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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后顾两头忙,上传下达一身轻

前面一章介绍了语言输出是经过“概念生成”“词句编码”和“发音输出”三个模块顺序进行的信息处理过程,并且介绍了说英语和说汉语在概念认知上的主要差异,重点分析了“为说而思考”这个环节对中国同学正确说英语时态的影响,以及如何借助动词的时态含义,来帮助中国同学建立英语中关于时间概念的思考方式。接下来我们继续介绍英语句子的输出过程,包括词汇的选用和句子的构建过程。

对说英语句子最典型的错误观念,是认为“说英语句子的方法是要先把词汇找好,然后用语法规则来组织词汇进行造句”。一些人用盖房子来比喻说英语,把单词想象为砖瓦,把语法知识想象为黏结砖瓦的水泥和构架,那么说英语就是要学会用构架和黏结材料来把砖瓦结合起来;一些老师把单词比喻是一颗颗珠子,把语法比喻为穿珠子的线,用线把珠子串起来就能成为项链,那么说英语就是要用语法去串联单词成为句子,所以得出结论是要多背单词和多熟悉语法才能把英语说好。这些想法是不正确的。

首先,句子中要使用的词汇的选用方式,并不是在头脑的记忆词库中逐一进行查找,而是通过发散激活机制对相关的词汇网络进行激活,然后根据相关词汇的激活程度高低进行选词;其次,人在说话时,主要的精力都是放在表达含义的构思和表达概念的生成上,在句子结构生成上能够使用的头脑资源非常有限。 头脑只能做到关注当下正在表达的少量信息,不可能去考虑整体句子结构,也不可能去参考语法知识。 在正常语速情况下,在说句子前一部分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句子的后一部分会使用什么词汇和什么句子结构。所以句子中词汇出现的顺序与彼此间的呼应,必须是一个自动化局部衔接的过程。 即句子的整体结构,不能提前准备好,而是随着语言输出中概念的逐一出现,逐渐递增成长而成型的。很多中国同学不知道这个英语句子的生成过程,造成说英语的方式始终不正确,即便是掌握了相当的词汇量和语法知识,以及经过多年刻苦的训练,仍然说不出完整而正确的句子,说英语的能力也就一直培养不出来。

本章我们就来详细分析说英语时的词汇选用和句子结构的生成过程,以及如何把握英语句子生成的核心技巧。 fMss9aZr7u8MU2Yc/J/89Ess8nrJplrYKDszZvbh8uEYnPNJceqX1kaaRnudEukL



时不再来兮,分段传

我们先来做个试验:3×3等于几?3×5等于几?太简单了,三三得九,三五一十五。我们来增加几位数,比如153×243=?只许用心算:三三得九;三五一十五,进一;一三得三,加上刚才的进一……?!几秒钟后就乱套了。相信大部分人都是再努力想几分钟也很难得出正确结果。

这个题目很难吗?用一支铅笔和一张草稿纸,小学生一两分钟就能算出结果。计算过程非常简单,无非就是一位数乘法结合简单的加法。心算不成功的主要原因,是我们对中间计算结果记不住,并不是题目不会解。好不容易心算出第一步的中间结果459,会被下一步6120覆盖掉,再也回想不起来了,于是计算无法继续进行。如果能分步进行计算,并且写下每步计算的中间结果,则小学生都能算出来。但如果不分步进行且没有草稿纸,这个简单任务就很难完成。

(见彩插4)

运算过程中总共也就出现有限的几个数字,但我们却算了后面忘前面,头脑中就是容不下这个简单的算式。我们真的如此健忘和愚钝吗?正是如此。人脑的一个最典型的思维认知特点,是记忆知识和生活经历的长期记忆区容量巨大,但平时用于临时存储、分析思考和处理信息的工作记忆区容量却非常小。小到什么程度? 一次只能存储和处理4~7个字符左右的信息容量。 也就是说,容量小到了一个普通的手机号码,如果别人只跟你说一遍,你就很难重复出来的程度。对听到7个单词以上的句子,想必情况是一样的。实际语言交流中,一些只有几个单词长度且常用的固定日常用语,比如“What's up?”“Where are you from?”“I don't know.”“Nice to meet you.”“See you later.”等,说这种句子相当于做1位数的乘法,背过乘法口诀表的人都能不假思索脱口而出。但这种句子在真实对话中占的比例很小,且一般是发生在对话开始时。一旦进入交流正题,大部分句子都是全新的且具备一定长度的。统计显示,现代英语对话句子的平均长度为14个单词。如果刨除一些短小的固定日常用语,20个词汇以上的句子是相当普遍的。比如下面这两个大学生的校园对话的片段:

A: I guess I don't have to tell you about the concert at the campus pub on Saturday. It's supposed to be the best show of the year.

