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导致疾病发生的原因即病因。病因种类繁多,诸如六气异常、疠气传染、七情内伤、饮食劳倦、劳逸失度、跌仆金刃、外伤、虫兽所伤及中毒等均可称为病因,在急危重症疾病中以上病因皆可见到,体现了急危重症疾病多样性和复杂性。目前对急危重症疾病病因的分类无统一方法,综合历代文献有以下几种方法:《黄帝内经》以阴阳分类病因。张仲景在《金匮要略》中提出:“千般疢难,不越三条:一者,经络受邪,入脏腑,为内所因也;二者,四肢九窍,血脉相传,壅塞不通,为外皮肤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虫兽所伤。以此详之,病由都尽。”陈无择在《三因极一病证方论》中提出了“三因致病学说”,即六淫疫疠之邪侵犯是为外因,七情内伤是为内因,饮食劳逸、虫兽金刃所伤是为不内外因。以上分类方法各具特点,但不能完全体现急危重症病因的特点和规律性。基于急危重症病因特点我们做如下分类,即诱因、内伤基础(内因或病因)、不内外因、继发性病因。
诱因一般是指疾病发生的外部因素。与它相对应的概念是内因。内因和诱因都是形成疾病的因素。诱因可以独立致病,也可以通过诱发内因而致病,在急诊中这两种情况都可以出现。诱因包括六淫、疫疠、七情内伤、饮食劳逸。
急诊科是气候变化的晴雨表,季节转化,六淫疫疠急诊科首当其冲,表现一定的季节性、暴发性以及发病、病情演变的规律性的特点。
1.六淫 六淫是风、寒、暑、湿、燥、火六种外感邪气的总称。六气是自然界正常存在的气候变化,六气交替,四季轮回,长期以来机体已经适应了这种变化,当气候发生异常变化,超出了机体正常的适应能力时,六气就变成了致病邪气,称为“六淫邪气”。六气异常变化主要表现在太过、不及或非其时而有其气,或气候变化过于剧烈急骤等。素体本虚之人,气候正常交替时亦会发病,此时亦属六淫致病范畴。因六淫邪气致病有季节性的特点,故急诊科有其常见的季节病。
春季多风邪,风为百病之长,风邪善行数变,可导致多种病证,如呼吸系统疾病、中风、过敏性疾病以及急性感染性疾病等。夏季多暑热湿邪,暑热燔灼,易扰心神、伤津耗气,故夏季易出现伤暑、中暑之病;湿邪重浊黏滞,暑热夹湿易侵袭胃肠,故夏季亦是胃肠系统疾病的高发季节。秋季多燥邪,燥邪易伤津液,肺为娇脏,喜润恶燥,燥邪易伤肺络,影响肺之气机宣降,故秋季易发呼吸系统疾病;秋冬交替,季节转换,昼夜温差大,亦是心脑血管及消化系统疾病的多发时节。冬季多寒邪,寒邪凝滞收引,侵袭肌表,致使腠理闭塞,不能宣发肺气,导致肺气郁闭,宣降失常,故冬季易发呼系统疾病;寒邪凝滞经脉,导致经脉拘急,血管挛缩,容易诱发心脑血管疾病。
六淫之邪可以独立致病,更重要的是作为诱因诱发有内伤基础的疾病,同时虽然六淫之邪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但是有些反季节或六气不及导致的疾病和一些特殊、少见的疾病发病之初也可能出现时令外感的表现,易掩盖病因,造成误诊。还应该强调疫疠之邪发病之初也可能表现为时令外感症状,应及时甄别。
2.疫疠 疫疠是指传染病,尤其是烈性传染病。疫疠可通过多种形式传播,如空气传播,饮食传播,皮肤接触传播、蚊虫叮咬传播等。疫疠病多发病急骤,病情凶险,且传染性极强,易于大规模流行。不同疫疠侵袭人体可导致不同的疾病,如流感、流行性腮腺炎、猩红热、霍乱、鼠疫、病毒性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艾滋病(AIDS)、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甲型H1N1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等。疫疠之邪具有暴发流行的特点,发病、症状、病情变化具有相似性的特点。疫疠之邪一般有感染源、易感人群、传播途径。
疫疠之邪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急诊科医师要了解一些季节变化的规律,了解一些流行病学的资料以及运气学说的知识,同时科室也应该及时培训和通报流行病学的知识和资料;及时发现疫疠之邪,做到及时上报,及时隔离,及时正确救治以及自我保护和环境保护;疫疠之邪具有暴发性,表现为人群、地域的暴发,急诊科应做好应急。
喜、怒、忧、思、悲、恐、惊是人体正常的情志活动,是人体对外界环境变化产生的正常情志反应,当七情过极,超过人体正常的适应能力时,则会导致七情内伤,影响气血运行,损伤脏腑精气,致使脏腑机能失常。情志产生有赖于脏腑精气,情志内伤也必然损伤内脏,如怒伤肝、喜伤心、思伤脾、忧伤肺、恐伤肾。情志活动影响脏腑气机的升降出入,情志内伤会导致脏腑的气机逆乱,如怒则气上、喜则气缓、悲则气消、恐则气下、惊则气乱、思则气结等。情志过极,往往会产生急危重症,如大怒会导致急性出血、晕厥、猝死等,正如《黄帝内经》云:“怒则气逆,甚则呕血及飧泻。”“大怒则形气绝,而血菀于上,使人薄厥。”“血之与气并走于上,则为大厥,厥则暴死,气复反则生,不反则死。”
七情内伤常常作为诱因诱发多种疾病,尤其是具有内伤基础的患者。七情内伤可以表现为五志过极,就诊时患者对于七情过极常有明晰描述,包括时间、地点、程度的描述。大怒、大悲、大喜、大恐、大忧等可导致胸痹心痛、喘证、心悸、血证、中风甚至猝死。
七情内伤、五志过极也是疾病发展的促进因素。患者在诊疗过程中由于对症状、诊断的恐惧、忧虑等,导致疾病治疗难度增加或诱发新的疾病,如心悸、胸痹(心律失常、心绞痛、应激性心肌病)等。故诊疗过程中的七情内伤往往是多因素(多情志)的,难以控制的,受周围环境影响的,结果难以预料的,应做好解释、沟通,必要时应用相应的药物或镇静。
1.饮食失宜 食物是人体获取能量的源泉,正常饮食是维持人体健康的保障,饮食失宜则会导致脏腑机能失调,最终导致正气虚损而诱发疾病。饮食失宜主要包括饮食不节、饮食不洁、饮食偏嗜。
