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春天,每天放学后和周末我都去奥森老爹的花店打工。周薪虽然只有三美元,但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这些钱已经相当不菲了。让我记忆深刻的是,每个星期六的晚上八点,无论天气多么恶劣,我都要准时给凯洛琳小姐送去一枝红玫瑰。
奥森老爹会挑选花店里最好的一枝红玫瑰放入盒中,然后我就拿上盒子,在寂静的街道上拼命蹬自行车,最后把玫瑰送到凯洛琳小姐手中。然而这事透着一点古怪,我从一开始送玫瑰时就感觉到了。第一次给凯洛琳小姐送玫瑰那晚,奥森老爹竟然忘记给我送花人的名片。我提醒了他,奥森老爹透过眼镜,用意味深长的目光看着我,说:“哦,没有名片,吉米。送花的人要求尽量保密,不要声张。”
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其实,我很高兴能有人送花给凯洛琳小姐,因为她最倒霉不过——她被人抛弃了。
凯洛琳小姐与杰弗里·潘尼曼已订婚多年。潘尼曼是我们这座小城里最有本领的单身青年之一,凯洛琳小姐一直等他读完医学院,在他担任实习医生时还在等他。然而实习期间,潘尼曼医生爱上了一个更年轻漂亮的姑娘,并和她结了婚。
“那简直是丑闻。”我母亲说,“男人都是畜生,应该用鞭子抽杰弗里·潘尼曼一顿。”
我父亲的观点却正好相反,他说:“每个男人都有权利去娶肯嫁给他的最美丽的姑娘。”
潘尼曼娶的那个姑娘名叫克丽丝汀,她的确很漂亮,而且是从大城市来的。当然,她在这个小城里生活得很尴尬,甚至可以说是很糟糕,因为小城里所有的女人都鄙视她,说她的坏话。
至于凯洛琳小姐,差一点就被这件事击倒了,她好像打定主意要使自己变成一个脾气乖僻的老小姐。一连六个月,她几乎足不出户,放弃了一切社会活动,甚至也不替教堂弹风琴了。
我送第一枝红玫瑰去的那天晚上,凯洛琳小姐打开门,她无精打采,头发蓬乱,看上去就像个鬼。看到我后,她毫无生气地说:“嘿,吉米,什么事?”我把那个盒子递给她,她满脸惊讶:“给我的吗?”
第二个星期六,我又给凯洛琳小姐送去了一枝红玫瑰。第三个星期六,又是一枝。第四个星期六晚上八点,她很快就开了门,她一定是在等待着我。她的两颊透着红润,头发也不那么散乱了。
我给凯洛琳小姐送去了第五枝红玫瑰。第二天早晨,凯洛琳小姐又回到教堂弹风琴了。她昂首挺胸,衣襟上别着昨晚收到的红玫瑰,对潘尼曼医生和他娇妻坐的那排座位连看都不看一眼。
我母亲说:“多么勇敢,多么有骨气!她是个了不起的女人!”
接下来的每个星期六,我都照例送去玫瑰。凯洛琳小姐逐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现在她有着一副傲然自尊的神气,那一枝枝玫瑰让她明白,自己虽然遭受挫败,但仍然受人珍惜。
一个星期六,我最后一次给凯洛琳小姐送花。我把盒子递给她,说:“凯洛琳小姐,我家下星期要搬到别的地方去了,我不能继续给您送花了。不过,奥森先生说他会继续送花来的。”
凯洛琳小姐踌躇片刻,说:“吉米,你进来一下。”我随着凯洛琳小姐来到整洁的客厅,她从壁炉架上拿下一个精雕细刻的帆船模型,说道:“这是我祖父的,我要送给你。你和那些红玫瑰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快乐,谢谢你,吉米。”
凯洛琳小姐打开盒子,轻触娇嫩的花瓣:“花瓣虽无言,却似在倾诉,星期六的夜晚,它也感到寂寞……你现在该走了,吉米,走吧!”她咬着嘴唇,好像觉得自己说得太多了。
我紧抓住那个帆船模型,跑到自行车那里,旋风般地回到花店,然后做了一件我以前从来不敢做的事情——我去找奥森老爹那凌乱的文件夹。幸运的是,我找到了那份记录,只见上面是奥森老爹潦草难辨的笔迹:“潘尼曼,52 朵美国红玫瑰,每朵 0.25 美元,共计 13 美元。已全部预付。”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许多年过去了。有一天,我又来到奥森老爹的花店,一切都还是老样子,奥森老爹正在店里做一个栀子花束。我跟他闲聊了一阵,随后问:“每星期六接受玫瑰的那位凯洛琳小姐现在怎样了?”
“凯洛琳小姐?”奥森老爹点点头,“我当然记得。她嫁给了开药店的乔治。乔治那人不错,他们生了一对双胞胎。”
“哦!”我有点惊讶,但我仍然想让奥森老爹知道我当年有多么精明。我说:“你猜想,潘尼曼太太是否知道她丈夫送花给凯洛琳小姐呢?”
奥森老爹深深地叹了口气:“你从来就不太聪明,吉米。谁说送花的人是杰弗里·潘尼曼,他甚至根本就不知道这回事。”
“那么花是谁送的?”我瞪着眼睛看着奥森老爹。
“一位太太,”奥森老爹边说边小心翼翼地把栀子花束放进盒子,“那位太太说,她不愿坐视凯洛琳小姐因为杰弗里·潘尼曼而毁了自己。送花的是克丽丝汀·潘尼曼。”
奥森老爹最后盖上盒子的时候说:“这才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
(推荐者:顾 洁)
(发稿编辑:吕 佳)
(题图、插图:孙小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