B: I know. I wish I could be there but I already promised professor Mathers that I'd have all of the quizzes graded by Monday. I'm afraid I'm going to be stuck in my dorm all weekend because I look after three tutorial classes including yours.

A: Why did you offer to do that? Did you forget about the concert, or do you really need the money?

B: Actually, I really need to concentrate on academics this year. If I want to get into the education program, I have to prove that I am serious about being a tutorial leader. It's not about the money. We don't get paid much considering all of the hours we put in.

对于这些大量的长句子,在听语言时,如果要等对方把整句话说完才开始解读,头脑中就只能残存整句话中最后几个单词的印象,前半句话的内容已经回想不起来了;说句子的时候,如果先在头脑中把整句的所有词汇都选择好,然后再把整个句子结构组合好,最后才开始说话,那么在想出句子后半部分内容时,前半句内容已经从头脑中消失了。这跟心算多位数乘法计算时头脑中无法记住中间结果的情况是类似的。所以在语言交流时,我们通常一次只能思考和处理一句话的部分内容,如果不随时随地对当下正在听和说的少量信息(一般只有几个词汇的长度)立即进行处理或记录,就会被后续进入的信息覆盖而永久丢失,造成无法理解或输出整句语言内容,这就是人脑处理真实语言的“时不再来瓶颈”(now-or-never bottleneck)。

在语言交流时,我们通常一次只能思考和处理一句话的部分内容,如果不随时随地对当下正在听和说的少量信息(一般只有几个词汇的长度)立即进行处理或记录,就会被后续进入的信息覆盖而永久丢失,造成无法理解或输出整句语言内容,这就是人脑处理真实语言的“时不再来瓶颈”。

大脑工作记忆区的容量小这个硬件条件限制,直接决定了我们说语句的方式。既然大脑存在“时不再来瓶颈”,那么要表达的整句话就不可能在头脑工作记忆区中一次合成,而是必须对当下想到的少量信息立即进行处理,一小部分一小部分地分步完成,并且必须随时记录或存储分步处理的结果,否则这些“中间结果”就会丢失,这就需要在语言理解和输出中采用“分段与传递”(chunk and pass)机制。“分段”就是把要表达的内容按照一定方式,分为多个信息量较小的段(chunk),以段为单位分步进行加工处理;前一个段的内容在第一个模块(概念生成)处理完毕后,立即传递(pass)到第二个模块(词句编码)进行处理,随即再传送到下一个(发音输出)模块中,变成语言声音立即说出。说出去的部分内容,就相当于传递和记录了中间计算结果,清空了工作记忆区,这样才可以继续处理下一个段的内容。 由于语言表达是连续的,所以表达意图中陆续生成的一个个概念,在这个输出流水线上顺序排列的三个输出模块中是同步在进行着加工处理的,并逐步地增长成为整句,这个过程被称为句子生成的“递增过程句法”(incremental procedual grammar)机制。 下图显示了一个句子的递增过程生长:

既然大脑存在“时不再来瓶颈”,那么要表达的整句话就不可能在头脑工作记忆区中一次合成,而是必须对当下想到的少量信息立即进行处理,一小部分一小部分地分步完成,并且必须随时记录或存储分步处理的结果,否则这些“中间结果”就会丢失,这就需要在语言理解和输出中采用“分段与传递”(chunk and pass)机制。

同步分散处理和递增过程生长

(Speaking—From Intention to Articulation, W. Levelt, 1989)

无论是听还是说,大脑都不是整句进行理解或表达的,而是一次只能实时关注和处理句子的一个片段,最多一个短语的长度。然后用接力传递的方式,一段一段地处理整句内容。所以关于整句结构的语法知识,在应用中不起作用。

