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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医临床护理的原则

中医临床护理的原则是中医学“治则”在护理学中的应用,它是在整体观念和辨证施护理论指导下开展中医临床病证护理的法则。其内容包括护病求本、调整阴阳、扶正祛邪、同病异护与异病同护及三因制宜等。

一、护病求本

疾病在发展过程中会表现出许多症状,但症状只是疾病的现象而非本质,只有在中医理论指导下,综合分析所收集的资料,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找出疾病的根本原因,从而确立相应的治疗及护理措施。护病求本是指治疗与护理都必须抓住疾病的本质,并针对疾病的本质进行施护,这是辨证施护的根本原则。

(一)正治与正护法

正治与正护法又称逆治与逆护法,是指在疾病的本质和现象相一致情况下,逆其证候性质而治疗护理的一种常用法则。如临床上常用的“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则补之”“实则泻之”等均为正护法。适用于疾病的征象与本质相一致的病证。

1.寒者热之 寒性病证表现寒象,用温热性质的药物和方法来治护。如表寒证运用辛温解表的方药,里寒证运用辛热温里散寒的方药等。

2.热者寒之 热性病证表现热象,用寒凉性质的药物和方法来治护。如表热证运用辛凉解表的方药,里热证运用苦寒攻里的方药等。

3.虚则补之 虚损病证表现虚弱的征象,用补益性质的药物和方法来治护。如阳气虚用温补阳气的方药,阴液亏少用滋阴养血的方药等。

4.实则泻之 邪实病证表现实证的征象,用攻邪泻实的药物和方法来治护。如火热毒盛内炽用清热解毒泻火的方药,阳明腑实、积滞内结证用通腑泄热的方药,瘀血疼痛证用活血化瘀的方药等。

(二)反治与反护法

反治与反护法又称从治与从护法,是指疾病的征象与本质不相一致甚至相反情况下的治护方法,即顺从疾病的现象而治护的方法。常用的有“热因热用”“寒因寒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等。

1.热因热用 即用热性药物、温热护理方法治疗护理具有假热症状的病证,适用于真寒假热证。如内脏虚寒、阴邪太盛者出现阳气上浮,反见面红的假热症状时,应用温热治疗护理方法护其假热证。

2.寒因寒用 即用寒性药物、寒凉护理方法治疗护理具有假寒症状的病证,适用于真热假寒证。如四肢厥冷、脉沉等,似属寒证;但其身寒而不喜加衣被,脉沉而有力,并可见口渴喜冷饮、咽干口臭、小便短赤、大便燥结等热象。故在治疗护理过程中,用寒凉护理法护其真热假寒证。

3.塞因塞用 即用补益药物和护理方法治疗护理因虚而闭塞不通的真虚假实证。如脾胃虚弱、中气不足、脾阳不运引起腹胀便秘时,用补中益气、温运脾阳、以补开塞的治护措施,使脾气健运,即为塞因塞用。

4.通因通用 即用通利的药物和护理方法治疗护理具有实热通泄症状的真实假虚证。如热痢腹痛、里急后重、泻下不畅等病证,治疗护理采用消导泻下法,这就是以通治通的通因通用法。

反治和反护法是指顺着疾病的假象来进行治疗护理。就其本质而言,实际上还是正治正护法。因此,用寒药治疗护理真热假寒证,虽然它的假象是寒,本质是热,但在服药时要注意给予温热药,以减少患者服药格拒。

(三)标本缓急

标和本是相对的概念,二者主要说明病变过程中矛盾的主次关系。标是指现象,本是指本质;本是事物的主要矛盾,标是事物的次要矛盾。从疾病本身来分,病因是本,症状是标。治疗护理的原则一般是先护治本,后护治标,即所谓“治病必求其本”;但在病情发生变化,标病转为矛盾的主要方面时就有急则护治其标、缓则护治其本、标本同护治的不同。掌握疾病的标本就能分清护治的主次。

1.急则护治其标 当标病甚急,成为疾病的主要矛盾,如不及时解决就要危及生命,或影响本病的预后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先护治其标。如大出血患者,无论何种出血,均应采取紧急措施先止血,补充血容量,对症处理,待血止后再护治其本。急则护治其标是在应急情况下的权宜之计,为护治本创造有利条件,最终是为了更好地护治本。

2.缓则护治其本 因标产生于本,本解决了,标亦自然随之而愈。对于慢性病或急性病恢复期患者,如肺痨咳嗽、热病伤阴等证,虽见有其标证,如咳嗽等,亦应针对其肺肾阴虚之本加以治疗护理。

3.标本同护治 当标本同时俱急时,则标本兼顾,采用标本同护治法。如素体气虚又患外感,护治宜益气解表,益气为之本,解表是护标。疾病的标本关系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临证时须掌握标本转化规律,根据病情变化灵活应用各种护治方法。

二、调整阴阳

疾病的发生,其本质是由于机体阴阳的相对平衡遭到破坏,造成体内阴阳偏盛偏衰的结果。因此,在治疗和护理疾病时,调整阴阳,补偏救弊,恢复阴阳的相对平衡,促进阴平阳秘,是治疗护理疾病的根本法则之一。

