却知道在那儿几个月后我就会变得非常忧郁,尤其是冬天。甚至在我变得忧郁之前,我知道罗马总能让我烦躁,特别是商店荒谬的关门时间和电影总用意大利语配音。不过罗马仍然是个可能——或者说会是个可能,如果劳拉没有把她的公寓转租出去的话。她来巴黎工作六个月,部分是为了和我在一起,部分是因为这份好差事合她的意,但现在她回罗马了,从别人那里转租来一套公寓住,因为她自己的公寓租出去了。这是千禧年来临前西方社会的真实情形:每个人都从其他人那里转租房子,没人能十分确定自己的去留,在定居与流浪之间拉锯,最终以转租者的身份安顿下来。在未来的几周里她必须决定是否要继续把她的公寓转租出去或是搬回去——这部分取决于我想怎么做,因为尽管我们习惯于长时间分开的生活,但我们两个都觉得是时候应该花更多的时间在一起了,甚至应该考虑在日常生活和感情的基础上“生活在一起”了。我们已经有了共同的座右铭,准确地说是近乎共同的,因为劳拉的说法是“永远在一起”,而我的是“随时在一起”。劳拉喜欢我们在一起的紧密程度是“由厚到薄”,而我选择的是更为悲观的“由薄到再薄些”。我早就准备把这些语义上的差别置之脑后了,因为如果我还打算在我的劳伦斯研究上有所进展——有正当的事关幸福的理由去讨价还价——我知道我将不得不“把命运抛给”一个女人,正如劳伦斯对弗丽达 所做的一样。况且我已经一个人过很久了。如果我继续一个人过下去,大概我这辈子都会一个人。就连我这优柔寡断的毛病都是一个人过太久造成的。两个人一起生活,争吵争辩中就做出了决定;当你一个人时,没有人跟你争论。因此我放弃了离群索居的生活,尽管那是我能忍受的,主观地认为两个人生活在一起就是会不断地为住哪儿、做什么争论不休。问题是那个我准备与之共同生活的女人也是个经常拿不定主意的人,只因为我的犹豫不决更厉害,才让她以为自己是那种很清楚自己的想法并固执己见的女人。比如她经常吵着说要住在罗马,可又总想着定居在巴黎——她最喜欢的城市,但又经常渴望回到美国——她的故乡。

我也渴望去美国。我想到曾经住过的纽约和稍作停顿过的新奥尔良,还有旧金山,我应该会喜欢住在那里,那还是劳拉成长的地方,但这些地方我仅是想想就知道自己不会住在其中之一,尤其是新奥尔良,尽管那是我日思夜想的地方。即使坐在密西西比河边的回忆再美好,我知道自己再也不会住在新奥尔良了。虽然有时发觉自己一直在想希望能够再回新奥尔良,坐在密西西比河边,但我知道自己再也不会住在那儿了,这种认知让我感觉自己的生命快走到尽头了。我就是那种人,我在心中暗想,一直声称“我在新奥尔良住过一阵子”,实际上只是在那儿待了三个月,孤独得要死,纯粹出于爱好在那儿不停地写些无用的小说。

那么,我们到底去哪儿住呢?更准确地说——孤僻和自私的习性难改——哪里是能让我进行劳伦斯研究的最佳地点呢?我在巴黎安定不下来的原因之一就是那里与劳伦斯的联系太过疏远。巴黎是个写小说的绝佳地点,尤其是把小说背景设在巴黎,但那儿不是写劳伦斯研究的好地方。他讨厌巴黎,称其为“夜晚丑陋的城市”或做过类似这样的评价(我的笔记里某处有着准确的原文)。如果我打算在劳伦斯研究上有所进步,如果我还有望在劳伦斯研究上有所进步,我知道我必须住在一个与他有着某种密切联系的地方,或者说一个让我可以与他产生共鸣的地方:比如悉尼,或新墨西哥州;墨西哥,澳大利亚。可供选择的地方非常多,因为劳伦斯下不了决心住哪里。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里他一直写信给朋友们问对于他应该住哪里他们是否有什么主意。“人想住在哪里?关于这个主题你有什么聪明的想法?你说你在马赛西边有一栋房子?那里怎么样?”这是他在问威廉·格哈迪 。稍后不久他问一位以前住佛罗伦萨时的邻居:“人想住在哪里?如果你能够回答的话请告诉我!你觉得伦敦怎么样?”然后又问奥托琳·莫瑞尔 :“人最终想住在哪里?”