John Played in Amsterdam last week这句话的生成,是顺序产生了时间(time),地点(place)和行动(event)三个表达概念,这三个概念被分段和连续传递到语言输出的不同模块中进行处理。在某个时刻可以观察到,表达TIME的概念刚开始概念生成,之前的PLACE概念,已经完成了概念生成,其处理结果已经被下达到词句编码模块中进行编码处理,而此时最早形成的EVENT概念,已经完成了词句编码处理,被送达发音输出模块中处理,已经开始发音说出了。整个句子中的全部信息,同时被分散在各模块中进行同步处理,并逐步递增生长成句子。

总之, 句子的构成,不是一个按照整体语法方案组装的过程,而是每次只能关注和处理当前少量内容的“局部加工”操作。 我们用实例来解说一下。比如机器人领域专家Henrik Christensen博士在《2016美国机器人发展前景》演讲中说的一句话:

In the morning, I would like to be able to get out of bed , get dressed , take a shower , not necessarily in that order ,and then be able to prepare meal and be able to have participation in social activities .

看这个大叔掰着手指头边说边想的架势,我们也知道不可能是把句子内容和结构全部想好才开始说。神经语言学的研究证实,我们在说话中列举一系列事项的时候,人们通常只提前思考一个短语长度的内容(Konopka,2012)。说一个短语时才开始想下一个短语的概念,所以教授嘴里在说“起床”(get out of bed)这个短语的时候,心里想着“穿衣”(get dressed)这个短语的概念;等到了嘴里说出“穿衣”时,头脑中正在想“洗澡”(take a shower)的概念。很明显他在开口前,这几个概念应该用哪个顺序来表达并没有计划,所以当take a shower说出口时,自己听出有点滑稽了,怎么能先穿衣后洗澡呢?同时意识到听众也会有同感,为了避免大家哄笑,于是他当即在概念思考中临时产生了一个修正的概念,并选用了一个常用固定短语not necessarily in that order(不必按此顺序)。

说话人在说话的过程中,随着新概念信息的产生,同时会逐渐添加和调整自己的语句内容。

研究证实,说话人在说话的过程中,随着新概念信息的产生,同时会逐渐添加和调整自己的语句内容(Brown-Schmidt & Konopka 2015)。这个not necessarily in that order的“修补”过程快速而自然,明显是此刻临时出现的,开始说这句话时完全没有计划到这个内容。但由于突然出现了这个内容,对句子的宏观计划就都需要进行调整。句子最初开启的列举事项的表达方式,是用be able to来携带一系列同等地位的短语:1)get out of bed, 2)get dressed, 3)take a shower, 4)prepare meal, and 5)participate in social activities。但此时被临时插入固定表达not necessarily in that order给打断了,后面就无法按原方案来表达了。试想如果他说“not necessarily in that order, prepare meal...”,就失去了连贯性,且语义上会出现混乱。于是他立即在概念生成中调整表达计划,重新再生成一个be able to的概念来引导后面的列举项目。但为了照顾刚才的按时间排序的做法,他还需要一个转折概念and then,所以实际上说的是“and THEN be able to prepare meal...”。在这个实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实时观察句子分段逐渐增长的动态过程。

说英语句子的过程,不可能提前想好整句结构,也不是想好所有部分后进行整体组装,而是想好一段说一段,再同时去想下一段的内容。长句的生成没有整体计划,而是一个单元段一个单元段地逐渐增长成型的,关键技术是单元段之间的衔接。

说英语句子的核心技术

每个英语句子都形成于数个连续发生的“当下一念”。而说句子的技术核心,就是在说出当前一个词汇(或短语)的同时,当即知道下一个应该使用的词汇(或短语)的概念、形式和跟前一个词的衔接方式。简单讲, 说句子是个提前没有结构规划、也不参考语法规则的事,是一个只关心如何加工处理当前在头脑中出现的局部信息的操作过程。 这听起来就好像是说“盖楼房不要结构图,也没有建筑设计师,只需要建筑工人关注自己当前手头儿的活儿,大楼就能逐渐自动搭建成”一样难以接受。然而人类大脑工作记忆区容量的局限,决定了语句的生成只能使用这种机制。

每个英语句子都形成于数个连续发生的“当下一念”。而说句子的技术核心,就是在说出当前一个词汇(或短语)的同时,当即知道下一个应该使用的词汇(或短语)的概念、形式和跟前一个词的衔接方式。

