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体系要解决的问题是一个社会整合的问题。对于中国来说,社会整合的中心问题始终是一个“联结”问题,也就是如何在社会权力的上层结构和下层结构之间,或者说中心结构与边缘结构之间建立良好的联结。
在幅员辽阔而且人口众多的中国,这种依托于政府科层体制的上下之分和阶级、城乡、民族、区域、产业或身份等关系糅合在一起,国家权力要借助这些关系才能抵达基层。这些关系既可以是权力的通道,也可以是权力的障碍。在传统中国,社会整合的程度总体是不高的。费孝通将传统中国的上下结构理解成“双轨” ,也就是说,存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双通道,相互协作来解决中国社会存在的治理问题。但在黄仁宇看来,上下之间的沟通机制是非常无力的,根本不能对外来压力做出有效的反应。他将这样的上下结构比喻成“潜水艇三明治”——一种美国面包:上下两片长面包,中间一些蛋黄酱和莴苣叶 。
这种上下之分非常顽固,而且难以打通。不仅仅是中国如此,那些被动进入现代化的民族都会发现自己的上下之分是一个障碍。迈克尔·曼认为,传统国家总体上基础性权力薄弱,也就是国家权力难以渗入基层 。这样的国家如果要实行自我改良,很容易上动下不动;如果一定要动,发挥了自主性的国家高层就可能和自己的社会基础发生断裂,引发社会革命 。晚清中国的辛亥革命就可以做此理解。到了蒋介石那里,他在形式上统一了中国,也打造了一种有着大概规模的新的高层结构,包括统一的军令和征兵法、新的国民政府、法币与中央银行、新型教育制度等,但是,他没能改变社会基层结构 。结果,他也输掉了大陆政权。而中国共产党在接手政权之后,也接手了这样一个上下脱节的中国。毛泽东在1956年总结出了“十大关系”,其中的产业间的关系(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建设主体间的关系(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党和非党的关系、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这五大关系都可以说是上下之间关系的当时体现。最后的解决方法是发起一场彻底的社会革命,而不是不彻底的政治革命。社会革命的结果是将所有的国民都组织到各种单位里,通过行政命令推动运转。
可以认为,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制度是一种用政治整合替代了社会整合的总体性安排 ,它的优点是整合程度高,缺点是社会代价大,社会活力激发不出来,导致体制的僵化和单位的低效率。走向改革也是上下分头展开的,尤其是下层结构发挥出了活力,最后形成了上下共振,走出了计划经济体制以及这种体制规定的高度组织化的社会整合机制。上层结构与下层结构之间的差异性也再次凸显出来,但是,这个时代的上下层关系和传统中国已经有很大的不同,传统中国尤其是明清时代的上下分层既是社会分层也是空间分异,上下与城乡、中心—边缘这样的空间结构有对应关系。上下之间可能是因为距离或皇权的无为而相安无事,中间靠高度认可官方的绅士做上下联结。改革开放以后的上下之间的关系在空间上是一体的,国家权力机构一竿子插到底,遍布全国各处,由干部直接治理基层。它呈现以下两个特点:
其一是上下之间的紧张。计划经济体制是一个国家依赖以乡村为主体的下层结构供养上层结构,继续推动工业化发展的模式,国家通过农民集体汲取乡村资源,农民缺少直接感受,且高强度的政治整合掩盖了其中的张力。市场化改革激活了农民的主体意识和利益观念,使得国家再次直接面对亿万小农,这种高强度的索取被所有农民直接感受到了,它的合理性也就受到了质疑。尤其是,在国家索取过程中的干部腐败问题也变得严重起来,使得城乡二元分割体制尤为不平等。徐勇用“非均衡的中国政治”来描述这种巨大的不平等 。实际上,不仅仅是城乡之间不平等,改革采取了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双轨体制,也形成了巨大的寻租空间,迅速地激化了社会矛盾。其二是出现了新的下层结构。在微观的层次上,人的自主能动性得到了极大的发挥,30年的计划经济体制使得体制内富集了巨量的资源和极大的权力,正好通过关系化公为私,搞关系成为一种相当普遍的生存策略。这种关系学的发达在计划经济时期就已经开始了 ,在经济搞活的时代得到了充分的释放。台湾出生的美籍华裔人类学家杨美惠1981年来到北京留学,被这种不同于台湾社会的关系学形态震惊了,以一种紧张的心理展开了她的惊奇之旅,最后写出了一本《礼物、关系学与国家:中国人际关系与主体性建构》。她的结论是,尽管国家政权建设已经一竿子插到底了,但是人们的关系网又从横向上发展出一个“第二社会”,形成了两个社会之间的张力 。当时,在基层出现了同样腐败的版本,贺雪峰称之为“权力的利益网络” 。李友梅等人在总结改革开放30年经验时提出了一个“制度—生活”的分析框架,是对于这种新的上下之间关系的一个理论概括,其中的“生活”主要指的是人在体制环境中的能动性 。
此时,国家政权建设在形式上早已经完成了,然而,上层结构与下层结构之间的联结问题却没有解决,1990年代被广泛讨论的国家政权建设问题,其实是在讨论联结问题。这个联结问题是中国的社会治理在进入新千年时面对的核心问题。在一竿子插到底的国家政权体系之外,存在的不只是基于关系学的“第二社会”,还有基于市场交换关系的市场社会,和宗教、宗族、传统娱乐等问题联系在一起的民间社会。而且,当时中国形成了一大批富有主体性的体制外的社会精英,这些高能量个体本身就是一种社会力量。当时中国正处在一个社会秩序比较混乱的状态中,1992年全国公安系统受理的刑事犯罪案件为158.3万件,2010年为597万件;1992年受理的治安案件为295万件,2010年增长到1275.8万件 。那么,一种一元化的上层结构(体制内结构)如何联结日趋多元化的下层结构(体制外结构)?是重建总体性的权力,还是重建社会?是用一种更强有力的权力包打天下,还是形成一种多元的社会治理的模式?这是社会学家的提问方式。