饮食不节主要包括过饥、过饱两个方面,饥而不食、暴饮暴食都会导致胃肠功能紊乱,本身就可以导致疾病的发生。过饥多因疾病影响或不科学减肥等各种原因导致长期摄食不足,营养不良,维生素缺乏,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过饱多因暴饮暴食,导致饮食积滞肠胃,水谷不化,脘腹胀满,严重者可造成急性胃扩张,即《黄帝内经》所云:“饮食自倍,肠胃乃伤。”急诊医学中饮食不节主要是作为诱因而诱发多种疾病。过饥气馁,营养不良,气血不足,脏腑机能退化,抵抗力下降,过饱和偏食使脾失健运,胃失濡养,病理产物骤生,而诱发诸如感染(热病)、血证(消化道出血)、胸痹、心衰等各种疾病。
饮食不洁主要是指食用不洁净的食物而产生的疾病。不洁食物主要包括腐败变质的食物或有毒的食物,尤其是夏季,气候炎热,更容易导致食物变质,故夏季为胃肠疾病的高发季节。
饮食偏嗜是指偏食某些性味的食物而产生的疾病,主要包括寒热偏嗜、味道偏嗜和食物偏嗜。饮食偏嗜寒热,或五味有所偏嗜,或偏食某类食品,或厌食某类食品,则会导致机体缺乏某些营养物质,胃肠功能的障碍,也可因脏腑失养,气机失调,脏腑功能失衡而诱发疾病。
2.劳逸过度 合理的作息是健康的重要保证,过劳或过逸都是导致疾病产生的原因。过劳包括劳力、劳神和房劳过度,劳则气耗,劳力过度则易耗伤脾肺之气,劳神过度则易耗伤心脾之气,房劳过度则会耗伤肾之精气。同时,正常人体也需要进行适宜的体力和脑力劳动,若过度安逸,缺乏适宜的体力劳动,则会导致气血运行不畅,脏腑机能失调,阳气不振,正气不足,导致抵抗力下降而发病;若缺乏适宜的脑力劳动则会出现神机失用,精神萎靡,反应迟钝等。过劳或过逸尤其是过劳作为诱因可以导致气机逆乱(自主神经紊乱),而诱发诸如心悸(心律失常)、胸痹(包括心肌炎)、晕厥、猝死等严重疾病。
饮食失宜、劳逸失度是导致急危重症疾病发病的重要原因,因此合理饮食、劳逸适度是保证机体健康、预防疾病的基本条件,正如《素问·上古天真论》云:“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
内伤基础是指患者年老体衰,或大病初愈,正气未复,或久病缠绵,或平素即有胸痹、喘证、消渴、中风等慢性疾病基础。存有内伤基础的患者更容易患急危重症,同时有内伤基础的患者在感受外邪和内伤时发病也有其特点。
1.易感性 “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急危重症的发生内伤是重要的和普遍的因素。存有基础内伤的患者更容易外感六淫和内伤七情。
2.非典型性与复杂性 存有内伤基础的患者在感受外邪或内伤时呈现显著的个体差异与复杂的临床证候,表现在病因、发病、演变、转归预后诸方面。在同一季节、同一地域环境,在气候太过与不及和疫疠之气等相同外邪对人群的侵犯时,产生不同的临床表现。同为感受热邪,有内伤基础的患者可不表现热象,甚至也没有向热转化的迹象。
3.明显带有原基础内伤的特点 如素患喘证、哮病、肺胀、痰饮等有肺系内伤基础者,即使是正常六气的环境中也可能“着凉”而表现出外感病的特征。此时恶寒发热,原有咳喘加重,痰色转黄,痰量增多。体弱者可不发热,痰黏不畅而胸闷憋气转剧。通常肺系患者在夏季不易犯病。素有心悸、怔忡、胸痹、心痹等心系内伤基础患者,在感受外邪方面更为敏感。发热常可不显著而衰弱感觉突出,心慌、胸痛发作次数增加。同时存有内伤基础的患者感受外邪时可诱发内伤基础疾病发作,或内伤基础疾病加重。因此认真询问病史,了解本次外感病前的感觉和过去的检查、诊疗情况,阅读既往的诊疗记录,是确定内伤基础存在与否的重要依据。同时症状出现的先后顺序具有极大意义。内伤症状常在外感之先且持续存在。外感症状常突然发生,诸症状之间呈同时性或间隔时间较短。若患者咳嗽频剧,是由素日少而轻转来,喘息由动则喘转为静亦喘,素日有痰不多,突然由少增多,当疑肺系内伤存在。要依据患者现有症状,从病机上推求,即《素问·至真要大论》所谓“有者求之,无者求之”。
基于内伤基础病因的复杂性临床上还应注意:
(1)寻找诱发的原因,治疗中注意去除诱因,注意标本兼治。
(2)有内伤基础的患者往往反复发病,要注意每次发病形式、程度、性质和并发症,尤其是病变性质的改变。如平素冠心病心绞痛,此次可能是急性心肌梗死。
(3)甄别隐形或未发现的内伤基础。患者平素无明显病史,不注意定期查体,或平素无明显不适,常见的有糖尿病、高血压,更有不常见的肿瘤、血液病、风湿免疫性疾病。因此对于首诊患者要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查体,及时诊断内伤疾病(基础疾病),必要时请专业科室及时会诊。
(4)遗传性疾病及基因易感性疾病。
《金匮要略》提出病因“三部”分类法,其中“三者,房室、金刃、虫兽所伤。”葛洪《肘后备急方·三因论》提出“三为它犯”。宋·陈言在《三因极一病证方论》中提出不内外因:“且如疲极筋力,尽神度量,饮食饥饱,叫呼走气,房室劳逸,及金疮折,虎野狼毒虫,鬼疰客忤,畏压溺等,外非六淫,内非七情,内外不收,必属不内不外。”由于中医急诊学病因的繁杂性,故提出不内外因的概念。不内外因主要指外伤、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种中毒等。
外伤主要包括器械伤、暴力伤、烧烫伤、冻伤、自然伤害等。外伤的病因大多是明确的,但要注意多种伤害的组合和叠加,如多发伤与复合伤,另外注意外伤的部位、程度及并发症处理,杜绝二次损伤,预防感染。虫兽所伤主要包括猛兽攻击、毒蛇疯狗咬伤、虫蝎蜇伤、寄生虫感染等。此类病因导致的疾病亦是急诊常见病,处理时应迅速明确病因,及时规范处理。如猛兽攻击导致外伤时应及时处理外伤,预防感染;疯狗咬伤时,及时接种狂犬病疫苗;毒蛇咬伤或虫蝎蜇伤时及时注射抗毒血清或特殊解毒药物;寄生虫感染急性发作时,应积极进行抗病原治疗,减少肠道等并发症,对症处理,必要时行外科手术。药毒主要包括农药中毒、药物中毒,如有机磷农药中毒、安定中毒、药物过敏等,急诊医师接诊此类病因的患者时,应及时明确病因,按治疗流程规范处理。