我将劳伦斯关于住在哪里的焦虑都列了出来,因为这么做能缓解我自身的不安;到底这么做是安慰了自己还是让自己变得拿不定主意,我也不确定。无法知道。谁能辨别呢?也许不能决定住在哪里,这个被认为是阻挠我的劳伦斯研究取得进展的一个因素,恰恰是我为开始写劳伦斯所做的准备之一。

能确定的是,在英国我无法写劳伦斯研究,而让人羞愧的是,实际上英国让我感觉疲惫。事实上我想念英国的电视节目。我有股冲动想要回去看电视,但搬回英国意味着搬回劳伦斯所说的“自我最柔软的中心”,这句话我记在了笔记里。身在国外——无论是哪国——意味着处于自我的边缘,处于有所为的边缘。比如说在英国,我可以说英语,而如果去罗马,我就会陷入语言的困境,不像劳伦斯能说一口流利的意大利语。他有学语言的天赋(他甚至一度从一本语法书上学习俄语),尽管他声称讨厌说外语,但那时他已经掌握了好几门外语,只是觉得从一种语言转换到另一种太累而已。而我在巴黎的前六个月甚至都没有尝试着去学法语,因为似乎无法想象我能学会一门外语。那段时间与我关系最为密切的就是猫和狗,我与它们有一种不使用语言的同病相怜感。后来我不经意间学会了一点法语,并不多,当然够用了,能够符合文法地表达一些任性的意见。实际上经过几个月基础用语的磨合,现在的我在即将离开时才发觉自己有多么热爱说法语。按我的标准来看,我的法语很流利,而说一口蹩脚的流利法语是我快乐的源泉之一。除非我在生气时——那是我的常态。我不会用法语表达愤怒,这让我非常沮丧、生气,为了表达这种沮丧与生气,我只能求助于英语。而在罗马我将又变成哑巴。

在罗马我没有机会学意大利语,因为劳拉会说,她甚至比劳伦斯更有学语言的天赋。这也是我当初爱上她的原因之一。与劳拉谈恋爱,似乎所有她会说的语言成了某种预言,预示着我也会爱上说外语,比如说法语。劳拉学习一门新语言的方法是看用这种语言演的肥皂剧。看了几集以后她就掌握了简单的时态,一周之内她就运用自如了。也因此她是个差劲的意大利语老师,我可以预见自己在罗马看了六个月的肥皂剧之后还将是一句意大利语也不会说,因为尽管我觉得说外语是个不错的想法,但痛恨去做任何需要付出努力的事情。这些年来我已经改掉了做事情需要付出任何努力的习惯,所以没机会学意大利语也很难在我的劳伦斯研究上有所进展,因为写它需要付出与其说巨大不如说是艰辛无比的劳动。

我既焦躁又好奇。卖掉了家具,公寓里家的气息一天比一天少。劳拉逼着我做决定,因为她需要决定如何处理她的公寓。我去不去罗马?更重要的是,我为什么要如此犹豫不决?不去罗马我就是疯了,罗马在意大利,那是劳伦斯待过的时间最长的国家;离他住过的西西里岛也很近,如果我打算在劳伦斯研究上有任何进展的话,罗马也许就是最佳地点。

我一到就知道自己做了个正确的决定。我下定决心:准备开始写劳伦斯。唯一的问题是太热。天气热得可怕,而且全罗马没有一个地方比劳拉的公寓更热。她回到自己的家太高兴了,以至于都忘记了它有多么热。热就是这样,冬天的时候难以忍受的酷暑在记忆中凉爽起来,变得诱人,叫人渴望。现实却是热得吓人。连灯光都是热的。我们试着只开隔间的灯,但它从钥匙孔里钻进来,从门缝里挤进来,从百叶窗最小的缝隙里透进来。我下定决心要准备工作了——但热得无法工作。热得我们白天打瞌睡,晚上躺着睡不着。我们处于一种精神恍惚的状态。然后在一个地狱般的晚上,赫夫来电话了——信号很差——邀请我们去阿罗尼索斯避暑,与他和咪咪一起,他就是在岛上给我们打的电话。“你觉得怎么样?”劳拉问我,可她的眼睛已经做出了决定。

