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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什么是情绪调节

我们或许会感到有点不可思议,在一本介绍边缘型人格障碍(borderline personality disorder, BPD)的书中,为什么要用一章来介绍什么是情绪调节(emotion regulation)。我当然有自己的理由。

如果撇开BPD在诊断学或心理定位学(topographical)方面的描述,只关注这些患者正在面对的主要问题,那么,你可能会在他们身上发现一种长期的恶性循环:他们固执己见地试图摆脱压抑情绪,或是调整情绪体验的某个构成要素,但他们所采取的行为完全是徒劳、无效的。

目前,在针对BPD这一话题的大多数文献中,通常把这些障碍统称为情绪失调(emotion dysregulation)问题,其特征就是认知失调、情感失调、行为失调及自我失调。

在继续阅读本书之前,我想阐明的一点是,我强烈支持如下观点:

1.接受情绪调节的常态性,把它视为我们每个人都要经历的自然的、有规律的和普遍的人类调节过程,而不是只属于BPD患者。不妨想想我们生活中的日常一天。你是否会发现,不管你处于温和、适度还是某种强烈的情绪状态中,在很多时候,你都需要对自己的情绪做出某种调整?你是否也会有从某种感觉出发而采取措施的冲动?重新回忆这一天,某种感觉是否会让你做鬼脸、来回走动或是坐立不安呢?在现实中,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不断调整针对某种情绪做出的反应,这种调整可能是有效的、成功的,而且始终与我们为自己设定的目标保持一致;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我们的调整可能完全是徒劳的,于是,我们只能自暴自弃地被情绪所支配。

2.解构(deconstructing)情绪调节问题不只适用于BPD患者。实际上,不管是创伤后应激障碍(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PTSD)、强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 OCD)、恐惧症、阿斯伯格综合征(Asperger's disorder,即孤独症)还是药物滥用等其他表现,患者在管理情绪反应时都存在障碍。

3.不再把情绪调节理解为个人要么存在情绪调节问题、要么不存在情绪调节问题的两极状态;相反,每个人在处理不同情绪状态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障碍,或者说,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有还是无,而在于绝对有和绝对无这两种极端状态之间的不同程度。

4.将情绪调节定义为其他心理过程的后果、结果或影响。譬如,我们可以说,一个正在面对情绪调节问题的患者绝不会告诉我们,导致他在特定时刻采取无效行为的诱因到底是什么。

5.强调情绪调节失败与心理问题按不同心理定位所做描述之间的关系。这种描述可能涵盖抑郁、恐慌、边缘型人格障碍等诸多形态。

6.否认情绪是“行为之源”的观点,相反,主张“与故事或情绪规则的融合”是招致行为的原因。

7.不再把行为失调局限于自残、自杀或过度饮酒等极端冲动性行为,而是以新的视角出发重新解读这个概念,即它还包括无法与个人价值观始终保值一致的不可行的无效行为模式,这种与价值观的背离在程度上存在从轻到重的差异。

在接下来的三章中,我们将详细介绍这些概念,并解读它们的理论依据和临床依据,从而理解构造这种治疗方案的基本原则。此外,我们还将介绍情绪调节概念的转化与演变过程、目前对直接临床实践的影响以及临床治疗中对情绪调节问题的常见误区。

在本章的最后,为进一步澄清全书的主题,我们将解读针对情绪调节的主流定义,以及如何从这个定义出发,厘清不同类型的情绪调节问题,从而更好地理解患者在单一或若干问题上存在的障碍。

解读情绪调节的基础理论背景

从概念出发,我们对情绪调节的定义首先需要从解读相关文献开始,并将其定义为控制、管理和克服情绪状态的行为中的一部分。

多年来,这种架构已发生了显著变化,通过阅读临床心理学方面的资料,大多数临床医生已逐渐熟悉这个概念;但除临床心理学外,还有其他两个领域也对这个架构进行了全面研究:神经情感科学(neuro-affective science)和情感科学(affective science)。

在试图从总体上解释情绪调节的内涵之前,我们首先回顾一下各相关领域的主要成果、贡献和理论概括。

临床心理学

行为疗法和认知行为疗法因为对情绪或感觉的描绘含糊不清而备受指责,但这也仅仅是批评而已,因为确有迹象表明,情绪问题很早就已得到关注。

新行为主义学习理论的创始人伯尔赫斯·弗雷德里克·斯金纳(Burrhus Frederic Skinner)曾因忽视情感背景而受到质疑,他确实从未阐明这一点。事实上,他肯定认识到,情感等个人问题同样值得研究。但他从未研究过这个问题,尽管他也承认情绪固然存在,但认为它们是虚构的行为诱因,而不是导致行为的真正根源。

