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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类比,人类认知的核心

人类大脑中的每个概念都源于多年来在不知不觉间形成的一长串类比。这些类比赋予每个概念生命,并在一个人的一生中不断充实这些概念。为了通过已知的旧事物来理解未知的新事物,大脑无时不刻不在作类比,并用类比选择性地唤醒脑中的概念。类比,就是思考之源、思维之火。


给类比应有的地位

在这本关于思维的书中,类比和概念是主角。因为如若没有概念,就没有思维;而没有类比,概念就无从谈起。我们将在全书阐述并论证这一观点。

我们的观点就是,人类大脑中的每个概念都来源于多年来在不知不觉间形成的一长串类比。这些类比赋予每个概念生命,并在一个人的一生中不断充实这些概念。进一步讲,为了通过已知的旧事物来理解未知的新事物,我们的大脑无时不刻不在作类比,并用类比选择性地唤醒脑中的概念。所以,本书的主旨就是阐明类比的重要性,给类比应有的地位。也就是说,我们会讲述人类作类比的能力是如何成为所有概念的根源,概念又是如何因为类比而被有选择性地激活。一言以蔽之,我们希望说明类比乃思考之源、思维之火。


关于概念,字典没告诉我们的那些事儿

在开始之前,我们先要清晰地勾勒出概念的本质。人们往往容易低估概念的微妙与复杂之处,这样的误解随处可见。而这种对概念流于肤浅的理解又因字典而得到强化,因为字典将一个字分解成好几个义项,好像这样就能把一个字的各种不同意义全部列举出来。

就拿“包”这个字来说吧。随便找一本程度适中的字典,在“包”这个字条下面,会有一个义项把“包”解释成“装东西的口袋”,如书包、裤子上的包(口袋);另一个义项将“包”解释成“物体或身体上鼓起来的疙瘩”,如远处的小山包、头上撞了个包;还有一个义项说“包”是“毡制的圆顶帐篷”,如草原上有蒙古包;还有一个义项解释说“包”是一个量词,如一包糖;另外“包”也还可以作动词,如包书、包饺子等。而这本字典在清晰地列出这些截然不同,但又都被“包”含的义项之后就打住了,仿佛这一个个狭隘的义项已经得到了非常明晰的解释,而且每个义项都能和另一个义项干净利落地区分开来。这本无可厚非,但给人留下的印象却是:这个字的每个义项内部都是完全一致、毫不含糊的,而且人们绝不可能将两个不同的义项混淆起来。但这和真相却差之千里,因为首先这些义项往往紧密相关,如平地上的小山包和草原上的蒙古包,并且这些看上去可以区分得干净利落的义项,每个都错综复杂。所以尽管字典给人的感觉是对每个字都刨根问底,分析得不能再细致了,但其实不过是触及了问题的皮毛而已。

因此,有人可以一辈子收集各式各样的皮包、挎包、书包;或者一辈子设计衣服上不同类型的包;也有人一辈子钻研人身上的长出来的包意味着什么病,如何把包给治好;还有人一辈子就在大草原上修建各式各样的蒙古包。当然,还有人收集不同的邮票、鞋子、茶壶、字体等。但是无论收集多少,它们都不能穷尽任何类别的所有情况。事实上,市面上还真有像《1 000种椅子》这样的书籍。假如椅子这个概念清晰明确,那出这样的书就没什么意义了。要想学会欣赏一把椅子优美的线条、独到的创意、实用的设计、别致的样式,你就得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仅仅查查字典,是绝对无法领会其中万一的。

当然了,倘若深入研究“包”下面的每个义项,一定也会有类似的发现,那就是无论是衣服上的包还是皮包、书包,无论是人身上长的包还是大草原上的蒙古包,都十分复杂。其实,那些看上去比“包”简单很多的概念也远不是诸位想象的那么简单。就拿英文大写字母A这个非常“简单”的概念来说吧。如果要追根溯源,弄清楚我们到底是如何毫不费力地把形状各异的A都认作A,恐怕得需要好几页复杂而精准的文字描述。这时A所组成的范畴已远远超出常人赋予它的简单内涵,也就是“在两个斜靠在一起的笔画中间连上一根横线”。

事实上,对喜欢琢磨范畴丰富性的人来讲,字体集是个不折不扣的金矿。在A图中,我们收集了字母A的不同写法。稍加观察,便可清楚地知道,人们可能事先想到的任何一种A的写法,都会与某种或多种字体相悖。然而每种字体都很容易识别,就算在A单独出现时人们无法轻易识别它,那在有上下文的时候一定可以毫不费力地将其辨认出来。

包、椅子、茶壶、混乱 以及书法里的 A 这些日常概念,与质数或者DNA这样的专业概念很不同。后者也有无数个成员,但是所有成员的共同特征都能够准确而毫无歧义地表达出来。与此相反,“包”“椅子”“茶壶”或者“混乱”这些词背后的心理结构则没有边界,模糊不定、错综复杂。字典完全忽略了这种复杂性,因为字典的目的不是要阐明这些难以捉摸的差别。而且,普通的字并非只有两三个意思,而是很多个。这样想不禁有点吓人。不过,从好的方面来讲,每个概念都有无穷的变化,这也让人眼前一亮,给研究概念的人带来新鲜感,使研究有了乐趣。


体现概念微妙之处的轭式搭配

语言学中有一个概念叫作“轭式搭配”(zeugma或syllepsis)。这种语言现象虽然不太常见,但是非常有趣,并能很好地体现词汇的丰富性以及词汇背后的复杂概念。轭式搭配的特点就是某个词的多个意义在同一个句子中出现,但这个词本身只在句中出现了一次。许多轭式搭配都出现在文学性较强的语境中,比如:

只有这所大学才能 容纳 他巨大的实验器材和尚未实现的野心。

这句话中的“容纳”有两个意思。一个是物理上的容纳,由于他的实验器材非常庞大,只有这所大学才能提供足够大的空间来存放这些器材。另一个意思则是精神上的“承载”,只有这所大学才能承载他的野心,帮助他实现人生理想。这两个“容纳”,一个具体,一个抽象,相辅相成,但在字面上却只出现了一次,是一个颇有意境的写法。

我们再来看几个轭式搭配的例子:

阿琳的琴弹得和她人一样

◇◇◇◇

你家里太热了,把窗户和电扇都 打开 吧!

◇◇◇◇

与泰坦尼克号一起 沉入 海底的,不仅有1514位乘客和船员,还有20世纪初英国人对其造船业的信心。

◇◇◇◇

那天他瞎白话说自己是北京最好的萨克斯管手。但一开始表演,哇,真是太难听了,像杀猪一样!看来萨克斯管可不是像牛那样好 的!

第一个例子里,“美”这个形容词同时肩负着两个任务,一个是修饰阿琳这个人,形容她貌美;另一个则是修饰她弹出的琴声,优美动听。前者是视觉上的美,后者则是听觉上的美。

第二个例子中,“打开”也有两个意思。一个是把窗户推开,让风吹进来,这是一个“推开”窗户的动作;另一个则是按下电扇的开关,使电器工作起来,这是一个“按下”开关的动作。前者用在门窗上,后者则适用于电器。

第三个例子则和本小节开头的例子有相似之处。此句利用了“沉入”的两种不同用法,一是具体的:船沉了、人沉了,或者说,就是被淹没了;二是抽象的:人的信心减退了、消失了、没了。倘若区分得再细一点,船的沉没和人的沉没恐怕也有所不同。那么能否说“沉入”在这里有三个用法呢?

最后一个例子包含了两个“吹”,虽然字面上“吹”只出现了一次。读者们一定同意:萨克斯管是真的“吹”,从肺部经口腔把空气挤出,但是牛却不是真的被“吹”起来了。

还有一个和上面几个轭式搭配不太一样的句子,可以算作半个轭式搭配:

单身的来由:原来是喜欢 一个人 ,现在是喜欢 一个人

之所以可以算半个轭式搭配,是因为它巧妙地迫使每个读到这句话的人都费劲脑汁去揣摩“一个人”的两个意思,不然这句话就完全讲不通。喜欢“一个人”可以是喜欢某个人,那也许是单相思;喜欢“一个人”还可以是喜欢自己一个人,那就是独身主义。至于具体原来和现在各是哪种情况,就留给各位读者想象了。虽然同一个词“一个人”满足了表达两种不同意思这个条件,但是在句中却出现了两次,所以只能算得上是半个轭式搭配了。不过凡是理解了这句话的人都一定揣摩出了“一个人”背后的两个含义。

对于轭式搭配的特征我们应该已经很明确了。其实,只要是一个好的轭式搭配,它就一定能够自然而然地体现出关键词或者词组不同语义之间的微妙差异。

比如,你觉得“书”这个字是什么意思呢?也许你认为这个问题很简单,“书”不就是把很多页纸订在一起,再做一个封面的读物吗?但是下面这个句子会启发我们“书”也许还有别的意思。

是线装的,早就卖完了。

这里的书除了指一本实体书之外,还可以表示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也就是一本书在出版社和书店里的所有库存。那么这句话中的“书”,到底是一个概念,还是两个概念呢?“书是线装的”也许是指一本实体书,不过也可以包含这本书市面上所有的实体书;“书早就卖完了”则更像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假设有人说“我正在翻译一本书”,这里的“书”是否与前两个概念都不相同呢?那么“书”里归根结底包含了多少个不同的概念呢?这将是一个很有裨益的思考题,但是因为我们还有其他内容要叙述,就把这道题留给“书”前的诸位读者了。希望读完本“书”之后,你能想出答案。


轭式搭配的启示

虽然上面列出的几个轭式搭配都有些幽默的成分,但我们举轭式搭配的例子不是为了讲笑话,而是为了引发大家的思考。下面就来看看几个值得深思的轭式搭配:

你可别小瞧他。小说和书法,他都能

这个轭式搭配的关键词是“写”。也就是说,句中的“写”是不是有两个意思?“写”小说和“写”书法一样吗?大部分读者应该会认为这是两个不同的动作:“写”小说需要精心构思情节、人物,不一定是在纸上写,也许在电脑上“写”,或者准确来说是在电脑前“打字”。而“写”书法则不需要思考什么情节或者人物、戏剧冲突和高潮,需要的仅仅是拿一支毛笔,蘸上墨水,在纸上实实在在地“写”。但是下面这句话呢?