不内外因致病的特点:
(1)病因的一致性、症状的相似性、证候演变预后转归的相似性。在一个群体发生的伤害、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病因是一致的,其症状和预后转归由于伤害的程度、部位等因素不同而有所差异。
(2)突发性、群体性。突发性和群体性的公共卫生事件,患者首先来急诊科就诊,其病因基本上是中医的不内外因。
(3)季节性、地域性和区域性。如毒蛇咬伤、中毒、自然灾害都具有季节性、地域性和区域性发病的特点。
不内外因在于迅速确定病因,积极评估病情,分区、分类管理。治疗的特点为程序、流程、规范治疗。基本原则是特效药物应用,多学科协作。
继发性病因是指结果转化病因、阶段性病因、医源性病因。
1.结果转化病因 痰饮、瘀血、结石等是疾病过程中所形成的病理产物。这些病理产物形成之后,又作用于人体,影响机体的生理功能,加重病理变化,或引起新的病变。中医急诊学所阐释的继发性病因一方面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疾病在发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病理产物,一方面是指在疾病治疗过程中产生的病理产物,包括医源性的次生伤害,如心脑血管疾病溶栓过程的再灌注损害、出血和栓塞。
病因持续存在,不断累积,如外感六淫、疫疠之邪,周围致病环境以及其他致病因素持续存在,不断侵袭人体,致使邪气亢盛;或邪气暴戾,突袭人体,致使邪盛而突发。如中暑高热环境导致热毒炽盛;过敏原没有祛除;各种毒物的不断吸收和再吸收;毒蛇猛兽咬伤;脓疡没有充分引流;脏器穿孔没有及时手术干预等,这些都可导致邪气暴盛而突发疾病。
病理产物作为病因,积聚日久亦可导致邪气亢盛。外感六淫、饮食劳倦、七情内伤作用于机体,机体在生理病理过程中产生痰浊、瘀血、结石等病理产物,同时这些病理产物又作为新的病因作用于人体,闭阻经络,扰乱气机,影响脏腑功能,发为急症,如胸痹、腹痛、喘证、中风、眩晕、闭证、脱证等。同时疾病正邪交争和治疗过程中又会产生新的病理产物和病机,如脱证常采用益气、养阴、温阳等治疗,随着脱证的纠正,往往会产生痰浊、瘀血、水气等病理产物,从而引起高热、疼痛、水肿等病证。
2.阶段性病因 阶段性病因是指在急危重症的发生发展过程中初始病因已经祛除、减弱,或初始病因还未祛除、减弱,新的病因或疾病相继发生,并更加严重甚至危及生命。如外感发热或咳嗽治疗过程中发作胸痹心痛,下肢骨折突发胸痹(急性肺栓塞)等,急危重症阶段诱发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甚至多器官功能不全综合征,在疾病的不同阶段,展现不同的病因病机。这一方面要求临床医师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另一方面要有阶段性病因的意识,及时识别不同阶段的病因病机,以便及时辨证论治。
3.医源性病因 医源性病因是指急危重症在治疗过程中产生的附加损害。包括治疗过程肯定和必然发生的损害(如手术造成的失血甚至昏厥、脱证)、失治误治、药物的毒副作用等。由于急危重症发病急、病情重,病因有时难以速明,医疗行为可能作为病因给患者造成新的伤害,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并与患者或家属及时沟通。
急危重症的发病是人体正常生理功能在某种因素作用下的破坏过程,也就是邪正斗争的过程。人体在生命活动中,一方面正气发挥着维持正常生理功能的作用,另一方面,人体也无时无刻不在受着邪气的侵袭,二者不断地发生斗争,也不断地取得平衡和统一,保证了人体的健康。因此,疾病的发生,决定于正气和邪气双方斗争的结果。中医发病学既强调人体正气在发病上的决定作用,又不排除邪气的重要作用,并且认为邪气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起决定性的作用。
疾病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是在一定条件下邪正斗争的结果。在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病邪侵害和正气虚弱都是必不可少的。中医学既强调“邪之所凑,其气必虚”(《素问·评热病论》),“不得虚,邪不能独伤人”(《灵枢·百病始生》),同时也强调“必有因加而发”,因此,预防发病应“避其毒气”。邪气与正气的斗争贯穿于疾病过程的始终,两者互相联系,又相互影响,是决定疾病发生、发展的重要因素。邪气与正气的斗争以及它们之间的力量对比常常影响着疾病的发展方向和转归。中医学在重视邪气对疾病发生重要作用的同时,更重视正气在疾病发生中的作用,两者都能起决定作用。
1.正气不足是发病的主要因素 正气在邪正斗争中居主导作用。若人体脏腑功能正常,气血充盈,卫外固密,足以抗御邪气的侵袭,病邪便难以侵入,即使邪气侵入,亦能祛邪外出。因此,一般不易发病,即使发病也较轻浅易愈。当正气不足时,或邪气的致病能力超过正气抗病能力的限度时,邪正之间的力量对比表现为邪盛正衰,正气无力抗邪,感邪后又不能及时祛邪外出,更无力尽快修复病邪对机体造成的损伤,及时调节紊乱的功能活动,于是发生疾病,所谓“邪之所凑,其气必虚”(《素问·评热病论》),“凡风寒感人,由皮毛而入;温疫感人,由口鼻而入。总由正气适逢亏欠,邪气方能干犯”(《医略三十篇》)。因此,在病邪侵入之后,机体是否发病,一般是由正气盛衰所决定的。正能抗邪,正盛邪却,则不发病;正不敌邪,正虚邪侵,则发病。人体正虚的程度各不相同,因而形成疾病的严重程度不一。一般而言,人感受邪气而生病,多是摄生不当,机体的抵抗力一时性下降,给邪气以可乘之机。邪气侵入以后,人体正气也能奋起抗邪,但在邪气尚未被祛除之前,生理功能已经受到破坏,所以会有相应的临床症状,表明某一性质的疾病已经形成。但是,素体虚弱的患者,往往要待邪气侵入到一定的深度以后,正气才能被激发,因此,其病位较深,病情较重。“邪乘虚入,一分虚则感一分邪以凑之,十分虚则感十分邪”(《医原纪略》)。在一般情况下,正虚的程度与感邪为病的轻重是一致的。
