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感风、寒、暑、湿、燥、火称为外感六淫。《素问·至真要大论》谓:“夫百病之生也,皆生于风寒暑湿燥火,以之化之变也。”在疾病过程中,由于人体气、血、津、液气化异常和脏腑功能失调,产生类似风、寒、湿、燥、火致病特点的邪气,称为“内生五邪”。外感六淫与内生五邪在致病特点和辨治方法上异中有同,故合为一节概述。
风有外风、内风之分。外风为六淫之首,属春令主气,流动于四时之中。其性轻扬,为病多犯上焦,肺卫首当其冲。《素问·风论》云:“风者,百病之长也。”内风主要是指肝经病变的一类证候表现,《素问·至真要大论》云:“诸风掉眩,皆属于肝。”肝为风木之脏,主藏血,主筋,肝病则风从内生,称为“肝风内动”。外风可入里,引动内风,内风也可及表,病及经络。
风性主动,善行数变。如病情突然发作,或来去无常,或变化多端,病变部位游走或动摇不定。外风首犯肺卫,易于侵犯人体的上部和卫表,常以肺系、卫表、肌肤、肢体、经络见症为主,实证居多,以风寒、风热、风湿兼夹为常见。内风多易上冒、旁走,有虚有实。虚者为阴虚血亏,筋脉失养,或水不涵木,以致虚风内动;实者为肝阳化风,或热极生风;但虚实每多兼夹,因阳亢与阴虚可以互为因果。
外风宜疏风解表,内风宜平肝息风。针对夹寒、夹热、夹湿、夹痰等不同,应采取不同治法。在外风引动内风时,祛风与息风两法并用。
风证辨治概要见表3-1。
表3-1 风证辨治概要
续表
寒有内寒与外寒之别。寒为阴邪,为冬季的主气。外寒是外界的寒气侵犯人体而发病,伤于肌表,称为伤寒,直中脏腑的则称中寒;内寒是机体阳气不足,温煦力弱,寒从内生,脏腑功能减退所致。寒从外来,肺卫常先受其害,也易犯胃肠;寒自内生,多因阳虚阴盛,尤以命门火衰为主,涉及心脾。《素问·至真要大论》谓:“诸寒收引,皆属于肾。”外寒与内寒常互相影响,阳虚之人,容易感受外寒,外寒致病,积久不散,损伤阳气,寒从内生。
寒邪具有阴冷、凝滞、收引等特性,易伤阳气,易出现筋脉拘挛和气血阻滞疼痛症状。外寒多从口鼻、体表而受,客犯肺胃,凝滞经脉,腠理闭塞。内寒病由阳气亏虚而致,多见脾肾温运失职,属“阴盛则寒”“阴盛则阳病”。
外寒宜温散,内寒宜温补。视寒邪侵犯部位、阳气受损程度及兼夹病邪而治疗,用药亦有所区别。
寒证辨治概要见表3-2。
表3-2 寒证辨治概要
暑从外来,系火热所化。暑邪致病有明显的季节性,为夏季主气,如《素问·热论》云:“后夏至日者为病暑。”暑为阳邪,其性炎热,善发散,暑邪致病可致人体阳气亢盛,腠理大开,汗液过度外泄,而致津气耗伤。暑气通心,若暑热内犯心营,心神被扰,可出现高热昏迷、不省人事等症。由于盛夏时节,天暑下迫,地湿上蒸,湿热蒸腾,常见暑热夹湿证候。
因暑邪伤人,常易耗气伤津,故在清解暑热的同时,须顾护津气;暑易夹湿,常合用芳香化湿、透表泄热之法。
暑证辨治概要见表3-3。
表3-3 暑证辨治概要
湿有外湿、内湿之别。外湿为长夏(夏秋之交)主气。夏秋之交,湿气最盛,多发湿病。若久处卑湿、阴雨缠绵、冒雾涉水或汗出沾衣,轻则伤及肌表,甚则深入脏腑、经络。内湿源于脾,涉及肺、肾。恣啖生冷,过饮酒酪,肥甘失节,多伤脾胃,湿邪内生。外湿与内湿皆以脾失健运为关键。《素问·至真要大论》谓:“诸湿肿满,皆属于脾。”湿与痰、水、饮,同源异流,可互相转化。
湿为重浊之阴邪,其性黏滞,起病缓慢,隐匿难察,缠绵难复。湿邪阻滞气机,升降失常,或清阳不升,或浊阴不降;湿邪易遏阳气;湿无定体,随五气而从化,易弥漫全身,上下内外,无处不受其所害,致病广泛。外湿与内湿常相互影响。
祛湿之法,当分表里、虚实、寒热和兼夹主次。如外湿致病,重在祛邪,尚在表者,应微汗之,久则疏通、渗泄。湿阻经络关节者,应祛风胜湿通络。内湿为患,重在健运脾胃。湿在三焦,可宣上、畅中、渗下;湿从寒化者,宜温阳化湿;湿从热化者,宜清热化湿;湿阻气机,应配伍理气法。
湿证辨治概要见表3-4。
表3-4 湿证辨治概要
燥有外燥、内燥之分。外燥为秋令主气。外感燥邪有温燥和凉燥之别。初秋尚有夏火余气,燥与热相合,出现类似风热的症状,发为温燥;深秋有近冬之寒气,燥与寒相合,出现有类似风寒的症状,发为凉燥。燥邪犯肺,易耗津伤液。内燥多由热盛伤津,或汗吐下后,消亡津液,或失血过多,或久病精血内夺等引起。主要病机是津液耗伤,阴亏血耗,病变涉及肺、胃、肝、肾。常以津伤血少的症状为主,故又称为“津亏”或“血燥”。
燥邪致病常以津液亏耗为特点,如口鼻干燥、咽干唇干、舌干少津口渴、干咳、皮肤干燥甚则皲裂、大便干结、小便短少等。外燥最易伤肺,燥伤肺津,肺失润降。内燥轻者病在上中二焦,表现为肺胃津伤,重者病在下焦,表现为肝肾阴亏。外燥久延伤阴耗液可致内燥,内燥可因外燥相加而病重。
治燥当以生津润燥为原则。外燥当轻宣润燥,内燥当滋阴润燥。燥伤上、中焦者宜清润肺胃,燥伤下焦肝肾者当滋养肝肾。
燥证辨治概要见表3-5。
表3-5 燥证辨治概要
续表
火有内火、外火之分。外感之火由感受温热暑气所致。火热与温邪,同中有异,火甚于热,热甚于温,“火为热之极,热为温之渐”。外感风、暑、湿、燥、寒邪入里皆可化火,称“五气化火”。内伤之火多由情志抑郁、劳欲过度、脏腑积热、阴阳失调引起,称为“五志之火”,有心火、肝火、郁火、痰火等不同。肾为水火之脏,肾之阴虚、阳亢皆可见火热之象,有“相火妄动”“龙不入海”之称。外火多为实火,内火有虚实之分。实火久延可伤及阴血,虚火多源于阴伤,阴虚多伴火旺。
火为阳邪,发病暴急,变化迅速,病势猛烈,多易耗伤阴血津液。外感火热,常有卫、气、营、血传变经过。内火涉及不同脏腑,实火多由于心肝气郁化火,或胃热火盛,有火旺相关证候;虚火多为阴虚火旺,有阴液亏耗特点。
治疗外火可根据卫、气、营、血不同阶段,分别选用辛凉解表、和解清热、辛寒清气、气营两清、清营凉血等法。内伤火热,当根据实火、虚火及其脏腑病位辨证施治。
火证辨治概要见表3-6。
表3-6 火证辨治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