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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兼爱上

此篇论述著名的兼爱思想。这里省略以医生治病作喻,指出为了统治天下,首先要探求产生混乱原因的开头部分。

不牺牲他人以谋利

圣人的任务就是统治天下,所以他必须明察天下混乱的原因。试问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混乱?其原因是人们不能互相关爱。臣对君、子对父不孝,这是一种所谓的混乱。儿子只爱自己而不爱父亲,于是他就伤害父亲来为自己谋利。弟弟只爱自己而不爱兄长,于是他就伤害兄长来为自己谋利。臣子只爱自己而不爱国君,于是他就伤害国君来为自己谋利。这正是人们所谓的混乱。而父亲不爱儿子,兄长不爱弟弟,国君不爱臣子,这也是一种所谓的混乱。父亲只爱自己而不爱儿子,于是他就伤害儿子来为自己谋利。兄长只爱自己而不爱弟弟,于是他就伤害弟弟来为自己谋利。国君只爱自己而不爱臣子,于是他就伤害臣子来为自己谋利。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这都是不互相关爱造成的。至于天下出现做盗贼的人,原因也是如此。小偷只爱自己的家而不爱别人的家,于是他就从别人的家里偷盗,为自己家谋利。强盗只爱自己而不爱别人,于是他就从别人那里抢夺,为自己谋利。产生这种行为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这都是不互相关爱造成的。至于大夫扰乱彼此的家族,诸侯攻击彼此的国家,原因也是一样的。大夫各自只爱自己的家族而不爱别人的家族,于是他就扰乱别人的家族,为自己的家族谋利。诸侯各自只爱自己的国家而不爱别人的国家,于是他就攻击别人的国家,为自己的国家谋利。

世上的各种混乱,以上所举的例子已经全部概括了。考察这些混乱产生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就会发现全部都是由不互相关爱造成的。

【原文】

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也,不可不察乱之所自起。当 察乱何自起?起不相爱。臣子之不孝君父,所谓乱也。子自爱不爱父,故亏父而自利。弟自爱不爱兄,故亏兄而自利。臣自爱不爱君,故亏君而自利。此所谓乱也。虽父之不慈子,兄之不慈弟,君之不慈臣,此亦天下之所谓乱也。父自爱也不爱子,故亏子而自利。兄自爱也不爱弟,故亏弟而自利。君自爱也不爱臣,故亏臣而自利。是何也?皆起不相爱。虽至天下之为盗贼者,亦然。盗爱其室 ,不爱其异室。故窃异室,以利其室。贼爱其身,不爱人。故贼人,以利其身。此何也?皆起不相爱。虽至大夫之相乱家、诸侯之相攻国者,亦然。大夫各爱其家,不爱异家。故乱异家,以利其家。诸侯各爱其国,不爱异国。故攻异国,以利其国。天下之乱物 具此而已矣。察此何自起?皆起不相爱。

【注释】

①当:孙诒让《墨子间诂》认为“当”同音假借为“尝”,今从之,理解为“尝试”。

②室:此处的“室”是家、家庭的意思。

③乱物:这里的“物”与“事”同义。古“物”“事”通用。

【解说】 利己主义是混乱之源

墨家主张兼爱论,目的只有一点,就是整顿天下的混乱局面,重建安定的社会秩序。于是他们首先要探究世界混乱的根本原因,并把各种混乱现象分成六类,一一列举。这六种混乱分别是:父子反目、兄弟不和、君臣对立、盗贼猖獗、贵族纷争、国家侵略。墨家指出,这些混乱看上去截然不同,但其根本原因都是共通的——通过牺牲他人来为自己谋利。这样的想法和行为就是唯一的原因。墨家由此得出结论,“自爱”思想造成了“亏人自利” 的行为,这种思想正是世界秩序遭到破坏、社会陷入混乱的根本原因。

这段论述中,墨家认为,要使天下恢复安宁,其先决条件是查明混乱的原因。对于现实中产生的各种破坏秩序的现象,墨家并未笼统地看成乱世之象,而是根据它们各自的特点,划分其所属的类型,从而进行分析,并提取六种类型的混乱中共通的行为和其背后的思想,把“乱”这一概念的本质统一于一点。墨家的理论和思考方法在这些地方得到了鲜明的体现。

