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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详见附录)

(一)确诊病例诊断标准

(1)有流行病区旅行史或居住史、感染人群接触史;

(2)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

(3)具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影像学表现;

(4)早期外周白细胞计数正常或稍降低,淋巴细胞计数正常或减少。

确诊病例:符合(1)及(2)~(4)中任两条,且核酸检测阳性;符合(2)~(4)中任三条,且核酸检测阳性。

(二)解除隔离及出院标准

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肺部影像学显示病变明显改善;痰、鼻咽拭子等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连续两次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 NbLilhFqTTEy9fmn4EkTiltwLtmwHteRodakarXVkBeJqzPXZkl0Sn0ovvSpNDU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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