此外,情绪在不同临床治疗中均发挥着重要作用。譬如,根据情绪信息加工理论针对恐惧症和焦虑症采取的传统暴露疗法(exposure therapy),或对创伤采取的长期暴露疗法,都体现了情绪在行为理论中扮演的重要角色。

尽管学术界尚未给予情绪全面或是可理解的定义,但它们的存在毋庸置疑。在行为疗法和认知疗法的发展过程中,它们对心理障碍的概念化确实扮演着不同角色。

在20世纪90年代,基于认知心理学和认知行为疗法(CBT)带来的影响,情绪元素被视为思维领域的附属品,而且思维影响行为和感受的传统CBT理论日益盛行。因此,认知重构(cognitive restructuring)被纳入针对焦虑症、恐惧症、抑郁症和其他心理障碍的治疗中,大量规范化的治疗方法在学术和临床环境中得以开发、公布和推广。

出乎意料的是,马特尔·克里斯托弗(Martell Christopher)、阿迪斯·迈克尔(Addis Michael)和雅各布森·内尔(Jacobson Neil)在2001年进行的研究中,对抑郁症患者的三种不同干预措施进行了比较:规范化CBT(包括行为干预及认知干预)、行为激活(无须进行认知重构)及药物治疗。研究结果表明,尽管这三种干预措施都是有效的,但却有一个意外的重大发现:行为激活与药物治疗同样有效,但均优于规范化的CBT治疗。为避免遭到质疑,他们又重新进行了两次研究,均得到相同的结论。

上述研究体现出两个方面的重要意义:承认在研究中只关注治疗结果而不了解变化载体或驱动因素的局限性;说明认知重构在治疗结果方面的有限性。

心理治疗的第三波浪潮,如辩证行为疗法(DBT)、正念认知疗法(MBCT)、正念减压疗法(MBSR)以及基于接纳的行为疗法突出了这样一种认识:针对治疗结果,经验性回避和情绪信息加工等非思维过程同样是造成变化的中间变量。

下面,我们将简要回顾一下公认度最高的治疗模式,这些以理论研究为基础的模型强调了情绪的功能性作用;当然,我使用“简要”这个词绝对是认真的。我尝试只用两个自然段的内容回顾所有模型,这显然是一个挑战,但读者至少不用担心如何面对在随后几页中将要出现的大量晦涩难懂的学术用语!

辩证行为疗法(dialectical behavior therapy, DBT)

DBT的创始人玛莎·林内翰(Marsha Linehan)在认识BPD和情绪调节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她首先重新组织了《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3版(DSM-3)对BPD制定的标准,并把它重新定义为在如下五个领域存在能力缺陷的情绪调节问题:认知、人际关系、情绪、行为失调和自我失调。这个针对BPD的新临床定义显然是消除对这种疾病的污名化的重要一步,因为长期以来,很多人认为,存在情绪调节障碍的患者会表现出操纵欲、非理性、表演性或是自私等特征,而且认为这种状况是无法治愈的。

林内翰对情绪调节的认识推动了DBT的传播,她认为这种情况不仅存在于有BPD问题的患者身上,也适合有其他表现的患者,如广泛性焦虑症(GAD)、针对身体的重复性行为、饮食失调、药物滥用和心理创伤。使用DBT治疗情绪调节障碍患者的效果是毋庸置疑的。

情绪图式治疗(emotional schema therapy)

从认知疗法创始人亚伦·T.贝克(Aaron T. Beck)的理论及实践出发,罗伯特·莱希(Robert Leahy)、丹尼斯·特奇(Dennis Tirch)和丽莎·纳波利塔诺(Lisa Napolitano)在2011年共同提出情绪图式治疗模型,他们将该模型定义为“一种把情绪视为社会认知的情绪元认知模型或情绪元体验模型”。

根据该模型,他们对14个情绪图式维度进行了评价,结果显示,个体对情绪体验的认知理解有所不同,并根据不同类型的反应采取相应的应对方式,包括认知策略(如忧虑、沉思或责怪他人)、经验性回避(包括注意力分散、回避、分离、麻木、酗酒和抑郁)及其他策略。为此,三位学者提出如下处理情绪图式的策略:情绪图式的识别、验证、正念、接受与意愿、同理心训练、认知重构、减压以及强化情绪信息加工等。

