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能使我们洞悉物象内在生命的安详恬静、如沐天恩的心境(the serene and blessed mood),便是富于想象力的理性,便是中国人的精神。
——辜鸿铭《中国人的精神》
治理体系可以简称“治体”,以与政治体制的简称“政体”相对而言。因此,我们不是在研究一个具体的,如同文化体制或者外交体制一样的问题,而是在选择一个角度对中国的社会形态进行概念化。治理在中国既是一些具体的场景,也是国家的基本职能,它深入千家万户的生活中,所谓治理体系也就构成了中国社会系统的基本结构。我们在说明治理体系或者说治体的时候,不能仅仅停留在经验概括的层次上,必须在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关系中把握它。要说明中国治理体系的普遍性,当然是不容易的。这是一个被各种理论视为另类的研究对象。从时间的维度来看,这种普遍性不可能在自文艺复兴以来形成的世界中得到说明,它必须穿过黑暗的欧洲中世纪,回到文明之间更早的分歧处。最好我们能够从未来的理想状态出发回溯我们的时代,毕竟,中国文明和其他文明应该会在将来实现更深入的融合,由此形成形态上的谱系。但这种现代性的做法已经难以服人。从分析的层次来看,我们不能停留在当前最为显眼的社会事实或者文化差异上,如果这样做也可以的话,中国社会形态应该早就被纳入某个重要的理论体系中了。如果这没有发生,或者发生得不能令人满意,我们就要深入很少有人到达的领域,在那里建立思考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