邪气侵入人体以后,究竟停留于何处而为病,这取决于人体各部分正气之强弱。一般来说,人体哪一部分正气不足,邪气即易于损伤哪一部分而发病。如脏气不足,病在脏;腑气不足,病在腑;经脉不足,则病在经脉。
由上可知,人体正气的强弱,可以决定疾病的发生与否,并与发病部位、病变程度及轻重有关。所以,正气不足是发病的主要因素。从疾病的发生来看,人体脏腑功能正常,正气旺盛,气血充盈,卫外固密,病邪就难以侵入,疾病也就无从发生。从人体受邪之后看,正气不甚衰者,即使受邪,也较轻浅,病情多不深重;正气虚弱者,即使轻微受邪,亦可发生疾病或加重病情。从发病的时间来看,正气不很弱者,不一定立即发病,而只有正气不足时,才能立即发病。只有在人体正气相对虚弱,卫外不固,抗邪无力的情况下,邪气方能乘虚侵入,使人体阴阳失调、脏腑经络功能紊乱,而发生疾病。
2.邪气侵入是发病的必要条件 重视正气,强调正气在发病中的主导地位,并不排除邪气对疾病发生的重要作用,邪气是发病的必要条件,在一定的条件下,甚至起主导作用。如高温、各种中毒、枪弹刀伤、毒蛇咬伤等,即使正气强盛,也难免不被伤害。疫疠之发生,疫毒之邪成为疾病发生的决定性因素,因而导致了疾病的大流行。所以中医学提出了“避其毒气”的主动预防措施,以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播散。
急症的核心病机是“正气虚于一时,邪气暴盛而突发”。若正气强盛,抗邪有力,则病邪难于侵入,或侵入后即被正气及时消除,不产生病理反应而不发病。如自然界中经常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致病因素,但并不是所有接触这些因素的人都会发病,此即正能胜邪的结果。若邪气偏盛,正气相对不足,邪胜正负,从而使脏腑阴阳气血失调,气机逆乱,便可导致疾病的发生。
“邪正相搏”的发病观强调了“正气内虚”和“因加而发”。人体受邪之后,邪留体内,当时可不出现任何症状。由于某种因素,如饮食起居失调,或情志变动等,造成人体气血运行失常,抗病能力衰退,病邪乘机而起与正气相搏而发病。故临床上常见某些疾患,随着正气的时衰时盛,而出现时发时愈或愈而复发的情况。所以,病邪虽可致病,但多是在正气虚衰的条件下才能为害成病。
由此可见,正气和邪气是相互对抗、相互矛盾的两个方面。正气与邪气不断地进行斗争,疾病的发生决定于正气和邪气双方斗争的结果。从这两个方面的辩证关系出发,中医急诊学建立了中医急症发病的基本观点,即“正气虚于一时,邪气暴盛而突发”。
邪正斗争受机体内外各种因素影响。机体的外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主要与邪气的性质和量有关。机体的内环境包括体质因素、精神状态和遗传因素等,与人体正气相关。
1.外环境与发病 人生活的环境各不相同,不同的环境能对人体造成不同的影响,因而其发病情况也有差异。一般来说,人长期生活于某一较为稳定的环境中,便会获得对此种环境的适应性,因此,不易生病;若环境突然发生了变化,人在短时间内不能适应这种变化,就会感受外邪而发病。
(1)季节气候:人随着季节气候的演变而产生相应的生理变化。脏腑、经络之气,在不同的时令又各有旺衰,人对不同气候的适应能力也有所差异。因此,不同的季节,就有不同的易感之邪和易患之病,如春易伤风、夏易中暑、秋易伤燥、冬易病寒等,所谓“四时之气,更伤五脏”(《素问·生气通天论》)。疫病的暴发或流行,也与自然气候的变化密切相关。反常的气候,一方面使人体正气的调节能力不及而处于易病状态,另一方面又促成了某些疫疠病邪的孳生与传播,从而易于发生“时行疫气”。
(2)地域环境:地域不同,其气候特点、水土性质、物产及人们生活习俗存在差异,这对疾病的发生有着重要影响,甚至形成地域性的常见病和多发病。一般来说,西北之域,地势高峻,居处干燥,气候寒凉而多风,水土刚强,人之腠理常闭而少开,故多风寒中伤或燥气为病;东南之方,地势低下,居处卑湿,气候温暖或炎热潮湿,水土薄弱,人之才腠理常开而少闭,故多湿邪或湿热为病。
(3)生活劳作环境:生活居处与劳作环境的不同,亦可成为影响疾病发生或诱发的因素。如生活居处潮湿阴暗或空气秽浊,易感寒湿或秽浊之邪。夏月炎热季节,在野外劳作,容易中暑;冬月严寒,在野外劳作,容易受风寒或冻伤。渔民水上作业,易感阴湿之气而发病。矿工在石粉迷雾中劳动,易使尘毒伤肺而成肺痹等。
(4)其他:不良的生活习惯,生活无规律,作息无常,以及个人和环境卫生不佳等,都会影响人体的正气而使人体易患疾病。
2.内环境与发病 内环境稳定是生命存在的基础。内环境由脏腑经络、形体官窍等组织结构和精、气、血、津、液等生命物质及其功能活动共同构成。人体通过气机升降出入调节机制,保持了内环境的相对稳定。
