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稳定和发展,与农村和农民有着极大的关系。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又同村级治理密切相关。村级治理的状况既直接关系着广大村民的生活与命运,又关系着国家的治理与发展,所以村级治理一直受到执政者的关注,也是学界研究的热点。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从国家战略的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并于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对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措施等进行了详细阐释,乡村社会的发展迎来了重大的战略机遇期。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旨在推动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进而服务于国家治理现代化整体目标的实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国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主要目标,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支撑。国家治理的推进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农村基层治理状况如何直接关系着国家总体治理格局的走向。在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农村基层治理应如何把握这一重要战略机遇期进行发展?学界非常有必要对此进行探讨。
考察农村基层治理,以村干部为主要组成部分的村庄精英群体是无法被忽略的。当下阶段,作为村民中的一小部分人,村庄精英以其自身优势在村庄场域中占据特殊位置,对村级治理产生重要影响。与普通村民相比较,村庄精英拥有更多的社会资源,在村民中具有一定的威望,直接或间接参与村庄政治,在村级治理和村庄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是作为国家行政权力末梢的乡镇政府与村庄互动的中介性桥梁,扮演着上级政府政策传达者及村民群众利益维护者的双重角色,在乡村权力结构中占据关键性地位。
村庄精英可分为政治精英、经济精英与社会精英三类,其中政治精英即村干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上而下的各项农村政策,完成乡镇安排的各项政治与行政任务,组织协调广大村民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推动村庄集体经济发展,维持村庄公共生活秩序正常运转,提供各项公共基础设施及基本公共服务,丰富村民文化生活,在农村治理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村庄经济精英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影响着村庄市场化程度,通过为村庄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吸收村民参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实践,与普通村民之间建立了利益与情感相交织的亲近关系,塑造了自身在村民心中的威信,获得了村民的信任和支持,往往能够在村级民主选举中脱颖而出,完成从经济精英向政治精英身份的转换。除此之外,村庄经济精英有时候还会慷慨解囊,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出资出力,缓解资金压力,提高村民生活条件,改善村庄环境面貌。村庄社会精英以文化知识、专长技能、人脉资源、道德情操、身份角色等优势为依托,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村庄政治和村庄建设,这一群体往往头脑灵活、视野开阔、协调能力强,以自身魅力获得村民群众的信任认可,是村庄良好精神风貌和公共秩序的维护者、塑造者。
正如有学者所言,人类社会的治理现象一直表现为一种精英政治状况。
尽管目前村庄治理民主化、规范化水平相较以往有了较大程度的提升,但不少地区村庄公共事务的处理仍由占村民一小部分的精英人物尤其是政治精英所主导,普通村民群众对村级政治的参与力度和影响力比较有限,村庄公共权力的核心场域为村庄精英所占据。
村庄精英治理现象体现为几个方面,一是村级选举中村民投票与精英主导的并存。村民自治制度实施之后相当长时间内,在很多农村地区均把村民自治大致等同于村级民主选举,力图通过广大村民投票来实现个体民主权利,同时实现村级治理的民主化。从历史纵向角度来看,村民通过自己的个体行为选择相对满意的村干部,赋予其行使公共权力的正当性资格,这确实是一大进步,所以村级民主选举在很多村庄一度开展得如火如荼,但是在不断实践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与村民个体自主性投票并存的一种现象就是村庄精英主导。这与精英组织不是同一个概念,任何一场选举活动的进行都需要相应的组织者与管理者,村庄政治精英组织选举活动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在组织活动的过程中,政治精英、乡镇干部或村庄体制外精英的动员或控制行为阻碍了普通村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实现,则选举活动就演变为精英主导而非广大村民主导。