你可别小瞧他。板报和书法,他都能

这里的问题在于,“写”板报和“写”书法是同一个“写”吗?很难说。二者似乎都一定要真正的“写”,没法用电脑把内容输入进去,但是写的时候用的工具又不一样:一个是粉笔,另一个却是毛笔。写的内容往往也不同,“写”板报多为宣传,有时还要画一点儿画,而书法则一般是一种艺术爱好。这里我们几乎没法找到一个所有人都能赞同的答案。事实上,这就是我们选择这个例子的原因,因为它很好地体现了一个概念所蕴含的微妙之处。我们不禁要问:人们是如何分辨出这是一个需要用“写”的情境呢?换句话讲,所有使用“写”的情境表面上看起来是如此不同,但为什么都能用“写”这个字?它们的共同之处在哪里?到底又有哪些差异?为什么我们几乎不可能把这些情境准确而又干净利落地区分开来?这些都是本书要探究的问题。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跨语言的例子。下面这句中文你认为如何:

我要去刷牙和脸了。

是非常别扭呢,还是完全可以接受?下面是和中文完全对应的英文:

I'm going to brush my teeth and my face.

这句话就是中文的直译:“我要刷我的牙和我的脸”。事实上,无论是中文还是英文,在母语者听起来,这两句话都有大问题。归根结底,就是无论是说中文还是说英文的人,都认为“刷”牙和“洗”脸是两个非常不同的动作。刷牙需要用带有硬毛的工具牙刷,而洗脸则是要用软软的毛巾,一个是刷,另一个则更多的是擦和洗。既然是两种不同的动作,自然就需要用两个不同的动词了。不过有趣的是,说意大利文的人却不这么认为,因为对他们来讲这样的句子非常自然:

Voglio lavarmi la faccia e i denti.

这句话也基本就是中文的直译:“我要洗我的脸和牙了”。看来讲意大利文的人把洗脸和刷牙划分为同一类动作了。他们认为二者都属于“洗”这个范畴。而在法文中,“se laver les dents”(洗牙)虽然可以说,但是用得还是比较少,用得更多的是“se brosser les dents”(刷牙)。说法文的人一般觉得后者更自然。

这就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了。在中文和英文中,这两种动作被划分到完全不同的范畴,因此前面提到的那句话非常别扭;在法文中,两种动作既不是完全相同,也没有被算作完全不同的范畴,而是介于二者之间;在意大利文中,这两种动作则完全是一回事。也就是说,在意大利文中,这句话可以用一个轭式搭配来说,因为一个动词管着两个宾语,并且人们丝毫不会察觉到什么异样;但是如果非要使用中文的轭式搭配“刷牙和脸”,那就变得非常奇怪了。这个现象非常清晰地告诉我们,范畴与范畴之间的界限和语言文化背景息息相关,某门语言中毫不相关的两个范畴在说另一门语言的人看来,很可能属于同一范畴。

上面的例子表明,轭式搭配能够展现不同语言对概念的不同分类:讲A语言的人觉得非常明显的区别,对讲B语言的人来说却很难被发现。比如下面这句话在中文里再正常不过了:

我有时开车去公司,有时走路去。

但是在德文中,这两种不同的通勤方式必须用不同的动词。如果你是开车前往公司,那就要用“fahren”这个动词,如果是走路,就得用“gehen”。而在中文里就都是“去”。俄文则更甚,除了搭乘某种交通工具和走路去要用不同的动词外,还要根据这个动作到底是经常发生,还是就发生了一次,来选择不一样的动词。所以中文里“去”这个看上去毫不起眼的动词,在俄文中就分成了好几个词。也就是说,有些动作,说中文的人认为是同一个概念,而说俄文的人却觉得是四个不同的概念。

我们再来看一个很简单的句子吧:

那个男孩和那只狗都在吃面包。

对说中文的人来讲,这句话听上去很正常,不易感受到其中的轭式搭配,或者,说中文的人认为人吃和动物吃是同一个动作。但是在德文中就有问题了,因为德文里有两个不同的动词都表示“吃”:“fressen”指的是动物吃,“essen”指的是人吃。也就是说,根据发出“吃”这个动作的主体不同,德文把中文里“吃”这么一个词硬给掰成了两个。这么说也许不恰当,因为在说德文的人看来,是中文硬把两个概念合成一个了呢。


语言对概念的“自然”划分

以上这些例子也许能启发人们假想出一门语言及其背后的文化,在这门假想语言里,不同的性别得用不同的动词。比如,男人的吃和女人的吃对应的动词不一样,一个动词描述男人吃,另一个描述女人吃:男人吃叫“狼吞”,女人吃叫“狐咽”。如,“小芳狐咽下了她的梅干菜肉包”。所以,当听到中国人说“我老公和我喜欢吃同样的东西”或者“女孩儿和男孩儿正在人行道上走着”时,说这门假想语言的人会觉得很诧异。对他们来讲,这些句子简直不可理喻,男女怎么会用同样的动词呢!你也许觉得这样的语言很可笑,但是事实上的确有许多语言是以性别为基础来区分不同词汇的。

举个例子吧。在法文里,男女享受的喜悦可谓各不相同。这在很多方面都有所体现,比如“快乐”这个形容词:快乐的男性是“heureux”的,而快乐的女性则是“heureuse”的。 因此,一个阳性好奇(curieux)的法国男人可能很想知道到底阴性快乐(heureuse)是种什么感觉,但他永远没法知道,因为男人是不可能有阴性快乐的!同样,一个阳性好奇(curieuse)的法国女人也许很想知道阳性快乐(heureux)是什么感觉,但无论她怎么努力,也注定以失败告终。这就好比水星人想知道做火星人是一种什么体验!

听上去有点玄乎吧?那么我们再来看一首著名的俄国诗。 俄国诗人伊立亚·谢立温斯基(Il’ya L’vovich Selvinsky)在诗中描写了一个有趣的事实:他的心上人所有平常的动作,都因为动词过去式的阴性结尾而变得优雅起来。这些阴性结尾往往由一至两个音节组成:如“la”“ala”或者“yala”。诗人先是描述了心上人一些稀松平常的动作,如走路、吃东西等,然后表达了自己内心的迷惘。因为作为男性,他从没做过任何“女性独有”的动作,也从没体验过任何“女性独有”的感受,因为他的动作都只能加上阳性结尾。更要命的是,他这辈子都不可能作出这些动作、体验这些感受!那么,谢立温斯基的这个发现,是否有什么深刻的含义呢?还是他仅仅在做文字游戏?

我们还可以很容易地想象出另一种语言,它有描述不同吃法的一整套动词。饿扁了的男孩儿的吃法、上流社会贵妇的吃法、猪的吃法、马的吃法、兔子的吃法、鲨鱼的吃法、鲶鱼的吃法、老鹰的吃法、蜂鸟的吃法,诸如此类。“吃”对我们来讲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概念,但我们也能理解把它细分的原因,因为我们知道上面讲的几种动物的吃法的确不同。每种语言既有权利,也有责任,在可能的语义空间里,把所有不同的动作区分开来。毕竟,在这个地球上,没有(不曾有,也不会有)任何两种动物的吃相一模一样,也不可能有某种动物在两个不同的时间,有着在最细微的细节上都完全一样的吃相。

所以每个动作都是独一无二的,但同时,不同动作之间又有相似之处。正是这些相似点,一门语言给不同的动作贴上了同一个标签。这样就形成了不同的动作“家族”,每个“家族”就是同一类动作。每门语言都以自己的方式来应对这个挑战,区分这些细微之处。但是一旦“家族”形成,这门语言的母语者就接受了该语言对各种概念的“家族”划分,并且认为这样的划分显而易见,再自然不过了。而在另一方面,其他语言对概念的“家族”划分在他们看来就很不自然,要么分得太细,要么太粗,有时甚至不可理喻。尽管对那门语言来讲,这样的划分方式本身就是该语言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再正常不过了。当然,也会有例外,那就是在他们发现其他语言的“家族”分类还有点意思时,其他语言也许能给他们一个新的角度来看待自己母语的“家族”分类。


“玩”字的玩字游戏

相信许多读者都非常熟悉英文动词“play”,“玩”往往是我们接触到的第一个意思。其实“play”这个词远比诸君想象的要复杂且好玩儿得多!同时它也能很好地说明不同文化不同语言的人在概念分类或者说“家族”分类上有哪些差异。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看看。

在中文里,倘若要形容老张音乐造诣很高,我们也许会说:

老张可是吹拉弹唱,样样精通啊!

