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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仇:正义和英雄主义

对于施剑翘来说,要想成功地讲述她的故事,有关复仇过程的描述至关重要。其中尤为重要的一点是将对孙传芳的谋杀处理成一个充分合法化的正义复仇,而不是一个纯粹的政治刺杀事件。通过动员起一系列极富情感感召力的文化主题,施成功地达到了这一目的。她调用了诸如儒家的报仇观念、佛教的因果报应学说等有着悠久历史的思想主题,同时借用关于巾帼英雄和侠义之士的通俗观念,从而建立了她复仇的合法性。更进一步地,正是在整合这些经久不衰的文化信仰时,施剑翘展示出了她不断更新这些古老信仰并将它们与时代情境关联起来的非凡能力。

“报应”的宇宙论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包括《礼记》和《论语》在内的儒家哲学原典中,“报”的文化信仰有着深厚的根基,自古以来就对维持社会秩序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在中国的文学传统中,报应一直是将社会和道德关系秩序化的基本方式,并且也是推动情节发展的重要文学手段(高辛勇[Kao]1989)。 施剑翘从一开始就利用了这些话语资源。她在犯罪现场宣告自己的胜利:“我已为父报仇。”这立即使她的行动牢牢地建立在了经典的儒家立场上。在犯罪当场的自首也起到了同样的作用。 通过直面法律后果而不是转身逃跑,施不仅表现出了她真诚地寻求复仇,并且表明为此她愿意牺牲自己的自由乃至生命。儒家道德一直以来都赞许正当的自我牺牲(比如为父母、丈夫或君主牺牲),并将这视为履行个人道德义务的最高表达。

作为犯罪发生的地点,佛教居士林同样承载着丰富的意味。在居士林神圣的佛堂手刃仇敌,施剑翘通过这一举动明确地建立了一个宗教的道德框架——在这一宗教性的框架里,她本人成了因果报应借以实现的工具;同时她也成功地使孙传芳的死变成了他过往罪行的必然下场(这一罪行既指对施从滨的杀害,也指对大批无辜人群的杀害)。她明白无疑地借用了佛教关于“报应”和“后果前因”(即一个人未来的命运由一个人过去做的事所决定)的观念。因此不奇怪的是,观察家们很快就把这一事件嵌套在佛教的术语里加以解释,好几个人明确使用了“后果前因”这一观念来解释孙传芳的死并为施的行为辩护。在一篇名为《血溅佛堂》的文章里,作者写道,尽管施剑翘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但根据佛教的因果报应一说,这却是被容许的。他得出结论,不管孙传芳诵了多少经,他始终不能逃脱要为他曾经犯下的罪行偿债的命运。 在施剑翘的叙述中,佛教圣地与孝义复仇的儒家行为产生了奇妙的张力冲突。在30年代日益紧张的气氛下,佛教的寺庙经常被认为是在为“下野”的军阀提供藏身之所。在这样的背景下,施剑翘的孝义行动可以说是撕开了沆瀣一气的军阀们借以掩护自己的佛教外衣。施剑翘在犯罪现场散发的那首诗里暗示了这一点,“常到林中非拜佛”,而是要索取孙传芳的性命以复仇。她的充满儒家孝义的行动由此戳穿了孙传芳信仰佛教这个谎言。

如果说儒家君子报仇的观念以及佛教关于“因果报应”的文化信仰对施剑翘的案子有所帮助的话,那么帮助最大的也许还是那个经久不衰、充满活力的“侠”的传统。施剑翘不满于对孙传芳的罪行无能为力的官方法律体制,因此,一种超越了法律规定、弘扬了正义的英雄气概即“侠”的道德观就格外适用于她。典型的、特立独行的侠客自汉代以来就在中国的政治、文学和历史话语中存在,他的特点是精通剑术并且具有一种惩恶扬善的英雄主义正义感,往往是一个亦正亦邪的英雄角色。 他们以正义为使命的刺杀和复仇经常与帝国的法律相违抗。他们喜欢拉帮结伴,四处游荡,脱离传统的家庭单位,在江湖上为正义而斗争,这些习性与儒家的正统教条相忤逆,并显示出他们逍遥法外的地位。 然而他们虽然具有颠覆性的、离群游荡的特性,却更愿意自命侠义从而帮助弱者对抗强权,并在官府的法律体制不起作用的地方声称为正义的真正代表。

侠的传统不仅使施剑翘以法外手段自行寻求复仇的动机合法化,而且使它浸染上了一种英雄色彩。毫不奇怪,她有意识地将自己视为“侠”。她对自己的称呼直接取自与“侠”的品性相通的行动力和英雄主义。虽然父母给她起的名字是施谷兰,她却把自己更名为“剑翘”。“剑”作为表意符号,其主要含义是剑、匕首,“翘”意为拔地而起、出类拔萃,从而使得“侠”的含义格外明显。 在施剑翘现场散发的材料中,同样非常明显地暗示着“侠”的传统。她在一页纸的自白书中引人注目地署名为“复仇女”。而她精心准备的诗,里面第一句就直接取自蒲松龄的古文志怪小说《聊斋志异》在民国时期的图绘本《聊斋图咏》里的一个故事。这个以主人公名字命名的传说《于江》描述了一个侠气冲天的少年英雄砍死恶狼为父报仇的故事。观察家们很快就发现了这一点。

