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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我被赶出了家

我们走了大约半英里,我的小手帕就湿透了,这时车夫突然停下了车。

我向车外张望,想弄清停车的原因,结果惊奇地看到佩戈蒂从树篱后冲出来,爬上了车。她一把抱住我,将我的脸紧紧压在胸衣上,挤得我鼻子生疼。但我当时并没意识到,后来才发现鼻子一碰就痛。佩戈蒂一个字都没说。她松开一条胳膊,伸进口袋里,一直伸到胳膊肘,取出几纸袋蛋糕,塞进我口袋,又掏出一个钱包,放在我手里。但她依然一言不发,只是又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紧紧地抱了我一下,便下车跑开了。我现在认为,而且一直都认为,她当时长裙上的扣子一个都没剩下。我从滚来滚去的扣子里捡起一个,作为纪念品珍藏了很久。

车夫看着我,好像在问,佩戈蒂会不会回来。我摇了摇头,说我觉得她不会回来了。“那就走吧。”车夫对那匹懒马说,于是马就迈开了步。

这时候,我已经哭干了眼泪,开始觉得再哭也没用了。何况,在我的记忆中,无论是罗德里克·兰登,还是英国皇家海军的那位舰长,谁都没有在艰难情况下哭过。车夫见我决心不哭了,就建议我把小手帕铺在马背上晾干。我向他道谢,采纳了他的建议。在宽大的马背上,我的手帕显得特别小。

我现在有空好好看看那个钱包了。那是个硬皮钱包,带摁扣,里面装着三先令亮闪闪的银币。佩戈蒂显然用白粉擦过银币,好让我更高兴。但里面最宝贵的物品,是用纸包起来的两枚半克朗银币,纸上有母亲写的字:“给大卫。永远爱你。”我一看这个,又忍不住哭了起来。我请车夫行行好,把小手帕递给我,但他说他觉得我最好别用手帕了,我想这话也对,就用袖子擦了擦眼睛,不再哭了。

我确实没有再放声大哭,只是由于先前太激动,仍然不免偶尔剧烈抽噎两下。我们慢腾腾走了一会儿,我问车夫,他是不是要将我一直送到头。

“一直送到哪儿?”车夫问。

“那儿。”我说。

“那儿是哪儿?”车夫问。

“伦敦附近啊!”我说。

“唉,这匹马呀,”车夫抖了抖缰绳,表明他指的就是这家伙,“走不到一半,就会累成一堆死肉的。”

“那你就只送我到雅茅斯吗?”我问。

“差不多,”车夫说,“到那儿之后,我会把你送去驿站,那里的马车会把你送到—不管什么地方。”

对这位车夫(他叫巴吉斯先生)来说,这些话算很多的了—我在前一章提过,他性情冷淡迟钝,不善言谈—我给了他一块蛋糕作为酬谢。他一口就吞了下去,跟大象一般无二。他那张大脸上毫无表情,也同大象吃东西时一样。

“这是她做的吗?”巴吉斯先生说。他总是无精打采地前倾着身子,脚踩踏板,两只胳膊放在膝盖上。

“你说的是佩戈蒂吗,先生?”

“啊!”巴吉斯先生说,“是她。”

“没错。我们家所有的点心都是她做的,饭菜也都是她做的。”

“是吗?”巴吉斯先生说。

他噘起嘴,像要吹口哨,但没有吹。他坐在那儿盯着马耳朵,仿佛在那上面发现了什么新鲜玩意儿。他就这样坐了好一阵子,最后开口道:

“我想,她没有心上人吧?”

“你是说杏仁吗,巴吉斯先生?”我以为他想吃点儿别的东西,还专门指出那是什么。

“心上人,”巴吉斯先生说,“我说的是心上人。没人跟她相好吧?”

“跟佩戈蒂相好?”

“啊!”他说,“是她。”

“噢,没有。她从来没有心上人。”

“是吗?”巴吉斯先生说。

他又噘起嘴,像要吹口哨,但还是没有吹,只是坐在那儿盯着马耳朵。

“你说,”巴吉斯先生沉思了好久才开口,“你家所有的苹果派都是她做的,饭菜也都是她做的,对不对?”

我回答说确实如此。

“嗯,你听我说,”巴吉斯先生道,“你应该会给她写信吧?”

“我当然会给她写信。”我答道。

“啊!”他说,把目光慢慢转向我,“是这样!你给她写信的时候,请记着告诉她,巴吉斯愿意,行不行?”

“巴吉斯愿意。”我天真地重复道,“就这么一句话?”

“不—不错。”他想了想,说,“不—不错。巴吉斯愿意。”

“可是,明天你就又回到布兰德斯通了啊,巴吉斯先生。”我说。想到那时我已远离家乡,我不禁有点结巴。“你自己告诉她,不是更好吗?”