正念和基于接纳的行为疗法

基于接纳的疗法包括正念减压疗法(mindfulness-based stress reduction, MBSR)、正念认知疗法(MBCT)以及ACT等若干方法。它们所依赖的研究结果表明,揭示与内心体验(如情绪)相关的非正常方式也是精神病理学的核心问题。

譬如,有些研究表明,焦虑敏感性(对焦虑性体验的畏惧)和经验性回避(对某种思想、感觉和情绪的回避)与焦虑、慢性疼痛、创伤、酗酒、烟瘾、饮食失调、边缘型人格障碍和抑郁症等多种心理障碍有关。

情绪调节疗法(ERT)

道格拉斯·曼宁(Douglas Mennin)及其同事开发的情绪调节模型以理解焦虑问题为目的,尤其是广泛性焦虑症。

根据他们的模型,情绪失调体现为适应不良的情绪管理反应的强度有所增加。

完全开放式辩证行为疗法(RO-DBT)

RO-DBT(radically open dialectical behavior therapy)是一种主要针对过度控制行为的情绪调节治疗方法,其中,过度控制行为具体体现为强迫症、偏执型人格障碍、回避型人格障碍、神经性厌食症、自闭症谱系障碍、内化障碍和难治性抑郁症。

按照RO-DBT的观点,有些人在情绪上存在过度控制或自我控制问题,但不存在行为失控问题。在2018年之前进行的三项随机性临床试验中,相关研究人员验证了这种方法在治疗难治性抑郁症和神经性厌食症方面的功效。

如前所述,因为在理解心理障碍时没有考虑情绪,所以认知行为疗法始终饱受争议。但实际上,情绪并没有被人们忽略,在不同历史时期,某些学者也会因为研究方式的不同而纳入情感要素。

现在,我们不妨把情绪调节视为情感科学中的一个分支结构。

情感科学

在情感科学领域,詹姆斯·格罗斯(James Gross)的开创性成果为后期的大量情绪调节研究奠定了基础,并最终促成了灵活情绪调节模型的出现。在下文中,我们简要回顾一下该学科领域的部分重大研究成果。

詹姆斯·格罗斯对情绪调节的定义

格罗斯主张以基于过程的模型来认识情绪调节,该模型主要强调在某一情境(诱因)之前或给定情境(反应)期间发生的调节活动。基于此,他确定了两大类具体调节活动:以诱因为中心的策略,包括情境选择、情境修改、注意力部署和认知改变;以反应为中心的策略,主要体现为反应调节,如掩饰情绪或假装感受到某种具体情绪。

格罗斯的研究成果为数百项后续研究奠定了基础,它们从不同角度探索了个体如何采用调节策略改变情绪状态及其带来的影响。这些研究的一个共同结论是,严格执行情绪调节策略往往会导致临床问题。这些问题充分表明,使用这些策略调节情绪状态时必须保持足够的灵活性。正是在这些发现的基础上,阿米莉亚·阿尔多(Amelia Aldao)、盖尔·谢普斯(Gal Sheppes)和詹姆斯·格罗斯在2015年提出了情绪调节灵活性模型(model of emotion regulation flexibility)。

情绪调节的灵活性

情绪调节灵活性模型主要强调两个变量:可变性(variability)与灵活性(flexibility)。按照阿米莉亚·阿尔多及其同事给出的定义,可变性是指“在多种情况下使用一种或多种情绪调节策略”,而灵活性则是指“可变性与环境自然变化之间的关系”。

根据阿尔多等人的观点,可以用不同步骤增强情绪调节的灵活性,其中包括:不同类型评价方式的练习;不同类型接受方式的练习;对多种多样的情绪进行调整;反调节策略;跨社会背景的调节;不同策略之间的切换。

对于情感科学如何强化对情绪调节的理解,我们可以陈列如下:(1)在情感科学中,情绪调节被视为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个体使用不同策略影响他们所感受到的情绪,以及他们在特定情境之前或之后表达这种情绪的方式;(2)情感科学假定,个体对任何情绪的感受都涉及一个评价过程;(3)情感科学似乎把解释和接受过程归结为一种评价形式。

最后,我们不妨回顾一下情感神经科学如何理解情绪调节。

情感神经科学(affective neuroscience)