爱人如爱己

如果能让世界上所有的人,都不分彼此而互相关爱,像爱自己一样去爱别人,那么还会有不孝的人吗?如果把父亲、兄长和国君看得和自己一样重,怎么会不孝呢?那么还会有不慈爱的人吗?如果把儿子、弟弟和臣子看得和自己一样重,怎么会不慈爱呢?因此就不会再有不孝和不慈爱的人。那么还会有盗贼吗?如果把别人的家看得和自己的家一样重,谁还会去偷窃呢?如果把别人看得和自己一样重,谁还会去伤害别人呢?因此就不会再有盗贼。那么大夫还会扰乱彼此的家族,诸侯还会攻打彼此的国家吗?如果把别人的家族看得和自己的家族一样重,谁还会去扰乱呢?如果把别人的国家看得和自己的国家一样重,谁还会去侵略呢?因此大夫不再互相扰乱彼此的家族,诸侯也不再互相攻击彼此的国家。如果能让世界上所有的人,都不分彼此而互相关爱,那么国家之间就不再互相攻击,家族之间不再互相扰乱,盗贼消失,君臣、父子之间都能结成慈孝的关系,这样的话,世界一定能够获得安定。圣人本来就以统治天下为己任,怎么能不禁止人们憎恶别人,不鼓励人们关爱别人呢?所以,人们不分彼此地相互关爱,世界就能安定;人们互相憎恶,世界就会混乱。所以墨子说,不能不劝勉人们去关爱他人,其理由正在于此。

【原文】

若使天下兼相爱,爱人若爱其身 ,犹有不孝者乎?视父兄与君若其身 ,恶施不孝?犹有不慈者乎?视子弟 与臣若其身,恶施不慈?故不孝不慈亡有 。犹有盗贼乎?视人之室若其室 ,谁窃?视人身若其身,谁贼?故盗贼亡有 。犹有大夫之相乱家,诸侯之相攻国者乎?视人家若其家,谁乱?视人国若其国,谁攻?故大夫之相乱家、诸侯之相攻国者亡有。若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无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则天下治。故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恶得不禁恶而劝爱?故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 则乱。故子墨子曰:不可以不劝爱人者,此也。

【注释】

①爱人若爱其身:旧本脱开头“爱”字,《间诂》据卢文弨校订补。今从之。

②犹有不孝者乎视父兄与君若其身:旧本脱此十四字。从《间诂》补。

③子弟:《间诂》作“弟子”,但此处据灵岩山馆本和宝历本改为“子弟”。

④故不孝不慈亡有:旧本脱“故”“不慈”“有”四字,据《间诂》补。

⑤视人之室若其室:旧本“视”上有“故”字,然据《间诂》视作衍文,删。

⑥盗贼亡有:旧本作“有亡”,据毕沅说,看作倒文,修正。后文“亡有”同。

⑦交相恶:旧本脱“交”字,从王念孙《读书杂志》补。

【解说】 爱能拯救世界

在上一段中,墨家把天下混乱的原因归结为“亏人利己”的自爱思想,而这一段的开头,则引入了兼爱作为让天下恢复安宁的策略。这种兼爱,是作为自爱的相反概念提出的,其本意是“像爱自己一样去爱别人”,也就是不区分彼此的兼相爱。所谓的“兼”,是指在两物之间架起桥梁、建立关系。墨家察觉到,破坏社会秩序、造成世界混乱的原因,正是那种不惜牺牲他人也要为自己谋利的思想,所以主张通过兼爱论来制约。

此时,所“兼”的其中一方总是自己。所以,自己不加区别地兼爱他人A和他人B,这种关系其实偏离了墨家的目的,当然也就不包括在兼爱论之中。经常看到这样的说法,把兼爱论解释为无差別的平等关爱,但这很容易招致误解。如果把这种说法看作是对自己和他人不作区别、平等地关爱自己和他人,那就没有问题。但是,如果理解为自己面对他人A和他人B时,不加差别地平等关爱两者,就会脱离墨家的本来意图。