吹的可以是唢呐或者小号,拉的可以是二胡或者提琴,弹的则是琵琶或者吉他,唱的则可以是京剧越剧或者流行歌曲。前三者都是关于乐器的动词,对说中文的人来讲,这是三个完全不同的动作。“吹”得用嘴,得有很大的肺活量;“拉”则用的是手臂;“弹”用的则是手腕手指。可是,在英文中这三个动作却都用一个词来表示,那就是“play”。所以,如果我们说:

老张能吹小号、拉提琴、弹吉他。

那么在英文里就是:

Zhang plays the trumpet, the violin and the guitar.

可见在英文中,这三类动作似乎并不是三个不同的范畴,无论是小号、小提琴,还是吉他都是用来play的。需要注意的是,“play”在这句话中并不是中文里“玩”的意思,它就是“吹/拉/弹”的合体,也就是说,上面的英文和中文意思是完全一样的,只不过“play”一个词完成了中文里三个词的任务。但这并不是说一个美国人就不知道“play”这三种乐器的时候需要的是不同的动作技巧,只是他们的语言并没有将它们区分开。

如果你认为这是英文不讲道理,那么我们得说,好玩儿的才刚刚开始呢。我们现在放下乐器,走进体育世界。假如老李是位运动健将,我们也许会说:

老李可是运动健儿啊,踢足球、打篮球、跳皮筋儿都不在话下。

可见对于说中文的人来讲,足球是用脚“踢”的,篮球是用手“打”的,皮筋儿是用腿“跳”的。以此类推,毽子是用脚“踢”的,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是用手“打”的,立定跳远、跳房子游戏都是“跳”的。这中间的区别算得上是显而易见了吧。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英文,这就又要请出我们的关键词“play”了。是的,在英文中,无论是“踢”还是“打”,甚至连“跳”,都用的是“play”:

Li plays basketball, soccer and Chinese jump rope.

这个“play”是有多大的魔力啊,怎么不仅能够用在乐器上,还能用在不同的运动中?篮球、足球,还有皮筋儿这些运动对各位说中文的读者来说,怎么都得用不同的动词啊!

这还不算完。除了乐器和运动,我们再来“玩”儿点棋牌吧。说到棋牌,老王可是这方面的行家了:

要说下象棋、搓麻将、打桥牌,那没人是老王的对手。

这里的三个动词绝好地反映了中文对它们的分类,虽说都是棋牌,但动作可不太一样啊:象棋、围棋都需要先拿起棋子,然后放下,放在棋盘上;麻将每局结束,都要大家一起搓一搓,虽然现在有了麻将机,但无非是把搓的任务从人转移到了机器上;桥牌、扑克先得摸牌,然后一张一张打出去。这是何等清晰的分类啊!那么英文呢?想必读者已经猜到了,没错,英文里又是萝卜白菜一把抓,全都用“play”。

Wang is the best when it comes to playing chess, Mahjong and poker.

象棋、麻将、扑克牌都是用来play的。当然,我们还要再次说明,这里的“play”并没有中文“玩儿”那样的随意和调侃意味,“play”就是“下/搓/打”的合体。

以上这些例子都说明了:在一门语言里属于同一个范畴的事物,在另一门语言里则未必。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不同语言的使用者不能理解对方。比如,虽然英文中的各类棋牌都用“play”这个动词,但如果问一个美国人,下棋和打扑克是否有不同之处,他一定会说当然有不同,只不过对他们来讲,中文里这样细致的区分也许没有必要。同理,说中文的人虽然谈论棋牌时分得更细,但是也能说“我们玩儿麻将”或者“玩儿扑克”;虽然“玩儿象棋”我们几乎不说,但是一定能够理解象棋、麻将和扑克之间有很多共同点。实际上,说到乐器的时候,中文里也能讲:“他是玩儿吉他的”,或者“这年头谁还玩儿小提琴啊”。只不过多半是用在非正式文体中,而且略有调侃、幽默之意。

好了,现在你已经知道英文中的“play”是和各种乐器、各项运动、各类棋牌一起用的动词,而中文里每种乐器、每项运动、每类棋牌则似乎都有一个专门的动词。有没有介于二者之间的一种语言呢?换句话讲,有没有一种语言,在讨论这些行为时,分类分得既没有英文那么粗,也不像中文那么细呢?巧了,意大利文正是如此!

比如下面这句话在中文里需要用三个不同的动词:

希尔薇娅可以打网球、玩《大富翁》桌游和拉小提琴。

在英文里还是我们的老朋友“play”以一顶三:

Sylvia plays tennis, Monopoly , and violin.

在意大利文中则是网球和《大富翁》桌游用同一个动词(gioca),而小提琴用另一个(suona):

Sylvia gioca al tennis e a Monopoly , e suona il violino.

看来意大利文也许是发现了网球和桌游的共同之处,因而把它们分为一类。讲了这么多例子,相信读者已经明白不同语言间可能有不同的分类方式,所以其实没法找到一个绝对准确、绝对客观的分类,而且,想要在不同类别之间找到一个非常清晰准确的分界线,终将徒劳无功。


轭式搭配与概念

我们关于轭式搭配的讨论将会在下面这个有趣的轭式搭配中达到顶点:

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他,是和那年初冬的第一场雪一同 来到 这世界的。

这句话中有两个可以讨论的轭式搭配。第一处就是两个不同的“来到”,说一个人来到这世界,往往指的是出生;而说一场雪来到这个世界却是下雪的意思。这样的表达为他的生日增添了几分意境。另一处则并非那么明显,也就是四种“精通”。琴棋书画,各不相同。精通琴,是说深明乐理和演奏艺术;精通棋,则是在下棋时,布局战略胜人一筹;精通书,则是柳体颜体,提笔即来;精通画,说的是笔下的山水花鸟,栩栩如生。四种艺术形式,就应该是四种不一样的精通方法。这四个“精通”之间到底有多大的差别,相信每位读者都有自己的想法,我们就不再赘述了。

除了增强表达的文艺性,让我们会心一笑之外,轭式搭配还能够非常直观地展现一个词语背后的结构。也就是说,我们通过轭式搭配能窥视一个词语背后所代表的概念,或者更准确地讲,是其所代表的多个 不同概念 。同时,由于很多词都有可能出现在轭式搭配中(正如上文我们所看到的不同语言的例子),所以这样的修辞手法把人类大脑迅速分类的能力展现得淋漓尽致。无论遇到什么样的词,无论不同类别之间的界限如何模糊,无论脑中存储的类别有多少,我们的大脑都可以在瞬息之间,以我们毫无察觉的方式完成分类。


范畴化的本质

大脑持续不断地将事物分类,这些分类则不光深受我们所使用的语言的影响,同时也被我们所处的时代、文化以及当时头脑的状态深深影响。这种分类通常被解读成,把我们身边的不同事物放进事先存在并且泾渭分明的范畴中,就好比人们整理衣服的时候把衣服放进衣橱的各个抽屉里。人们可以很容易地把衬衫放进标有“衬衫”的抽屉里,所以同理,人脑也可以非常容易地给狗贴上“狗”这个心理标签,把猫放进“猫”这个大脑抽屉里。这种观点还认为,世界上的每个物体在根本上都属于某一贴上了特定“标签”的大脑抽屉。而这一大脑结构也适用于同一类型的不同个体。因此,世上所有的桥将会毫无争议地被标记为“桥”,所有与移动相关的动作都叫作“动”,所有涉及静止不动事物的都被称作“静”。这样的分类机制不仅自然发生,而且非常可靠。这些类别存在的最重要原因就是要客观地、不受观察者影响地给世间万物贴上适合它们的概念标签。

可惜的是,这种对范畴化的理解却与实际情况大相径庭。在本书中,我们将尽力阐述背后的原因。不过我们希望从第1章开始,读者就能感受到,心理范畴绝不是把区别鲜明的东西分类之后放入一个个抽屉而已。随着本书的展开,这一观点将逐渐体现出来。

那么本书将要讨论的“范畴”以及“范畴化”到底是什么呢?对我们来讲, “范畴”就是一种长时间建立起来的心理结构,它包含着有组织的信息,这些信息在适当情况下能够被提取。 “范畴”也会随时间而变化,这种变化时快时慢。 “范畴化”指的是将某个物体或某种情况与先前已有的范畴关联起来,这一过程是尝试性的、分层次的,并且还有灰色地带。 需要说明的是,当我们说“范畴”的时候,所指的是人的心理范畴,而非电脑数据库或者是科学分类中的标签,比如生物学中各个物种的名字。另外,在本书中,“范畴”和“类别”是同义词,“范畴化”和“分类”也经常互换。