在神经心理学层面,丽莎·费尔德曼·巴雷特(Lisa Feldman Barrett)和理查德·戴维森(Richard Davidson)的研究始终引领情绪领域的学术潮流,也正是他们的研究成果启发并催生了本书所述的16周治疗方案,这也是我们即将探讨的内容。

在下文中,我们不妨快速浏览一下他们的学术贡献。

丽莎·费尔德曼·巴雷特

丽莎·费尔德曼·巴雷特是来自波士顿东北大学的神经科学家,她曾试图复制保罗·埃克曼(Paul Ekman)关于情绪普遍存在于不同文化背景的研究。通过调查研究,她注意到,在反复进行的实验中,即使严格遵循所有研究程序,研究结果依旧与埃克曼的结论存在显著差异。

巴雷特发现,在埃克曼的一个经典实验中,研究人员要求被试观看呈现特定情绪表情的面容,并将面部表情与单词列表中表述特定情绪的单词进行配对,这自然缩小了被试在识别某种情绪时的选择范围,但也会产生认知偏见,因为他们只是在有限范围内选择某个词汇。

在巴雷特开展的研究中,研究人员向被试展示相同的面部表情,但没有提供描述情绪的词汇选项,与此同时,要求被试任意说出自认为能反映相应面部表情的情绪词汇;在采取这种研究设计方案的情况下,埃克曼的研究结论的准确性急剧下降。

巴雷特的“情绪建构理论”(theory of constructed emotion)对我们长久以来对情绪的传统认识提出了质疑。你准备好了吗?如果你喜欢喝苏格兰威士忌,那么,在阅读巴雷特的主要研究成果时,很可能需要喝上一杯:

杏仁核是大脑情感中心的说法只是一个传说,事实上,神经回路分布在我们的整个大脑内,分布式地处理不同类型的情绪。

以泛泛的面部表情对情绪做出统一描述的想法同样是个神话;无论是在同一文化内部,还是在不同文化氛围中,个体在体验相同情绪时所呈现出的面部表情,既有可能是相同的,也可能不同。

情绪不只是人类的外在表现形式,实际上,它们也是大脑的一种架构或预测方式,因而是一种生理事件。情绪是基于先前的学习而形成的,因此,在我们经历与以往躯体或内在感受相似的事情时,先前习得的情绪会再次被激活,于是,我们的大脑会迅速预见到我们即将感受的情绪。正因为这样,我们才说,情绪粒度(emotion granularity)是培养行为灵活性的关键。

在我们的大脑中存在一个神经模型,我们可以用它来预测身体内部即将发生的事情。这个模型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断被外部刺激所激活,因此,无须检查原始数据,仅仅根据“预测误差”进行的推断,它就能预测到即将发生的事情。

我们之所以需要不断学习,就是因为存在“预测误差”。巴雷特指出,在与我们的内心世界互动时,我们的大脑会不断预测任何既定体验下的情绪状态;但是,只有在大脑预测我们与外部和内部世界的互动出错时,我们才会进行新的学习。简而言之,学习仅发生在大脑告诉我们“你的心跳正在加快,这表明你很焦虑,所以你最好要当心”时。但大脑要进行这些预测,会要求我们检查自己的身体到底发生了什么,因为心跳加快可能对应于很多情绪状态。

巴雷特的上述研究成果也为临床医生提供了一个重要提示:重新思考以前接受的教育,不要再认为感觉可“统一”反映为个人的面部表情,如皱眉等于愤怒、低头等于羞耻,等等。按照巴雷特的观点,相同的面部表情对同一个人可能意味着数百种含义。巴雷特要求我们深入了解人的体验,而不是根据面部表情去自然而然地推断某种内涵。

理查德·戴维森

理查德·戴维森把正念作为研究和治疗的核心要素,并对正念进行了深入、严格的分析,此外,他在威斯康星大学密尔沃基分校的实验室也是美国最早,而且也是唯一对僧侣进行大脑研究分析的实验室。

关于情绪,戴维森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情绪表达风格(emotional style),通过这种特有的风格,我们可以解读气质、个性、情绪特征和情绪状态的关系。按照戴维森的定义,情绪风格是“我们对生活经历做出反应的基本方式……它由可识别的特定大脑回路所控制”。

戴维森解释了如何按如下六个维度评价这些情绪风格——灵活性、前景、社会直觉、自我意识、对环境的敏感性和注意力;此外,他认为,情绪风格是一种可传授、可训练而且是可指导的可习得素质。