在21世纪最初的几年中,社会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被提了出来,社会建设包含了社会联结的问题又超越了社会联结。它的首要任务是为了解决市场经济带来的社会分化问题,保护社会下层以减少市场经济的冲击,同时使得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更加顺畅地推进。这是卡尔·波兰尼提出的“保护社会”的议题,或者是社会民主主义曾经面对的普遍问题。这项工作在21世纪得到了很大的推动,未来还要继续推动。另外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除了要保护社会,还要如何看待其他的社会发育现象。保护社会和社会发育在1990年代是混合在一起提出来的,当时以为这两个问题内在高度相关,必须同时得到解决,因为我们不能完全依靠政府来保护社会。
陆学艺曾经总结了21世纪初的社会建设的四种立论:1)以保证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民生论,重点在于发展各项社会事业;2)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管理论,放在今天叫作治理论,强调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水平,形成合理的社会管理格局,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3)社会结构论,社会建设的核心是要构建一种合理的社会结构,包括人口、阶层、城乡、区域,以及家庭和组织结构等;4)建立能够驾驭市场、制约权力、遏制社会失序的社会主体的主体论或者组织论,强调要有发育良好的、多种形式的健全的社会组织体系。
陆老的观点属于社会结构论。但是他不反对其他观点,他提出社会建设三阶段论,将各种观点都放了进来。第一阶段是以当时正在做的民生事业为主的;第二阶段是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创新社会政策和完善社会管理,核心在于形成合理开放的工业社会中期阶段的社会结构,推进新型城镇化,实现城乡一体化,培育和壮大中产阶层;第三阶段是到21世纪中叶,中国经济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时,和谐社会基本建成。对于第三阶段的特征,陆老讲得面面俱到,其中提到了前面没有提到的“社会组织广为发展” 。站在2020年来回望这十几年的社会建设的发展,我们是走到了哪一个阶段呢?应该是处于从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发展的过程中。2008年起实施《劳动合同法》,2009年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10年出台了要求为农民工缴纳社保金的《社会保险法》,一种低水平、广覆盖和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制已经建立起来,关于城乡一体化和有利于人口流动的政策体系也已经建立起来,社会民生事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贫困发生率大幅下降,全面小康社会基本建成。同时,中国已经形成一种新的社会结构形态,它和十几年前有很大的不同:人口老龄化率超过12%,同时人口出生率降低到10.48‰,未富先老的态势明显;快速的城市化将中国从乡土中国推入城乡中国时代 ;收入差距依然较大,但有统计表明白领阶层从2008年占比38.4%提升到2019年占比55.7%,一种去工业化的就业结构正在形成 ;中国的家庭结构快速变化,夫妻双方各自独立行动的个体家庭形态逐渐普遍化 ;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格局看上去相当固化,中西部地区有几个大城市表现比较好,东北振兴始终难有起色。可以说,陆老当时关注的社会民生问题已经得到很大的缓解,社会结构问题的解决也有了大致的轮廓。
如果说我们正要进入社会建设的第三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什么呢?首要的任务当然是继续完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任务,使之更加合理,对于老龄化和家庭个体化这样不可逆转的趋势形成明确的应对策略。此外,我们的新任务是什么?这个时候,联结问题就凸显出来了。
对于这个问题,张静是这样来表述的:“讨论社会建设,我们的关注焦点,就不应仅局限于建立何种管理组织,而是上述‘平衡利益、维护公正’的组织机能如何再造的问题。辨别清楚‘组织建立’和其‘实际机能’的差别,就能明白,仅仅加强组织建设、但缺乏实际机能的治理效果为何事与愿违。” 她这段话是针对那种试图激活传统和利用1950年代遗留的社会构造的社会治理思路,认为在一个大范围流动和社会关联异质化的“公共社会”时代,需要新的治理组织、观念与方法。她主张的实际机能是一种整合社会的效力,要能够在不同的阶层、身份和社会类别之间,促使广泛、互赖、互益的社会关联生成。今天的社会整合纽带的问题是并不能广泛地涵盖所有的群体,尤其是那些体制外的群体 。也就是说,在民生问题和结构问题解决到一定的程度后,联结问题或者张静提到的“社会整合纽带”的问题就凸显出来了,即使民生问题和结构问题也可以纳入这个问题意识中来理解。
问题是:要怎么来解决这个联结问题呢?是要发育社会组织吗?要发育怎样的社会组织和如何发育社会组织呢?执政党从一开始提出的目标就是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事实也确实如此,政府发挥出强大的主导作用,各种社会组织蓬勃地发展起来了,但大多数都是从属于政府部门而运行的。一些专业性的社会组织是作为政府部门和工作对象之外的承担政府项目的“第三方”发挥作用,类似西方社会中的“第三部门”意义上的社会组织非常稀少。这到底算不算是一种成功的联结模式呢?