说句子的主要过程,就是对分段传递信息的处理过程的控制。

在MIT出版社出版的《语言的创建过程》一书中,康奈尔大学的Morten H. Christiansen和伦敦大学学院的Nick Chater两位作者提出:说句子的主要过程,就是对分段传递信息的处理过程的控制。而所谓的句法结构,只是一种“信息处理的历史痕迹”,即我们以往听说语言的一贯方式,会自动引导我们在应用中对句子成分进行顺序排列(Chrinstiansen and Charter, 2016)。新兴的突现论学派(emergentism)的代表、美国语言学家William O'Grady在他的新作《句法的木工手艺》一书中,生动地把句子的结构搭建过程比喻为“ 只有木工,没有建筑师 ”。他对句子的生成过程是这样分析和解释的: 由于人脑的认知特点和工作记忆区容量的局限,句子在构建过程中,不但不需要句法,而且是根本没有句法。所谓句法,只是大脑在从左至右逐一加工处理词汇时,满足最能减轻工作记忆负荷,和实现最高表达效率的处理方式的衔接痕迹而已。 如果问语言使用者需要“知道”关于语言的什么知识,回答是只要知道词汇的特性就可以了。 学习说句子的过程,主要就是学习“如何用特定的词汇形式和词汇顺序,来表达特定含义”的操作,和“局部信息加工处理”的习惯路线,而不是学习整体句法知识(O'Grady, 2005)。

我们在接下来的几个章节中,会详细讲解我们如何来培养和掌握这种“发生于当下一念间的局部信息处理”能力。

学习说句子的过程,主要就是学习“如何用特定的词汇形式和词汇顺序,来表达特定含义”的操作,和“局部信息加工处理 的习惯路线,而不是学习整体句法知识。

人对连续视觉信息的接收,也充分表现出受到工作记忆区容量限制而执行局部信息处理的特点。在《词行天下》中就给大家介绍过,虽然我们的大脑“告诉”我们看到的整个图像都是高清的,但眼睛实际观察到的却不是这样。我们的视野中只能是最中间几毫米的图像是高清的,视野中其他部分的图像都是模糊的,这样大脑才能利用有限的工作记忆容量集中处理非常少量但最重要的信息。比如我们在阅读连续文字的时候,每次眼睛停顿凝视(fixation)时,也只能看清数量非常少的文字信息,然后要把眼睛往下扫(saccade),再凝视后面的新信息内容。而之前刚看清的内容迅速从视野中模糊并消失,随即也在几分之一秒内从临时记忆中被后面进来的新信息清除。如果对刚看到的信息没有实现理解,就会像没有被记录下来的中间计算结果一样立即丢失。 fMss9aZr7u8MU2Yc/J/89Ess8nrJplrYKDszZvbh8uEYnPNJceqX1kaaRnudEukL



当下一念兮,顺序现

前一节我们讲到,在说英语句子的过程中,无法提前考虑句子的整体结构,也不能主动参考语法规则,头脑每次只能专注处理数量很少的词汇,同时又需要实时照顾词汇之间适当的前后衔接的动态连续操作过程。这个过程可以用一个最形象的动作来比喻:juggling(这个表达“用手连续不停抛接多个物品”含义的英文词,居然没有合适的对应汉语词)。

我们想让多个球都在空中,但我们只有两只手,一次能抓在手里的球的数量有限,所以就必须用连续抛接球的方式,每次只接和抛一个球,这就是juggling。我们说话的过程也是如此。我们想表达一个多单元的长句,但短期记忆区容量有限,每次只能考虑一个单元左右长度的内容,所以只能用juggling的操作方式,抛出一个单元,然后再去抓和抛下一个单元,而不是把全部的单元及其中词汇顺序都整理好后一次抛出。

juggling时先抓和抛哪个球,接下来再抛哪个球,这个顺序是如何确定的呢?即句子中单元成分的分段处理的顺序如何确定?研究发现,句子成分输出的顺序,大部分是符合概念生成中概念产生的顺序的。少数情况下一些概念提前产生但当下不适合输出,会在某个模块处理完后临时“保持”(hold)一阵,等适合的时候再输出。那么概念的生成顺序是如何产生的呢?