不过,他把头一甩,拒绝了我的建议,然后再次确认了刚才的要求,郑重其事地说:“巴吉斯愿意,就这么一句话。”我当即答应替他转达。当天下午,我在雅茅斯的旅店里等候驿车的时候,找来了纸和墨水台,给佩戈蒂写了一封短笺,内容如下:“亲爱的佩戈蒂,我已平安到达这里。巴吉斯愿意。问我妈妈好。你亲爱的大卫。又及:他说他特别想让你知道—巴吉斯愿意。”

我答应巴吉斯先生的委托后,他就陷入了沉默。我被最近这些事折腾得筋疲力尽,躺到车上的一个大口袋上睡着了。我睡得很香,一觉醒来,已经到了雅茅斯。车停进旅店院子。我对这里的一切完全陌生。我原本暗自希望在这里见到佩戈蒂先生家的什么人,甚至是小埃米莉,但我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

驿车停在院子里,上上下下擦得锃亮,但还没有套上马。看那样子,根本不像要去伦敦。我一面这样想,一面思忖我的行李箱究竟要送到哪儿去—巴吉斯先生把车赶进院子里掉头的时候,将行李箱放到院子石板路上,靠近驿车车辕—也不知道我究竟要被送到哪里去。就在这时,一位女士从一扇挂着禽肉和大块腿肉的凸肚窗里探出头来,说道:“你就是从布兰德斯通来的小绅士吗?”

“是的,夫人。”我说。

“你姓什么?”女士问。

“科波菲尔,夫人。”我说。

“那不行,”女士回应道,“没人在这儿为姓这个的订过饭。”

“那默德斯通呢,夫人?”我说。

“如果你是默德斯通少爷,”女士说,“为什么一开始报的是另一个姓?”

我向她说明了其中缘故,她便摇铃,喊道:“威廉!带他去餐厅!”话音刚落,院子对面的厨房里就跑出来一个侍者。见到只是要给我这么个客人带路,他似乎颇为惊讶。

餐厅是个又长又大的房间,里面挂了几张大地图。假如那不是地图,而是真正的异国他乡,那我流落其间时的陌生凄凉之感也不会比此刻更强烈。我手拿帽子,在靠门最近的一把椅子的边角坐下,觉得自己有些失礼。侍者特意为我铺上桌布,还摆出了一套调味瓶,我想我肯定羞得满脸通红。

他给我端来排骨和素菜,揭开盖子时十分粗鲁,叫我担心哪里冒犯了他。不过,他在桌旁给我摆了一把椅子,还和和气气地说:“来吧,大高个儿!坐下!”我这才大大地松了口气。

我道了谢,坐到桌边。但我想要灵活运用手中的刀叉,或者不把肉汁溅到身上,实在十分困难,因为他就站在桌对面,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每次与他目光相交,脸就红得吓人。

他看我吃到第二块排骨,便说:“还给你准备了半品脱 麦芽啤酒呢。现在想喝吗?”

我谢了他,说:“想喝。”他闻言立刻将啤酒从酒壶倒进大玻璃酒杯里,对着亮光举起来,让杯中酒显得很好看。

“天哪,”他说,“看上去很多呀,对吧?”

“看起来确实很多。”我微笑着答道。见他那么高兴,我也觉得很开心。他不停眨眼,满脸粉刺,满头竖发,一手叉腰,一手对着亮光举起酒杯,样子相当和善。

他不停眨眼,满脸粉刺,满头竖发,一手叉腰,一手对着亮光举起酒杯,样子相当和善。(第66页)

“昨天这儿来了一位绅士,”他说,“一位很强壮的绅士,名叫托普索耶—或许你认识他?”

“不,”我说,“我想我不—”

“他穿着马裤,扎着绑腿,戴着宽檐帽,穿着灰外套,系着斑点领巾。”侍者说。

“不,”我忸怩地说,“我还没那种荣幸—”

“他来到这里,”侍者说,透过玻璃酒杯望着亮光,“点了一杯这样的麦芽啤酒—我劝他别要,可他非要—刚喝下去,就倒在地上死掉啦。这种老酒,他根本喝不来。我根本就不应该拿出这种酒来。事情就是这样。”

听了这个悲惨的故事,我大感震惊,于是说,我想我还是喝点水好了。

“哎呀,你要知道,”侍者说,一只眼闭着,另一只眼仍透过玻璃酒杯盯着亮光,“我们这里的人可不喜欢点了东西又剩下。这会惹他们生气的。不过,要是你同意,我就替你喝了吧。我喝惯了,喝惯了最重要。我一仰脖子,一口喝下去的话,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的。我可以喝吗?”