尽管范畴化的本质是尝试性的,而不是非黑即白,但范畴化的过程往往让人觉得这是非常确定、非常绝对的。这是因为乍看上去,我们最熟知的范畴大多有着精确而明晰的边界。这种朴素的看法正变得越来越普遍,因为人们对日常词语的使用很少受到质疑。事实上,每种文化都在持续不断且悄然无声地加深一种错误印象:词语本都是大脑里自然形成的、属于不同事物的固有标签。如果某个范畴有处于边缘的成员,那么这些成员会被认为是非常奇怪反常的。这意味着大自然被我们所知的各种范畴(在它们的交界处)精准地切分开了。由此产生了一个错误的想法,即范畴的边界几乎是完全确定和清晰的。这又对理解范畴和范畴化的心理过程造成了困扰。事实上,范畴成员的资格,即某事物是否归属某一范畴,永远是连续渐变的,而不是非黑即白的。这一观点与古时的文化习俗相去甚远,令人困惑甚至不安,因此大部分时间人们对此都避而不谈、视而不见。不过既然心理范畴比我们的幼稚看法微妙得多,那就值得细细探究。

我们脑中的范畴将许多方面的现象综合起来,为我们带来好处。它能将事物、行为和情境中不易察觉的方面,呈现在人眼前。因此,范畴化能帮助人更好地理解自己所处的环境。它让人能察觉到隐藏的事物及其特征:假设我们判断某个实体属于 这个范畴,那么就能推断,这个实体应该有一个 ,也应该会有些 幽默感 ;它让人预测今后可能发生的事:如果我的狗把玻璃杯从桌子上拱了下去,那么玻璃杯将会碎掉(因为这是属于玻璃杯这个范畴的物体的特征);此外,它让人预知某行为的结果:在电梯里我按了“1”的按钮,那么电梯会驶向一楼。因此,范畴化帮助我们得出结论,判断事件将如何发展。

简言之,一刻不停歇的范畴化就像我们一刻不停歇的心跳一样,在生命中不可或缺。如果没有“范畴化发动机”永不停歇的搏动,我们将无法理解身边的事物,无法进行理性思考,无法与任何人进行交流,我们的行动也找不到根基。


对类比的两种误解

如果范畴化对思维如此重要,那么其机制是什么呢?答案就是类比。不过人们对作类比的理解,和对范畴化的理解一样,都充斥着各种成见。这些成见过于武断,并且容易造成误解。因此我们接下来就谈谈这些成见,希望能很快地打消大家对类比这一认知核心的误解。

第一种误解把“类比”这个词狭义地理解为有着数学公式般精准的句子,例如:

西 之于 就像 之于

如果用类似于形式符号的方式写下来,那就更像一个数学命题了:

西:东::左:右

智能测试题常常用这样的方式来表达。比如,我们可能看到这样的问题:“ 西红柿 红色 :: 西兰花 X ”“ 球体 :: 立方体 X ”“ 袜子 :: X ”“ 土星 :: 木星 X ”“ 法国 巴黎 :: 中国 X ”,等等。这种形式的命题被称作比例类比(proportional analogies)。而这个词本身就来自词语和数字之间的类比,也就是说,一个表示两对数字的比相同的等式(A/B=C/D),可以直接类比到词语和概念的世界。所以这样的类比可以如此概括:

比例:数量::类比:概念

许多人认为这就是类比,不多也不少,即一个包含四个语言成分(往往是四个词)的模板。并且这些模板都和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一样严格而精确(比如经典的三段论:人必有一死;苏格拉底是人;所以苏格拉底必有一死)。亚里士多德确实是研究比例类比的第一人。对他来讲,这种狭义的类比是一种形式上的推理方法,同演绎、归纳和溯因法属于同一类。所以今天人们对类比的狭义理解也是有历史根源的。尽管如此,这种对人类类比能力的狭义理解不可避免地让人们觉得它是一种非常精准、专一且特别的大脑活动,所以只会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出现,特别是智能测试题里!

但是类比这一人类思考的模式,绝不仅仅局限于智能测试。虽然上面所提到的比例类比问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但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却不可能就这样给我们一连串单选题来做。因此,如果问哪里是中国的巴黎,我们也许觉得“正确答案”是上海,但是从日常的闲聊中我们知道还有其他几个城市也可能是“正确答案”,如北京、杭州、广州等。

事实上,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的类比和前面那些严格的逻辑类比恰好相反,往往都是些含糊不明的谜语。比如:“我或者我朋友这辈子遇到的所有事情里,哪一件和小学班主任没收我8岁儿子的手机这件事最接近?”只有通过不断在记忆中搜寻和眼前的情况最接近、最能让我们洞悉事物本质的相似经历,我们才能准确把握本不熟悉的新情况。而生活总是不断给我们出难题。找到非常贴切的相似经历是一门不可或缺的生存技艺,不过正如其他技艺一样,它们往往没有唯一正确的答案。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尽管比例类比有时是那个闪烁着精确和优雅之光的珠宝,但对任何想研究类比本质的人来说,这种简化都是一种误导。

对类比的第二种广为接受的观点,也就是我们要讨论的第二个成见则是:在作类比时,人们总是会用上复杂的推理机制。通过这些复杂的机制,人们把不同的知识领域联系起来。而且有时候人能够意识到这样的机制。通过这样的类比机制得出的结论非常微妙,也具有试探性。这种理解把类比描绘成仅仅是天才思考时的神来之笔,或者至少也必须反映非常深刻的洞见。这个想法确实可以用很多著名的例子来佐证,不少伟大的科学发现都来自科学家突发灵感,将看似不相关联的领域用前人未曾想到的方式联系起来。例如,法国数学家昂利·庞加莱(Henri Poincaré)曾经写道:“一天……我突然产生了一个非常简洁的想法,并且对此非常确信:三元不定二次型变换等价于非欧几何中的变换。” 这灵光一闪给数学带来了许多新发现。我们还可以心怀崇敬地回忆起不少建筑师、画家以及设计师,正是由于发现了新的类比,他们才能恰到好处地把某些概念从一个领域引申到另一个领域,取得让人惊叹的成就。从这个角度来讲,发现相似之处并找到类比关系仅仅是小部分极富创造力的人所进行的认知活动;只有在一个人敢于探索概念之间看似不可能的联系时,才有可能发现事物之间那些前人难以想象到的关系。

对类比关系的第二类成见并没有假定这样的认知活动是科学家、艺术家和设计师的独门绝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这样的平凡人同样可以用复杂的推理将毫不沾边的领域联系起来,作出大胆的猜想,等待小心的求证。比如,大家都知道类比在教学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几乎每个人都能回忆起上学时遇到的类比:原子和太阳系的类比、电流和水流的类比、心脏和水泵的类比、苯环和咬着自己尾巴的蛇的类比(化学教科书中还专门描述了苯环结构是如何因为梦中的类比才被发现的)。在所有这些例子中,正是因为类比,相差十万八千里(更准确地说是表面上看相差十万八千里)的领域之间有了联系。日常生活的争论中同样可以找到类似的例子,无论你是支持还是反对一个观点。比如说,如果所有人都看不起一个为了交学费而跪着向父老乡亲借钱的人,那么你可以很自然地说:“你们可别瞧不起人!当年韩信还受过胯下之辱呢,最后不还是飞黄腾达了吗!”在美国的政治辩论中,老布什多次将萨达姆比作希特勒,为伊拉克战争正名。而反对美国介入伊拉克局势的人则把伊拉克比作越南,希望提醒人们美国在越南战争中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你甚至可以从孩子们的观察中找到类比的影子。本书其中一位作者的七岁女儿自豪地宣称:“上学就像爬楼梯,每个年级都比之前的高一级。”这个令人高兴的发现,虽不致惊天动地,却与庞加莱的数学发现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如果我们总结一下,那就是这两种成见的第一种,比例类比形式太局限,以至于如果这就是人类作类比的全部内涵的话,那类比就仅仅在认知活动中占了弹丸之地。与此相反,对类比的第二种成见则指向一个更为重要的心理现象,也就是有选择性地利用过去的经验来帮助理解新出现的、还不熟悉的、属于另一个领域的事物。因此,在本书中,我们将不在比例类比上花过多的时间。而跨领域的类比则完全不同,我们将用大量的篇幅来讨论。不过,虽然第二种成见和我们的中心主题明确相关,但它仍然是一个没有完全展开的观点,它仅仅代表了类比这一非常宽泛的心理现象中的一小部分。事实上,作类比是范畴化背后的机制,而范畴化又是思维的强大动力。这一思想被第二种成见完全忽略了。


作类比与范畴化

事实上,我们这本书的中心思想是一个简单却未必主流的想法,就是人在思考的时候,每时每刻都在发现类比,因此类比乃是思维的核心。说得再具体一点,我们不是每周、每天、每小时或者每分钟做一次类比,而是每秒钟!是的,你没有看错,每秒钟,我们都会发现数不清的类比。我们一直遨游在类比的海洋中,小的、大的、不大不小的、平淡无奇的、惊世骇俗的,不一而足。在这本书里,我们将向你展示日常生活中那些最为平淡无奇的语言是如何从不知不觉而又迅速产生的类比转化而来。这个丝毫不停歇的类比过程就是潜意识中迸发出的智慧火光,产生了我们人类最基本的也是最普遍的初级思维机制——范畴化。而范畴化的作用则是让我们能够理解遇到的新环境,或者说至少是最基本的部分,并且能够与他人交流自己的看法。

在我们的大脑中,无数的类比不断地产生又迅速地消亡。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为了让我们能够准确找到词汇来描述日常生活中的事物和活动,但这绝不意味着所有类比都是以此为目的的。还有许多是为了让我们能够处理在更大范围内遇到的新情况。当我们遇到一个复杂的新情况时,若想通过与某个已知概念作类比而准确把握新情况的本质,那就必须对该情况有着深刻而又全方位的理解,这比给新情况里我们所熟悉的各个小部分简单地贴上标签要难得多。然而,因为这个更深层次的认知过程,也就是通过类比来提取一个深埋的久远记忆,在生活中占据着中心位置,我们已经习以为常,以至于几乎从未思考过或者留意过。因为它太自然、太熟悉了,所以没有人会思考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心理过程,以及它是怎样发生的。如果有人问:“为什么我告诉你我的经历之后,你就马上联想到这件事儿呢?”一般人恐怕会觉得这个问题很笨,然后用一种被逗乐的语气回答:“这不,你刚说的和这事儿太像了!所以我就想起来了啊。难不成还有别的原因吗?”这就像在问:“你为什么摔了?”然后回答说:“因为我被绊了一跤啊!”换句话讲,由于X和Y这两件事非常相似,所以当Y发生时联想到X,就像是绊了一跤就会摔倒一样,再自然不过了,这貌似并不需要任何解释!