句子成分输出的顺序,大部分是符合概念生成中概念产生的顺序的。少数情况下一些概念提前产生但当下不适合输出,会在某个模块处理完后临时“保持”(hold)一阵,等适合的时候再输出。

神经语言学领域有一句俗话:“是人在说话,不是语法在说话。”人在运用语言表达时的思考逻辑,通常是先思考表达的主体,即动作的施予者(谁),然后思考动作(干了什么)。根据行动的特点,经常还需要动作作用的客体,即动作的承受者(对谁干的)或者是对动作的结果或实现方式进行补充说明。

句子中词汇的排列顺序,主要就是取决于这种表达逻辑中概念出现的顺序。与概念相对应的词汇就是句子结构的基础。英语句子表达逻辑概念的顺序,最典型的就是“主语+谓语+宾语”的顺序结构,简称SVO。

句子中单元段的先后排列顺序,通常跟表达时头脑中概念出现的先后顺序相符。一旦从含义角度理解和适应了表达顺序的排列特点,今后表达中概念的顺序就会自动出现,从而带动句子的逐渐增长过程。

表达内容增多,单词数量很多,但句子的基本表达结构仍然不变,只是句子的分支成分增加了。所以英语句子结构不是一个链条,而是一棵倒过来的树(Pinker, 1994)。比如:

The black cat very quietly caught a little mouse in the backyard.

这只黑猫悄然无息地在后院抓到了一只小老鼠。

S是句子结构。the black cat是个名词短语(NP),做主语,动词短语(VP)做谓语,主要包含的是动词caught和名词短语(NP)the little mouse。另外,此句动词有个副词短语(Adv P)very quietly,句子后面有个介词/副词短语(PP)in the backyard。

英语的基本句子结构,在表达概念中的出现顺序是这样的:

1 主语概念最先出现。

在表达意图的概念思考中,最显著和最具有活力,往往也是最先出现的主导性概念,是人或具有高活力的动物或事物,通常就是句子中起主语作用的要素。思维概念中一旦做主语的语言要素被确认,句子后面的结构语序排列机制就被引发启动了(Bresnan 1982)。比如上句中的the black cat,通常是在表达概念中最先出现。

2 谓语动词紧跟主语。

当作主语的词汇被激活确认后,在主语词汇含义和整体表达逻辑的带动下,大脑会立即自动开启寻找谓语动词的过程。谓语动词通常是紧挨着主语。谓语动词需要使用的时态,是概念生成中动作的时间信息所决定的,这个内容上一章有详细描述。除了时态以外,还有动词和主语的衔接方式需要立即处理,这个内容我们下一节详细描述。

3 宾语或其他补充成分。

当谓语动词的时态和衔接处理完后,表达概念中需要的宾语成分或对动作补充说明的成分概念随即产生。语法书中对这些成分的分类方式比较混乱,学习说句子时,也是这些成分把握起来比较有难度。但实际上,这些成分的排列顺序和衔接方式,都是在谓语动词的词汇含义驱动下来实现的。只要掌握了这个原则,对这些成分的学习和使用就容易多了。具体的的使用过程,我们在后面的章节中会详细讲解。

读过多本不同语法书的同学,就会发现不同的书中对英语句型有不同的归类。比如通常的分类为:

主语+谓语(S+V):He jumped;主语+谓语+宾语(S+V+O):He ate a cake;

主语+谓语+补语(S+V+C):You look tired;

主语+谓语+间接宾语+直接宾语(S+V+O+O):He gave me a book;

主语+谓语+宾语+补语(S+V+O+C):We made him captain of the team.

但有的书上讲主系表结构He is a student.有的还细分为“主+谓+形容词”“主+谓+副词”等。

如果感觉理不清头绪,建议大家不必为此烦恼。英语基本句子的类型很简单,这些分类都是大同小异。大方面 只要知道基本句式是“主语+谓语+宾语(S+V+O)”的结构(有时不需要宾语)就可以了;其他的都是主语和谓语产生之后才出现的,对句子起到补充说明作用。

下面我们来对表达中句子成分概念的出现顺序和输出顺序做进一步说明:

用主动语态还是被动语态

主动语态(The black cat caught a little mouse.)和被动语态(A little mouse was caught by the black cat.)在含义上是一样的。英语的被动语态,中国同学在使用中很少出错。但我们现在想要知道,说话时使用哪种语态是如何选择的呢?