我回答说,只要他觉得喝下去没事,那我会非常感激他替我喝掉,否则就千万别喝。他当真一仰脖子,一口把酒喝下去的时候,我承认我吓坏了,生怕他遭受和离世的托普索耶先生一样的命运,倒在地毯上一命呜呼。但他一点儿事都没有,看上去反倒愈发神采飞扬。

“这是什么呀?”他把叉子伸进我的盘子,问道,“不是排骨吧?”

“是排骨。”我说。

“上帝保佑!”他大喊,“我还不知道这是排骨呢。喝了这种啤酒,非得排骨解酒不可!你说我走不走运?”

于是,他一只手捏着骨头拿起一块排骨,另一只手抓起一个土豆,津津有味地吃开了。我看他这样,心中感到无比满足。吃完这个,他又吃了一块排骨和一个土豆,然后又吃了一块排骨和一个土豆。吃完后,他给我端来一份布丁,放在我面前,似乎陷入沉思,出了一会儿神。

“馅饼味道怎么样?”他回过神来说。

“这是布丁。”我答道。

“布丁!”他惊呼,“哎哟,天哪,还真是布丁!嘿!”他凑近看了看,“这不会是约克郡布丁吧?”

“没错,就是约克郡布丁。”

“哎呀,约克郡布丁,”说着,他拿起一把汤勺,“可是我最爱吃的布丁呢!你说我走不走运?来吧,小家伙,看看咱们谁吃得多。”

当然是侍者吃得多。他反复恳求我吃快点儿,赢过他。可是,我的茶匙没法同他的汤勺比,我的速度没法跟他的速度比,我的食量没法跟他的食量比,我从第一口开始,就远远地落在了后面,简直望尘莫及。我想,我还从没见过谁吃布丁吃得像他这么香。布丁吃光后,他大笑起来,好像还在享受布丁的美味一般。

我见他这样友善,这样平易近人,就趁机向他要来笔墨纸张,给佩戈蒂写信。他不仅立刻就把东西取来了,而且还在我写信的时候,好心地站在我身后看我写。我写完信,他便问我去哪里上学。

我说:“伦敦附近。”我也只知道这一点。

“噢!天哪!”他万分沮丧地说,“真叫人难过。”

“为什么?”我问他。

“噢,老天!”他摇着头说,“他们在那所学校把一个男孩的肋骨弄断了—两根肋骨—他还是个小孩子呢。我猜他只有—我想想看—你多大了?”

我告诉他八岁多,不到九岁。

“就像你这么大。”他说,“他们弄断他第一根肋骨的时候,他八岁零六个月;他们弄断他第二根肋骨的时候,他八岁零八个月,这要了他的命。”

听到如此凑巧之事,我无法向自己或者那位侍者掩饰脸上的不安,于是我问那是怎么发生的。侍者的回答并没有令我振作起来,因为他只说了三个可怕的字:“打断的。”

就在这时,院子里响起了驿车的号角声,转移了我的注意力。于是我站起身,手上攥着钱包(我将钱包从口袋里掏了出来),半是骄傲,半是羞怯,犹犹豫豫地问,要不要为什么东西付钱。

“有一张信纸,”他答道,“你付过信纸的钱了吗?”

我不记得我付过。

“信纸很贵,”他说,“因为要交税。三便士一张。咱们这个国家就是啥都要收税。还有给侍者的小费,此外就没别的了。墨水不必付钱,算我送的。”

“你应该—我应该—我得要—请问,我付多少钱给侍者才合适呢?”我红着脸结结巴巴地说。

“如果我没有孩子,孩子又没有出牛痘,”侍者说,“我就不会要你六便士。如果我没有年老的父母和可爱的妹妹要养活,”说到这里,侍者非常激动,“那我连一法新 都不会要。如果我有一份好差事,如果我在这儿待遇好,我不仅不会收你的钱,还会求你收下我的一点儿什么呢。可我吃的是剩饭,睡的是煤堆呀。”说到这里,侍者放声大哭起来。

我非常同情他的不幸遭遇,觉得要是给他的报酬少于九便士,那简直就是丧心病狂、铁石心肠。于是,我从三个亮闪闪的先令中拿了一个给他,他毕恭毕敬地接过去,然后立即用拇指将银币弹到空中再接住,检验真假。

有人帮我从车后上了驿车,这时我发现,大家都觉得是我一个人吃光了午餐,不禁感到有点儿尴尬。我之所以会发现这点,是因为我无意间听到凸肚窗边的女士对车上的警卫说:“照顾好那个孩子呀,乔治,不然他会胀破肚皮的!”此外,我还看见附近的女仆都出来看着我咯咯直笑,好像我是个“神童”一样。我那位不幸的侍者朋友已经振作起来,见到这一幕,他似乎并不觉得烦乱,反而跟着别人一起“赞美”我,丝毫不难为情。如果我对他有所怀疑,那么多半是由这件事引起的。不过,我还是更倾向于认为,即使在当时,出于小孩子单纯的轻信,以及对年长者自然的依赖(倘若有孩子过早地丧失这种天性,变得世故圆滑,我会觉得难过),我对他总体上并没有不太信任的地方。

