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280条第1款的规定,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F9unmLoo6yZVQvKpy2/i48llfFut/bUVigWpGK3/62q6+aIDrayTyvmJWzBCurQ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