“我要学希腊语。”她说。之前她急切地想回来,但现在她渴望离开。而我认为在希腊岛上待六个星期,相对来说一个凉爽的海岛,听起来是个非常诱人的主意:完美的时间和地点来写我的劳伦斯研究。那就是我将要做的,我对自己说,我将开始在阿罗尼索斯写劳伦斯。那是个完美的写作地点。我手里有一切所需要的资料,除了那本《诗歌全集》,我把它留在了巴黎的一个朋友家。它也没那么重要:就在罗马的英国文化协会图书馆夏季闭馆前,我借出了几本剑桥版的劳伦斯书信集,这些能让我研究上好一阵子。我还有一本自传可以查看日期,几本小说原稿的复印件……太棒了。赫夫将会给劳拉和我安排一个单独的房间,上午我就可以开始写我的劳伦斯研究。太棒了。如果《诗歌全集》在手上会对我的研究有所帮助,但它对于我开始这项研究并不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的是我有这一整段不被干扰的时间。我应该从英国文化协会图书馆把剑桥版的劳伦斯书信集第四卷也借出来,不过我已经借出的第二卷和第三卷肯定已经够用了。我更担心的是没有那本《诗歌全集》,对我来说,那可能是劳伦斯最重要的一本书,老实说,没有它,我的劳伦斯研究也许只能取得非常有限的进展,有限到根本不值得开始。我的那本《诗歌全集》里写满了笔记和注释,没有它我也许在阿罗尼索斯会更放松,积蓄力量,让脑子里各种关于劳伦斯的想法整装待发,而不是真的试图写出些什么。突然之间,那本诗集,两周前还在我手边,实际上已经在我身边放了两个月,我甚至都没有打开过——所以才决定把它扔在盒子里,放在巴黎的朋友家——成了写劳伦斯的必备之物。

幸运的是,那位朋友的一个朋友要从巴黎飞来罗马,他答应把那本诗集带给我。我们在圣卡利斯图酒吧碰头,我给他买了杯咖啡,他递给我了那本书。如此简单。在我们飞去阿罗尼索斯的前一天晚上与我的《诗歌全集》重聚不仅让人高兴,更是一个预兆,表明那个夏天我确实要进行劳伦斯研究了。

取回《诗歌全集》后,劳拉和我就回家打包行李。装上所有劳伦斯写的或有关劳伦斯的书之后我的行李重得叫人难以置信。这样不仅不方便而且大大超重。我拿出几本不需要的书,之所以把它们装进去就是因为它们薄——《墨西哥的早晨》《启示录》——但这两本这么轻,对重量根本没什么影响,于是我又把它们放回包里。我看着那本《诗歌全集》,忽然间很确信如果我把它带去阿罗尼索斯,它会像在巴黎躺了两个月没被打开一样在那儿躺六个星期;但如果我不带去阿罗尼索斯,同样确信的是一旦我抵达阿罗尼索斯就会认为那是不可缺少的,没有它,我将无法开始写劳伦斯。如果我带上它就不会需要它;如果我不带则无法承受没有它的后果,我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把我的包关上又打开,把那本《诗歌全集》放进去又拿出来。过了一会儿我决定留下《诗歌全集》,带上企鹅出版社出版的《诗歌精选集》,但这是个荒唐的妥协,因为《诗歌精选集》最显著的特点就是里面没有一首诗是我需要的,《最后的诗篇》中的大部分,特别是《死亡之船》都不在其中。这是个直截了当的选择——要么就带这本大部头的《诗歌全集》要么就什么都不带——而且,一旦我意识到真正关键的并不在于我是否会用到这本《诗歌全集》时,选择就变得很简单了。这本《诗歌全集》的价值就像个护身符:如果我带着它在身边就能开始写书;如果我不带着它,哪怕我并不需要使用它,我也会不断地想我要用它,没有它无法开始写关于劳伦斯的书。这样一来《诗歌全集》成了我的行李中最必要的部分。除了带上它别无选择;至于我会不会去用它根本无关紧要。因此我把《诗歌全集》放在了那堆必须要带走的劳伦斯写的或有关劳伦斯的书的最上面,将帆布背包袋口的绳子系得紧紧的,堆放在门边,为第二天早上的出发做好了准备。

第二天早上,在出门前我把那本《诗歌全集》拿了出来,没带它就动身去希腊了。

事后证明这是个好决定。我不需要这本《诗歌全集》,因为我们在阿罗尼索斯一安顿下来我就再也没有开始劳伦斯研究的冲动了。问题不在于手里有没有书籍资料,问题在阿罗尼索斯这座岛本身。我们总是觉得在海岛上的生活会非常惬意,而实际上真的到了岛上往往会心生厌烦。虽然无从考证,但据说劳伦斯也不喜欢海岛。“我对岛屿不感兴趣,尤其是小岛”,他在地中海浪漫小岛上得出这个结论。一周以后,似乎一开始他只是试图表达一种看法,而现在他已经下定决心了,他最终宣布:“我不喜欢小岛。”

