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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年少时喜欢红,一条红围巾,一件红绸衣,就打发了长长的青春。之后饱受烟熏火燎的红,阻于重重青蓝之后,难再得。指间樱桃,心上芭蕉,俱躲在书柜里暗自窈窕。至额上柳絮无风亦起的光景,也只有在书里遥想华年。那红衣,正穿过庭院,只留个背影,扁扁的在书页间,一唤便出来了。
书是旧日红。书里的都是旧事,隔了千年,颜色不褪,光亮不减。文字的魔力远胜其他。其他的只能看,比如绸衣、发带、红棉袄,或一沓照片——刻意留下的也终究走了形,不能看。文字却可以想。想是多奇妙的事儿,大把的阳光、漫山的月色、大段的对白、满壶的酒香,都可以随心掬来。
这一点唯音乐可比。多年之后,《十面埋伏》还是杀气萧萧,英雄苦短,霸王还在叹啊:“虞兮虞兮奈若何!”因为懂得的人需要,文字便流传,与我们相遇。
年少时读过的书往后便不再读,这就是傻。年少时怎么能明白书里的千种叮咛?好书不是衣,禁得住一读再读。那些照耀过你青春的光亮依然会温暖你沧桑的手指,从前看不到的荒凉会流出指缝来。
重遇经典,不只是鸳梦重温,而是你在长大:梳着羊角辫路过樱花树下,午后蝉声如浪,在图书馆的文学廊里穿行。你钻进了偌大的树洞,再出来,已成坚定的妇人。
(南 风摘自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人间有所寄》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