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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中药的剂量与用法

第一节 中药的剂量

中药剂量是指临床应用时的分量,也称为用量。它主要是指每味中药的成人一日量(按:本书每味药物标明的用量,除特别注明以外,都是指干燥后的中药饮片,在汤剂中成人一日内服用量),其次指方剂中每味药之间的比较分量,也即相对剂量。

古代中药的计量单位有重量(如斤、两、钱、分、厘等)、数量(如片、条、枚、支、角、只等)、度量(如尺、寸等)、容量(如斗、升、合、勺等)。此外,还有“刀圭”“方寸匕”“撮”等较粗略的计量方法。由于古今度量衡制的变迁,后世主要以法定衡制作为计量标准,以重量单位作为药物剂量的主要单位。自明清以来,我国普遍采用16进位制的“市制”计量方法,即1市斤=16两=160钱。自1979年起我国对中药生产计量统一采用公制,即1公斤=1000克=1000000毫克(1kg=1000g=1000000mg)。为了处方和调剂计算方便,按规定以如下的近似值进行换算:1市两(16进位制)=30克;l钱=3克;1分=0.3克;1厘=0.03克。[1市两(16进位制)=30g;l钱=3g;1分=0.3g;1厘=0.03g]

尽管中药绝大多数来源于生药,安全剂量范围较大,用量不像化学药品那样严格,但用量得当与否,也是直接影响药效的发挥、临床疗效好坏的重要因素之一。药量过小,不能发挥治疗作用而贻误病情;药量过大,戕伐正气,也可引起不良后果,或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同时中药多是复方应用,其中主要药物的剂量变化,可以影响整个处方的功效和主治病证的改变。因此,对于中药剂量的使用应采取科学、谨慎的态度。一般来讲,确定中药的剂量,应考虑如下几方面。

一、药物性质与剂量的关系

毒性大的药物或作用峻烈的药物,应严格控制剂量,开始时用量宜轻,逐渐加量,一旦病情好转,应当立即减量或停服,中病即止,防止过量或蓄积中毒;无毒的药物用量变化幅度可稍大。此外,花、叶、皮、枝等量轻质松及性味浓厚、作用较强的药物用量宜小;矿物、介壳等质重沉坠及性味淡薄、作用温和的药物用量宜大;新鲜的动植物药因含水分较多,故用量宜大(一般为干品的2~4倍),而干燥的动植物药则用量相对较小;过于苦寒的药物也不要久服过量,免伤脾胃;药材质优者药力充足,用量无须过大;质次者药力不足,用量可大一些。再如羚羊角、麝香、牛黄、鹿茸、冬虫夏草等贵重药材,在保证药效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用量。

二、剂型、配伍、用药目的与剂量的关系

在一般情况下,同样的药物入汤剂比入丸散剂的用量要大些。单味药使用比入复方中应用剂量要大些;在复方配伍使用时,主要药物比辅助药物用量要大些。临床用药时,由于用药目的不同,同一药物的用量也有不同。如人参用以补益脾肺之气、生津止渴、安神益智的常用剂量为3~9g,而用以大补元气、急救虚脱则须15~30g。

三、年龄、体质、病情、性别、职业、生活习惯与剂量的关系

由于年龄、体质的不同,对药物耐受程度不同,则药物用量也有差别。一般老年人、小儿、孕妇、产后及体质虚弱的病人,都要减少用量,成人及平素体质壮实的患者用量宜重。小儿用量为方便计算,可采用下列比例用药:新生儿用成人量的1/6,乳婴儿用成人量的1/3,幼儿用成人量的1/2,学龄儿童用成人量的2/3或接近成人用量。小儿一般病例可按上述比例拟定药物剂量,但若病情急重则不受此限制。

病情轻重、病势缓急、病程长短与药物剂量也有密切关系。一般病情轻、病势缓、病程长者用量宜小;病情重、病势急、病程短者用量宜大。

就性别而言,对于一般药物,男女用量区别不大,但妇女在月经期、妊娠期,用活血祛瘀通经药时用量一般不宜过大。

另外,临床用药还要考虑到患者在职业、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如体力劳动者的腠理一般较脑力劳动者的致密,因而使用发汗解表药时,对体力劳动者用量可较脑力劳动者稍重一些。

四、地区、季节、居处环境与剂量的关系

在确定药物剂量时,应考虑到地区、季节、气候及居处的自然环境等方面的因素,做到“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如夏季发汗解表药及辛热药不宜多用,冬季发汗解表药及辛热药用量可以稍大;夏季苦寒降火药用量宜重,冬季苦寒降火药则用量宜轻。

