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是情绪的一种,兴趣所在,其情绪必然高涨,反之,兴趣全无,情绪也必然低落。正所谓:兴之所至,心之所安。
兴趣表现在消费行为中可做这样的表述:消费兴趣是人们需要某一种商品或劳务的情绪倾向,是消费者购买行为的主要动力之一。
事实证明,没有人会对自己不感兴趣的事情投入过多的精力,而如果是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则会情绪激昂地参与进来。一个不爱吸烟的人,很难见到他经常去商店购买香烟。相反,一个爱美的年轻女子,你经常看到她去商店购买款式新颖的服装或化妆品。只因为各自的兴趣不同。
大兵是A市鼎盛装修公司的业务人员,一次他去拜访一位客户。这位客户是本市农贸市场的经理。农贸市场正筹备扩建,正需要装修公司的协助。见面之后,大兵对自己公司的产品做了详细的说明,试图让对方感兴趣。可能因为接触了太多的类似业务,对方对大兵说的一切并不感兴趣。
大兵很快发觉了对方的倦怠情绪,意识到如果自己再这样说下去,肯定会引起顾客的反感,合作可能就此泡汤,于是他马上停止了话题,重新思考什么话题能引起对方的兴趣。
这时他发现对方背后的书橱里放着许多关于“易经”方面的书,并且办公桌的案头也有一本看了一半的《易经》,他心头一亮,知道了该如何引起对方的兴趣。于是他话题一转说:“看您收藏有许多古代文化经典,想必对易经也十分有研究,深得里面的精髓吧?”对方正打算结束谈话,一听到《易经》,一下又有了精神,说:“不敢说深得精髓,略有研究,闲暇时喜欢琢磨琢磨。”
大兵顺势说:“我也很喜欢古典文化,对《易经》也特别感兴趣,也曾经了解过,不过里面的内容博大精深,包罗万象,我所知有限,希望有机会跟您讨教。”
对方马上被吸引了过来,一下子有了兴致,和大兵讨论开来。幸运的是大兵的一些见地与对方不谋而合,这让对方很是高兴。午餐时间到了,大兵客气告辞,对方谈兴正浓,邀请大兵共进午餐,边吃边聊。
几天后,对方热情地和大兵签订了合作协议,双方正式合作。这一切的因缘只在于大兵适时提到了对方感兴趣的事情,迎合了对方的心理需求。
由此可见,兴趣与爱好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有着多么重要的影响,可以说兴趣在哪里,消费就在哪里。这也符合人性之需求。
消费者的这种心理需求客观上对销售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销售人员不是全能的,不是什么都喜欢,什么都知晓,并不能够迎合所有的顾客。但是要想提高销售业绩,就只能给自己加压,督促自己不断学习,了解的知识越多,见闻越广博,就越能够自如地应付更多的顾客。很多知识,即使不精通,也要了解大概,避免某天和顾客谈起,不会因一无所知而冷场,导致交流无法进行。
不仅知识要尽量广博,还要练就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善于在消费者的言谈举止中发现他们的兴趣所在,并能以此建立共同的话题,缩短彼此之间的距离,化解双方心理上的隔阂,使自己得到顾客的认同和接受,为合作打下良好的情感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