施剑翘之所以如此顺理成章地被侠的传统所吸引,也因为它给女性在道德、政治方面提供了巨大的可能性。传统的女性英雄,因为其抛头露面的生活方式被认为是反叛性的,但同时又因为体现着女性美德而被认为是正统的。虽然男性侠客的英雄品格有时体现在孝义上,但其他的一些正义原则,如锄强扶弱、私人复仇、兄弟义气等行为往往被优先考虑。与之相比,侠女们却总是为了男性亲属们而拿起武器、闯入江湖。 虽然严谨地说,巾帼英雄花木兰并不能算是一个侠客,但她的例子很可以用来说明女性的英雄主义如何转变为道德的典范。在知道她年迈的父亲即将被国家招募去服役时,木兰女扮男装并代替父亲参军,展现出了极大的孝心。 在她参军的岁月里,她从来没有暴露过真实的性别身份,并成为一个战争英雄。在她归来之际,木兰拒绝了提亲并待在家中侍奉父母直至他们终老。这种模范的孝心对于这个故事至关重要,它使她女扮男装、跨越性别的界线并参与到只有男人才被允许加入的活动中的行为合法化了。

在建立于性别区隔上的儒家宇宙秩序中,越界的侠女不仅脱离了正常的社会进入了江湖,而且脱离了闺阁迈向社会,因而她们一直以来都在引发着深层次的社会焦虑,这种焦虑是出于对女性的权力以及它可能对更高层次的宇宙秩序造成破坏的担忧。 在对蒲松龄古文小说《聊斋志异》的分析中,蔡九迪(Judith Zeitlin 1993)专门对侠女进行了讨论,她认为传统的女剑侠之所以一直都是道德上的楷模,仅仅是因为她们必须抵消她们的性别角色对整个社会秩序可能带来的威胁。 她认为,在这些故事里,女性的勇毅是建立在她们如何能最大限度地依照男性所定义的“英雄”和“美德”的标准来行动之上的。蒲松龄的女主角都是在性别的错位中实现她们的英雄气概的,她们的英雄气质体现在她们能够像男人一样具有“高尚的精神”,在于她们能够像男人一样追求正义。而在她分析的这群女性中就包括商三官,一个被施剑翘宣布为一直鼓舞着她的复仇女子。蔡九迪指出,这样做的结果是,侠女们虽然能够畅游江湖并匡扶正义,却并没有能从根本上扰乱儒家宇宙秩序之下的基本性别秩序。

施剑翘将自己视同侠女,这说明帝制时代对妇女“高尚的性别错位”的要求遗留到了20世纪并仍然发挥着显著作用。比如,最能说明这点的例子就是施将商三官引用为自己首要的力量来源,商三官是蒲松龄《聊斋志异》里的一个侠女,她的故事被记载在同名故事《商三官》里并因而流传下来。 在蒲松龄的故事里,商三官既具有忠诚的英雄气质,又具有守身如玉的美德。为了替父报仇,这个16岁的年轻女子拒绝了婚姻并离家出走;在她的兄弟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道失败以后,通过六个月的精心策划,她乔装打扮成少年伶人来到凶手家的宴会上。当宴会将近尾声之时,她在所有宾客离开后留了下来,终于将恶霸斩首,自己却也出人意料地悬梁自尽,以示这并非一次出于一己之私的鲁莽杀人,而是一次为父报仇的自我献身行动。特别有意思的是,商三官通过一种神迹般的方式保持了她的贞操,当她悬梁自尽断气后,尸体出人意料地反抗起别人对她的性侵犯,在她死后仍然守卫着她的贞操。

图三 蒲松龄《聊斋志异图咏》中孝女商三官的故事,1914年。

尽管施剑翘没有自杀,没有显示超自然的灵异能力,甚至也没有像商三官一样女扮男装,施剑翘的道德品质仍然令人印象深刻。正像她古代的姐妹们一样,现代的复仇女在身体的名节上苦心经营,试图树立起完美无瑕的声誉。刺杀事件过后,关于她过去名誉的细节介绍立刻出现在了各大媒体上。比如,读者在报刊上得知,施剑翘早前曾与一个家庭订婚,但这个家族里的一个长辈因为强奸儿媳而被判了刑。这个案件被称作“舌头案”,因为这个儿媳用她自卫时咬下的一截舌头作为庭堂上的证据。这个案件是一桩丑闻,然而,这一点也没有损坏施剑翘的名节、玷污她所出身的家庭,因为施剑翘马上主动取消了这桩婚约。媒体称赞她对这桩婚约的果断处理,并将她保护名节的极端行为视作她的侠女气质的明确无疑的证据。一个记者赞赏地写道,“舌头案”在九个城市中搅起了骚动,如果履行婚约的话,势必会给施剑翘的家庭带来耻辱,然而,施果断而迅速地取消婚约,从而挽救了家族的名誉。