除了毒性大的药物,泻下、行气、活血作用峻猛的药物,精制药物及某些贵重药物外,一般中药常用内服剂量为5~10g,部分质地重而无毒的矿物、贝壳、甲壳、化石类药常用量为15~30g,新鲜的动植物药常用量为30~60g。

第二节 中药的用法

中药的用法是指中药的应用方法,其内容较为广泛,本教材主要介绍中药的给药途径、应用形式、汤剂煎煮方法和服药法。

一、给药途径

给药途径是影响药物疗效的因素之一。因为机体的不同组织对于药物的吸收性能不同,对药物的敏感性亦有所差别,药物在不同组织中的分布、代谢情况也不一样。所以,给药途径不同,会影响药物吸收的速度、数量以及作用强度。有的药物甚至必须以某种特定途径给药,才能发挥某种作用。

中药的传统给药途径,除口服和皮肤给药两种主要途径外,还有吸入、舌下给药、黏膜表面给药、直肠给药等多种途径。20世纪30年代后,中药的给药途径又增添了皮下注射、肌内注射、穴位注射和静脉注射等。

不同的途径给药各有其特点。临床用药时,具体应选择何种给药途径,除应考虑各种给药途径的特点以充分发挥其优势外,还需注意病证与药物双方对给药途径的选择。而病证与药物对给药途径的选择,则是通过对剂型的选择来体现的。

二、应用形式

无论以什么形式给药,都需要将药物加工制成适合医疗、预防应用的剂型。传统中药剂型中,有供口服的汤剂、丸剂、散剂、滋膏剂、露剂等,供皮肤用的软膏剂、硬膏剂、散剂、丹剂、涂擦剂、浸洗剂、熏剂等,供体腔使用的栓剂、药条、钉剂等。20世纪30年代研制出了中药注射剂,以后又发展了胶囊剂、颗粒剂、气雾剂、膜剂等剂型。其具体内容可参见《中药药剂学》。

三、汤剂煎煮法

汤剂是中药最为常用的剂型之一,自商代伊尹创制汤液以来沿用至今,经久不衰。汤剂的制作对煎具、用水、火候、煮法都有一定的要求。

1.煎药用具 以砂锅、瓦罐为好,搪瓷罐次之,忌用铜、铁、铝等金属锅具,以免发生化学变化,影响疗效。

2.煎药用水 古时曾用长流水、井水、雨水、泉水、米泔水等煎煮,现在多用自来水、井水、蒸馏水等,但总以水质洁净新鲜(符合饮用水标准)为好。

3.煎药火候 有文火、武火之分。文火,是指使温度上升及水液蒸发缓慢的火候;而武火,又称急火,是指使温度上升及水液蒸发迅速的火候。

4.煎煮方法 先将药材浸泡30~60分钟,用水量以高出药面为度。一般中药煎煮2次,第二煎加水量为第一煎的1/3~1/2。两次煎液去渣滤净混合后分2次服用。煎煮的火候和时间,要根据药物性能而定。一般来讲,解表药、清热药宜武火煎煮,时间宜短,煮沸后煎3~5分钟即可;补益药需用文火慢煎,时间宜长,煮沸后再续煎30~60分钟。某些药物因质地不同,煎法比较特殊,处方上需加以注明,归纳起来包括先煎、后下、包煎、另煎、烊化、泡服、冲服、煎汤代水等不同煎煮法。

1 )先煎 主要指一些有效成分难溶于水的矿物、化石、介壳类药物,应打碎先煎20~30分钟,再下其他药物同煎,以使有效成分充分析出。如磁石、代赭石、生铁落、生石膏、寒水石、紫石英、龙骨、牡蛎、海蛤壳、瓦楞子、珍珠母、石决明、紫贝齿、龟甲、鳖甲等。此外,附子、川乌、草乌等毒性大的药物,宜先煎45~60分钟后再下他药,久煎可以降低毒性,保证用药安全。

2 )后下 主要指一些气味芳香的药物,久煎其有效成分易于挥发而降低药效,须在其他药物煎成之前再投入煎沸5~10分钟即可,如薄荷、青蒿、砂仁、沉香、豆蔻、肉桂等。此外,有些药物虽不属芳香药,但久煎能破坏其有效成分,如钩藤、大黄、番泻叶等,亦属后下之列。

3 )包煎 主要指那些黏性强、粉末状、细小种子及药材表面带有绒毛的药物,宜先用纱布袋装好,再与其他药物同煎,以防止药液混浊或刺激咽喉引起咳嗽及沉于锅底,或加热时引起焦化或糊化,如蛤粉、飞滑石、旋覆花、车前子、蒲黄、灶心土等。