我也不喜欢。当你在一个小岛上时所有能考虑的就是在你想离开的时候——不是因为你所在的岛太大你想去一个更小一点的岛,就是因为这个岛太小你想去一个更大一点的——却不可能离开。当我们乘坐的“飞豚”号抵达阿罗尼索斯时,一眼望去,这个岛是如此美丽,六周的时间似乎根本不能尽兴。赫夫的房子有一个漂亮的大阳台,是观赏蓝天碧海的好地方,那儿的景色就像希腊群岛度假广告上充满诗情画意的图片一样。

“这里是天堂,”我对劳拉说,坐在阳台上被海天一色的美景环抱着,“我希望我们能在这儿再住六个月。”结果一周以后,即便从黄昏熬到就寝都让人难以忍受。除了看着如同旅游宣传册上一般的蓝色大海与天空以外——几天之后我们就对此熟视无睹了——没有任何事情可做,更别提写作了。最好的写作环境——在抵达阿罗尼索斯后的那些日子里我意识到——是身处不断有事发生的环境中;这样你所从事的工作才能产生一种压力,好与身边的世界相抗衡。而在这里,阿罗尼索斯岛上,没有任何需要与之抗衡的,没有任何动力去产生工作的压力,于是空虚感趁机侵入弥漫,使整个人陷入懒散。你所能做的就是看着大海和蓝天,几天之后你就连看都不想看了。

不要怪我没有开始工作是因为把《诗歌全集》留在了罗马,因为其实我带到阿罗尼索斯了。是的,在最后一刻,当出租车已经到楼下时,我冲回房间拿了那本书,把它一路扛到阿罗尼索斯,正如预计的那样,它待在我们的床头没被翻开过。我反而读起了赫夫带的书,里尔克的一本书信集。

“必须工作,不用别的只需工作。”1902年里尔克前往巴黎写一篇关于罗丹的专题,雕塑家的这句劝诫给这位二十七岁的诗人造成了革命性的影响。他在一封又一封信里重复着罗丹的口头禅。投入到工作中去:任由生命流逝,将自己奉献给伟大的工作。必须工作,不用别的只需工作。

我发现自己跟里尔克一样,在身体力行,推崇这一准则的朴素性和可信度,沉溺其中,像迷恋洗热水澡一样乐此不疲。但详细地描述这些实际上是在逃避工作,就和我阅读大量里尔克的书信一样是在放纵自己。我应该写我的D.H.劳伦斯研究,却在里尔克的文字里虚度光阴。除了工作还是工作。我应该写关于D.H.劳伦斯的书,我对自己说,所有其他的事情都应该为此让道——不过谁能辨别这项工作从哪儿开始到哪儿结束呢?也许从看里尔克的书信里能得到巨大的收获。实际上,我看得越多越肯定,更好地理解里尔克是我理解劳伦斯的关键。如果我来阿罗尼索斯是要写一本关于里尔克的书,那么几乎可以肯定地说,我会坐在赫夫的阳台上读劳伦斯写的书;事实就是我所谓的开始劳伦斯的研究就是坐在那儿看里尔克的书信集,尽管他被罗丹的那句除了工作什么也不做的警句所诱惑并奉之为真理,但发现在实践中很难遵守:“我已经在犹豫每天把自己关起来了,无论我在哪儿,处在什么样的外部环境,都工作太长时间了。”他还对工作与惰性是否很容易对立犹豫不决:

我经常问自己那些我们被迫懒散的日子是否正是我们进行最深奥的活动的时候?我们所做的一切,最终是否都是那些无所作为的日子里所发生的伟大时刻的回响……

此刻这种想法立马迎合了我的心意,我太喜欢这个说法了。以至于几天之后这本里尔克的书信集跟《诗歌全集》一样,躺在我们旁边的桌子上无人问津。在阿罗尼索斯,一切都待在那儿无人问津,甚至包括我的网球拍。在阿罗尼索斯不可能写作,不可能阅读,不可能打网球。劳拉发现她的希腊语不可能有所进步。实际上不可能做任何事情。我原本打算上午完成写劳伦斯的工作以后下午打网球,但那儿没有网球场,因此上午既没有写劳伦斯也没有读里尔克,下午也没有打网球。上一次我在一个希腊岛上时,那儿有一场游客与当地人的常规对抗赛,场面激烈。这儿既没有足球也没有网球。实际上这儿什么也没有。你能做的就是吃好午餐从老城区蛇虫出没的岩石上跳进水母出没的海水里。我们在那儿的第三天看到了一条蛇。劳拉和我正穿过一小片灌木丛往岩石那边走,就在那时我们看到了蛇。我一辈子都怕看见蛇,在阿罗尼索斯就看见了。我们俩同时看到它,马上转身逃开。劳伦斯曾穿着白色睡衣与他的蛇 约会;我们却逃开了。我甚至不确定发生了什么:我们看见它躺在那里不动,因为我们的惊慌使得它突然溜走了还是它听到我们走近,然后开始迅速移动使得我们看见了它?一切发生得太快了:它看见我们,逃走了,我们看见它,也逃了;我们希望再也不要看见它,它可能也同样这么想我们。完全没有心情来作诗。

