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足是一个相当激动人心的愿景,在开始阐述何为富足的生活之前,必须给它下一个准确的定义。为了界定富足的含义,许多经济学家都采取了一种自下而上的方法,即从贫困入手来给富足下定义,但是这种方法可能有些取巧。美国政府在给贫困下定义时,使用了两个不同的指标,分别是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绝对贫困指标是用来度量那些收入低于一定标准的人的收入的;相对贫困指标所衡量的则是个人在一定时期内的经济收入与同一时期所有人的平均收入相比的相对水平。但是,无论用哪一种方法来定义富足,都会面临一定的困难,因为富足是一个超越国界的全球性的愿景。
举例来说,在2008年,世界银行修改了国际贫困线(绝对贫困的衡量尺度)的标准,从它长期以来的“一天的生活费不足1美元”调整为“一天的生活费不足1.25美元”。根据这个标准,如果某个人每星期工作6天,一年工作52个星期,能够赚得390美元,就不算一个绝对贫困者。但是,就在同一年,美国政府宣布,美国本土的48个州(阿拉斯加与夏威夷的数据略微有些不同)共有3910万人仍然处于绝对贫困状态,不过,他们的年收入却可能“高达”10400美元。很显然,不同国家、不同组织确定的绝对贫困标准之间的差距实在太大了。如何缩小这些差距是一个难题,而如果你的兴趣在于为减少全球贫困人口的数量设定一个统一的目标,那么就必须克服这个难题。
相对贫困指标也有问题。如果不能用赚得的钱买到你所需要的东西,那么,你的收入与你的邻居们相比,到底处于何种水平也就显得无关紧要了。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是,你所需要的商品和服务是不是很容易就可以获得?这种易获得性也是决定人们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商品和服务的可获得性却依不同的地区而定,而且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今天,大多数挣扎在贫困线上的美国人都拥有电视机、电话、电灯、自来水和室内排水管道系统。而大部分非洲居民却享受不到这些基础设施。如果你能把生活于加利福尼亚的美国穷人所享受的这些商品和服务全部平移到那些日平均生活费低于1.25美元的索马里穷人身上,那么,这些索马里人马上就会变得“富可敌国”。这也就意味着,现有的相对贫困指标无益于全球统一标准的制定。
而且,这两个指标都很容易发生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还会失去原来的意义。今天,处于贫困线之下的美国人的生活水平不仅远远领先于大部分非洲人,也远远高于一个世纪之前的最富裕的美国人。如今,99%处于贫困线之下的美国人都能用上电灯、自来水、抽水马桶和至少一台电冰箱;95%处于贫困线之下的美国人至少拥有一台电视机;88%处于贫困线之下的美国人拥有一部电话;71%处于贫困线之下的美国人拥有一辆汽车;70%处于贫困线之下的美国人甚至还用上了空调。初看起来,这些东西似乎是没什么了不起的,但是在100年前,就连亨利·福特和科尼利厄斯·范德比尔特(Cornelius Vanderbilt)这些跻身于全球最富行列当中的人,也只能享受到这些奢侈品当中极少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