(1)体质因素:个体的体质特征,决定其对某些外邪的易感性及某些疾病的易罹倾向。感受外邪后,发病与否及发病证候演变也往往取决于体质。不同体质的人所易感受的致病因素或好发疾病各不相同,而某一特殊体质的人,往往表现为对某种致病因素的易感性或好发某种疾病。如肥人多痰湿,善病中风;瘦人多火,易得劳嗽;老年人肾气虚衰,多病痰饮咳喘等。不同体质的人,对相同的致病因素或疾病的耐受性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体质强壮者对邪气耐受性较好,不易发病;体质虚弱者对邪气耐受性较差,容易发病。也就是说,要使体质强壮者发病,邪气必须较盛,而体质虚弱者只要感受轻微之邪就可发病。强壮者发病多实,虚弱者发病易虚。“有人于此,并行而立,其年之长少等也,衣之厚薄均也,猝然遇烈风暴雨,或病,或不病,或皆病,或皆不病”(《灵枢·论勇》)。具体说来,不同体质类型的人所能耐受的邪气各不相同。例如,体质的偏阴或偏阳,可影响机体对寒热的耐受性。阳偏盛者,其耐寒性高,感受一般寒邪不发病,或稍有不适即自愈,而遇热邪却易病甚至直犯阳明。阴虚者稍遇热邪即病,热邪甚则热中厥阴,出现逆传心包或肢厥风动之变。阴偏盛或阳衰者,其耐热性较高,而感受寒邪却易发病,甚至直中三阴。
(2)精神因素:精神状态受情志因素影响,情志舒畅,精神愉快,气机畅通,气血调和,脏腑功能协调,则正气旺盛,邪气难于入侵;若情志不畅,精神异常,气机逆乱,阴阳气血失调,脏腑功能异常,则正气减弱而易于发病。精神情志因素不仅关系到疾病的发生与否,而且与疾病的发展过程有密切关系。精神情志状态不同,其发病的缓急、病变的证候也不尽一致。大怒、大喜、大悲、大惊等剧烈的情志波动,易于引起急性发病。如,五志过极,心火暴盛,阳气怫郁,心神昏冒,则突然倒仆;神虚胆怯之人,有所惊骇,则心神慌乱,气血失主,而骤然昏闷等。
总之,七情为人之常性,但不良的精神情志,不仅能削弱人的正气,使之易于感受邪气而发病,而且又是内伤疾病的重要因素,通过影响脏腑的生理功能而发病。所谓“动之则先自脏郁而发,外形于肢体”(《三因极一病证方论》),最终形成“因郁致病”“因病致郁”的郁-病-郁的恶性循环。
急症发病学认为,疾病的发生关系到正气和邪气两个方面,正气不足是发病的内在因素,邪气是导致发病的重要条件。内外环境通过改变正气和邪气的盛衰而影响人体的发病。如体质、精神状态以及遗传因素等影响着正气的强弱。若先天禀赋不足,体质虚弱,情志不畅,则正气减弱,抗病力衰退,邪气则易于入侵而发病。
卒发,又称顿发即感而即发,有急暴突然之意。一般多见以下几种情况:
1.感邪较甚 六淫之邪侵入,若邪气较盛,则感邪之后随即发病。如新感伤寒或温病,是外感热病中最常见的发病类型。外感风寒、风热、燥热、温热、温毒等病邪为病,多感而即发,随感随发。
2.情志遽变 急剧的情志波动,如暴怒、悲伤欲绝等情志变化,导致人的气血逆乱,病变顷刻即发,出现猝然昏仆、半身不遂、胸痹心痛、脉绝不至等危急重症。
3.疫气致病 发病暴急,来势凶猛,病情危笃,常相“染易”,以致迅速扩散,广为流行。某些疫气,其性毒烈,致病力强,善“染易”流行而暴发,危害尤大,故又称暴发。
4.毒物所伤 误服毒物,被毒虫毒蛇咬(蜇)伤,吸入毒秽之气等,均可使人中毒而发病急骤。
5.急性外伤 如金刃伤、坠落伤、跌打伤、烧烫伤、冻伤、触电伤、枪弹伤等,均可直接损伤而迅速致病。
伏发,即伏而后发,指某些病邪进入人体后,不即时发病而潜伏于内,经一段时间后,或在一定诱因作用下才发病。如破伤风、狂犬病等,均经一段潜伏期后才发病。有些外感性疾病,也常需经过一定的潜伏期,如“伏气温病”“伏暑”等均属此类。
新感与伏气是相对而言的。在温病学上,感受病邪之后,迅即发病者,为新感温病。新感温病,随感随发,初起即见肺卫表证。藏于体内而不立即发病的病邪谓之伏邪,又称之伏气。由伏邪所致之病名为伏气温病。伏气温病,初起不见表证,病发即见里热证甚至血分热证。若内有伏邪,由新感触动而发病,称为新感引动伏邪。
继发,系指在原发疾病的基础上继续发生新的急性病证。继发病必然以原发病为前提,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例如,急性病毒性肝炎所致的胁痛、黄疸等,若失治或治疗失当,日久可继发致生癥积、鼓胀。癥瘕、积块、痞块,即是胀病之根,日积月累,腹大如箕,腹大如瓮,是名单腹胀。间日疟反复发作,可继发出现“疟母”(脾脏肿大)。小儿久泻或虫积,营养不良,则致生“疳积”。久罹眩晕,由于忧思恼怒,饮食失宜,劳累过度,有的可发为中风,出现猝然昏仆、面瘫、半身不遂等症状。
两经或三经的病证同时出现者,称之为合病;若一经病证未罢又出现另一经病证者,则称为并病。合病与并病的区别,主要在于发病时间上的差异,即合病为同时并见,并病则依次出现。
合病多见于病邪较盛之时。由于邪盛,可同时侵犯两经,如伤寒之太阳与少阳合病、太阳与阳明合病等,甚则有太阳、阳明与少阳之三阳合病者。
至于并病,则多出现于病位传变之中。病位的传变,是指病变过程中病变部位发生了相对转移的现象。在不同类别的疾病中,病位的传变也很复杂,即病有一定之传变,有无定之传变。所谓一定之传变,多表现出传变的规律,如六经、卫气营血、三焦传变规律等;所谓无定之传变,是指在上述一般规律之外的具体疾病的病后增病,即可视为并发病证。如中毒在其疾病发展过程中可以先后出现发热、黄疸、厥脱、关格、喘促等合病与并病。
所谓复发,是重新发作的疾病,又称为“复病”。复发具有如下特点:其临床表现类似初病,但又不仅是原有病理过程的再现,而是因诱发因素作用于旧疾之宿根,机体遭受到再一次的病理性损害而旧病复发。复发的次数愈多,静止期的恢复就愈不完全,预后也就愈差,并常可遗留下后遗症。所谓后遗症,是指主病在好转或痊愈过程中未能恢复的机体损害,是与主病有着因果联系的疾病过程。
1.复发的基本条件 疾病复发的基本条件有三:其一,邪未尽除。就病邪而论,疾病初愈,病邪已去大半,犹未尽除。因为尚有余邪未尽,便为复发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若邪已尽除,则不可能再复发。因此,邪未尽除是复发的首要条件。其二,正虚未复。因为疾病导致正气受损,疾病初愈时正气尚未完全恢复。若正气不虚,必能除尽邪气,也不会出现旧病复发。所以,正虚未复也是疾病复发中必不可少的因素。其三,诱因。如新感病邪,过于劳累,均可助邪而伤正,使正气更虚,余邪复盛,引起旧病复发。其他如饮食不慎、用药不当,亦可伤正助邪,导致复发。