前一章中介绍概念生成模块时指出,语态选择是发生在概念生成的微观表达计划中的,所以仍然是概念思考来决定的。决定语态的思考原则如下:

表达概念中希望 强调的事物 主体放在前面,然后再根据动作的执行者和承受者的关系来决定语态。比如事件是贼偷车,但表达中想强调车,则需要把车的概念放在前面,就自然会选用“His car was stolen by a thief.”这种被动语态形式。又如,想强调可怜的小老鼠,就说:The poor little mouse was caught by a cat.

如果没有必要强调哪个名词,则相比之下越是 活力高的名词 ,就越会首先出现于概念中而成为主语。这种选择是在思维概念中自动实现的,比如:人的活力比动物高,动物的活力比机器高,机器的活力比不能运动的物品高。所以通常我们会说“A man is driving a car.”而不说“A car is being driven by a man.”,会说“A man was hit by a car.”而不说“A car hit a man.”,会说“A man was bitten by a dog.”和“A man kicked the dog.”,而不说“A dog bit a man.”“The dog is kicked by a man.”。(微软文档软件中经常出现的“不要用被动语态”的语法提示,完全没有照顾到人的这种基本思维认知特点,所以它的这类建议通常没有什么参考价值)

如果既不需要强调某个事物,而两个名词的活力又都差不多,那么 形式越简单的名词或名词短语 ,越有可能放在前面作为主语,从而决定了语态的使用。比如“A mouse was chased by two black cats.”会比“Two black cats chased a mouse.”更为普遍。

所以说,一句英语应该使用哪种语态,是表达意图带动概念生成,进而在词句编码中自动形成的,并不需要参考语法规则来决定使用哪种语态。至于被动语态的使用形式和词汇衔接方式,中国同学并没有感觉有很高难度,在此就不多介绍了。

并列成分如何安排先后顺序

如果句子某个成分中有多个并列的词汇,比如多个名词或名词短语同时作为主语(或宾语),句子生成时如何排列它们的顺序呢?无论是主语还是宾语成分中,在不刻意强调其中某个词汇的情况下:

• 形式简单的词汇表达顺序优先: 一般会说“A cat and two nosy little dogs are chasing a mouse.”而不说“Two nosy little dogs and a cat are chasing a mouse.”。一般更倾向于说“He bought a hammer and a dozen round head nails.”而不太倾向于说“He bought a dozen round head nails and a hammer.”。

• 词汇含义活力高的表达顺序优先: 一般会说“A man and a dog were in that room.”而不说“A dog and a man were in that room.”。一般会说“He drew a cow and a barn.”而不说“He drew a barn and a cow.”。

描述动作发生状态的成分

有时在“主+谓+宾”的基本构架上,还带有表达行动发生的时间、地点、方式和频率等具有补充说明作用的评价修饰词或状态短语。这些补充说明成分在句子结构中放置的位置,也是由词义和概念思考决定的。跟汉语不同的是,英语句子中这些补充说明成分位置确定的原则是, 越想强调的内容一般越会倾向于放在句子最后。 如果修饰成分出现在句子最前面,则是因为主语还没有出现,即句子主体的表达实际上还没有启动,在思考和表达上就需要一个停顿,所以这种先出现的修饰成分后面通常要带个逗号。

例句: The black cat caught a little mouse in the backyard.

补充说明事件发生地点的短语in the backyard在句子中的位置,由以下因素决定:

如果是用来设定和描述行动的背景和前提,一般放在句子最前面,但要带逗号:In the backyard, the black cat caught a little mouse.

如果需要强调事件的地点,一般放在句子后面:The black cat caught a little mouse in the backyard.

例句: Quietly, the black cat caught a little mouse.

修饰和补充说明动作状态的副词quietly或副词短语very quietly的位置怎么放?

可以放在整句子最前面修饰整句,定事件的“调子”,即描述事件的整体背景状态,而不是描述具体动作发生的特性。此时修饰词后面需要用逗号:Quietly, something happened.