1.损其偏盛 损其有余是针对阴或阳的一方过盛有余的病证,采用“损其有余”的治疗护理方法。如阳热亢盛的实热证,用“热者寒之”的方法,以清泄其阳热;阴寒内盛的实寒证,用“寒者热之”的方法,以温散其阴寒。

2.补其偏衰 补其偏衰是针对阴或阳一方虚损不足的病证,采用“补其偏衰”的治疗护理方法。如对阴虚、阳虚、阴阳两虚的病证,分别采用滋阴、补阳、阴阳双补的方法以补其不足。如阴虚的患者常表现为虚热证,则应给予滋阴制阳的治疗护理方法。在阴阳偏盛偏衰的疾病过程中,一方的偏盛偏衰,亦可导致另一方的相对有余或不足,因此在损其有余、补其不足的同时,还要兼顾另一方面,以免造成新的失衡。

三、扶正祛邪

疾病的演变过程,是正气与邪气双方互相斗争的过程。邪正斗争的胜负决定疾病的转归和预后,邪胜于正则病进,正胜于邪则病愈。通过扶正祛邪,可以改变邪正双方的力量对比,使其有利于向疾病痊愈方向转化,这是治疗护理中的一个重要法则。

1.扶正 就是使用扶助正气的药物或其他疗法以增强体质,提高机体抗邪能力,达到战胜疾病、恢复健康的目的。这种“扶正以祛邪”的原则适用于正虚为主的病证,临床上可根据患者正虚的具体情况,运用具有益气、养血、滋阴、助阳等作用的治疗和护理方法。

2.祛邪 就是使用攻泻、祛邪的药物或其他疗法以祛除病邪,达到邪去正复的目的。这种“祛邪以安正”的原则适用于邪实为主的病证,临床上可根据患者邪实的具体内容,运用具有发汗、攻下、清热、温寒、消导等作用的治疗和护理方法。

3.扶正与祛邪的关系 扶正与祛邪的方法虽然不同,但两者相互为用,相辅相成。扶正可使正气加强,有助于机体抗御和祛除病邪;祛邪能够排除病邪的侵害和干扰,使邪去正安,有利于正气的保存和恢复。

四、同病异护与异病同护

同病异护与异病同护是辨证施护的重要原则,是指导护理实践的重要法则。

1.同病异护 指同一种疾病,由于病情的发展和病机的变化,以及邪正消长的差异,机体的反应性不同,所表现的证候不同,治疗护理上应根据其具体情况,运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治疗和护理。如同为感冒,有风热、风寒、暑热、气虚等不同,治护方法也各有不同。

2.异病同护 指不同的疾病,在其病情发展过程中,会出现相同的病机变化或同一性质的证候,可以采用相同的治疗和护理方法。如久痢脱肛、子宫下垂、胃下垂等是不同的疾病,辨证如均表现为中气下陷的证候,则可用升提中气的护治法则。

五、三因制宜

疾病的发生、发展与转归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时令气候、地理环境、情志、饮食等都对疾病的发生和发展有一定影响,特别是人的体质因素对疾病的影响更大。因此,在治疗和护理疾病时,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区别不同情况,做到因时、因地、因人而异,制订适宜的治疗和护理措施。

1.因时制宜 是指根据不同季节和气候特点来选用不同的治疗和护理方法。四时气候的变化对人体的生理功能、病理变化均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春夏季节,气候由温渐热,阳气升发,人体腠理疏松开泄,即使患外感风寒,也不宜过用辛温发散药物,以免开泄太过,耗伤气阴;而秋冬季节,气候由凉变寒,阴盛阳衰,人体腠理致密,阳气内敛,此时若非大热之证,当慎用寒凉药物治护,以防伤阳。

2.因地制宜 是指根据地理环境的特点制订相适宜的治疗和护理方法。不同地区,由于地势高低、气候条件及生活习惯各异,人的生理活动和病变特点也不尽相同,治疗和护理方法应根据当地环境及生活习惯而有所变化。如西北地高气寒,病多燥寒,治护宜辛润,寒凉药物与方法必须慎用;东南地低气温多雨,病多温热或湿热,治护宜清化,而温热及助湿药物与方法必须慎用。

3.因人制宜 是指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如年龄、性别、体质、生活习惯等不同进行治疗和护理。不同年龄的生理状况和气血盈亏不同,老年人生机减退,气血亏虚,属残阳,患病多虚,治护宜偏于补益;小儿生机旺盛,但气血未充,脏腑娇嫩,属稚阳,易寒易热,易虚易实,病情变化较快,故治护忌峻攻、进补,用药量宜轻;妇女有经、带、胎、产等情况,治疗和护理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考虑。又如人的体质有强弱与寒热之偏,阳盛或阴虚之体慎用温热药物及方法,阳虚或阴盛之体慎用寒凉伤阳药物及方法。

因时、因地和因人制宜三者密不可分,相互联系,充分体现了中医的整体观和辨证观在实践运用中的灵活性和原则性,只有在全面分析病证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地实施辨证施护。 C5G3DRx7oTHo0WX+2syjHcs0fOWQ0lMsXqjbLoo7mD4I+ssdSOhtAAbvyr+RE0O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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