二是选举后治理环节的被忽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结合,共同构成村级民主治理的完整过程,但时至今日,不少村庄仍然存在村级选举活动结束后普通村民群众较少介入村级治理过程的现象。这体现为村级公共事务决策与管理为村级两委干部所主导,少部分村庄社会精英或经济精英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与村干部群体交往密切,也参与影响了村级公共权力的运行方向,而广大普通村民群众则在此过程中没有体现出较强的话语权。在应然层面上,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达成,但在实践中经常为村级两委联席会议、村干部碰头会议所替代,即使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等,很多时候也沦为形式化程序而非实质性程序,村民群众无法真正表达自身意愿。民主监督方面,村务监督委员会成为村级两委的下设或挂靠机构,没有发挥独立监督的应有作用,村庄党务、财务、村务公开不全面不及时,普通村民群众对村干部群体及村级公共事务处理缺乏实质性监督。村民群众作为村级公共权力的授予者,处于价值主体的角色,应该在村级治理中处于主体地位,发挥主导作用,但在实践中却失去了价值主体色彩,而只是扮演管理客体角色。
村庄精英群体的特殊性也导致其流动后对村庄权力结构、社会结构带来冲击。从城乡融合发展的角度看,村庄精英流入城市给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注入了强心针,但从村庄自身发展来说,精英村民外流则削弱了村庄发展的内生型力量支撑,中坚力量的流失造成村庄精英治理的质量不高,引发农村空心化现象,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等问题凸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都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面临着发展不平衡和不充分的问题,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要求我们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从实践看,发展不平衡,最突出的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发展不充分,最突出的是农村发展不充分”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乡村治理制度是否完善紧密相关。乡村振兴背景下如何看待村域精英治理现象?当前村庄精英治理形态是如何呈现的?精英治理对于村级治理的完善有什么样的影响?应如何优化精英治理?这些构成了本书的“研究问题”,促使进行本项研究。
本书努力考察乡村振兴背景下普遍存在的村庄精英治理现象,通过分析村庄精英治理的呈现形态、村庄精英在村级治理中所起的作用,全面客观地分析和看待村庄场域中的精英治理现象,努力探索村域精英治理的成因、特征、分类、困境等,努力探索如何优化精英治理,使之成为民主治理实现的阶段性路径,继而为我国村级治理水平的提高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为乡村振兴及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推进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本研究首次将乡村振兴背景下的精英治理分为常态与病态两种形态,并将常态精英治理分为引领型精英治理与维持型精英治理,将病态精英治理分为滞后型精英治理与异变型精英治理。从基层民主与治理效能两个维度综合考察村庄精英治理,突破了从民主视角研究精英治理传统路径的局限。在此基础上探索如何优化精英治理,拓展了村庄精英治理研究的学术视野。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任何一个阶段,精英人物所起的作用都不可忽略,尽管历史前进的车轮是由人民大众所决定,但占据总体人群较小比例的精英群体往往在方向引领、人才凝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将精英与大众相区分的视角也是学界研究的一个普遍视角。如关于精英主义的研究,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中,精英主义理论有着比较深厚的渊源,从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笔下的“哲学王”统治思想,到马基雅维利所述的“强人政治”,再到约翰·密尔倡导的将更多的权力赋予贤能之人,均是论证精英人物治理国家合理性的不同侧面。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意大利的莫斯卡、帕累托和德国的米歇尔斯从政治规律的角度认识精英人物治理社会的必然性,形成了体系化的精英主义政治理论。莫斯卡的《统治阶级》、帕累托的《精英的兴衰》、米歇尔斯的《寡头统治铁律》、勒庞的《乌合之众》、奥尔特加的《大众的反叛》等经典作品陆续被译为中文,为国内研究提供了不同的视野参考。国内学者对于精英主义政治理论、精英民主理论所持的态度也是各不相同,近年来从精英视角考察社会具体领域治理现象的学者逐渐多起来。