2.复发的主要类型 由于病邪的性质不同,人体正气的盛衰各异,因而复发大体上可以分为疾病少愈即复发、休止与复发交替和急性发作与慢性缓解交替三种类型。
(1)疾病少愈即复发:这种复发类型多见于较重的外感热病。多因饮食不慎,用药不当,或过早操劳,使正气受损,余邪复燃,引起复发。如湿温恢复期,患者脉静身凉,疲乏无力,胃纳渐开。若安静休息,进食清淡、易于消化的半流质食物,自当逐渐康复。若饮食失宜,进食不易消化的偏硬的或厚味饮食,则食积与余热相搏,每易引起复发,不但身热复炽,且常出现腹痛、便血,甚至危及生命。
(2)休止与复发交替:这种复发类型在初次患病时即有宿根伏于体内,虽经治疗,症状和体征均已消除,但宿根未除,一旦正气不足,或新感外邪引动宿邪,即可旧病复发。例如,哮喘病,有痰饮宿根胶着于胸膈,休止时宛若平人。但当气候骤变,新感外邪引动伏邪,或过度疲劳,正气暂虚,无力制邪时,痰饮即泛起,上壅气道,使肺气不畅,呼吸不利,张口抬肩而喘,喉中痰鸣如拽锯,哮喘复发。经过适当治疗,痰鸣气喘消除,又与常人无异。但胸膈中宿痰不除,终有复发之虞。欲除尽宿根,确非易事。
(3)急性发作与慢性缓解交替:这种复发类型实际上是慢性疾病症状较轻的缓解期与症状较重的急性发作期的交替。例如,胆石症,结石为有形之病理产物,会阻碍气机,而致肝气郁结。在肝疏泄正常,腑气通降适度时,患者仅感右胁下偶有不适,进食后稍觉饱胀,是谓慢性缓解期。若因情志抑郁,引起肝失疏泄,或便秘,腑气失于通降,或因进食膏粱厚味,助生肝胆湿热,使肝胆气机郁滞不通,胆绞痛发作,症见右胁下剧痛,牵引及右侧肩背,甚则因胆道阻塞而见黄疸与高热,是谓急性发作。经过适当治疗,发作渐轻,又进入缓解期。但是,胆石不除,急性发作的反复出现,总是在所难免。
从上述三种情况看,其一是急性病恢复期余邪未尽,正气已虚,适逢诱因而引起复发。若治疗中注意祛邪务尽,避免诱因,复发是可以避免的。第二、三种情况皆因病有宿根而导致复发。宿根之形成,一是正气不足,脏腑功能失调,无力消除病邪;一是病邪之性胶着顽固,难以清除。故治疗时,一方面要扶助正气,令其祛邪有力;另一方面应根据宿邪的性质,逐步消除,持之以恒,以消除病根。尽量减少复发,避免诱因十分重要。因此,必须认识并掌握引起复发的主要诱发因素。
3.复发的诱因 复发的诱因,是导致病理静止期趋于重新活跃的因素。诱发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复感新邪:疾病进入静止期,余邪势衰,正亦薄弱,复感新邪势必助邪伤正,使病变再度活跃。这种重感致复多发生于热病新瘥之后,所谓“瘥后伏热未尽,复感新邪,其病复作”(《重订通俗伤寒论·伤寒复证》)。因此,强调病后调护,慎避风邪,防寒保暖,对防止复发有着重要的意义。
(2)食复:疾病初愈,因饮食因素而致复发者,称为食复。在疾病过程中,由于病邪的损害或药物的影响,脾胃已伤;“少愈”之际,受纳、腐熟、运化功能犹未复健,若多食强食,或不注意饮食宜忌,或不注意饮食卫生,可致脾胃再伤。余邪得宿食、酒毒、发物等之助而复作,以致复发。例如,胃脘痛、痢疾、痔疾、淋证等新瘥之后,每可因过食生冷,或进食醇酒辛辣炙煿之物而诱发;进食鱼虾海鲜等可致瘾疹及哮病的复发等。
(3)劳复:凡病初愈,切忌操劳,宜安卧守静,以养其气。疾病初愈,若形神过劳,或早犯房事而致复病者,称为劳复。例如,某些外感热病的初愈阶段,可因起居劳作而复生余热;慢性水肿,以及痰饮、哮病、疝气、子宫脱垂等,均可因劳倦而复发并加重。某些病证因劳致复,如中风的复中、真心痛的反复发作等,均一次比一次的预后更为凶险。
(4)药复:病后滥施补剂,或药物调理运用失当,而致复发者,称为药复。疾病新瘥,为使正气来复,或继清余邪,可辅之以药物调理。但应遵循扶正宜平补,勿助邪,祛邪宜缓攻,勿伤正的原则。尤其注意勿滥投补剂,若急于求成,迭进补剂,反会导致虚不受补,或壅正助邪而引起疾病的复发,或因药害而滋生新病。
中医急诊学是研究急危重症的病因病机、发病与发展变化、诊断与鉴别诊断、辨证救治以及预后和预防规律的一门临床学科。凡临床上发病急、危及生命的病证均属于其研究的范围。临床上之所以发生急危重症是由于内外之邪突然作用于人体,机体功能紊乱,立即出现临床症状;强烈或严重的内外之邪,造成人体脏器的严重损伤和严重的功能紊乱;病因持续存在,持续地对人体造成损害,或在疾病的发展过程中以及在疾病的治疗过程中不断地产生新的损害,危及生命。急危重症多是内外因素或内外之邪作用于人体,对机体产生损伤、损害,干扰机体的内环境,影响机体各脏器的功能的过程,更是机体面对内外之邪的突然打击和破坏而发生生理病理变化的过程,同时又是在疾病的发展演变以及治疗过程中产生或造成新的病邪、新的脏器损伤修复的过程。机体感受内外之邪,正邪交争,若正气祛除外邪,机体完全康复,或回到机体的原来状态,此为痊愈。若机体没有恢复到原来状态,而是达到新的稳定状态,则留有一定后遗症。若机体(或治疗)难以去除病因和病理产物,难以达到一个稳定的状态,正虚邪盛,可致阴阳离决,最终死亡。因此急危重症更多关注和研究的是机体在感受内外之邪后,正邪交争达到某一平衡状态(死亡也是一种状态)的过程。而具体疾病的慢性阶段或慢性发展过程不是急诊学关注的重点。在这个过程中突出的矛盾是正邪交争,突出的表现是正邪的消长、正邪的盛衰,也就是虚实的变化。因此急危重症的病机关键是“正气虚于一时,邪气暴盛而突发”,病机变化突出“正邪交争”。正邪交争是指致病邪气与人体正气的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不仅关系到疾病的发生发展,而且决定着疾病的预后和转归,在一定意义上讲,急危重症的发生就是邪正交争的过程,并随疾病的变化而变化。