我得承认我很难受,因为我蒙受不白之冤,沦为车夫和警卫嘲笑的对象。他们说,驿车后部太沉是我坐在那里造成的,还说我坐四轮货车旅行更合适。我大肚皮的故事也传到坐在车厢外的乘客中间,他们听了也乐得前仰后合,问我在学校里是不是要交两份或者三份伙食费,伙食费是给我特别打了折,还是按照普通标准收费,另外还问了些拿我寻开心的问题。但最糟糕的是,我知道,有机会再吃东西时,我会羞于进食。刚才的晚餐我只吃了两三口,接下来只能整宿挨饿了—我走得匆忙,把蛋糕落在旅店了。我的担心果真应验了。我们停车用夜宵的时候,虽然我很想吃,却鼓不起勇气进食,只好坐在火炉旁,说我什么都不想要。但这并未使我免遭更多的讥讽。一个声音沙哑、满脸胡楂的绅士说我就像条大蟒蛇,一顿吃饱能顶半年,可他自己一路上除了拿瓶子喝酒的时候,几乎都在从盒子里掏三明治往嘴里塞。取笑我之后,他又吃了煮牛肉,结果起了一身疹子。

我们下午三点从雅茅斯出发,预计次日早上八点左右到伦敦。时值仲夏,傍晚天气宜人。当我们穿过村庄的时候,我便会寻思农舍里是什么样子,住在里面的人在做什么。当有男孩追上我们,攀到车后,在那里吊了一小段路的时候,我就会琢磨他们的父亲是否在世,他们在家里幸不幸福。所以说,除了不停地想象我要去的那个地方—我想象中的情形相当可怕—我还有许多事情可想。我记得,我有时候会任由自己思念家人和佩戈蒂,任由自己在混乱和迷茫中努力回想,在我咬默德斯通先生之前,我是什么心情,是怎样的孩子。可是,我想来想去都得不到满意的答案,我咬他的那件事似乎发生在远古。

晚上不像傍晚那么舒服,因为天变凉了。我被放在两位绅士中间(满脸胡楂那位和另外一位),以免从车上栽下去,可他俩一睡着,就把我挤得严严实实,差点儿闷死。有时他们挤得我太厉害,我就忍不住喊道:“噢,拜托!别挤啦!”可他们一点儿都不喜欢我大喊大叫,因为这样会扰了他们的清梦。我对面是个披着毛皮大斗篷的老太太,浑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在黑暗中更像一堆干草,而不是一位女士。她带着一只篮子,半天都没找到合适放的地方,后来发现我腿短,便索性塞到我脚下。这下我愈发动弹不得了,还被硌得生疼,难受极了。但只要我稍稍一动,篮子里的玻璃杯便会碰到别的东西当当作响(玻璃碰到东西当然会响),她就会凶神恶煞般用脚捅我一下,说:“喂,别乱动!我敢说你的骨头还嫩着呢!”

太阳终于出来了,我的旅伴似乎睡得轻松些了。你无法想象他们一整夜睡得多么辛苦,又是喘气,又是打鼾,可怕极了。太阳越升越高,他们也越睡越浅,于是渐渐一个个醒来。他们全都假装压根儿没合眼。要是有人说他们睡着过,他们就会一反常态,大发雷霆,反驳这一指控。我还记得,自己当时对此颇感惊讶。时至今日,我也仍然惊愕不已,因为据我观察,在人类的所有弱点中,我们普遍最不愿承认的弱点(我想不通这是为什么),竟然毫无例外地是在驿车里睡过觉。

远远望去,伦敦是个多么神奇的地方啊!我相信,我喜欢的所有英雄都在那里一遍遍地反复上演着冒险传奇。我模模糊糊地觉得,那里的美好和罪恶都比世上其他城市更多。当时的那些感受,这里就不必赘述了。我们渐渐驶入伦敦,按时抵达我们要去的白教堂区的一家旅店。我记不清那家店是叫蓝牛还是叫蓝猪,只记得是蓝什么,驿车背后就画着那个蓝色的东西。

警卫下车的时候,目光落到我身上,在售票处门口说:“这个孩子有人接吗?从萨福克的布兰德斯通来的,登记的姓是默德斯通,说是暂留在这儿,等人来接。”

没人回答。

“请再用科波菲尔这个姓试试,先生。”我无助地垂下头道。

“这个孩子有人接吗?从萨福克的布兰德斯通来的,登记的姓是默德斯通,却自称姓科波菲尔,说是暂留在这儿,等人来接。”警卫说,“快点儿!有没有人接啊?”

