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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瑞斯顿花园街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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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现实打脸,我不得不承认失败,同时,内心不禁对福尔摩斯佩服起来。在我内心波澜起伏的时候,福尔摩斯已经读完了来信,两眼茫然出神,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我好奇地问:“我想知道,你到底是怎么推断出来的?”

他有些气闷地反问:“我推断出了什么?”

“你怎么知道那个送信的人是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呢?”

“判断这件事并不难,刚才我从远处看到这个人的手背上有一个蓝色船锚的刺青,这种特征在海员身上是很常见的,而且他的举止看起来有种军人气概,还留着军人式的络腮胡子,所以,就可以判断,他过去曾经是一个海军陆战队员。他与人交流时的态度有些自高自大,还有一种颐指气使的神气,结合他稳健而庄重的外表,这样就可以知道他曾当过军曹。”

听了福尔摩斯的分析后,我情不自禁地夸奖道:“厉害!真是厉害!”

“看看这个!”说着他把那个军曹送来的信扔给我。

我接过信大略看了一遍,禁不住惊呼:“这真是耸人听闻!”

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今晨两点钟左右,巡警看到布瑞克斯顿路劳瑞斯顿花园街三号亮着灯,于是前往查看。他从大开的房门进去,在餐室地上发现一具男尸。尸体衣衫整齐,口袋里有写着“伊瑙克·J·锥伯,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城人”字样的名片。案发现场没有任何打斗痕迹,也没有任何能证明死者死亡原因的线索。屋中有几处血迹,但尸体没伤痕。深感这是个棘手的难题。希望您能在十二点之前过来一趟。如果无法过来,请一定要告诉我。


特白厄斯·葛莱森

福尔摩斯一副从容淡定的样子。我却着急起来:“命案要紧,一分钟也不能耽误,需要我给你雇辆马车吗?”

“我还没有决定去还是不去呢。”福尔摩斯不紧不慢地说。

“为什么不去呢?这是你一直盼望的大展身手的好机会呀。”

“好吧,走一趟吧,如果你没有其他事情,那么不妨陪我走这一趟。”

一分钟后,我们就坐上了马车,马车飞速向布瑞克斯顿路驶去。

这是一个雾气弥漫的早晨,天昏暗阴沉,像罩着一个巨大无比的灰褐色帷幕。福尔摩斯兴致很高,一路上和我畅谈起意大利克里莫纳出产的提琴以及斯特莱迪瓦利提琴与阿玛蒂提琴之间的区别,我只是听着,没发表什么意见。

在离那所出事的房子大约一百码的距离时,福尔摩斯坚持下车,我们改为步行前往那里。

劳瑞斯顿花园街三号离街道有些远,共有四幢房子,只有两幢有人居住。空房临街的那一面有三排窗子。因为长期没人居住,房子看起来有些衰败的气象。窗户的玻璃上落满了灰尘,上面贴着“招租”的广告。

每幢房子的前面都有一个小花园,小花园中草木丛生。小花园里有一条连接街道和房子的小路。昨夜下了一场大雨,小路泥泞不堪。花园临街有一道高约三英尺的矮墙,墙头上装有木栅栏。靠墙处站着一个高大魁梧的警察,周围有几个闲人伸直脖子往花园里张望。

福尔摩斯没有立即进屋,而是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不停观察着地面、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以及墙头上的木栅栏。察看了一会儿之后,他又慢慢地穿过路边的草地走上小路,仔细观察。曾两次停下脚步细细查看,期间还露出笑容。在小路湿滑泥泞的地面上,留下了许多脚印,我想不出来福尔摩斯能从这些散乱的脚印上面辨认出什么来。

一个头发浅黄、脸色白皙的高个子警察从房子门口走过来。他手里拿着一个记事本。来到福尔摩斯面前,他热情地握住福尔摩斯的手说:“没想到你真的过来了,真是太好了!现场保持着原样,丝毫未动。”

“可是那儿没有保护好!”福尔摩斯指着那条小路说,“简直太糟了,就是有一群牛从那里走过,也不会弄成这样子。不过没关系,葛莱森,我想,你一定是已经得出结论了,所以才允许别人把现场弄成这样的吧?”