“邪气盛则实。”所谓实,是指邪气盛而正气尚未虚衰,以邪气盛为主要矛盾的一种病理变化。实所表现的证候称之为实证。发病后,邪气亢盛,正气不太虚,尚足以同邪气抗衡,临床表现为亢盛有余的实证。实证必有外感六淫或痰饮、食积、瘀血等病邪滞留不解的表现。如外感热病进入热盛期,出现大热、大汗、大渴、脉洪大等,或潮热、谵语、狂躁、腹胀满坚硬而拒按、大便秘结、手足微汗出、舌苔黄燥、脉沉数有力等症状,前者称为阳明经证,后者称为阳明腑证。就邪正关系说来,它们皆属实,就疾病性质来说它们均属热,故称实热证。此时,邪气虽盛,但正气尚未大伤,还能奋起与邪气斗争,邪正激烈斗争的结局,以实热证的形式表现出来。因痰、食、水、血等滞留于体内引起的痰涎壅盛、食积不化、水湿泛滥、瘀血内阻等病变,都属于实证。急危重病的早期由于突感外邪,或外感六淫过盛,或感受疫疠之邪,或五志过极,可造成邪气亢盛,内外之邪短期内化火、化热、生痰,阻碍气机,气机逆乱,脏腑功能紊乱,甚至危及生命。
病因持续存在,不断累积,如外感六淫、疫疠之邪,周围致病环境以及其他致病因素持续存在,不断侵袭人体,致使邪气亢盛;或邪气暴戾,突袭人体,致使邪盛而突发。如中暑高热的环境,热毒炽盛;过敏原没有去除;各种毒物的不断吸收和再吸收;各种毒蛇咬伤;脓疡没有充分引流、脏器穿孔没有及时手术干预。
病理产物作为病因,积聚日久,或不断产生,亦可导致邪气亢盛。外感六淫、饮食劳倦、七情内伤作用于机体,疾病在演变过程中或日久不愈,产生痰浊、瘀血、风、火等病理产物,同时这些病理产物又作为病因、邪气作用于机体,引起机体严重的损伤,闭阻经络,扰乱气机,气机逆乱,发为急症,如胸痹、心痛、腹痛、头痛、中风、闭证、脱证等。同时在急症正邪交争和治疗过程中又会出现和产生新的病理产物和新的病机,如脱证通过益气、养阴、温阳等治疗,随着脱证的纠正,痰浊、瘀血、水气加重而引起高热、疼痛、水肿等病证。
邪气损伤正气和正气对邪气的抗御反应是正邪交争的基本形式,是任何疾病的表现形式。急危重症突出的矛盾是正邪交争,突出的表现是正邪的消长、正邪的盛衰,也就是虚实的变化。在虚实的变化、消长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是正气的盛衰。急危重症正气亏虚具有突然发生、进展迅速、亏耗严重、危及生命的特点。突感外感六淫、疫疠,正气奋而抗邪,耗伤正气;七情内伤,五志过极化火、成毒,耗伤正气;中毒、失血、失液、各种外伤等耗伤正气。正气迅速耗损耗散甚至耗竭,造成正气虚于一时。急危重症造成正气虚有以下特点:
1.气、血、精、神受损 中医急症的发生发展主要取决于病变过程中气、血、精、神的盛衰。气、血、精、神决定着患者生与死、顺与逆,因气、血、精、神是人体生命的基础,性合之用才有生命的存在。故明代张景岳强调“人身以血气为本,精神为用,合是四者以奉生,而性命周全矣。”
(1)气:病发于气者,有外因而生,多源于六淫邪毒、疫疠之气;有内生而病,每源于诸气致乱。无论病生于内外,皆能造成气机阻滞,郁则气积,既伤津液,又耗正气,更犯神明。火毒炽盛,耗血动血,妄行生瘀,煎津成痰,火、瘀、痰互结,上逆下扰,变生危候。火极不平,损气伤正,以致元真受损,无力拒邪外达而邪气内陷,造成气损血衰,精伤神败,危证丛生。也有火毒逆陷,热盛肉腐而生痈肿。气病之伤,也能造成正气消耗。“气不足,便是寒”,寒凝津血,结而为痰,滞而为瘀,故轻者为寒病,重则为厥为逆。亦有正气徒耗,损伤藏真,元真脱泄者,为危为死。故庄子说:“气聚则生,气散则死。”
(2)津:腠理发泄,汗出溱溱,是谓津。津与气密切相关,津随气行,由上焦宣发,熏肤、充身、泽毛。病发于气,轻则气机阻滞,重则气机逆乱,津液之运行亦失其常。津随气上则可发为呕吐,津随气下则可发为暴泻,津随气滞则津停为饮,泛于肌肤可为溢饮水肿,上冲心肺,发为喘促唾涎。此外,急症骤发,胃气常受其累,饮食因之废止,水谷精微难以为继,则津液化源匮乏,津液因之亏损。
(3)血:病发于血,有外生者,多因疫病之气、寒热外邪所致;有内生者,每由饮食不节、意外损伤或喜怒失常而成。其病先成于营,而后累伤于血,则邪扰血络,以致血不能安行脉中,轻则血由络渗,重则络破脉伤,而生痰生瘀,或内溢外泄,甚至亡血脱气。其病先成于气,造成气血逆乱,奔走横逆,脉络郁痹不通,变生厥逆阻绝之危候。亦有邪毒入血逆陷而发内痈外疮之患。“血者,水也。”津液也在其中。血液内变,津血失常,渗而为饮,聚结成痰,滞而生瘀,痰瘀之邪随血脉运行而流窜周身,阻闭气机,故病发为重。亦有血虚生风而发抽搐,或邪血相结,内扰神明,而见症多端,故“血为百病之胎”。
(4)精:精者,身之本也。精源于先天,济养于后天,津、液、血、汗、唾、涕等均为精之属。故精之用乃性命之本。伤精源于外者,有火毒、寒毒、疫疠之气等,造成本精亏虚,气不化生,正虚于内而不能托邪外出,极易导致邪毒肆虐而内陷,攻心冲脑,为病险恶。或邪毒内炽,侵伤骨髓,久而不出,轻则伤津损液,耗血动血,使正气被邪毒所束,故病发危笃,变症百出。重则精亏髓枯,精不化气,正气不支,邪陷脏腑,或损脏器,或伤藏真,为败为脱。更有阴精大伤,神气涣散,或精血暴亡,神机化灭,气立孤危而亡者。正如《灵枢·本神》所说:“五脏主藏精者也,不可伤,伤则失守而阴虚,阴虚则无气,无气则死矣。”
(5)神:神源于先天之精,并以后天水谷之精气充养,藏之于脑,分属于脏腑、百骸之中,故五脏、百节皆有神。神、魂、魄、意、志五神统领五脏活动之用,使之相辅相成,生而有序,制而有节,承而不绝,生化不息,神为其主。神之伤,有因邪毒内侵,直犯神明者,亦有脏腑、气血病变侵伤五神者,或情志失节,内动神明,或脑髓病变,神明失主,均可造成神病,心神失主,五神失用,以致脏腑功能紊乱。轻则精神恍惚,神情错乱,或妄言妄行。重则脑髓受伤,神失其宅,神机不用,升降出入不灵,窍络闭塞而见神昏谵语,循衣摸床,甚则神气散败,两目正圆。故经曰:“得神者昌,失神者亡。”
