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讲过一本书,叫作《你要如何衡量你的人生》,作者是哈佛商学院教授、管理思想大师克里斯坦森。这本书中的内容是他给哈佛商学院毕业生所做的一次演讲,后来被称为哈佛商学院毕业前最重要的一堂课。但是,在做这次演讲时,克里斯坦森已经身患癌症,而他通过这次演讲告诉学生们,如果你要衡量自己的一生是成功的还是失败的,一条非常重要的原则,就是不要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因为一个小小的犯罪行为,就可能导致你前面所有努力获得的东西都没有了。
从很小的时候起,父母和老师就教育我们,做人做事要有原则、守规则,要遵纪守法,这样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认可,也才能坚守自我,不忘初心。但当长大后,我们发现很多人并不愿意循规蹈矩地做事,而是喜欢寻找各种抄近道、投机取巧的方法。当然,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你也不能说这种做事方法完全就是错误的,因为这的确能让你省去很多力气,或者获得更高的收益。但是,如果你经常为了利益而放弃自己的原则和底线,或者违反相应的规则,那就不行了。就像一辆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汽车一样,一次两次侥幸没事,但早晚都会出事故。
孟子也曾经多次强调这个问题,比如有一次,孟子的弟子陈代就问他,说老师您整天待在家里,不主动去拜见那些诸侯,是不是有点太拘泥于小节而误大义了?我知道您很想推行王道,如果您主动去拜见他们,效果好的话,您就能教他们推行王道;如果效果一般,那您也可以教他实施霸道。王道不成,至少还有霸道呢,总比在家里待着强呀!
同时,陈代还引用了《志》中的一句话,叫作“枉尺而直寻”。意思是说,你后退一尺,虽然有点委屈自己,但却能因此而前进八尺。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以退为进,这看起来也挺好呀!
孟子没有直接回答陈代行或不行,而是举了个例子,说以前齐景公打猎,就派人拿着召士大夫的旌节去召管理猎场的虞人,让虞人给他送弓箭来。但虞人并没有来,因为他认为齐景公违反了规制,用错误的信物召自己,命令就是无效的。即使齐景公要杀他,他也没屈服。
孔子在知道这件事后,就赞赏虞人说:“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有志之人,即使死后无棺椁,被弃于沟壑,也不怨恨;有勇之人,就算战斗而死,头颅落地,也不害怕。意思是说,人要坚守自己的志向和节操。
接着,孟子又说了一句话:“且夫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如以利,则枉寻直尺而利,亦可为与?”这句话也是孟子对待这件事的核心观点:为了利益,你可以让自己退一尺而进八尺,那以后再为了利益,是不是退八尺而进一尺的事你也会去做呢?
孟子这句话说得太到位了!回归我们现在的生活,有多少人都在“枉寻直尺”。我就经常看到很多朋友,几乎每天晚上都在酒桌上陪人喝酒,喝得肝都要坏掉了。我就劝他们说,这样太伤身体了,你是不要命了吗?他们就说,没办法呀,不喝酒客户不签单呀!不签单,就没钱拿呀!
每次他们这么说,我都很无语。不顾及自己的身体,拿健康来换钱,这就是“枉寻”。就像孟子说的一样,只从利益的角度看问题,为了利益,会一次次地退让和迎合。总有一天,他们也会为了利益而违背自己的原则和底线,甚至做出违反社会规则的事来。
陈代是希望孟子能稍微放松点原则,原则这个事儿没那么重要,咱们要的是结果。只要结果好,什么手段不都一样吗?孟子最后又说了一句话:“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你希望别人“直”,希望别人按你的方法做事,而你的方法却是让自己“枉”,以枉而教直,这怎么能行呢?
这就像那些在酒桌上签单的人一样,你希望跟其他公司之间公平竞争,希望客户能按规则签单,但自己却一杯杯地给对方敬酒,或者私下给对方回扣,以此拉拢对方跟你签单。
再比如现在有些老师,在教育学生时,口口声声说希望学生都考出好成绩,考上好大学,以后走上社会有出息、有成就,做个成功之人,但他们用的方法却是指责、批评,甚至是谩骂,给学生造成了巨大压力。学生跟随老师学习,并非简简单单地要个好成绩,而是在跟老师学习怎么做人,怎么正确地处理问题。如果他们从老师那里学到的方法就是无所不用其极,只要方法管用,什么都敢用,那么未来他们走向社会后,为人做事也依然是无所不用其极,哪怕造成社会秩序混乱也无所谓,这是很要命的。
孟子的观点与孔子的“己不正,焉能正人”是同一个意思。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还是应该坚持自己的操守,为了名利而委屈自己,迎合别人,并不能换来别人的改变;以自己的错误做法去矫正别人,更不可能行得通。
夫夷子信以为人之亲其兄之子为若亲其邻之赤子乎?彼有取尔也。赤子匍匐将入井,非赤子之罪也。且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而夷子二本故也。
——《孟子·滕文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