没有。没人来接。我焦急地向四下张望,可旁人对警卫的话全无反应,只有一个扎着绑腿的独眼男人建议说,他们最好给我套个铜项圈,把我拴在马厩里。

梯子拿来了,我跟着那个像一堆干草的女士下了车。等她拿走了篮子,我才敢动弹。这时驿车上的乘客都下来了,行李也很快搬走了。此前马已卸了套,牵走了。现在,连驿车都被几个车夫推到不挡路的地方去了,可还是没人来认领这个从萨福克郡布兰德斯通来的满身尘土的小伙子。

我感觉自己比鲁滨孙·克鲁索还要孤单。他虽然孤单,却没人看着他,没人看见他的孤单。我就这样孤零零地走进售票处,值班的伙计招呼了我一下,我就来到柜台后面,坐在他们称行李用的磅秤上。我坐在那里,看着大大小小的包裹、行李和一本本账簿,闻着马厩的气味(从那以后,只要闻到这种气味,我就会想到那天早晨的情形),一连串极其恐怖的念头开始涌入我的脑海。假如没有人来领我,店里的人会同意我在这里待多久呢?他们会让我一直待到把七先令都花光吗?我晚上是不是要同行李一起躺在木箱里睡觉,早晨在院子里的水泵边洗脸呢?还是说,我每天晚上都会被赶出去,第二天售票处开门了再放我进来,等人来接?假如这并不是什么差错,而是默德斯通先生制订的计划,好把我甩掉,那我该怎么办?即使他们允许我留在这里,直到花完七先令,我也不能指望挨饿后还能继续待下去。那样显然会给顾客带来不便和不快,更别提还会连累这家蓝什么的旅店,搞不好还要给我付丧葬费呢。如果我立刻动身走回家,又怎么找到回家的路呢?我怎么能指望自己走那么远呢?就算我回到家,又怎能保证佩戈蒂之外的人好好对我?就算我找得到最近的有关机构,主动投身军营,当个大兵或者水手,他们八成也不会接纳我,因为我实在太小了。这些想法,还有其他一百个类似的想法,让我浑身燥热、头晕目眩、忧惧惊恐。正当我焦躁到极点的时候,一个人走进来,跟值班伙计耳语了几句,后者立即把我从磅秤上拽下来,推到那人面前,好像我是一件货物,已经被称了重、下了单、交了货、付了钱一样。

和这个新相识手拉手走出售票处时,我偷看了他一眼。那是个年轻人,身材瘦削,皮肤蜡黄,双颊深陷,下巴同默德斯通先生的一样黑,但他们的相似处到此为止,因为他的络腮胡都剃掉了;他的头发毫无光泽,干巴巴的,褪了色一样;他身穿一套黑衣服,衣服也是干巴巴的,褪了色一样;袖子和裤腿都很短;他还系着一条不怎么干净的白围巾。我当时就认为,现在依然认为,那不是他身上唯一的亚麻织物,但他身上显露出来的,或是让人看得到的亚麻织物,却只有这条围巾

“你就是新来的那个学生吧?”他说。

“是的,先生。”我说。

我觉得我是,其实我也说不准。

“我是塞勒姆学校的教师。”他说。

我连忙鞠了个躬,敬畏之情油然而生。面对这样一位学者和教师,我实在不好意思提及像我的行李箱那样平凡的物品,以至于走出院子一段路后,我才鼓起勇气提到它。我谦卑地暗示,那箱子或许今后还用得着,于是我们又返回旅店,他告诉值班伙计,他已吩咐车夫中午来取行李箱。

“老师,”我们走到先前那么远的时候,我说道,“请问学校远吗?”

“离布莱克希思不远。”他说。

“那地方远吗,先生?”我怯生生地说。

“不近,”他说,“我们得坐驿车去。大概有六英里呢。”

我已经虚弱无力,疲惫不堪。一想到还要再苦熬六英里,我实在受不了。我鼓足勇气告诉他,我已经一整夜没吃东西了,如果他允许我买点儿吃的,我将感激不尽。他好像对此颇感惊讶—这时,我看见他停下脚步打量我—略作思忖之后,他说他要去看望住在附近的一位老太太,我最好买点面包,或者我爱吃的健康食品,拿到老太太家里当早餐吃。我们在那儿还能喝些牛奶。

于是,我们来到一家面包店,隔着橱窗向里张望。我提了一系列建议,都被他一一否决,因为那都是不健康食品,吃了会分泌过多胆汁。最后我们决定买一小块看起来不错的黑面包,只花了三便士。然后,我们又在一家杂货店买了一个鸡蛋和一片五花咸肉。我用第二个亮闪闪的先令付钱,找回来的零钱特别多,让我觉得伦敦是个物价很低的地方。购入这些食物后,我们继续前进,在一片鼎沸喧嚣中穿行。我本就头昏脑涨,困乏不已,现在更被搅成一团不可名状的乱麻。我们过了一座桥,那无疑就是伦敦桥(其实,我觉得他就是这么告诉我的,但我当时半睡半醒,迷迷糊糊),一直走到一户穷苦人家房前。从房子外表和大门上方的石板铭文来看,我断定这是救济院的一部分,因为铭文写着:这些房子是为二十五个穷苦女人修建的。