2.脏器藏真受伤 藏真者,五脏皆有,承受于先天,济养于后天,即《灵枢·刺节真邪》所说:“真气者,所受于天,与谷气而充身者也。”脏器者,乃同质之物相聚而成,为藏真之所附。器者,生化之宇,无物不有,是有形质的组织,分布脏体内外,是机体升降出入之所。脏有器,才能有生生化化之能。而其生化之能,必得真气活动之功,方显其正常的生理作用。其受伤,是以内有所因,外有所感,从而引起脏与脏,脏与腑,脏腑与经络、气血的互用失常,水津代谢失用而生。然病邪未损及脏器,藏真未累,元真之气尚能通畅,卫气自固,营气内守,神机流贯,则正气尚能托邪外出,故病象虽重,但邪犯较浅,病情轻,病势微,病证属顺。若邪强毒盛,伤及脏器,累伤藏真,则邪毒与血气相乱,正受邪束,或正气不支,均不能托邪外达,使经络血脉壅滞,元真之气郁痹不畅,神机流贯受阻,生化欲息,以致精、气、神败伤,造成“十二官相危,使道闭塞而不通,形乃大伤”,故其病发卒暴,凶险丛生。所以,《素问·玉机真脏论》说:“急虚身中卒至,五脏绝闭,脉道不通,气不往来,譬如堕溺,不可为期。”《素问·阳明脉解》也说:“厥逆连脏则死,连经则生。”
邪盛毒剧,正不胜邪,邪气在体内得以横犯直伤,外塞经隧之路,血脉循行受阻,营卫内滞,津注精输循环障碍,凝滞格阻而为病;内而藏真失守,生化无能,神机不能统运营卫之气,正虚不能胜邪,邪毒得以上逼心肺,下损肝肾,弥漫三焦,气化失调,相火不能温煦上下内外,水津施布失衡:脾胃运化受损,升降中轴呆滞,从而导致气乱于内,血厥于中,精、气、神不能复通,故病发危急,险象丛生,合病并病多见;或“大实有羸状,至虚有盛候”,出现藏真衰败,多脏器衰竭等危候。病机上,或邪盛毒剧,表现为大实之状,邪盛易伤正气,而迅速出现邪盛正衰之危候;或正气大虚,使邪气直入脏腑经络,开始就表现出大虚之状,在发展过程中又可出现痰瘀等病理产物,或因药用不当而出现虚实夹杂之象。
“升降出入,无器不有。”可见,升降出入是建立在脏腑、经络、气血津液等基础上的代谢过程,其枢轴源于中气,即胃气也。中气在身,自动自静,出入有处,升发有时,序而有制,则人身生化正常。可见,升降出入为急诊病机的关键。其病发于外者,先因于中焦脾胃亏虚,卫气不足,营气不充,营卫失调,开阖不利,腠理不密,以致外邪乘虚内侵,留滞于表,凝聚腠理,出入失常而为外感之疾。更有“温邪上受,首先犯肺,逆传心包”者。病发于内者,有邪毒炽盛,内陷于中,或情志失节,饮食所伤,意外中毒等造成脾胃受伤,中轴不运,升降失常。升多而降少者,脏腑功能多偏亢,气血阴阳逆乱,故临床多表现为上盛下虚,本虚标实,甚则气升而不降,血逆而不下,导致血脉阻绝,或气机壅闭,而病见厥逆、卒中、薄厥、猝死等危象,终则真气脱泄而夭亡;降多而升少者,脏腑功能偏衰,三焦水道不通,气血阴阳亏损,故临床多表现为脏腑、气血的亏虚,甚则出现五脏之衰,危则胃气败亡,水谷不进,或气衰失摄,阴精消亡,必死无疑。《医门法律》总结为“五脏六腑,大经细络,昼夜循环不息,必赖大气斡旋其间”,“大气一衰,则出入废,升降息,神机化灭,气立孤危矣”,亦即“有胃气则生,无胃气则死”。
急诊医学所研究的疾病为各科疾病的急危重状态,不同于原发病的病理变化。发生急危重状态时原有疾病的病理已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如某种疾病的病理基础是气虚,因某种原因发生了突变,形成了气虚阳脱、气虚阴脱的病理状态。因此,急危重症有其固有的病机特点。
1.病性的急危性 是中医急症的特点,因其病来势凶猛,传变迅速,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急是指发病快,传变快;危是指病情重,已经严重威胁到患者的生命,随时可能出现死亡。
2.证候的整合性 本特点是中医学“整体观”在中医急诊学的重要体现,所谓证候整合性是指疾病出现了急危重状态时,已经由单一的脏腑经络病变发展到了多脏多腑及经络、气血津液等的病理改变,证候就由单纯变为复杂,或由一个专科的疾病病理变化并发了多专科的疾病病理改变,已经脱离了原有疾病的病理改变,证候发生了本质的改变,形成了中医急诊学特有的病理机制变化。因此,更要求我们能从整体上对疾病进行诊断治疗。首先,只要对疾病可能的发展后果有明确的认识,突出“治未病”的学术思想,在判断预后上才能不发生错误。其次由于众多急危重症往往是多个脏腑同时或相继发生病变,因此,证候的整合性更显重要,不能以点带面,而应全面考虑,才能在抢救用药上不出现偏颇。
3.病机的恒动性 急诊疾病在处理上另一个需要注意的方面是病机的恒动性。动是指疾病总是处于一个动态变化当中,这在急诊方面体现得尤其明显。很多急症发展变化非常快,病机的转化十分迅速,急症往往为大实大虚之证,而且初起为大实之状,如肺热壅盛之证,可能很快逆传心包而出现大虚之证,因此应时刻关注疾病的变化,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疾病的本质就在于阴阳失衡,而治疗的目的就是恢复阴阳平衡,这种平衡有高水平的平衡,也有低水平的平衡。当我们面对阴阳俱虚性的疾病时,急需解决的是纠正其阴阳的平衡,先使其在低水平取得平衡,使疾病处于相对稳定阶段,再图缓效,而不追求一役毕其功。
一般而言,顺传者,邪气不盛,正气尚能胜邪,故其势较缓。其传变多按照疾病的普遍规律,有序相传。如温病,“卫之后方言气,营之后方言血”;伤寒病的循经传、表里传;杂病急症的脏腑表里传及生克乘侮相传等。其逆传者,由于正气衰惫,或邪盛毒剧,正气不支,防御无力,邪毒长驱直入,攻腑陷脏,以致脏器受损,藏真受伤,故病势突变,凶险难复,且不按疾病的普遍规律发展变化。如热病,邪热在手太阴,应顺传入阳明胃与大肠,但反逆传心包,累伤于肾。亦有邪毒势盛,正气不支,毒气内陷,深伏脏腑,蚀体损用,以致生化欲绝,精气将涸,神机欲灭,神气败伤,故险危逆证丛生。更有毒剧正衰,既损脏腑,又伤经络,以致邪毒与气血相结,津结生痰,血病成瘀,造成内伤脏腑衰竭,外致经络不用,血脉凝滞,甚则正气消亡,精气外脱,阴阳离决。急症中常见逆传,是由于急症本身特点决定的,即急症的病因或邪毒急盛,或正气大衰,易出现“直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