经历了这个之后我们对附近的岩石都感到紧张,因为尽管我们是在灌木丛中看到的蛇,但它实际上是在被太阳晒得暖乎乎的岩石上,蛇与我们一样——与见到蛇之前的我们一样——喜欢日光浴,喜欢使诈。我们也对海水感到紧张,因为有水母,现在我们对岩石紧张,因为有蛇。我们连躺在床上都觉得紧张。我们躺着,听到沙沙作响的声音,仿佛门外有什么东西在爬。我们清醒地躺在床上讨论会是什么东西。

“我讨厌爬行的东西。”我说。

“我讨厌瑟瑟作响的东西。”劳拉说。

“那是会瑟瑟作响爬行的东西。”我说。这样的对话很白痴,一方面我不相信真有什么东西在外面。另一方面……另一方面我还是不相信会有什么东西,最终我们被折磨得累得睡着了。

早上,我们与赫夫和咪咪共进早餐,被嗡嗡作响的生物叨扰:黄蜂,一大群黄蜂。蜂蜜和果酱把它们招惹来的。咪咪采取一种听之任之的态度。我想要把它们统统杀光——至少可以做些什么——但咪咪争论说最好的方法是忽视它们。

“当你的嘴被叮了,舌头肿起来,快要窒息而到处找身边会气管切开术的人时,你试着忽视看看。”我说。看到一只黄蜂在碟子上爬,我用沾着酸奶的希腊当地报纸把它拍死了。咪咪看着我。她戴着条黄黑条纹的头巾,这也许是我为什么冲她半真半假发火的原因。

“蒲公英的生命力比蕨草强大,”我说,“黄蜂的生命力比蒲公英强大。我的生命力比黄蜂强大。黄蜂可以摧毁蒲公英。我可以摧毁黄蜂。”说完,劳拉和我就起身离开了。我们在阿罗尼索斯实在太无聊了,人变得越来越烦躁。这里什么都干不了,除了找人吵架和在岛上的连续弯道上骑摩托车骑得飞快。那真是很有趣!尽管觉得有趣仅仅是因为周边的环境无聊得要把人逼疯了——我们发觉我们自身变得有点儿和环境一样无聊了——不过环岛飙车还是非常刺激的。对付无聊的一个办法应该是开始写我的劳伦斯,就像劳伦斯在去斯里兰卡和澳大利亚的路上翻译乔万尼·弗加一样,但开始写劳伦斯似乎比什么都不做更无聊。我连写张明信片的精力都没有。在长期无聊的日子里似乎对存在感的唯一反应就是无聊地骑着摩托车沿着岛狂奔。

在罗马,劳拉一直骑摩托车,那是她的出行方式,但在阿罗尼索斯,我们仅仅是因为实在无事可做才骑着摩托车瞎转悠。我们在偏僻的马路上加速、收油门减速,头发在空中飞舞。在罗马我是个精神紧张的乘客,我们曾吵过很多次,因为我总是咆哮着警告劳拉注意避开危险。而劳拉承认在罗马骑摩托车是她最爱的乐事之一。由于在阿罗尼索斯没有危险可言,我甚至都骑了几次,但在罗马我从来没骑过。我们进入了有坡度的路段,越过坡道,熄了火沿着长长的下坡滑行。后来证明我们犯了大错。由于坡度太大,在我们滑下一段蜿蜒的山坡时,摩托车每过一个坡段都会加速,直到当劳拉大叫着“小心!”时,我们以二十英里每小时的速度撞在了悬崖壁上。嘭!简直叫人难以置信。我跌坐在地上,惊呆了。劳拉在呻吟。我只是傻坐在地上,哼哼着,惊呆了,听着劳拉呻吟。

“你撞到头了吗?”我问。

“嗯。”劳拉哼哼着说。我只是坐在那儿,哼哼着。不论怎样,我们不想发生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做什么都太晚了。前一秒我们眼看要撞车,下一秒就已经撞上了。车祸就发生在这两秒之内。根本没有时间指望有什么东西能减慢速度,尽管据说有应对撞击的方法。劳拉躺在地上,呻吟着,然后她站起来走动了。我坐着,哼哼着。一辆出租车停在我们面前。