塞勒姆学校的教师将一扇小黑门的门闩拔掉。那里有一排一模一样的小黑门,每扇门旁都有一个菱形小窗,门上方也有一个菱形小窗。我们走进一位贫穷老太婆的小屋,她正在扇火,要把小炖锅烧开。一见教师进来,老太婆就不再去拉放在膝上的风箱,说了句什么,我觉得好像是“我的查理”,但她又看见我也进了屋,就站起身,搓搓手,张皇失措地行了个半屈膝礼。

“请给这位年轻的绅士做顿早餐,行吗?”塞勒姆学校的教师说。

“行吗?”老太婆说,“当然行啊!”

“菲比森太太今天怎么样?”教师说,朝坐在壁炉边一把大椅子里的另一个老太婆望去。那个老太婆里里外外穿了好多层衣服,我至今都为自己没有把她错当成一堆衣服坐上去而感到庆幸。

“啊,她情况不妙。”第一个老太婆说,“今天又犯病了。要是炉火意外熄灭的话,我敢说她也会断气,再也活不过来了。”

他们看着老太婆的时候,我也跟着瞧过去。虽然那天很暖和,她却似乎只想着烤火。我觉得她连火上的炖锅都妒忌。我有充分的理由断定,看着炉火被强行征用去为我服务,给我煮鸡蛋、烤咸肉,她感到无比愤慨。因为我在惊慌中看见,在烹饪过程中,她有一次趁没人留意,冲我挥了挥拳头。阳光从小窗户射进来,但她和她坐的那把大椅子都背对阳光,把炉火挡在身前,好像在小心翼翼地保持炉火的温暖,而不是炉火在给她保暖一样。她注视着炉火,脸上写满了怀疑。我的早饭做好了,炉火终于空了出来。这令她无比喜悦,开怀大笑—我得说,她的笑声非常刺耳。

我坐下来享用黑面包、鸡蛋、咸肉,还有一盆牛奶。那顿饭非常可口。我正吃得来劲的时候,第一个老太婆对教师说:“你带笛子来了没?”

“带了。”他答道。

“吹一下吧,”那老太婆哄着他说,“快!”

教师闻言,将手伸进大衣下摆,掏出他那支分为三段的笛子。他将三段拧在一起,立刻吹了起来。经过多年考虑,我对那段演奏的感受依然是:世上不会有人比他吹得更糟了。在我听过的所有声音中,无论是自然的,还是人为的,都不如他的笛声那般可怕。我不知道他吹的是什么曲调—我怀疑他压根儿就没吹什么曲调—但那声音还是在我身上起了作用。首先,它让我想到了我所有的伤心事,不由得泪如雨下;然后,它让我丢了胃口;最后,它让我困得要命,连眼睛都睁不开。现在回忆起这段往事,我又不由得合上眼皮,打起了瞌睡。那间小屋和里面的一切—角落里敞开的柜子、几把方背椅子、通往楼上房间的转角小楼梯,还有摆在壁炉架上的三根孔雀翎子(我记得一进门就想过,如果那只孔雀知道它的华丽羽毛注定沦落至此,不知会作何感想)—全从我面前渐渐消失了。我又打起瞌睡,沉入了梦乡。笛声听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驿车行驶的辘辘声,我又上路了。驿车颠簸了一下,我猛然惊醒,又听到了笛声,塞勒姆学校的教师跷着二郎腿坐在那里,吹着低沉哀伤的调子,而救济院的老太婆满心欢喜地在旁聆听。接着,老太婆消失了,教师消失了,一切都消失了。笛声没有了,教师没有了,塞勒姆学校没有了,大卫·科波菲尔也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沉睡。

我想,我梦见教师吹着低沉哀伤的调子的时候,救济院的老太婆满怀狂热的崇拜,一点儿一点儿凑到他身边,从椅背上俯下身,热情地使劲搂了一下他的脖子,令他的演奏中断了片刻。当时—或者紧接着—我进入了半睡半醒状态。因为,当他又吹起来的时候—他暂停过演奏,这确有其事—我看见并听见那个老太婆问菲比森太太美不美(她指的是笛声)。菲比森太太回答说:“是的,是的!很美!”还朝炉火点了点头。我相信,菲比森太太将演奏的功劳全都算在了炉火头上。

我似乎打了一个很长的盹儿。这期间,塞勒姆学校的教师把笛子拧开,分成三段,像先前那样收好,然后将我带走了。我们在很近的地方找到了驿车,坐到了车顶的座位。但我实在太困了,中途停车上客的时候,他们把我弄到了车厢里。那儿没有其他乘客,我睡得很香。醒来的时候,我发现驿车正在一道绿叶繁茂的陡坡上缓缓爬行。不一会儿,车停下来,目的地到了。

