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12月,学院召开了建院后的第一次共产党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学院党支部,邓洁任书记。当时共有26名党员。1957年2月,王景瑞任学院党支部副书记兼副院长。
1957年3月,为加强学院领导,克服工作中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更好地发扬民主、发挥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改进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认真贯彻集体领导原则,学院成立院务委员会。邓洁任主任,委员有雷圭元、庞薰琹、王景瑞、柴扉、祝大年、袁迈、徐振鹏、张光宇、郑可。院务委员会的职责是:①审查并批准学院的学年学期教学与科研工作计划和总结;②审查并批准学校全年预决算;③讨论并决定学校重大调整机构事项;④讨论并决定系主任、处(科)长的任免事项;⑤审查并批准师资与科研人才的培养计划;⑥根据高等教育部有关规定,讨论学术学位的授予问题;⑦审查并批准学校各种重要规章制度;⑧讨论教学和科研工作及其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