村庄精英可以说是一个“旧”的研究主题,诸多学者从各自的研究角度出发都涉及这个主题,研究对象的跨度也是从封建王朝直至当代,涉及传统绅士、民国时期的乡绅和当代的村干部、致富能手、宗教权威等。由此可以看出对乡村精英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笔者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精英与大众的分层方式是一种最基本的社会分层方式,精英群体历来为人们所关注,人们有兴趣对其进行研究;二是在理论层面上精英研究是研究乡村政治、乡村社会性质等重大问题的一个重要视角。半个世纪前,米尔斯《权力精英》一书的出版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在西方学界引起了关于美国社会“是否存在权力精英”的广泛讨论。虽然学界至今还没有在这一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但多数学者认为,精英与大众的确是人类社会结构中的两个重要的、有差别的群体,并对人类社会发展有着不同的影响和作用。在当代社会研究中,精英阶层逐渐成为观察社会结构变迁的一个重要视角。
在当代中国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村庄精英研究亦逐渐成为农村问题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基于其在村庄权力结构中的特殊地位,村庄精英一直是学界研究的热点之一,涉及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学科范畴,提出了不少富有见地的理念与观点。梳理纷繁复杂的文献后,关于村庄精英治理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村庄精英角色与地位的研究。明恩溥对我国传统“乡村头面人物”在乡村生活中的地位作用与角色扮演进行了考察分析。
杜赞奇对20世纪上半叶村庄精英人物从“保护型经纪”的角色扮演转变为“营利型经纪”角色的过程进行了分析。
朱静辉通过对浙江中部地区某村庄的考察,把村庄精英划分为联结型精英与原子化精英两大类型。
姜爱、刘春桃认为村落目前存在着“在场”精英数量缺失、对文化精英重视不够、精英抑制基层民主发展等问题。
杜鹏认为村庄精英结构可分为整合型、分散型、均衡型与分裂型四种类型,精英结构是透视村级治理逻辑的有效视角。
二是村庄精英行为逻辑的研究。张磊、伏绍宏认为当前亟须从制度机制上进行革新,防止村庄治理陷入全面精英政治或无人治理的困境。
范涌认为村庄精英的自我扩展性形塑了新的结构体系,继而形成了复线治理状态。
张明皓等认为权力与资本的结合使得村庄权力精英的行为出现异化。
刘升认为村庄精英的获利行为会造成扶贫功能的降低、贫困的代际传递与村庄治理的内卷化。
朱战辉认为分化与多元的村庄社会结构、“差序格局”式的村庄权力结构重塑与悬浮型的村庄治理结构成了村庄精英俘获行为的社会基础、权力基础与制度基础。
李智勇等认为农村精英的再生产可以推进村民自治制度的发展,影响精英与民众间的关系,延续社区记忆。
唐京华分析了导致村干部选举共谋行为发生的诸多因素。
王芝华等分析了村干部腐败行为产生的重要诱因。
杨峻等将村干部分为民主型、权威型与放任型三类,
陈国申等认为需要在村庄治理实践中努力发挥嵌入型村干部的特长作用。
李勇华等建议强化广大村民参与的对村干部进行考核的机制建设。
马忠鹏等认为要从健全选举机制、决策机制、管理机制等方面着手惩治村干部腐败行为。
付明卫等认为高质量的选举、决策、公开、报告等机制能遏制村干部腐败现象。
三是村庄精英在公共事务中的作用研究。罗小锋分析了精英动员、社会资本与村庄公共物品供给之间的关联。
高忠严等认为村庄精英对于村落公共空间的建构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章平等分析了城中村公共事物自我治理集体行动发生过程中村庄精英的关键作用。
徐波波认为村庄精英与乡村文化建设之间存在着较强的契合点与互动点。
刘镭分析了精英网络与村落公共资源有效供给的关联。
卢小平分析了如何激励村庄经济精英更深入地参与精准扶贫事务。
尹利民等认为要努力促进精英与民众的协同互动,以推动基层民主进程与民生问题解决。
罗琦等认为村庄精英可以降低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成本。
四是村庄精英治理的状况及完善研究。陈寒非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能人治村的积极与消极作用。
王静宜指出利益理性是经济能人治理的动力,社会关系网络是经济能人治理的张力。
吕蕾莉等认为需从强化村两委主导作用,更好引导精英参与治理等方面加以完善。
刘玉侠等认为回流精英与在村精英之间既有合作也有博弈。
郭晓艳分析了村庄精英资本、政治话语权、权力制约之间的关系,
李志强等指出精英生态治理模式可从治理能力、社区支持与创新发展等方面进行建构。
印子认为村级治理中存在的寡头政治现象具有复杂缘由。
王黎阐释了寡头治村、权力再生产与村庄治理秩序正当性之间的相互关联。
贺雪峰认为当前苏南地区的能人治村模式代表了沿海发达地区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方向。
张芳山认为需对传统的精英治理模式进行超越。
章荣君认为需要从村庄精英治理向民主协商治理过渡转化。
马超等认为在村民自治背景下存在的精英治理要通过克服自身的局限性突破困境。
郎友兴认为分析了政治精英对村民自治发展的民主质量影响。
五是村庄精英替换研究。袁明宝指出精英替换具有积极作用,但长远来看也对村域治理的公共性与合法性有负面影响。