我们—教师和我—走了一小截路,就来到塞勒姆学校。学校围着一道高高的砖墙,看上去死气沉沉。墙里开着一扇门,门上挂的铭牌上写着“塞勒姆学校”几个大字。我们拉了拉门铃,一张阴沉的脸从门栅后面仔细打量了我们一番。开门后,我发现那张脸属于一个大胖子,他脖子粗短如牛,装着木头假腿,额角外突,满头短发。

“这是新来的学生。”教师说。

木腿男人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这没花多少工夫,因为我本来就是个小不点儿—放我们进来,锁住我们身后的门,拔出钥匙。我们朝那座茂密昏暗的大树掩映下的房子走去,那人忽然叫了一声在前领路的教师:

“喂!”

我们回头一看,只见他站在他住的小屋门口,手里拿着一双靴子。

“给你!梅尔先生,”他说,“补鞋匠在你外出的时候来过了。他说这双靴子没法再修补了,还说靴子原本的皮一点儿都不剩了,他不明白你怎么还指望他修好。”

说完,他把靴子朝梅尔先生扔过来。梅尔先生向后退了几步,将靴子捡起来。我们继续往前走的时候,他还是瞧着那双靴子(恐怕非常郁闷)。这时我才第一次注意到,他脚上穿的那双靴子已经破得不能再穿了,长袜上有个地方也破了,如同绽开的花蕾。

塞勒姆学校是一座四四方方的砖砌建筑,两边有厢房,外表光秃秃的,没有任何装饰。房子周围一片寂静,我对梅尔先生说,我想学生们都出去了,但梅尔先生似乎很惊讶,因为我竟然不知道现在正值假期。我们边往前走,他边向我解释:学生们都各自回家了;校长克里克尔先生带着夫人和小姐去海边度假了;我在假期被送进学校,是对我所犯罪行的惩罚。

他把我带进教室,我呆呆地注视着这里。我从未见过如此凄凉孤寂的地方。如今,教室中的情景依然历历在目。那是一个长长的房间,摆着三排长课桌、六排长凳,四周墙上钉满了挂帽子和小黑板用的钩子。肮脏的地板上,到处都扔着旧习字本和练习本的碎纸片。几个用这种碎纸片做成的蚕房胡乱地放在课桌上。两只被主人抛弃的可怜小白鼠,在一座用纸板和铁丝做成的腐臭发霉的城堡里上蹿下跳,瞪着红彤彤的眼睛,四处搜寻可吃的东西。一只鸟儿被关在一个比它只大一丁点儿的笼子里,在两英寸 高的栖木上跳上跳下,不时可怜巴巴地扑腾两下翅膀,却从不婉转歌唱,也不啁啾鸣叫。房间里散发着一种很不卫生的怪味,像发霉的灯芯绒裤子、闷坏的苹果、腐烂的书籍。即便这座房子从建成头一天起就没有屋顶,而且一年四季天上都在下墨水雨,落墨水雪,降墨水雹,刮墨水风,房间里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墨水四溅。

梅尔先生留下我,拿着他那双无法修补的靴子上楼去了,我轻手轻脚地走到房间靠内的一头,边走边观察着这一切。我突然发现课桌上放着一块纸板牌子,上面用优美的字体写着:“当心他,他咬人。”

我立刻爬上课桌,担心桌下至少藏着一条大狗。我慌张地四下张望,却怎么也看不见狗。我还在到处搜寻的时候,梅尔先生回来了,问我爬到桌子上干什么。

“请原谅,先生,”我说,“我在找狗呢。”

“狗?”他说,“什么狗?”

“那不是狗吗,先生?”

“什么是狗啊?”

“要当心的那东西呀,先生,那个会咬人?”

“不,科波菲尔,”他严肃地说,“那不是一条狗。是一个学生。科波菲尔,我收到了指令,要把这块牌子挂在你背上。很抱歉刚一认识你就这样对你,但我不得不如此。”

说着,他扶我下了课桌,把那块牌子像背包一样绑在我肩上。它是专门为我打造的,背上去相当合身。后来无论走到哪里,我都背着那块牌子,仿佛它能给我带来心灵的慰藉似的。

没有人能想象那块牌子让我遭了多少罪。不管人们看不看得见我,我总觉得有人在看牌子上的字。即便转过身去,看不见人,也还是不放心,因为不管我的背朝向何方,总觉得那里有人。那个残忍的木腿男人加重了我的痛苦。他手握大权,只要看见我靠在树上,或者墙上,或者房上,他的小屋门中就会传出他的高声咆哮:“喂,说你呢!就你,科波菲尔!把牌子露出来,否则我就告你去!”运动场是个铺着石子的光秃秃的院子,正对校舍和厨房后部。我知道,仆人看见了那块牌子,送肉的看见了那块牌子,送面包的也看见了那块牌子。总而言之,我奉命每天早晨到运动场散步,凡是此时进出学校的人都看见了那块牌子,知道要当心我,因为我咬人。我记得,当时连我都害怕起自己来,觉得自己真的就是一个咬人的野孩子。