戴维森的研究为认识正念的功能为我们提供了全部的必要数据,这些数据表明正念会改变大脑功能,而且有助于个人建立新的情绪风格。

在了解了上述三个不同领域——基于实证的治疗、情感科学以及情感神经科学对情绪调节的重大贡献之后,我们应有足够充分的理由认为,无论是我们自己还是普通大众,都会对情绪调节有更深入的理解。

然而,在情绪调节这个话题上始终存在大量误解。下面,我们不妨看看在临床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它们不仅会影响患者的自我认识,也会影响临床医生与患者的互动方式。

针对情绪调节的误解

以往的理论或信息让情绪调节成为了一种很容易被误解的结构,比如说,我们会根据对患者产生的感觉来确定情绪调节,或是假设存在情绪调节障碍的患者始终存在自我伤害行为。以下是有关情绪调节的常见误区。

误区之一:高度情绪化的患者存在情绪失调问题

从行为上说,情感表达是一种由文化塑造的行为,在某些文化群体(如拉丁裔、意大利裔和西班牙裔)中,情绪高涨是一种被社会接受的状态;而在亚洲或北欧等强调低调的文化氛围中,尽可能减少情感表达才是被社会所接受的。需要记住的是,在某些人群中,社会所接受的情感表达方式是一个连续区间,这些表达方式不仅被社会所强化,也构成了个人学习历史的部分内容。

误区之二:患者的哭泣是情绪失调的一个信号

在主持实验的过程中时,我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景:当患者在诊室内泪流满面时,我的学生们就会说“患者精神失控了”。但哭泣、生气甚至尖叫并不一定意味着患者的情绪调节出现问题。有的时候,所有人都会出现情感迸发并据此采取行动的状况。由于这些已在不同环境(如工作、交友和家庭生活)下被泛化的行为具有高发生率,因此,情绪反应被转化为临床问题。

误区之三:有创伤经历的患者也属于情绪失调者

一个人的创伤经历并不意味着他们具有长期性情绪失调问题,或是符合BPD的标准。当然,临床医生可能认为,创伤是造成情绪失调的一个诱因,导致患者难以调节对情绪做出的行为反应;但我们需要牢记的是,情绪调节障碍是一种长期性的非正常行为问题。因此,即使有创伤史的患者在治疗中情绪激动,也并不一定表明患者存在情绪调节问题;情绪的自然调节过程是否存在问题,取决于行为反应的频率和长期性。

误区之四:情绪调节仅适用于存在边缘型人格障碍的患者

尽管学术文献多年来始终强调,情绪调节问题是BPD的核心特征,但这种说法近期已发生变化。情绪调节问题存在于所有类型的情绪障碍中。尽管相关学术文献对此仍有分歧,但各种情绪和焦虑障碍的维持机制显然与之相关。过去几十年来临床研究的发展表明,在情绪障碍和焦虑症之间,共性多于差异。尝试改变、修改或规避情绪体验的过程,也是所有临床表现的共性。

作为一名全职治疗师,我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患者:他们并不符合BPD的诊断标准,但仍存在由情绪造成的难以治愈的严重行为障碍,体现为强迫症、创伤后应激障碍、广泛性焦虑症、多动症和阿斯伯格症等形形色色的临床表现。

误区之五:情绪调节是一个属于女性的问题

人们习惯于认为女性具有情绪化、反应性和非理性以及其他情绪行为特征。大多数研究对象中女性的数量高于男性数量,我认为,这反映出在诊断患者过程中存在的一种偏见。事实上,大多数难以控制愤怒情绪的男性患者均存在情绪失调特征,而他们的表现有可能被医生忽视,或是未被做出诊断。

对情绪调节的重新定义

多年来,研究人员和学者在情绪调节上始终存在分歧,这也让情绪调节成为一个饱受争议的话题。针对情绪调节是否包括刻意改变过程,是否仅对应于情绪调节的行为结果,或者是否应包括自发或有意识的反应,研究人员也持不同看法。

从情感科学、神经科学和临床心理学的最近研究进展出发,在总体上,可以把情绪调节定义为一个过程——情绪调节是指个人从既定环境的重要特征出发,尝试以无效和不一致的行为修订、改变或调整情绪体验中某个要素的过程。

关于这个定义,我们需要做如下说明:

1. 情绪调节并不是要么存在、要么不存在的二元结构。 对心理障碍进行分类描述的做法实际上是延续了一种误导性观念,即把全部人群一分为二:一个群体有情绪调节问题,其他人则没有。但是在现实中,我们每个人都在持续不断地调节自己对情绪做出的反应,只不过这种调节有时有效,有时无效;有时能做出适应性的反应,有时不能。在我们频繁做出无效的调节性反应时,就会采取不正常的过度行为,成为心理障碍的临床诊断证据。