“我们可以乘出租车。”劳拉说,虽然我们已经赶不上听音乐会了,眼下也没有公共汽车。我站了起来。“我动不了。”我说着挪向出租车。一切都糟透了,在出租车后排座上我一直向劳拉说对不起。震惊过去之后感觉到两种不同的伤痛:擦破皮的刺痛没什么,割伤的疼痛也没什么,臀部的痛虽然没那么厉害但更严重,后背上的痛感在很深的地方,甚至很难察觉是不是痛,一种非常迟钝的痛,这种也许更可怕。劳拉在哭。我不断地问她有没有撞到头,她说撞到了,但既没有肿起来也没有流血什么的,所以我说你不可能撞到头,她表示同意。我们下了出租车,车停下来又走了。情况很糟,我们走进一家甚至连医院都称不上的医院,就是一个急救站,没见到医生。然后出现一个人,一个医生,或至少是穿着白大褂的人,毫无急迫感地走过来。劳拉说她的肋骨受伤了,我说“真是太叫人难过了”。我坐在椅子上,到处都受伤了,不同的地方伤得也不一样。那个医生先把劳拉领进了一个房间,她躺下了而我坐着,不是跟她在同一个房间而是在等候室。我非常小心地坐着,一动也不动。我走进那个房间时劳拉还躺着,医生说她由于受惊血压不稳定,等一会儿会恢复正常。现在我坐在那个房间里,劳拉躺在睡椅或是床上,医生在给她清理手指上的伤口。她手上戴的饰物把手指割伤了,她躺在床上将脚抬高然后放下。“我的肋骨受伤了,”她说,“我觉得伤到了肋骨。”

“别担心。”我说。

接下来轮到我了。医生处理了我的手臂,清理出一些异物。他开始给我的手臂缝针,劳拉离开了房间。我有很多针需要缝,但我一点也不担心。割伤没什么,尽管很痛。身体里面受损才是大事,就像我的脊椎也许断裂了,这让我担心。手臂缝好了,我站了起来。“我的臀部受伤了。”我说。医生脱下我的裤子,见我的屁股上都是深口子,说:“我们最好也要处理一下这个。”

所有这些检查治疗结束后我们坐着等了一会儿。这个小医院没有X光拍片,所以对于劳拉越来越痛的肋骨以及我那痛感奇怪的后背也做不了什么。我们坐了会儿,最后步行回家了。一辆出租车把我们带回撞车的地方,我原来以为还能骑那辆摩托车回去,结果发现它已经被毁坏得惨不忍睹没法儿骑了。我们走路回家,爬过围墙进了屋。我们上了床,浑身都痛。

后来情况变得更加糟糕。随着时间的推移,伤痛如潮水般袭来。我们浑身都痛,而且我们控制不住地要去回想撞车的一幕,尽管每想一次都会令人难过。另一件我们控制不住要做的是不停地做爱。我们的状况很糟,但,不知道为什么,我们急切地想做爱。我想是因为受惊了。我们两个都不能行动自如,但如果我们控制得好,都能满足对方。我仰面躺着,劳拉在我上面,当她达到高潮时会说:“啊,我的肋骨!”我们轮流达到高潮,我们轮流说着“怎么可能没有撞到脑袋”。我们不断地这么说,因为越是回顾这场车祸越是觉得我们没有因此而丧生或瘫痪简直是个奇迹。我还不断地说以后再也不会碰摩托车了,无论在哪里。

是我的错,这次撞车,但劳拉从未因此而责备我。如果是劳拉在开,我会拿这件事不停地埋怨她鲁莽、不顾后果的驾驶,在罗马是如何令我们有性命之忧的,而现在,在阿罗尼索斯,我差点把我们的命送掉。不过话说回来,这场撞车虽然是我造成的,不过我也首当其冲承受了主要撞击。我为劳拉挡住了冲力,我的后背痛得如此厉害也许就是因为她的头撞到了我的脊椎。我拼命想回忆撞击的那一刻,但“撞击”和“撞击的那一刻”两个词一直在脑海里重复。那是我所有能想的:撞击,那一刻,撞击的那一刻。

第二天早上我动不了了。我只能在别人的帮助下下床。我动不了。我的后背,我叫嚷着,我的后背和脖子。我的屁股、手和手臂都痛苦不堪,但后背最让我担心。我们去见一位整骨大夫,一个澳大利亚女人,她的手在我的脊椎上一上一下地挪动,用手指充当X光射线,以她的方式感受皮下的骨头。

“没什么问题,”她说,“否则你会痛死。”