运动场有一扇旧门,学生有在这扇门上刻自己姓名的传统。门上遍布这种刻痕。我很害怕假期结束,学生们返校,因为每当念到门上某个学生的名字,我就忍不住去想象,他会用什么声调和语气念出“当心他,他咬人”这几个字。有一个学生—叫什么詹 ·斯蒂尔福思—把自己的名字刻得很深,刻过很多遍。我觉得他一定会大声念出牌子上的字,念完还会扯我的头发。还有一个学生,叫汤米 ·特拉德尔斯的,我担心他会拿这块牌子开玩笑,装出一副怕我怕得要死的样子。第三个名叫乔治·登普尔,我觉得他会把牌子上的字唱出来。我这个畏畏缩缩的小家伙望着那扇门,直到所有名字的主人—梅尔先生说,当时学校里共有四十五个学生—似乎异口同声地拒绝与我交往,并用各不相同的方式大叫:“当心他,他咬人!”

面对课桌和长凳的时候,我也会这样想。上床去睡觉或者躺在自己床上,偷看一排排林立的空床铺的时候,我也会这样想。我记得,我夜复一夜地梦见,我像从前那样和母亲在一起,或者去佩戈蒂先生家参加宴会,或者坐在驿车车厢外的座位上旅行,或者又跟那位不幸的侍者朋友一起吃饭。在所有这些情景中,人们都瞪着我尖叫,因为他们不幸地发现,我只穿着一件小睡衣,背上挂着那块牌子。

生活单调无聊,还要时刻担心开学,这样的痛苦简直令人难以忍受!每天梅尔先生都给我布置很多功课,但因为没有默德斯通姐弟在场,这些功课我都完成了,而且成绩并不丢人。在做功课之前和做完功课之后,我会四处走走—当然,如前所述,是在木腿男人的监视之下。如今回忆起来,那一切是多么鲜活啊!潮湿的校舍,院子里长满青苔的碎石板,一只漏水的旧水桶,几棵阴森森的老树—树干已经变色,似乎雨天滴的水比别的树更多,晴天透过的风却更少!一点钟,我们—梅尔先生和我—在饭厅靠内的一头进餐。饭厅很长,空荡荡的,里面摆满了松木桌,散发着油腻的气味。然后我们继续做功课,直到喝下午茶的时间。梅尔先生用蓝茶杯喝茶,我则用锡罐喝茶。从早晨直到晚上七八点,梅尔先生一整天都趴在教室里属于他的那张书桌上,摆弄着笔、墨、尺、账簿和书写纸。我发现,他在清算近半年的账目。晚上,把工作用品收拾停当之后,他就拿出笛子吹起来。听到最后,我几乎觉得,他会把自己渐渐从笛子顶端的吹孔吹进去,然后从指孔慢慢流出来。

现在,我眼前浮现出了这样的画面:瘦小的我用手托着脑袋,坐在灯光昏暗的教室里,一面倾听梅尔先生吹奏的忧伤笛声,一面学习明天的功课。我看到自己已经合上书,却依然倾听着梅尔先生的悲凄演奏;透过笛声,我仿佛听见了昔日家中的欢声笑语,听见了雅茅斯荒滩上的呼呼风声,感觉非常伤心孤独。我看到自己孤零零地到楼上空荡荡的房间睡觉,坐在床沿啜泣,期待着佩戈蒂来安慰我。我看到自己早晨下楼的时候,从楼梯窗户上一道长长的可怕缺口望出去,见到挂在外屋屋顶、上面立着风信标的校钟,生怕钟声一响,就会把詹·斯蒂尔福思和其他学生召回学校上课。但在所有不祥的预感当中,这还不是我最害怕的。我最大的忧惧莫过于,木腿男人打开生锈的大门,把可怕的克里克尔先生放进来。在上述所有情形下,我都不觉得自己是个十分危险的人物。但在所有这些画面中,我都背着那块警示牌。

梅尔先生从来不跟我多说话,但也从不粗暴地对待我。我想,我们已是无须交谈就能做伴的朋友。有件事我忘提了:他有时会自言自语,咧嘴冷笑,双拳紧握,咬牙切齿,还会莫名其妙地抓扯自己的头发。但他就是这么个怪人,起初我也很惊恐,但不久就习惯了。 8JHkBXItlo6HoOtW3csau/6OWRpEGgx5z+apANtEJ3em+oliO5Q6jhThIrVKgR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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