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是合理用药的重要指南,患者用药前一定要认真阅读。因此,学习如何阅读药品说明书非常必要。正确阅读药品说明书,必须掌握下面几个关注点。
在药品使用说明书中【药品名称】项下一般都列出了药品的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英文名称和汉语拼音,在有关的药物手册上还列出了药品的别名,患者在用药前首先要明白这些药品名称的概念。
(1)通用名:即国际非专利名称,指在全世界都可通用的名称,如阿司匹林、青霉素等。我国药品通用名称是由国家药典委员会,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组织制定,并报药品监管部门备案的药品的中文法定名称,是同一种成分或相同配方组成的药品在市场上的通用名称。一种药物只有一个通用名称,因此凡上市流通的药品的标签、说明书或包装上必须要用通用名称。
(2)商品名:是不同生产厂家的标记名称,同一药物制剂不同生产厂家会有不同商品名,但通用名只有一个。国家规定,药品说明书中商品名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2。
因为同一成分的药物,不同的生产厂家往往冠以不同的商品名,如果只注意商品名,则有可能造成同时服用不同厂家生产的同一种药物,导致过量。市场上很多抗感冒药,例如速效伤风胶囊、感康、快克、泰诺、百服宁等都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化学成分,如果同时使用会因药物过量,导致严重的胃肠反应和肝损害。
很多药品虽然成分相同,但根据临床需要会有不同规格的药品。例如同样是阿托伐他汀钙片,有10mg/片和20mg/片两种规格;硝苯地平片有10mg/片和5mg/片规格;阿奇霉素分散片有250mg/片和100mg/片规格。如果不看清规格,会造成药物过量,出现用药安全问题或会因为用量不足导致疗效不佳等问题。
如遵照医师的处方或医嘱用药,不会有大的问题。如果患者自己选购药物,则必须注意药品的适应证和禁忌证,判断用药是否合适。例如,抗过敏药氯苯那敏禁止用于精密操作或驾驶人员;喹诺酮类药物禁用于儿童等。但是有时也有例外,随着临床经验的积累,发现有些药品会有新的适应证,而说明书上没有注明,这是因为此种治疗作用暂时没有得到管理部门的认可,故药品说明书存在“滞后”现象。例如,倍他乐克现在已用于心力衰竭的治疗,而说明书上明确地指出心力衰竭是禁忌证。因此,临床上有时会出现超说明书用药的现象。只要有相关治疗指南、临床实验、专家共识作为用药依据,且在知情的情况下,也是可以使用的。
“用法”是根据该药的剂型与特性,注明口服、注射、饭前或饭后、一天几次及是否外用等,药物的正确用法包括正确的用药途径和最佳使用方法。用药途径有内服、外用、肌内注射、皮下注射、静脉输液等。不同的药物有不同的用药途径,即使是同一种药物,有时也有不同的给药途径。另外还有用药间隔和每天用药频次,如“一日3次”是根据药品在人体内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过程确定的,将一日24h平均分为3段,每8h服药一次。一般可以将一日3次的时间安排在早上8点左右、下午4点左右和晚上12点左右,这样既可以将所服药量均匀分配,得到好的治疗效果,又能减少药品不良反应。每日服用2次是指早晚各一次(一般指早8时和晚8时)。“饭前服用”是指该药需要在餐前1~2h服用,以利于胃肠道吸收,更好地发挥药效。“饭后服用”是指饱腹(餐后半小时)时服药,对胃黏膜刺激较大的药物,如吲哚美辛、阿司匹林等,饭后服用可减轻对胃肠道的刺激作用,减少恶心、呕吐等消化道不良反应。还有对胃酸和胃酶不稳定的药物也应饭后服用。
任何一种药物都有“用量”范围,不可擅自加减。药物剂量太小,无法达到治疗所需的血药浓度,起不到治疗作用;而药物剂量过大,势必会增加不良反应,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痛苦和伤害。因此用药时,一定要仔细阅读药物的说明书,或者向医生认真咨询,严格按照医嘱用药,切忌自己盲目服用。还有的药品用量不同,临床适应证也不同。例如阿司匹林片,有的一片仅含25mg主要成分,用于心血管抗血小板凝聚,预防血栓;有的一片含300mg,用于解热镇痛。
老人、儿童、孕妇等特殊群体的用药禁忌,在说明书中都有单独提醒,例如一些成分哺乳期妇女不宜用,儿童和老人用量需要调整等。这些药物最好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服用。此外,说明书中对于特殊人群用药标示为“尚不明确”的药品,不代表没有应该注意的问题,而是在药品上市前缺乏特殊人群用药试验资料。服用这类药物时更应当注意观察,一旦出现异常,应停药并及时就诊。
任何药品都存在“两面性”,许多药都可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但是总体来讲出现不良反应的概率不是很高。即使某种药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只有万分之一,为对患者负责,厂方也必须在说明书上标明。但是,不少患者对药品不良反应存在误解,以为只要用了这种药,说明书上标列的不良反应就一定会出现,因此不敢用药,结果延误了疾病的治疗。
说明书中的这一项应当仔细阅读,例如马来酸氯苯那敏片能缓解过敏,但说明书提示服后不宜开车;含伪麻黄碱的感冒药在说明书中提示高血压人群慎用;部分头孢类抗菌药的说明书提示服后不宜饮酒,否则可能引起严重后果。还有的表述是肝肾患者慎用、12岁以下儿童禁用、孕妇慎用、禁食生冷辛辣之品、避免与其他药品联用等内容,一定要严格遵守,尽量避免或减轻用药带来的不良反应。
生产批号是记录药品所有生产工艺的完成时间,用8位数字来表示,前四位代表生产年份,中间两位代表月,后两位代表日,如20180305即表示该药是2018年3月5日生产的。有的药品生产批号在8位数字后还加上“-1、2、3”等,表示生产当天不同生产批次。生产批号与药品有效期对应,如以上药品的有效期是3年,即该药品只能用到2021年3月4日,过期药品一定不能再用。
只有严格按照贮藏中要求的保存条件保存,药品才能达到有效期中标注的期限。药品拆封后的实际保质期会缩短,如果发现与性状中描述不符的情况,如胶囊软化、破裂,药片变色、粘连,药水有絮状沉淀等,则说明药品不可使用。可以结合说明书中的性质判断药品储存期是否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