“我就是痛死了。”我说,但不是她所想的那种。有可能我撞断了一节椎骨,但仅此而已,而且即使我真的断了一节椎骨在这儿也无计可施。劳拉和她的肋骨也是同样的情况:即使她的肋骨断了她所能做的也是等着它们自行恢复。打消顾虑后我们拖着缓慢的步子回家,劳拉收着腹小心着她的肋骨,我则右手托着腮。这在小岛上的其他人看来似乎我正在沉思,在与什么哲学难题作斗争,而我所做的不过是力图支撑这沉重的头颅——不过再想想,这确实是所有哲学思想的体现:如何支撑你沉重的头颅。

我们急切地想要离开阿罗尼索斯,赫夫与咪咪也急于摆脱我们。我们多多少少破坏了他们在岛上的蜜月。离岛之前我试图跟租给我们摩托车的家伙商量一下,至少把部分押金退给我们。他不肯,一德拉克马 也不肯退。他从钱匣子里拿出一沓钱——机修工的钱:油迹斑斑,破损的地方都被胶水粘着——向我们解释靠出租摩托车谋生有多么不容易。劳伦斯曾经说:“如今的意大利人真的是没有教养的下流坯。”他在做这样污蔑性的总结之前应该去希腊,去阿罗尼索斯租一辆摩托车开并撞车——对希腊人做这样的评价,因为他们以作为没有教养的下流坯为荣。

赫夫与咪咪将我们送到“飞豚”号,将有一段艰辛的旅程在前方等着我们——船、长途客车、飞机、转机、火车、出租车——但并非不可完成。行李是个问题,所以我把《诗歌全集》留下了,连同其他许多劳伦斯写的或有关劳伦斯的书一起。我把《诗歌全集》带去了阿罗尼索斯,现在我们返回罗马,回去后我将闭门不出,天知道我会有多久再一次见不着这本书。我不在乎。那是本被下了诅咒的书。没有它我的情况会有所好转。

回到罗马后,人们还在用“热浪”这样的词,尽管已经是8月中旬了。我有两大难题:一是如何凉快起来,二是如何能不打喷嚏。每当打喷嚏时都感觉我的脊椎要断裂开似的。打喷嚏太可怕了,当现在我不能打喷嚏时才意识到自己以前很喜欢打喷嚏。打喷嚏是生活中的一个小乐趣,我不能再冒险尝试的乐趣之一——就像也不能侧身睡觉一样。我只能平躺着睡觉,我不得不努力平躺着睡觉,当我清醒地平躺着时,努力想睡着,不断地在想侧身睡是多么舒服,先侧在一边,等快睡着时再翻个身。劳拉也只能平躺着睡,所以我们平躺在床上,想着撞车的事,我们不再把那当成一场事故而是一场神奇脱险了。它怎么可能发生,我们怎么可能幸免于难?我们怎么可能以每小时二十五英里的速度直接撞到悬崖上而没有撞到头,没有撞坏身体的任何部位?我们仅仅穿着T恤衫和短裤,却没有撞坏任何部位:我们浑身青紫但脾脏没有受损,骨头也没有断。我们没有瘫痪,没有成为植物人,没有死——只是必须平躺着睡觉,我还得避免打喷嚏。因行动不便我们被困在公寓的事就更不值一提了。我只能靠将手放在水龙头下面来感觉室外、居民区的生活。刚开始水温是微暖的,室温的样子,然后变凉,再变暖,因为水管沿着墙壁进入室内,当经过太阳烘烤的屋顶时水温变烫起来,再度转成微暖是因为水管下降到另一边,靠阴处,然后变凉起来,接着是变冷,叫人欣喜的幽冷,因为水管已经消失在了地下,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渐渐地我们开始康复。晚上我们一瘸一拐地走到朗奥比托瑞尔叫一份比萨,然后去我们街区的小酒吧圣卡利斯图,法布里齐奥,那儿的酒保,已经拉长着那副洞悉世态炎凉的脸。他始终紧皱眉头,粗暴地对待一切他所触碰的东西,狠狠地拉开盛冰激凌的盖子,凶猛地挖出冰激凌,把它们扔进玻璃杯里,再把玻璃杯放到柜台上,震得砰砰作响。用如此粗暴的方式做这些简单的举动并没有多么了不起,不过了不起的是他做这些时所流露出的铁汉柔情。他一贯的粗暴作风——噢,当结账时想到这一切终于要结束了是多么愉快啊!——也不失为一种欢迎的方式。我们喜欢坐在酒吧露天的位子,听着他准备一份卡布奇诺:将托盘扔在镀锌的吧台上,勺子扔进托盘,牛奶灌到咖啡里,再将咖啡杯扔进托盘,在刀叉的叮当声和服务生的嘈杂声中蹦出仓促的一声“不客气”。即使在卡利斯图没什么客人的时候他也这么干:这是招揽顾客的一种方法,就像冰激凌小贩的铃铛,在告诉客人:“这里的卡布奇诺很棒,我们一直很忙。”