通过类比来唤醒以往的记忆似乎非常接近人类的本性,因此我们很难想象没有类比的心理活动是什么样的。想弄清楚为什么一个想法会引起人们联想到另一个类似的想法,就好比提问:为什么在空中松手,手里的石头会落地?重力现象对我们来讲太习以为常了,以至于没有人觉得这值得一问,除了那一小部分总是钻研别人认为稀松平常的事物的物理学家们。对不是物理学家的人来讲,他们很难理解为什么我们要解释重力,为什么要研究类比能唤醒记忆这一现象。但这些绝不是毫无意义的,毕竟,有多少科学发现能和爱因斯坦那出人意料却又解释了重力真相的广义相对论比肩呢?


思维之根源:范畴化和类比

我们将要阐述的观点是,有一种心理过程可以涵盖上面提到的对范畴化和类比的那些固有看法,同时又比其中的每一种看法都要宽泛得多。为了让大家先初步了解这一关键思想,我们再次回到轭式搭配这一主题,因为这个精灵古怪的语言现象和通过类比进行范畴化这一观点有着极大的联系。事实上,轭式搭配是我们举例时的源泉,从类比中最不起眼的那部分到那些神来之笔,轭式搭配几乎是无所不在。它总是以小见大,完美地展现了通过类比进行范畴化这一无所不在、普世统一的认知机制。

假设你听到有人说:“冬至夜,羊汤和饺子都很温暖。”你那时刻准备着的轭式搭配探测器肯定不会响,因为在这个语境中, 羊汤 饺子 同属于美味佳肴这一范畴,这是再明显不过的了。但是如果一个人说:“冬至夜,妈妈讲的故事比饺子更温暖。”那么你的探测器一定会响一声,因为“温暖”这个形容词的两个意思同时出现在句子中,而且在“故事”和“饺子”之间有一个不太明显的类比关系。但是假设这个人说的是:“冬至夜,妈妈的关爱比饺子更温暖。”那么轭式搭配探测器一定会铃声大作,因为 关爱 饺子 语义上的距离或者说两个概念间的距离更大,你会更加明显地体会到二者间的类比关系,而不是简单地认为它们都属于温暖的事物这个常见范畴。

简而言之,我们不应该认为作类比和范畴化有清晰明确的区别,因为它们都是将两个心理实体联系起来,为我们提供有用的视角,从而使我们更好地理解新情况。我们在下面将展示,这些心理活动包罗万象,从最基础的物体识别(这是个桌子),到人类大脑所能作出的冠绝寰宇的发现(如广义相对论)。所以作类比并不是偶尔才做的智能游戏,而是认知的生命之源。在最基础和最宏大的认知活动之间,则是我们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的心理活动,理解新的情况、判断事物性质、作出决定、学习新事物,而所有这些心理活动都有着相同的基本认知机制。

这些心理活动尽管看上去各不相同,但它们背后都是同样的机制,也就是永不停歇地通过类比实现的范畴化。它的适用范围正如上文所讲,从最平凡普通到最复杂深刻的范畴化,都同样适用。这一统一的心理过程让我们能够理解不同级别的轭式搭配。从完全不是轭式搭配的句子(只需要最简单的类比就能进行范畴化),到非常高级的轭式搭配(需要非常复杂的类比来完成很灵活的范畴化)。

不过还是让我们把注意力从轭式搭配转移到一个更宏大的视角。我们认为认知是由持续不断、具有流动性的范畴化来实现的。而其根源,并不是把东西分门别类地放进固定的、边界清晰的大脑储物盒里这样简单的分类,而是通过类比来分类这一心理机制,正是它使人类思考变得非常灵活。

正是因为能够通过类比进行范畴化,我们才能发现相似的东西,并且利用事物之间的相似性去处理新事和怪事。当我们把刚遇到的新情况,和很早之前就遇到,并且编码处理然后保存在记忆中的先前经历联系起来时,我们就能利用先前的经历来指引现在的行为。作类比是我们大脑功能的重要基石,让我们能够利用从过去经验中获取的丰富智慧,不仅包括已经被贴过标签的概念,如 欢乐 辞职 矛盾 ,等等,也包括没有贴上标签的概念,如 上回我出门忘带钥匙结果在寒风中站了几个小时 ,等等。这些概念,无论具体还是抽象,都会根据当时的情况,在我们大脑找类比的过程中有选择性地、一个接一个地被激活。正是因为有这种无意识却又永不停歇的心理过程,我们才能对自身处境建立心理表征、产生复杂的情感,才能拥有普通寻常或者崇高伟大的思想。没有过去的经历,就没有现在的思想;或者更准确地说,只有用类比将今昔的经验联系起来,思维才有可能存在。


范畴提供的快速推断

在这个语境中有一个词用处很大:推断(inference)。依照心理学的传统,我们对这个词的用法要比它在人工智能领域的用法宽泛得多。在人工智能领域,这个词和所谓由“推断引擎”作出的“形式逻辑演绎”是同义词。与此定义不同,当我们说“作出推断”时,意思仅仅是在我们面对的情境中引入一个新的心理成分。也就是说,目前活跃在大脑中的概念的某一方面从长眠的记忆中提取出来了,并引起了我们的注意。至于提取出来的新成分是对还是错,我们并不关心,它在逻辑上是否接续了前一个成分也无关紧要。对我们来说,“推断”仅仅意味着某个新的成分在头脑里被激活了。

如果看到一个孩子在哭,你推断这个孩子不舒服了;看见某人在大喊大叫,你推断那人很可能生气了;看到桌上餐具都摆好了,你推断马上要开饭了;看见一把椅子,你推断自己可以坐在上面;看见一只狗,你可以推断(当然你没有必要这样做)它不时会叫,有可能咬人,它有一个胃、一个心脏、两个肺和一个大脑。严格说来,这些内脏器官你看不到,但是因为它属于狗这个范畴,你就可以依此推断。这类推断对人的思维作出了巨大贡献。它们源于通过类比实现的范畴化,因为我们无时不刻不依赖于现状和已有经验之间的相似之处。倘若不这样做,我们的思维将变得无依无靠。

因此,我们把遇到的像猫一样的东西叫作“猫”,这并不是无谓的取乐。我们叫它“猫”,就是把它归入记忆中已经存在的某个范畴。这样做主要是为了获得许多额外的信息,诸如,它可能用咕噜声表示愉悦、会抓老鼠、受到威胁时会挠人、从高处跳下会四脚着地、性格独立等。一旦你将该实体归入猫的范畴,就可以通过推断获得类似信息,你甚至不需要直接观察眼前这只猫的上述特征。如果在新情况中不做推断,那我们将成为概念世界里的盲人。我们将不能思考,也无法行动,会陷于永久的困惑中,一直在黑暗中摸索。简言之,为了感知周围的世界,我们必须依靠类比进行范畴化,就像必须依靠自己的眼睛和耳朵一样。


类比的拥护者和反对者

一些古代的哲学家,比如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是类比的坚定拥护者。他们认为类比不仅仅是一种修辞手法,还为思维提供丰富的素材。尽管如此,这些哲学家也不得不指出类比的局限性。所以柏拉图虽然用了不少类比,比如在著名的《理想国》中把城邦比作一个灵魂,但仍然要提醒人们“相似性是难以捉摸的东西”。 而对亚里士多德来讲,尽管他对类比同样赞赏有加,但仍对前人提出的许多类比有所保留。因此,就算是类比最坚定的支持者也对它留有一丝怀疑,对类比的“表兄”隐喻也是如此。对于那些本来就对类比和隐喻持怀疑态度的人来说,这二者不过是修辞手法罢了;而且,如果使用不当,则会把使用这两种修辞手法的人和听到它们的人引入歧途。

康德和尼采虽然在性格、哲学理论和宗教观点上十分不同,他们却对类比有着一致的坚定信念。对康德来讲,类比是所有创造力的源泉。尼采甚至有一个著名的定义:真理就是“移动着的隐喻大军”。 然而,其他人对类比的评价却显然没有那么高。事实上,许多世纪以来,痛斥类比靠不住已经成为一种时尚的消遣方式了。人们说类比简直和瞎猜差不多,而且它会把相信类比的人带入可怕的陷阱。有些哲学家不遗余力地谴责类比和隐喻,认为它们肤浅、虚幻,并且毫无用处。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7世纪的经验主义者和20世纪的实证主义者总是翻类比和隐喻的旧账。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和约翰·洛克(John Locke)的名言常常在这时被引用。霍布斯在他最著名的《利维坦》( Leviathan )中宣称他热爱清晰的词汇,而对隐喻不屑一顾:

人类思想之光,都在清晰明了的词句中,以精准之定义将歧义消除;……隐喻,与意义不明、带有歧义的语句一样,乃虚幻缥缈之鬼火;以之为基础进行推理思考,就似在无数谬论中游荡。

霍布斯把自己的观点阐述得非常清晰。真理就是光,词句中的歧义必须清除出去。而隐喻则像是点点鬼火,将人引向一个诡异的世界。但是,如果你静下来仔细看看这段话,你会发现一个颇有讽刺意味的现象:作者批判隐喻的方法,并不是用消除歧义后的“精准定义”,而恰恰是一个接一个的隐喻。你想想看,“思想之光”若不是隐喻又能是什么?“虚幻缥缈之鬼火”呢?有什么语言现象是真正的鬼火?还有那句“似在无数谬论中游荡”,什么样的推理能“游荡”起来呢?