其实,平等地关爱自己和他人A,同时也平等地关爱自己和他人B,其结果就是自己不加差别,平等地关爱他人A和他人B。但是,这只是最终形成的现象,由于他人A和他人B之间并未直接建立关系,所以这并非兼爱论的主旨。孟子用“墨子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孟子·滕文公下》篇)批评兼爱论。这其实就是重视最终形成的现象,认为墨家的兼爱,是要求人像爱自己的父亲那样爱他人的父亲,像爱自己国家的国君那样爱其他国家的国君,从这种理解出发提出批评。孟子主张爱有差等,认为从爱自己的父母延伸到爱他人的父母时,爱一定会减少。所以在孟子看来,兼爱论是忽视亲疏差别的危险思想。但兼爱论的本意,却正是要确立父子、兄弟、君臣间的秩序,故前引孟子的批评,其实是出于学派之间的敌视,有所夸张。

而在对兼爱论的进一步探讨中,墨家并未面向具体的个人进行论述。墨家设定了七种对立关系,这些关系的一方是内部利害完全一致的群体,另一方则是其同类或与之对立的群体,并把天下看作这些群体复合而产生的集合体。在《兼爱上》篇中,根据墨家的设定,这种关系如下:

父——子

兄——弟

君——臣

盗(自室)——他人(异室)

贼(其身)——他人(人)

大夫(自家)——其他大夫(异家)

诸侯(自国)——其他诸侯(异国)

那么,这些群体是根据什么划分的呢?墨家主张兼爱,其目的依然是维持社会秩序,所以就以完成这一目的时的功能为标准,为整个世界分类。所以,墨家看待人类,仅仅将其看作维持社会秩序的各群体中的一员。此处的个人,就不再是充满矛盾的血肉之躯,不再拥有复杂的感情和思想,不再是一个综合性的存在。个人有时是父亲,有时是臣子,甚至有时候可能会成为盗贼,对他的认知只能依靠特定时刻的社会功能;维持社会秩序需要各种功能,而个人只不过是这些功能的抽象组合与重复。当然了,这里的父子、兄弟等关系,也不是由血缘和感情而形成的、复杂暧昧的亲属关系,而只是一种功能关系,他们之间形成了一种社会秩序。在这些利害关系相异的群体中,不在自己所属的群体和对立的群体之间设置差别(兼),不为了追求利己而牺牲、利用他人(爱),这就是兼爱论的理论结构。

渡边卓在《中国古代思想研究》(创文社,一九七三年)中提出,《兼爱上》篇的“利”只用于指“自利”,所以这里就采取“拒利”的反对态度;而到了《兼爱中》篇,墨家把“利”限定在“他利”的意义上,新引入“交相利”的理论,呼吁在国家、社会层面交换利益;下篇也继承了这一立场。渡边认为,上篇的兼爱拒利思想并非从国家、天下的大利出发,而是继承了原始儒家的影响,立场狭隘而激进。进一步可以认为,从兼爱拒利到兼相爱交相利的转变,是学派兴盛的契机,是墨家思想中划时代的转变,值得大书特书。

然而,中篇出现的“交相利”并不是指直接交换利益,而是指秉承兼爱的精神,不再牺牲他人来获得自利,通过这种方式,最终让天下恢复安宁,使万人享受这种天下大利,这仍然继承了上篇的理论结构。也就是说,墨家的“兼相爱”的最终结果是“交相利”,上篇的主旨在中、下篇里,只是换了个表述方式,做更详细的说明而已。可以说,不牺牲他人来谋求眼前的私利,在这一点上,中、下篇和上篇一样,都依然“拒利”;而暂时放弃对私利的直接追求,从而得到间接的全体性恩惠即天下安定,在这一点上,上篇和中、下篇也完全一样,都是“交相利”。

墨子所谓爱的具体内容,并不要求给予他人某些特定的利益,这种爱尚不具备这一程度的积极性,它只停留在不“亏人自利”,也就是不从他人那里掠夺利益。所以兼爱的结果,及其带来的利益,都不是可以直接交换的个人利益,而必然是大局的、间接的利益。 XDE7NUBZsuYjf2Umyreu1Kyro6SUBIaiNXJ04RTRQyP90FRGyy82LAr/0K+a0t2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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