高个子的话有些含糊其词:“我把外边的事都托付给雷斯垂德先生了,我一直在房子里忙着。”

“你是坐马车来的吗?”福尔摩斯忽然问道。

“不是。”

“雷斯垂德也没有坐马车吗?”

“他也没有。”

“哦,我们一块儿进屋瞧瞧去吧。”

问完这些没头没脑的问题后,福尔摩斯便大踏步领先走进房子里。我和满脸惊奇的葛莱森跟在后面。

进入屋后,是一条没有铺地毯的过道。过道两侧各有一扇门,其中一扇门显然很久没有打开过了。另一扇是餐室的门,尸体就是在这个餐室发现的。我跟在福尔摩斯的后面走进去,心情有些沉重。

这是一间方形的大房间,没有家具陈设,显得格外宽敞。房间的墙壁上糊着廉价的壁纸,有些地方已经长了霉斑,有的已经大片剥落了,露出里面黄色的墙。门对面有一个漂亮的壁炉。壁炉框是用白色的假大理石镶嵌成的。炉台的一端放着一段红色蜡烛,已经燃烧得差不多了。整个房间显得阴沉可怕。

死者是个中年人,中等身材,宽肩膀,黑鬈发,留着短硬的胡子,两臂伸开、双手紧握,表情恐怖,一双无神的眼睛盯着天花板,看上去在临死前有过一番痛苦的挣扎。

雷斯垂德在门口站着,他向我们打招呼:“这个案件肯定会轰动全城,我算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老侦探了,可是还从来没有碰到过这么离奇的案子。”

葛莱森问道:“有没有发现什么新线索?”

雷斯垂德回答道:“没有。”

福尔摩斯不发一言,走到尸体前,蹲下来仔细查看。

“你们最初发现尸体时,肯定上面没有伤痕吗?”他指着屋子四周的血迹问道。

两个侦探一起回答:“肯定没有。”

“这么说,这些血迹不是死者的。”福尔摩斯说话的同时,灵巧的手指一会儿在这里摸一下,一会儿又解开死者的衣扣检查一番。最后,闻了闻死者的嘴,又看了看死者的靴底。

“尸体没有动过吧?”他问道。

“我们只是对现场和尸体做了必要的检查,其他的什么东西都没动过。”葛莱森回答道。

“现在可以送他去安葬了,”福尔摩斯说,“已经没有什么可检查的了。”

葛莱森让四个人带着一副担架进来把尸体抬出去。当抬起死尸的时候,有一只戒指不知是从担架上还是从死者身上滚落到了地板上。

雷斯垂德连忙捡起来,翻来覆去地看了一会儿。

“这是一只女人的结婚戒指,”他叫道,“有个女人来过这里。”

说完后,他将戒指展示给众人看。我们看过也一致认定这只戒指是给新娘戴的。

葛莱森说:“这么一来,案情就变得更复杂了,本来就让人晕头转向。”

福尔摩斯说:“死者的衣袋里都有些什么东西?”

“哦,东西都在这儿了,”葛莱森指着楼梯上的一小堆东西说,“一块伦敦巴罗德公司制造的金表——97163 号;一根爱尔伯特金链;一枚刻着共济会会徽的金戒指;一枚金别针;一个俄国制造的名片夹,里面是一些名片,印着克利夫兰,伊瑙克·锥伯的名字,还有共计七英镑十三先令的零钱,还有一本薄伽丘的小说《十日谈》,袖珍版的,扉页上写着约瑟夫·斯坦节逊的名字,另外还有两封信,其中一封是给锥伯的,另一封是给约瑟夫·斯坦节逊的。”

“信是寄到什么地方的?”福尔摩斯问道。

“寄到河滨路美国交易所,留交本人自取。两封信都是从盖恩轮船公司寄出来的,内容是告诉对方轮船从利物浦开航的时间。可以由此推断这个倒霉的家伙正要回纽约。”

“斯坦节逊这个人调查过吗?”

“我当时就调查了此人。”葛莱森说,“我已经把广告稿送到各家报馆,还派人到美国交易所去调查此人,现在还没有结果。”

“你们跟克利夫兰方面有过联系吗?”

“今天早晨就发过电报了。”

“我们把这件事向对方详细地说明了一下,希望他们可以提供一些对我们有用的任何情报。”

“你有没有提出你觉得很重要的问题呢?”