批判隐喻的霍布斯,就像是通过咆哮来盛赞沉默的辩者。这也不禁让人想起越南战争时一句吊诡的名言:“我们是为了保护这座村庄才把它摧毁的!”一言以蔽之,霍布斯对隐喻的批判因为他所用的隐喻而变得苍白无力。

11世纪的本笃会修道士卡西诺(Alberic of Monte Cassino)从未享有霍布斯那样的知名度,但他在《修辞之花》( The Flowers of Rhetoric )一书中同样严厉抨击了隐喻的使用:

使用隐喻来表达一个人的观点,将分散此人对其描述对象的注意力;这一描述客体则难免因为此人注意力被分散而变得像另外一个物体。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应该说,隐喻给这个对象穿上了一条新的婚纱,并因此授予它新的贵族地位……如果一道菜以这种方式呈上桌,我们会觉得恶心、作呕,之后扔掉这道菜……考虑到此君的目的是通过新鲜美味的事物给他人带来愉悦,那就不应该刚开始就送上令人恶心的无稽之肴。我再说一遍,诸君可要注意,当你为了让人高兴而请人到你家里时,不要用这么不健康的东西折磨别人,甚至他都因此而作呕了。

当我们从给对象穿上新婚纱,读到送上令人恶心的无稽之肴,再到他都因此而作呕时,我们被这一个接一个的隐喻吸引了,而此文的目的却又是批判隐喻的使用。

八个世纪后,著名的法国哲学家加斯东·巴什拉(Gaston Bachelard)也没能逃过这个陷阱。他写道:“一门接受比喻形象的科学,毫无疑问就是隐喻的受害者。因此,科学家们应该永不停止对比喻形象、类比和隐喻的斗争。” 但是一门科学要“成为受害者”,科学家要与类比进行“斗争”,若非隐喻,又如何可能呢?


类比是诱惑人的危险海妖吗?

那么,类比到底是像海妖塞壬的歌声那样诱人而危险,随时要将我们引入歧途,还是更像不可或缺的探照灯,没有它,我们将被抛入无尽的黑暗之中?如果不相信任何类比,那么人类又怎能理解世界上的任何事物呢?除了凭借过去的经验,我们还能依靠什么在面对新环境时作出决定?当然了,我们面临的所有情境的的确确都是崭新的,从最宏观的到最微观的,从最抽象的到最具体的。但是,没有任何一个想法不是充分根植于我们已有经验的。

当进入一部从未走进过的电梯时,我们难道不会默默地把自己的行动建立在与从前进过的无数电梯的类比之上吗?如果仔细分析这个类比,就会发现,这个稀松平常的类比背后还有许多其他类比。比如,进电梯之后,你得选择一个从没见过的按钮,再用某个手指以某种力道按下去。整个过程都不需要动脑子,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你没有注意到自己动了脑子。这就是说,你正下意识地使用之前关于成百上千个电梯按钮的经验,也包括键盘、录音机或者仪表盘上的按钮,并且通过已有的按钮范畴和全新的电梯按钮之间建立的类比关系,来作出相应的动作。

当你走出这部电梯,正要踏进公寓的六楼时,一条大狗向你奔来。除了凭借以往面对狗,特别是大狗的经验之外,你还能依靠什么呢?与此类似,当你在一个从没见过的洗手池边,用从来没有用过的香皂洗手时,类比同样发生了,更别提使用洗手间里那些你从没见过或者用过的门、门把手、电灯开关、水龙头、擦手毛巾的时候了。

如果你走进一个从没去过的超市买白糖、怪味花生或者卫生纸,你会去哪里找?哪条过道的哪个货架?货架的哪一层呢?你不需要费力思考,就能回忆起在其他类似的超市里,这些物品都放在哪里。当然了,你回忆的不是某个特定的超市,而是许多相似超市的综合体。你心里会想:“白糖应该在这儿。”而“这儿”其实同时指向了所有类似超市的某个地方,也包括这个你之前从没来过的超市里的一角。你一定是先到“那儿”去寻找你想买的东西。

一位希望老板能多放她一天假的员工会对老板说:“去年您给林华多放了一周的假,今年您能多给我放一天的假吗?”生活中这样的类比再平常不过了。如果一个人坚持把任何相似联想都扼杀在摇篮中,无论它们是抽象还是具体,那他在生活中一定是寸步难行。更糟糕的是,如果消灭了所有的联想,我们将如何作出哪怕是最微小的决定呢?

能不能找到一个严谨的证明来说明所有类比都不太可靠呢?显然不能。因为正如我们之前所解释的那样,每个人的日常生活都要依靠许许多多的小类比。这些类比无处不在,一个接着一个,并且几乎从不会将人引入歧途。倘若类比的确很不可靠,那这本书就没什么好写的了。


超级电子蠢货

为什么尽管有快到离奇的速度和不可能出错的海量记忆,电脑还是笨得令人着急?与此相反的问题则是,为什么人脑反应这么慢,记忆容量又这么小、这么容易犯错,却能生发各种深刻的洞见?这些问题也许已经是老生常谈了,但却仍不失其价值,因为它们聚焦于人类思维的近乎矛盾的特征。

是的,若和电脑相比,人脑的确可以说是漏洞百出、无一是处。比如,在纯粹的逻辑推理任务中,设计精良的电脑程序几乎瞬间就能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而人脑则在大多数时候无法得出正确的解答。在处理大量知识时也是这样。看过几条信息之后人脑就几乎饱和了,而理论上讲,电脑则可以存入无限量的信息。当然了,人类的记忆也是出了名的不靠谱;而电脑却从来不会忘记或者扭曲某段记忆,这类错误只有我们人类才会犯。假如今天我们看了一本书、一部电影,那么三天之后,或者三周、三个月、三年之后,我们能记得多少细节呢?就算记得,又有多少是已经完全变了样的?我们还可以对比人脑和电脑处理信息的速度。我们得花几分钟、几小时,甚至更长时间来处理的信息,电脑却在眨眼间就能完成。让我们看几道简单的算数题吧。3+5恐怕大脑需要不到一秒就能得出答案;27+92也许需要5~10秒;而27×92对大多数人来讲,是无法心算(或者说脑算)出来的。计算一段话有多少个词、批改试卷中的单项选择题,虽然我们都能做,但和电脑相比,却实在是慢得可怜。

所以,总体来讲,这样的对比反映了电脑的巨大优势,因为电脑能毫无误差地进行推理和计算,能处理庞大得难以想象的数据,无论隔了多长时间都不会忘记已经记住的信息,从不会记错,计算速度也快得令人惊叹,样样远超人类。所以,无论是论理性程度、可靠程度,抑或是运算速度,人类自己设计制造出来的电脑都把我们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如果再加上人类的弱点,比如容易分心、容易疲惫、五官的感受还不准确,人脑和电脑的差距则愈加明显。倘若计分进行对比的话,“智人”恐怕会被扔进垃圾桶。

既然人和电脑的差距如此之大,我们又如何解释在严肃思维方面,电脑却笨得可怜,根本没法和人类相提并论?为什么机器翻译的语句总是不伦不类?为什么机器人还那么原始?为什么计算机的图像识别还仅限于某些狭窄的领域?为什么今天的搜索引擎能在瞬息间从数十亿的网页上找到包含词组“好人有好报”的段落,但却不能找到以“好人有好报”思想为主旨的网页?

