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具体贯彻国务院1956年6月批准的“培养具有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精通专业知识,掌握熟练的技能,全心全意为建设社会主义服务的各种高级的工艺美术设计专门人才”的办学方针,学院的领导及教职员工存在不同的意见。在如何办学的问题上,当时有三种看法:
其一,从全国手工业生产和手工艺品销售的角度,认为学院的办学方针应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学院应是作坊形式,师傅带徒弟,培养的学生直接为手工业生产服务;理论结合实际,专业教学密切结合生产;向民间艺人学习,改进民间手工艺,指导民间工艺美术生产。
其二,接受欧洲综合设计的思想,强调艺术与科学的结合,认为工艺美术是文化艺术事业,生活是创作设计的源泉;强调民间的工艺美术品,不能忽视现代工业品的美术设计;工艺美术的发展应该面向现代生产,面向大众,为广大人民的衣、食、住、行服务。
其三,强调继承和发展民族民间装饰艺术,认为学院应以装饰美术家为主导,培养富有民族情感,坚持民族化的艺术道路,能从事装饰美术高级阶段艺术创造的设计人才。
1957年,在办学思想和学院领导关系问题上逐渐产生分歧。4月,庞薰琹起草了《关于怎样办中央工艺美术学院的建议》,认为:“学院的任务应是培养工艺美术的创作设计人才,要使学生对我国民族民间艺术的传统进行系统的学习,并有所心得体会,这是学习工艺美术必须具有的基本知识;要使学生具有精确而熟练的描绘对象的技巧,这是设计工作方面必须具备的技术基础;要使学生在基础中掌握图案的原理法则,同时能够举一反三灵活地运用和变化,这是创作方法上必须具备的技术基础;要使学生通过各项专业学习,从开始就不断地、循序渐进地培养和提高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并掌握专业的科学理论和技能;要使学生通过生产实践,熟悉我国固有的技术传统并掌握近代新的特质材料的处理和生产技术;要学习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他的主张得到学院大部分专业教师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