如果修饰词只是用来描述动作本身的发生特点,则quietly的位置就可以放在紧挨着动词的前面:The black cat quietly caught a little mouse. 显然它在修饰动词时是个概念顺序衔接的连续思考,不能加逗号。

如果是起强调作用,把动作发生的特点作为表达的重点,则可把quietly放在句子最后面:The black cat caught the little mouse quietly.

同时有quietly和in the backyard两个补充成分,一般最想强调谁就把谁放最后。

从上面几种情况看,使用中主要是表达意图决定了修饰成分的位置。但修饰词本身的词汇含义,对其正确位置起着关键的决定作用。比如有些修饰词从含义上明显是只适合对整个行动的背景做说明,而不适合对动作进行描述,在这种情况下,修饰词就只能放在句子最前面。比如ironically, to everyone's surprise, remarkably, believe it or not等概念,紧靠动词就不适合。所以不能说“*The lazy cat ironically caught a big mouse.”。即使把副词短语放在最后(*The lazy cat caught a big mouse ironically.)也很别扭。虽然有时会听到此类词汇在句子最后出现的说法,但多半是说话人说到句尾临时才想起这个概念,又懒得另起新句才会这样做。而在书面写作中就不能这样使用了。

是什么使我们能成功做到把ironically这种含义的修饰词放在句子最前的位置的呢?原来是该词汇的含义导致它成了表达中的突出概念。前面讲过,含义突出和显著的概念通常会最先出现。可以想象一下,大家都认为这只懒猫平时连小老鼠都不抓,结果却抓到了一个大老鼠,的确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甚至“非常搞笑”。讲述这个事情的核心意图,就是突出这个事情的“奇特”之处,所以这个ironically的概念自然会最先出现,根本不用大家参照语法去安排其顺序,况且语法书上通常也没有这样的使用说明。

语法知识并不参与句子结构的生成过程,即说句子时并不思考语法规则。句子中正确词序产生的核心动力是词汇的含义概念,而不是句法规定。

句子结构的本质,是词汇含义和词汇搭配方式,而不是句子的语法规则。

学好语法知识,对于我们更好地掌握句子的各种正确形式肯定是有很大帮助。但我们必须知道,语法知识并不参与句子结构的生成过程,即说句子时并不思考语法规则。句子中正确词序产生的核心动力是词汇的含义概念,而不是句法规定。所以当前在世界上很多地方开始流行的词汇中心教学法(Lexical Method),其教学核心也是强调:“句子结构的本质,是词汇含义和词汇搭配方式,而不是句子的语法规则。所以只有语法化的词汇,并没有词汇化的语法(Lewis, 1993)。”以词义为核心,表达意图中概念的出现顺序和句子中词汇的排列顺序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和一致性。

中国同学在学习英语句子输出时,要注意的一点是,英语句子表达的逻辑构成特点跟汉语有很大区别。《中式英语之鉴》的作者Joan Pinkham在书中这样对比英语和汉语的句子:普通英语的特点是以动词为基础,句子结构简洁而有活力,特别是含义非常清晰;而中国同学习惯了汉语句式,所以在写英语时喜欢堆积大量的名词,烦琐、啰唆且语义含糊。跟汉语相比较来说,英语句子有时会很长但表达逻辑和句子结构仍然很清晰,而汉语句子太长则限定关系就变得很诡异。所以汉语会普遍使用短句而避免长句。我们来看下面这个表达意图(见彩插5):

如果用一个整句子表达,英语是这个样子的:

As a hardcore cheesecake lover, Mary was very excited about the news that she heard earlier on the radio that morning regarding a famous French bakery, which sells cheesecakes that are made of low-fat chocolate chip cookie dough, has just opened at a new location that is very close to the club she goes to every weekend where she plays poker with her former co-workers.

用一个整句子表达,汉语是这个样子的:

作为一个铁杆的奶酪蛋糕粉丝的玛丽在从广播的早间新闻中听到那个著名的卖低热量甜点的法国饼屋刚在那家她每周末都跟她以前的同事一起去打排的俱乐部的旁边开了一个新的分销店的消息后很激动。

我们介绍了表达时句子成分是如何按照一定顺序出现的,下面我们来看成分之间的词汇句法衔接是如何进行的。 fMss9aZr7u8MU2Yc/J/89Ess8nrJplrYKDszZvbh8uEYnPNJceqX1kaaRnudEu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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