估计你已经猜到答案了,那就是:人类的优势与我们“通过类比进行范畴化”的认知机制密切相关。这一机制在人类的认知中占主导地位,而在绝大多数机器认知(artificial cognition)的工作中,它却被置于最不受重视的边缘地位。只有采用这一认知策略,人类的思想才能做到虽然速度慢、不精确,但是基本可信、相关,并且能够产生深刻的洞见。而电脑的“思想”——如果这个词能用在电脑上的话,却非常局限、经不起推敲,无论它多么迅速和精确。

只要我们开始考虑范畴化,那人脑和电脑的竞争则又明显偏向一方了——不过这次是人类大获全胜。如果想要体会“通过类比进行范畴化”这一认知策略在帮助人类生存上的重要性,你只需要设想如果没有范畴化,这个世界将是什么样的——这就好比一个新生婴儿眼中的世界。对这个婴儿来讲,每个新的概念都要费力地从头开始学。与此相反,如果能从旧事物和熟悉事物的角度来理解新事物,那么只需要很小的认知负荷,我们就能从已有的知识中获利。所以,如果我们把一个能够“通过类比进行范畴化”的成年人和一个没有这种认知策略的电脑进行比较的话,就好比让人和机器人进行登高比赛,但在比赛中,人可以使用已经修好的楼梯,而机器人则必须从头开始先修一个楼梯。


不同层次的类比

“通过类比进行范畴化”是人类不同层次思维的原动力。让我们来看这样一个例子,即不同层次的语言成分在谈话中持续互动。首先,如果确定了具体的字,那么组成这个字的声母、韵母也就跟着确定了,同样,这个字的笔画也就跟着确定了。这些发音和笔画都是自然而然出现的,不需要挨个选择。与此类似,字的选择往往由更大的语言结构来确定。比如人们日常使用的惯用语“吹牛”“东拉西扯”“好了伤疤忘了痛”,等等,就算不使用惯用语,字词的选择还是会受到更上层语言结构的限制,比如该语言的语法和语义规则,以及说话人自己的说话习惯。

这些原则在更宏观的语言结构中同样适用。所以当一个人说出或者写下一句话时,组成这句话的许多词都是自然而然冒出来的,并非一定要逐一挑选和推敲。因为所有词都是为了表达一个事先想好的统一意思。所以,就像组成一个词的字都是随着这个词而定的一样,所有词都随着更高层次的思想而定。如果我们再往高看,在表明自己观点的时候,所有的句子也同样受到更高层结构的限制,尽管这个层次的限制没有对每个字笔画的限制那么严格。在对话层面,这样的限制仍然适用,因为更广的语境,譬如讨论的话题、说话的语气、参与讨论的人等,都会对说话者提出的观点进行限制。当然,对话层面的限制相比于笔画的限制来讲就松得多了。因此,总体来说,对话限制了其中的观点,这些观点则限制句子,句子限制短语,短语限制一个一个的词,词限制字,字则限制笔画和音节。

我们认为,上述每个层面的选择都被通过类比进行的范畴化限制了。也就是说,范畴并不仅仅局限于每个词表达的意思,而是更加宽泛,存在于对话的各个层面,尽管有些范畴确实是由一个个词来命名的。

比方说,以讨论军费开支的各种论点为例。那些希望增加军费开支的人常常举出老生常谈的理由:保护国家安全,使其免受各种未知的威胁;有助于大力发展新科技;军事科技的进步能带动民用市场的发展,等等。这样的论点总是可以拿出来用的,似乎永远也不会过时。但这些论点都是建立在一个老掉牙的“叙事框架”中,只需要根据当时的语境和场合略加调整。但是无论如何调整,它们都是以“国防”和“科技发展”为核心的。那些决定一个人论点走向的高层范畴都由这个“叙事框架”决定的。

而推崇削减军费开支的一派则几乎总是强调其他经济领域的重要性以及军队效率低下。我们又一次看到,这样的论点也是任何时候都适用,但无论怎么叙述,它们的中心思想都是目前军费太过庞大,其他经济领域急需资金。这就是这一派的“叙事框架”。

所以,可以看到在讨论的最高层面,有“加大军费开支”和“缩小军费开支”这两个上层范畴。如果它们中的任何一个被激活了,那么在它们之下的论点就会自然而然地出现在我们脑海里,虽然可能略有变化,但总是八九不离十。这些论点则立马让我们想起与之相关的固定词组和语法结构。这些词组和语法结构则直接让我们想起组成它们的一个个词语。最后,这些词会让我们联想到其中的字,以及这些字的读音。

其实任何对话都可以用这样的方法来分析,无论高深与否。分析之后,我们就会发现不同层次的类比是如何在对话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了。让我们来分析一下下面这个小故事。

一个周六的晚上,因为孩子满月,钱保宝和妻子小丽请了亲朋好友喝酒聚餐,亲友们相谈甚欢。快到12点的时候,大家陆续起身回家。小王也准备走,在门口对小钱说:“今天谢谢你们的招待,改天到我家聚一聚!好好照顾你家宝宝!”小王的女朋友小美不禁笑了起来:“是啊是啊,得好好照顾宝宝。两个都要照顾好了!”小王没搞明白为什么有两个宝宝,他们生的不是双胞胎啊。这时候小美解释道:“你想想,钱保宝也是‘宝宝’啊,所以他家可不是有俩宝宝吗?这就好比一个人叫王大夫,那么他走到哪儿都有人把他当大夫啊!”大家都笑了。这时,钱保宝的妻子小丽插了进来,说道:“哎,这让我想起小学时候的两个校长。你们还记得吗?也真是有那么巧,那个男校长姓龚,女校长姓母。每次我们在教室里调皮捣蛋的时候都有一个人在教室门口放风,校长一来就通知我们。每次他一说‘校长来了’,我们就问:‘是哪个呀?,他就回答说‘公的、公的’,笑死我们了。”

我们相信,这个故事每位读者都能理解,而且觉得逻辑通顺,并不是完全不相干的事情。这是为什么呢?这段谈笑背后的类比到底是什么呢?其实最开始就是把主人的名“保宝”和刚满月的“宝宝”联系起来了,作了一个类比。接下来就是把“保宝”作为一个人的名和“大夫”作为一个人的名联系起来,这又是一个类比。最后一个类比,还是人名谐音闹出的笑话,“龚”校长和公校长,“母”校长和母校长。从一个高层类比的角度来说,让小丽想起一个发生在数十年前小学里的故事的原因,就是当前发生的事和很早以前发生的事件之间的相似性,也就是同音字可能闹的笑话。所以其实是相近事物之间的相似性引起了这段话,算得上是关于类比的类比了。

这段对话和它背后的类比现象不足为奇。我们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想说明,一段对话是怎样在高层次的概念上调动了一两个旅的部队,而它们又是如何在次高的概念层次上唤醒了好几个连的部队,而这几个连又是如何在较低的概念层次上调动了更多的排和班,最后这些排和班又是如何调动了词汇层面上成百上千的词汇士兵。


抽象还是具体?

“作类比”这一普遍存在的心理过程背后是什么?为了生存,人类需要将现在发生的事和过去发生的事进行对比,时刻把握已有经历和当前情况的相似之处,并以此帮助他们理解新事物。对比时产生的一连串粗线条类比,就是形成我们思维的关键。而我们说出的话则又反映了这些类比,虽然我们常常很快就忘记自己说的具体是什么。当一个短语被用来描述某一情况,而这个短语的字面意义和该情况相去甚远时,具体和抽象就巧妙地结合起来了。比如,当我们说“说曹操,曹操到”或者“他又在拍领导马屁”的时候,我们的思维实际上是在一个非常抽象的层面,所以几乎不可能联想到曹操真的来了,或者他正在用手拍领导的屁股或者领导的马的屁股。

当一个新的情况让你联想到另一件(或者一系列)以前遇到的事儿时,同样的心理过程又发生了。这些你回忆起来的往事,表面上看和眼前发生的新情况完全不同,但如果抽象出来,则有着同样的本质。所以,当有一天你的孩子要参加一门截止到4点钟注册的重要考试,你却在4点01分才登上网页时,你很可能会回忆起大约15年以前错过飞机的事。当时你就是因为晚了两三分钟,冲到机场时登机口已经关闭了,无论你如何软磨硬泡,机场工作人员就是不让你上飞机。

在日常生活中,这种具体和抽象的结合总在不断发生,只不过我们往往没有察觉到罢了。比如,当一位同事对你说“这个老王,又落井下石”的时候,你不会认为老王真的把一个人推进了井里,还往井里扔石头。又比如,如果有人说:“现在的孩子,简直吃不了一点儿苦。”我们不会抗议:“什么?苦怎么可以‘吃’呀?”人们总是用具体的词组来描述自己的观点,这不仅表明我们的思维非常具体,同时也体现出非同寻常的抽象能力,因为我们能够把眼前的情况抽象成一个具有高度概括性的短语,比如“落井下石”。而这些短语的字面意思,可能是毫不相关的事情。

所以如果一个人用“天上掉馅儿饼了”来描述彩票中奖的情形,大部分人都能毫不费力地理解这个画面,并且懂得这句话和现实情况的联系。就算是真有这样一个馅饼,那它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馅儿饼。这个“馅儿饼”掉下来的过程应该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并且我们也说不出它到底掉在哪个地方了。在适当的语境中使用这个短语,需要对事件进行抽象概括。但这个故事并非到此为止,因为同样的短语还可以用来形容其他情况。比如,一个人在逛商场时被星探相中,从此走上了演艺道路,并成为家喻户晓的影星;一个北漂白领的北京朋友打算出国两年,于是让这位租住地下室的北漂免费住在自己三环的公寓里看家;一位旅客在办理登机牌的时候被工作人员告知经济舱已经坐满了,然后免费升到头等舱;甚至有可能是住在4楼的小夫妻吵架,拿着厨房里的东西就往楼下扔,里面除了锅碗瓢盆酱油瓶子,还真有几个刚买的馅儿饼。到现在你应该会同意,这些情境已经构成了一个内涵丰富、角度多元的完整范畴。