4 )另煎 又称另炖,主要是指某些贵重药材,为了更好地煎出有效成分应单独另煎,即另炖2~3小时。煎液可以另服,也可与其他煎液混合服用,如人参、西洋参、羚羊角等。

5 )烊化 又称溶化,主要是指某些胶类药物及黏性大而易溶的药物,为避免入煎粘锅或黏附其他药物影响煎煮,可单用水或黄酒将此类药加热溶化后,用煎好的药液冲服,也可将此类药放入其他药物煎好的药液中加热烊化后服用,如阿胶、鹿角胶、龟甲胶及饴糖等。

6 )泡服 又称焗服,主要是指某些有效成分易溶于水或久煎容易破坏药效的药物,可以用少量开水或复方中其他药物滚烫的煎出液趁热浸泡,加盖闷润,减少挥发,待药液变温后去渣即可服用,如西红花、番泻叶、胖大海等。

7 )冲服 主要指某些贵重药,用量较轻,为防止散失,常需要研成细末制成散剂用温开水或其他药物煎液冲服,如麝香、牛黄、珍珠、羚羊角、西洋参、鹿茸、人参等;某些药物,根据病情需要,为提高药效,也常研末冲服,如用于止血的三七、花蕊石、白及,用于息风止痉的蜈蚣、全蝎、僵蚕、地龙,用于制酸止痛的海螵蛸、瓦楞子、海蛤壳、延胡索等;某些药物高温容易破坏药效或其有效成分难溶于水,也只能做散剂冲服,如雷丸、鹤草芽、朱砂等。此外,还有一些液体药物如竹沥汁、姜汁、藕汁、荸荠汁、鲜地黄汁、蜂蜜等也需冲服。

8 )煎汤代水 主要指某些药物为了防止与其他药物同煎使煎液混浊,难于服用,宜先煎后取其上清液代水再煎煮其他药物,如灶心土等。此外,某些药物质轻用量多,体积大,吸水量大,如玉米须、丝瓜络、金钱草等,也可煎汤代水用。

四、服药法

1.服药时间 汤剂一般每日1剂,煎2次分服,2次间隔时间为4~6小时。临床用药时可根据病情增减,如急性病、热性病可1日2剂。至于饭前还是饭后服则主要取决于病变部位和性质。一般来讲,病在胸膈以上者,如眩晕、头痛、目疾、咽痛等,宜饭后服;病在胸膈以下者,如胃、肝、肾等脏疾患,则宜饭前服。因饭前服用,有利于药物的消化吸收,故多数药都宜饭前服用。某些对胃肠有刺激性的药物及消食药宜饭后服;补益药多滋腻碍胃,宜空腹服;驱虫药、攻下药宜空腹服;峻下逐水药宜晨起空腹时服。一般药物,无论饭前或饭后服,服药与进食都应间隔1小时左右,以免影响药物与食物的消化吸收与药效的发挥。

此外,为了使药物能充分发挥作用,有的药物还应在特定的时间服用。如截疟药宜在疟疾发作前的2小时服用;安神药治疗失眠多梦时宜在睡前服1次;涩精止遗药也应晚间服1次;缓泻通便药宜睡前服,以便于翌日清晨排便。慢性病定时服,急性病、呕吐、惊厥及石淋、咽喉病须煎汤代茶饮者,均可不定时服。

2.服药方法

1 )汤剂 一般宜温服。但解表药要偏热服,服后还须温覆取汗(盖好衣被,或进热粥,以助汗出);寒证用热药宜热服,热证用寒药宜冷服。如出现真热假寒当寒药温服,真寒假热者则当热药冷服,以防格拒药势,此即《黄帝内经》所谓“治热以寒,温以行之;治寒以热,凉以行之”的服药方法。

2 )丸剂 颗粒较小者,可直接用温开水送服;大蜜丸者,可以分成小粒吞服;若水丸质硬者,可用开水溶化后服。

3 )散剂、粉剂 可用蜂蜜加以调和送服,或装入胶囊中吞服,避免直接吞服,刺激咽喉。

4 )膏剂 宜用开水冲服,避免直接倒入口中吞咽,黏喉而引起呕吐。

5 )颗粒剂、糖浆剂 颗粒剂宜用开水冲服;糖浆剂可以直接吞服。

此外,危重患者宜少量频服;呕吐患者可以浓煎药汁,少量频服;对于因神志不清或其他原因不能口服的患者,可采用鼻饲给药法。

在应用发汗、泻下、清热药时,若药力较强,要注意患者个体差异,一般得汗、泻下、热降即可停药,适可而止,不必尽剂,以免汗、下、清太过,损伤人体的正气。 v5LYgopbKLSH0OgARy3oZEphiZ/l4WQqz3DECyDMBw6VhJaJdSYph8Tov7oS9/+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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