在“舌头案”中建立起来的“贞洁”的名声在施剑翘对其婚姻的描述中再一次得到彰显,这桩婚姻充分显示了她对父亲的忠孝,从而证实了她的复仇动机不容置疑的纯洁性。在中国古代,人们对妇女的贞操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只有那些保持贞洁的女孩或者拒绝再嫁的寡妇才能成为妇女的典范。而她们当中的一些人绝不容许自己的身体遭受哪怕是最轻微的冒犯,并且往往会为此自杀。贞洁隐喻着她们对父亲或丈夫的全身心的奉献,往大的方面说,这也是对父权制最典范的代表——皇帝的献身。然而,在20世纪的这个案子里,虽然展示无上忠诚的目标是和以前一样的,但是用于证明贞洁的手段却发生了一些改变。施剑翘不是通过拒绝婚姻来建立自己的贞洁名声的,相反,婚姻成全了她的贞洁。根据这个复仇女的描述,她与安徽同乡施靖公的婚姻是没有爱情的,结婚是为了她宏伟的复仇事业。她说,她并不是因为爱她的丈夫而跟他结婚,她结婚的条件是未来的丈夫将帮助她完成复仇的任务。

将她的婚姻视为一种工具,这使她对父亲的献身显得纯洁而真实可信,也显示出她为报杀父之仇所付出的努力是不惜任何代价的。她的描述是如此成功,以至于当有消息透露说她丈夫要跟身在囹圄的她离婚时,评论家们都认为他是虚伪小人。《玲珑》的一个作者说,她丈夫从一开始就知道她一心复仇,绝不仅仅是想当一个“贤妻良母”。这位作者恳切地说:“施靖公怎么能说施剑翘力图复仇是不守妇道,反而把它当成离婚的理由呢?很明显,施靖公是浅薄无情的。” 归根结底,最重要的是她对父亲的忠诚,而不是对她丈夫的忠诚。施靖公不去赞赏她的孝心只会使他的离婚要求看起来无情无义。

有意思的是,施剑翘极力避免援引政治女刺客的先例。比如她很小心地将自己与晚清的其他女刺客区分开来。其中一个相似的先例就是秋瑾,这位杰出的女性以女扮男装和将自己塑造成侠女的形象出名,她在清朝末年曾留学日本,在那里她加入反清的无政府主义者和激进的女性主义者团体。晚清时期活跃于激进革命圈子里的还有一些西方的女刺客,如索菲亚·普罗斯卡娅(Sophia Perovskaia)和罗兰夫人(Mme. Roland)。然而,施剑翘没有提及国内外任何一个无政府主义或女性主义的女英雄。尽管在晚清时期女性英雄主义明白无疑是政治性的,但施剑翘却试图让她在民国年间的英雄主义行为显得高度私人化和非政治化。以这样的方式,她似乎更成功地抓住传统烈女的本质。

尽管施剑翘试图调用古代的传统,她却不想因此变得不合时宜。于是她在她的行动中加入了很强烈的现代元素。李欧梵(1999)认为20世纪早期上海都市文化中的现代性根植于电话、勃朗宁手枪、雪铁龙汽车,甚至月历牌上女子所穿的旗袍这样的有形物质中。在施剑翘的故事中,这样的物品策略性地一再出现,从而显示出这一事件所包含的“现代性”。比如,从施剑翘选用的武器和她乘坐的交通工具上,我们就很容易看出她是一个“现代”的侠客。正如她向媒体交待的,她搭乘出租车从寺庙返回家中取她的武器,并且这个武器并非传统的剑或匕首,而是一把勃朗宁手枪。 施的打扮更是既端庄又现代,充满着大都市的时代气息。在刺杀后广为流传的她的一张照片中,她的发型是齐耳短发,身上穿着的是深蓝色的旗袍。齐耳短发在20世纪前25年是参加激进运动的女学生的典型发式,然而到了30年代,它却变成了一种既恪守传统又不失现代的得体发型。施穿的蓝灰色的旗袍同样恰如其分地符合她希望塑造的形象。她穿的并不是性感魅惑的月历牌女郎喜爱的那种花色艳丽、凸显身材的款式,施剑翘的外套无论是颜色还是剪裁上都十分端庄温良,显示出了一种理想的美德,这种美德既符合“新生活运动”的意识形态,又符合女侠的行为准则。 总之,施剑翘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既端庄又不失现代的女性形象。

图四 刺杀孙传芳前施剑翘的照片,日期不明。 mSZvywAQ4e/sfI4PfTVzXe4mQjUv3TwfSZ+PjelYNEzau468oCsYU4Nb4ViWVG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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