我们甚至又开始骑摩托车了。我曾经发誓再也不碰摩托车,但是劳拉,即使在撞车后的那段黑暗日子也只肯说回到罗马后会更加小心谨慎地骑车。现在我们回罗马了,她急于,用她的话说就是“回到马背上”。劳拉对待生活的态度是积极向上的,这点甚至比她看肥皂剧学外语的能力还要强,也是我爱她的原因。而我恰恰相反,对生活总是持消极的态度,年龄越大这个毛病越严重,不过这并没有妨碍劳拉把我劝上摩托车。劳拉做司机,开得非常小心,尽量避免颠簸。在威尼斯广场我们因为交警——戴着白手套的警察——停了下来,他指挥交通的动作优雅迷人,简直有催眠功效。他在指挥台上像指挥交响乐般指挥交通:前行,停止,前行。无法辨认一个手势什么时候结束,下一个手势什么时候开始。“停止”——手势干脆利落,毫不含糊——转眼就巧妙地转换成了流畅的“前行”。每一个手势都是用挥手来表达,但这一挥手——经过精心设计的必要的夸大动作——增强了其含义的明确性和几何学意义上的精确性。因此它是类似罗马的巴洛克式教堂般的建筑学意义上的挥手。这个交警的动作如此清晰明确,仿佛他在同每一辆车交流,让司机觉得遵守他的指挥简直是种荣耀。他的交通指挥非常及时,让人不禁认为他从车辆的移动中得到了某种暗示,使他的指挥成了一种舞蹈。

然后我们从那儿走上通往卡比托利欧广场的台阶,那是劳拉最喜欢的一个广场。

“你注意到这个广场有什么特别的?”她问。

“挤满了观光客。”

“还有呢?”

“他们都穿着格子裤子。”

“我在说广场。”

“这是个完美的四方形广场。”

“你知道它为什么完美吗?”

“不知道。为什么?”

“因为它并不是一个完美的四方形。”劳拉说道,解释着米开朗琪罗如何根据透视法延长了一边的长度而缩短了另一边。我还没来得及思考是否能从卡比托利欧广场推断出更多真理时我们就再度出发了,前往朗格塔维尔,并力图保持住排在等红绿灯的摩托车队的第二十或三十位的位置,跃跃欲试。刚开始由于撞车的创伤,我们一直只在不拥挤的道路行驶,而且因为我们的摩托车比亚乔“霸俏”的加速性能弱,我们总是爬行在等红绿灯的车队末尾。随着日子的推移劳拉变得越来越自信,排位也一点点往前挪,直到现在我们行驶在拥挤的街道上。于是,我也变得越来越自信。

“可以换到G挡了。”我说。

“不”,劳拉兴奋地说,伴着引擎的咆哮,“在D挡。”

最初因愧疚而沉默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对评论劳拉的车技也变得自信起来。我又开始大喊大叫地警告她:“前面有一辆公交车!小心,侧面一辆出租车过来了!井盖!注意点,后面有汽车!”

“当然后面会有汽车,当然前面会有公交车,”劳拉说,在四面八方涌向我们的金属流面前镇定自若,“这是座城市,你以为呢?”

在阿罗尼索斯所发生的撞车事件,劳拉向我保证说,问题在于那不是一个城市,那里的道路空寂无人,这正是它无比危险的原因——因为在罗马骑摩托车处处都充斥着险情,这样反而非常安全。这也是为什么,她继续说道,喝酒喝到微醺时摇摇晃晃地骑着摩托车在城市里兜风感受一系列的虚惊是完全可行的。

天气还是极热。凉快下来的唯一办法就是在提贝里纳岛附近停下来喝杯冷饮。玻璃杯里装满了冰碴,果汁就浇在这些冰碴上。这里总是排着长队,即使在凌晨三点钟也不例外。有个男孩的工作是在一块巨大的冰块上刨冰。劳拉注意到他冻伤的手指上贴着令人倒胃口的膏药。难以想象他的手会有多么冷,甚至比鱼贩子的手还要冷,但那是他讨生活的活计。

还有一处凉爽的地方,位于曼奴左伊大街上的一座建筑,我们并非情愿地经常前往。周围到处都是热气滚滚,但只有这座建筑散发着凉气。门上被谁用英文写着“殡仪馆”。我们常常去那儿然后加大油门逃离,惊恐地跑去别的地方,并很高兴重新回到摩托车上。 RIfom21EqSn5qIKw5jXS0vSBQ+dH7aEyH7xAITatjO5m0KHHtqS1JF7AkO9efm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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