余练认为新土地精英推动了村庄权力结构从二维到三维的转变。
柯芳指出了伴随精英替换现象产生的自上而下行政控制强化、乡村治理能力削弱等弊端。
杜鹏认为在项目造点的治理背景下精英更替需要平衡好短期与长期治理之间的关系。
六是关于乡贤治理的研究。吴晓燕等认为在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新乡贤对于农村社会建设具有极大的助推作用。
吴家虎认为体制型乡贤回归参与治理,有利于传统乡贤治理智慧与现代基层治理实践相结合。
赵秀玲认为乡贤参与治理是乡村治理发展的新契机与增长点。
殷民娥认为要培育“内生型经纪”的新乡贤文化。
王亚民认为现代乡贤文化的培育是乡村振兴的必要条件。
张英魁分析了乡贤群体从城市下乡后对乡村社会治理介入中特定的行动逻辑。
李宁认为需要重塑乡贤权威,挖掘乡贤文化,动员与整合新乡贤群体参与农村治理。
原超探讨了乡贤理事会的运行机制,分析了传统经纪机制与新经纪机制的异同。
周耀杭等认为农村社会内生动力的弱化等需要作为非正式权威的新乡贤发挥作用。
郎友兴等指出是否存在集中的权威才是有效治理的关键影响变量。
裘斌认为需将党建引领、乡贤主导与村民公共参与相结合。
从以上文献情况来看,围绕村庄精英,学界已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村庄精英群体成为诸多学者考察乡村问题时所重点关注研究的群体,精英视角成为学者们透视农村治理规律及完善治理形态的重要视角。但与此同时,目前的研究也还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还有较大的研究空间可供挖掘。主要体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是关于村庄精英的研究呈现碎片化态势,缺乏对村庄场域精英治理现象的深入系统的研究。学者们从不同向度对村庄精英进行了研究,如村庄精英的角色扮演,在乡村权力结构中的特殊地位,在村级治理中的角色发挥,在乡村场域中的行动逻辑,村庄精英的流失与流入、村庄新型精英的产生、精英资本资源的转化、精英身份的再生产等,但是对与村庄精英相关的各种现象背后折射的精英治理问题,从治理形态的整体性视角进行思考研究的成果并不多。对村庄精英治理进行深入系统研究的成果较少,体现为围绕这一主题进行研究的专著、博士论文较少,多为期刊论文。
二是关于村庄精英治理的研究,多是从民主角度切入,关注精英治理负面性的成果较多,缺乏综合考察村庄精英治理性质以及区分精英治理类型的成果。作为村庄场域中的一种政治现象,村庄精英治理意味着村级公共权力运行为村庄精英所控制和主导,这是一种与民主治理形态相对应的形态,从促进基层民主的角度观之,村庄精英治理与村级民主治理相悖,所以不少学者从民主角度对村庄精英治理进行审视,剖析存在的局限性。这种认识倾向本身也没什么问题,村庄精英治理确实是一种民主化程度不高、村治权力相对集中的形态,但是村庄精英治理这种现象的存在往往具有特定的现实原因,不能直接进行否定,而是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分析。我们认为只从基层民主角度分析村庄精英治理是不够的,还要从治理效能角度出发分析村庄精英治理,体现为对村庄精英在治理村庄和推动村庄发展的过程中所发挥作用的重视。在不同的村庄,精英治理所呈现的形态是不一样的,性质也是不一样的,不可一概而论,要根据现实情况对村庄精英治理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型的村庄精英治理要区别看待。目前缺乏这方面的研究。
三是缺乏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背景对村庄精英治理进行研究的成果。乡村的振兴意味着村庄治理达到较高的民主化水平。村级民主治理的完善是一个漫长过程,在相当多的村庄目前仍为精英治理形态,对民主治理完善的探索首先要清晰认识村域精英治理状态,而村庄精英治理现象在不同地区、不同村庄的呈现模式又不同。表面上看村庄精英治理与村民自治、村级治理民主化程度提升似乎相悖,实际上精英治理也是民主治理演进过程中的一个经历阶段,对村庄精英治理的认识只停留在一个模糊化和笼统化的层面是不够的,如果不能清晰认识、理解当前的村庄精英治理状况,就无法针对具体情势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如果精英治理没有自我完善,没有向民主化村治境界转化和过渡,乡村振兴的推进则阻力重重。
四是缺乏结合新形势分析村庄精英治理如何优化的具有较强实践导向性的研究。对村庄精英群体的关注以及村域精英治理现象的研究,落脚点在如何优化改进这种精英治理现象,从而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实现。目前对如何优化村庄精英治理缺乏相应的成果,尤其缺乏结合乡村发展最新形势深入分析精英治理优化的研究。
本研究首先对我国农村精英治理历史进行梳理,从情境、主体、过程的三重维度对村庄精英治理进行透视,结合现阶段精英治理形成原因,从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逻辑把村庄精英治理分为常态与病态两种形态,常态精英治理可分为引领型精英治理与维持型精英治理,病态精英治理可分为滞后型精英治理与异变型精英治理。随后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这一新形势对当前村庄精英治理的困境进行分析,总结借鉴国内不同农村地区精英治理优化的案例与经验,在此基础上从吸纳各类精英、健全治理机制等方面提出村庄精英治理的优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