因此,我们应该把情绪调节定义为一个连续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都会表现出不同程度的问题和障碍:

2. 情绪调节过程可能出现在问题发生之前、当中或之后。 基于触发情境对情绪体验做出的反应,可能出现在触发情境之前、当中或之后。譬如,假设一个人害怕公开演讲,那么,在接到发表讲话的邀请函时,他可能会感到焦虑,并通过饮酒来平息这种焦虑;在讲话过程中,他也可以用一杯红酒来控制自己的焦虑情绪;在演讲结束后,这个人可能还会花几个小时看电视,以免对自己的表现感到沮丧或后悔。

3. 并非所有改变甚至是克服情绪的努力都是无效行为。 在ACT中,反应性行为的有效性是根据它们所发生的背景以及个人价值观来判定的。如果一个人正在和朋友交谈,这位朋友突然谈到宠物的死讯,此时,这个人可能会觉得“我不愿意想这件事”,而且还会伴有沮丧或悲伤的感觉;这虽然属于回避性反应,但是为了让对话延续下去,这样的反应未必不可取。

通过上述对情绪调节的一般性定义,我们可以理解个人可能面对的各种情绪问题,并以此作为不同临床表现的交互性诊断过程;此外,通过这个定义,我可以向各位介绍不同类型的情绪调节。

情绪调节的类型

我们可以把情绪调节视为一个跨诊断过程(trans-diagnostic process),它存在于各种情绪障碍、焦虑症、PBD及其他任何临床表现中——比如说,个人试图转换、改变、修正或压制情绪,或是根据个人价值观以及相关行为发生的背景和时间采取无效的行为。

我建议把情绪调节问题划分为两大类,即单一性(singular)情绪调节问题和广泛性(generalized)情绪调节问题。

单一性情绪调节问题

如患者在调节或抑制某种单一情绪时存在障碍,如抑郁症、社交焦虑和广泛性焦虑症,那么可能需要考虑单一性情绪调节问题。

比如说,安妮是一个有社交焦虑的人,她收到一份毕业派对的邀请函,但是因为害怕被别人误解,她马上抓起一杯红酒,试图借此掩饰恐惧的心理。这原本应该是一个很自然的过程——在恐惧情绪状态下做出的反应,但却有可能成为问题。如果安妮经常实施这样的饮酒行为,而且回避聚会、与同事逛街或是参与家庭活动,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安妮存在单一性情绪调节问题。

你对此可能会疑惑不解。回忆一下之前对情绪调节的定义,我们可以认为,安妮正在以一种无效的行为对恐惧性情绪体验做出反应,无论是饮酒还是回避集体活动,这些行为反应都趋于固化,缺乏灵活性,而且不符合与他人建立联系的愿望。

广泛性情绪调节问题

如果一系列情绪状态以僵硬固化的方式,频繁造成无效行为反应,而且这些行为会在长时间内出现在多种场合及情景中,那么,情绪调节问题就演化为广泛性情绪调节问题。

在这里需要提醒的一个关键词就是“一系列情绪状态”,它完全不同于上述单一性情绪调节问题:它们包括一系列可招致无效行为的情绪状态,如PBD、饮食失调、药物滥用或强迫症等。

本章小结

多年来,情绪调节的结构已发生了重大变化。作为多种循证疗法(evidence-based therapy)的代名词,认知行为疗法(CBT)已经开始接受情绪对人类的影响,并以不同方式将这些影响纳入考量。但这些新的治疗模式不是孤立静止的,而是在不断地演化。

数以百万计的人正在遭受情绪调节障碍的折磨,尽管我们已经找到了有效的治疗方案,但我们完全可以做得更好。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如果不同学科各自为战,我们就无法找到更有效的解决方案。积极整合情感科学、情感神经科学和临床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是为“超级感受者”解燃眉之急的必要手段。

情绪调节是一个跨学科式的诊断过程。作为临床医生,我们需要针对每个人的具体情况评价情绪调节问题的类型和程度,并根据不同的构成要素采取最有效的方案,而不是追求所谓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统一模式。 4tM2MEF6niqtOTPgiR8D5I8sW/tfu7AH5rmdbt+nB1QRVOS7OeUtp+2nLE8/C1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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