只要你开始思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用“天上掉馅儿饼了”这个短语,你就会发现这样的情况真是无处不在。至少在某种程度上,你可能觉得世上的许多好事都可以用这个短语来描述,因为不少好事之所以发生,就是因为运气,而非自身超乎常人的努力。所以“天上掉馅儿饼”这个画面不断地出现在我们脑海里,无论我们喜欢还是不喜欢它。除非我们停止思考,否则就只能让这个隐喻自然而然地浮现出来。


本书概要

在下面各章中,我们不打算从生物学的角度讨论大脑,而是把认知作为一个心理现象来研究。我们不研究心理过程背后的大脑或神经过程,因为我们的目的不是从生物层面解释认知,而是要从一个非传统的视角展现思想的本质。因此,我们的讨论将在这个相当抽象的层次展开,但即便如此,这里也是精彩纷呈。

本书的前三章试图解答范畴和类比是什么。第1章重点讨论和单个词相关的类比,并提出书中将要涉及的一些关键论题。我们将说明用单词表现的概念是如何通过类比不断将其边界扩展的。我们会仔细考察概念漫长的发展过程,例如从小孩子概念的 妈咪 (某一个具体的成年人)逐渐发展出各种各样的隐喻用法,例如 祖国母亲 ,中间还穿插着 生母 代孕母亲 这样一些概念。我们还会展示一些比较抽象的词,例如“谢谢”“一点儿”“但是”“而且”,等等,这些词和名词一样,也是心理范畴的名称,也都是在漫长岁月中一系列类比造成的结果。

第2章研究那些语言标签比单个词长的概念。这章表明,隐藏在固定短语、成语或寓言背后的东西,是与用单词表现的概念非常相似的概念。例如,“阿喀琉斯之踵” 这个短语就是一顶戴在某个特定范畴头上的语言帽子,这个范畴是导致某人毁灭的致命弱点。《伊索寓言》里的狐狸,因够不到让它馋涎欲滴的葡萄,便称葡萄太酸,它本来就不想吃。这是一个抽象心理范畴的语言化身,描述的是某人急切地想得到某物,但可望不可即,结果就因为达不到目的转而贬低该物。这种经常被简化为“酸葡萄”心理的抽象性质可能在成千上万个情境中出现。因此,这个短语可以作为语言标签被用在任何一个类似的情境上,正像数不清的物件被贴上“瓶盖”的标签,或者各种各样的动作被贴上“取回”的标签一样。更抽象的范畴也是一样,比如常用的短句子“最近忙什么”“你脑子进水了吗”,还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样的谚语,等等。换句话说,在我们日常生活的交流过程中,有些情境需要用“毕竟”来表达。当这样的情境出现时,我们几乎能够无意识地辨认出来,并使用这个标签,熟练地将它嵌入实时的语流中。第2章结束于关于智能的讨论。我们用智能表示人们权衡任何情境的能力,以及从自己的母语和文化中获取的范畴总和是如何为我们量体裁衣,左右我们的智能的。本章有许多专门为中国读者编写的例子。

第3章讨论没有标准语言标签的范畴。人们出自本能自然而然地创造出这些范畴,用以处理复杂世界中的新情境。事后,这些范畴往往会成为“有提醒作用的事件”:一件事让我们想到发生在另一时间、另一地点的另一件事。举个例子,当侯世达在埃及著名的卡纳克神庙看到一位老朋友弯腰拾起一个瓶盖时,他突然想起过去某个时候,大约15年前,他1岁的儿子坐在科罗拉多大峡谷边,对眼前壮观的景色视而不见,却聚精会神地盯着地上的蚂蚁和树叶。尽管这两个情境之间存在许多表面的差异,将两个情境分开,但是,当这类有联想作用的事件发生时,它揭示了两个情境在更深的层次分享的某种概念框架,它也显示了我们无词汇标签的概念库是多么丰富而微妙。有类句子包括“我也是”“这样”和“那样”这些出现频率极高的短语。通过分析一系列这样的句子,我们将论证,隐藏在这类短语后面的,都有无词汇标签的范畴。这类范畴,有时简单,有时微妙,但它们都建立在隐含的认同之上,也就是说,建立在类比之上。

在和周围世界打交道的过程中,我们会在范畴领域内自然地来回滑动,而且对此几乎从不在意。这就是我们第4章要讨论的内容。在这一章,我们将集中讨论范畴之间的跳跃,特别是那些在抽象层次之间的上下跳跃。人类认知的灵活性极大地依赖我们在抽象阶梯上下移动的能力。原因很简单:我们有时需要作出细微的区分,有时又需要忽略差异,把事物混在一起,以期找到它们之间的共性。这两种情形都很重要。比如在吃饭时,我们要小心区分哪一个水杯是自己的,哪一个是邻座的。但在饭后洗碗时,这样的区分就完全没有必要了。再举一个例子:父母都想让孩子参加各种“课外活动”,无论是演戏、练习柔道,还是学一样乐器。孩子的课外活动是一个非常抽象的范畴。我们最普通的行为也隐藏着难以察觉的抽象选择,因为这些行为是认知的中心。我们“看”不到自己的认知活动,因为我们完全置身其中。为了搞清楚任何一个特定情境,我们有时会在两个表面截然不同的情境之间建立联系,有时会在两个乍看几乎完全相同的情境之间找出差异。我们就是这样在范畴之间穿梭往返,从最例行公事的行为到最有创意的活动都是如此。

第5章关注类比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这些类比基本不露行迹,所以这里将讨论它们是如何操纵我们的。我们感受不到自己已经被类比解释掌控。在这个意义上,无形的类比操纵着我们,因为,不管愿意与否,它都凌驾于我们之上。它还在另一个意义上操纵我们,把新的想法强加给我们,以此左右我们。类比不仅促成并丰富了我们对情境的理解,它还要冲进来,完全改变我们看待情境的视角。比如,2006年10月11日,一架私人飞机在曼哈顿撞入了一座建筑。这件事触发的类比不可避免地与2001年9月11日的事件联系在了一起。尽管那栋建筑并没有严重受损,人们还是立即怀疑这是不是一起恐怖袭击事件。短时间内,道琼斯股票指数竟急剧下跌。类比就是这样不请自来,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替我们思考并作出决定。

与此相反,第6章讨论在某种程度上被人们支配的类比。这些时新的类比是当我们遇到新情况并产生兴趣时,为自己或他人解释这个新情况或为自己的观点进行辩解而精心制作的,特别是那些被称为漫画类比(caricature analogy)的例子。这些类比是人们心血来潮一时冲动的产物,目的是为了让别人信服自己的观点。它们用夸张的手法把一个情境搬到一个新的领域。例如,一位科学家要到国外寻找职位。他给一位同事写信时说:“我爱我的祖国,但是在这里搞科研就像拿保龄球当足球踢一样。”在这一章,我们还会讨论各个层次的决策是如何依靠类比制定的。在决策者心中,这些类比把目前的情境与历史事件联系在了一起。我们的案例分析主要针对决定了越南战争走向的关键类比。本章结束于关于翻译的讨论。我们将重点分析一些熟练的译者所使用的类比,这些类比在多个层面创造出在两种语言和文化之间的对等翻译。

第7章和第8章讨论科学思维中的类比。第7章主要讨论“朴素类比”,具体说就是非专业人士赖以理解科学概念的类比。我们将展示在学校学到的数学、物理学,或生物学的概念,是怎样通过有吸引力而有帮助但过于简化的类比而获得的。比如,像除法这样的小学算术运算,人们在升初中时就已经对它了如指掌了,但对它的理解却仍然根植于一个朴素类比。这种情况非常普遍,甚至对于大学生也是如此。这个朴素类比就是最常见的均分操作,比如把24块糖平分给3个小朋友。毫无疑问,把除法看作均分通常是恰当的,但这样的方式所产生的观点往往过于狭隘。比如,这种关于除法的朴素观点让人难以想到越除越大的应用题。此外,本章也会分析朴素类比对教育的正面和负面影响。

第8章将探讨类比光谱的另一个方面,也就具有远见卓识的科学家是如何运用类比作出伟大发现的。我们将表明数学和物理学的历史是由一系列类比像滚雪球一样逐渐发展而来的。通过近距离仔细考察这两个学科历史上的一些伟大时刻,我们将揭示类比在其中反复扮演的关键角色。这些角色有时显而易见,有时深藏不露。爱因斯坦的深度类比将在本章扮演明星角色,其中包括一个鲜为人知的类比。这个类比引导爱因斯坦于1905年提出光是由粒子组成的假说。这一思想受到整个物理学界强力抵抗长达近20年之久。爱因斯坦本人也经历了一个缓慢而渐进的过程,最终才理解了自己的著名公式“ E = mc 2 ”的诸多含义。这段心路历程将在本章得到最细致的分析。

本书的结尾部分是一段对话,我们称之为“结语”。在对话中,我们从多个方面比较了范畴化和作类比。虽然,对话开始时这两个过程似乎相差甚远,但是,通过仔细比较之后,辩论的双方得出了二者之间并无区别的结论,她们认识到范畴化和作类比完全一样。 YFlD8oVCUCsOq3gFUxieKwQla8Er7rOgSOreHd1fZ5ZKzcuqL9LEfqoXb39De/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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