“我问到了斯坦节逊这个人的情况。”

福尔摩斯暗笑了一声,正要说些什么,这时雷斯垂德又进来了,他似乎颇为自得地搓着双手。

“葛莱森先生,”这个小个子侦探在说话的时候,两眼闪闪发光,“刚才我发现了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如果我没有仔细检查墙壁,它肯定会被遗漏的。现在,你们随我来。”说完,一脸得意的雷斯垂德迅速回到前屋。

“好了,请在那里站着!”到了前屋后,雷斯垂德拿出一根火柴,划燃,然后举起来照着墙壁。

“请看看那儿!”他说。

在靠近墙角的墙上,壁纸掉落下来,露出一块很粗糙的黄色墙。在这处墙上面,潦草地写着两个字,看上去是用血写成的:

拉契(RACHE)

“不知道你们是如何看待它的?”雷斯垂德侦探不无炫耀地高声说道,“这个字写在靠近房间里最黑暗的角落,谁也不会想到来这里看的,因而很容易被人忽略。这是凶手用自己的血写的。看,这里有血顺墙往下流的痕迹。从这点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这个案子肯定不是自杀案件。至于凶手为什么在这个角落来写,你发现壁炉上面的那段蜡烛了吗?蜡烛点燃的时候,这里是屋子里最亮的地方。”

葛莱森有些不屑一顾,反问:“这个字迹有什么意义吗?”

“有什么意义?可以看出写字的人想写一个名字,可能是一个女人的名字‘瑞切儿’(Rachel),也许因为当时有什么事让他停止了。或许,以后真相大白的时候,你们会发现一个名叫‘瑞切儿’的女人与这个案子有很大的关联。福尔摩斯先生,您是一位聪明的侦探,但您需要承认的一个事情是,姜还是老的辣。”

福尔摩斯听了,忍不住笑了起来,说:“在我们几个人之中,你的确是最先发现这处字迹的,首功属于您。就如你刚才所说,这个字是惨案中另外一个当事人所写。我还没来得及检查这间屋子。要是没有意见的话,我现在就要进行检查。”

说着,福尔摩斯快速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件工具,在屋里面来回走动,一会儿停下来,一会儿蹲下去,有时还趴在地上,后来,他开始自言自语,低声嘀咕着什么,有时惊呼,有时叹息,有时还吹起了口哨,似乎充满了信心。

他忙碌的样子就像一只训练有素的纯种猎犬,大声欢叫着,要必须发现猎物的踪迹才肯罢休。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惊异地盯着这位私家同行的举动,然后一起问道:“福尔摩斯先生,您发现了什么?”

福尔摩斯说:“要是我把情况说明了,恐怕会影响两位在这一案件上所取得的成绩。现在你们已经调查得很好了,任何人也就不必插手了。如果两位愿意把调查的情况告诉在下,我想我也愿意尽力协助你们。现在我想去找发现这个尸体的警察,了解一下当时的情况。”

雷斯垂德打开了他的记事本,说:“他叫约翰·栾斯,现在已经下班回家了,可以到肯宁顿花园门路奥德利大院去找他。”

福尔摩斯掏出笔把地址记了下来,之后转身对我说:“走吧,华生,咱们找约翰·栾斯去。”说完,又回过头来对两位侦探说:“告诉你们,这是一桩谋杀案。凶手是一个中年男人,身高六英尺多,脚有些小,穿着一双粗平方头的靴子,抽印度雪茄烟。他是和被害者一起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拉车的马只有一匹,马的三只马蹄铁是旧的,只有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凶手可能红脸膛,右手指甲比较长。这些仅仅是我的推测,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雷斯垂德忍不住问:“福尔摩斯先生,如果事实像您所说,死者死于谋杀,那么,凶手采用了什么样的谋杀手段呢?”

“很明显,死者是被毒死的。”福尔摩斯肯定地说,之后便转身往外走了。“对了,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雷斯垂德,”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又回过头来说,“德语中‘拉契’这个词是复仇的意思,所以奉劝你别再把时间浪费在寻找那位‘瑞切儿小姐’的事上了。” PQh1rmHU1GnCeHc4rVmrj67U80OY47sB5DLpDau/TzTLlesusWknigcFD9jJIl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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