项飙提出一个“框架性国家”的说法来理解当前中国的社会整合和社会联结的状态。在笔者看来,这个提法也很适合用于描述传统中国。项飙注意到,在普通百姓这里,国家观念显示出两重性:一方面,“国家”作为一个抽象的概念,被道德化、总体化、自然化,很少有人质疑其合法性和正义性;另一方面,大家对具体国家机构的行为则高度怀疑,老百姓和具体国家机构的互动利益化,甚至机会主义化。由此,他发展出一个“框架性国家”的概念来解释这种两重性。所谓“‘框架性国家’指的是,群众和政府都强调国家总体上的整合性的重要性,但是人们在具体问题上没有制度性的共识,国家内部的种种关系经常失衡。换句话说,国家是一个高度整合的框架,同时也是一个从外部整合社会生活的框架,但是在国家内部、在社会内部、在国家和社会之间都缺乏实质性内容上的整合”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他同时相信这种形态的中国也会是很稳定的,未来中国将是整体稳定和具体失范相结合的状态。可是,这种“框架性国家”中的整体稳定是怎么做到的呢?对此,项飙的文章基本语焉不详。
我们能够理解,这种“框架性国家”一定有一些机制来联结上下,只不过我们还没有能够在学理上很清晰地辨析它。对于传统中国的联结机制已经有很多的讨论,大概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突出传统中国的专制色彩,强调传统国家对于乡村拥有强大的直接控制能力。最著名的如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提出的“四大绳索”(政权、族权、神权、夫权)说。或者是萧公权、秦晖和鲁西奇等人对传统乡村控制的研究,即认为传统国家的皇权是下县的 。鲁西奇说得很明确:汉唐时期的乡官是“官”,宋元明清时期的职役也是国家的“职”,都是国家权力体系的组成部分,是“下县的皇权”,是传统国家的“乡村基层政权” 。或者如黄仁宇提出的“潜水艇三明治”的比喻,即认为传统中国的专制并不需要官僚到场,刑罚、科举制度和儒家伦理就可以达到效果。刘泽华等人的著作则系统地总结了专制权力是如何控制整个社会的,包括人身、土地、再分配、工商业、城市和文化等 。
第二种观点突出传统社会的封建性,如费孝通基于皇权和绅权并存提出的“双轨制”,傅衣凌从这种双重机制中进一步提出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弹性”特征。傅衣凌的学生陈支平这样概括:中国封建社会的统治形成了“公”和“私”两个体系。“公”的体系是指封建政权,从一国、一省、一县以至于一乡,和官僚制度结合在一起,表现得非常错综复杂。“私”的体系是指集中了族权、神权、夫权等诸种力量,并巧妙地利用原始公社制和奴隶制的残余来进行统治。这些特点造成中国的封建经济结构十分牢固,既有落后性,又有灵活性,使得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长期处于“早熟又不成熟”“死的拖住活的”的状态 。可以说,傅衣凌其实也是承认双轨制的,但相比而言,费孝通的双轨政治的说法比较温和。王亚南特别强调官僚阶层的作用,提出了一个“官僚政治”的概念,认为官僚政治在各国都有,在欧洲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时期还比较明显。但是,那是一种技术性的官僚政治。在中国则是一种社会体制意义上的官僚政治。在这种政治下,政府权力全把握于官僚手中,官僚把政府措施看作为自己图谋利益的勾当,它就不可能仅仅从技术上根治,只能随着专制主义政治的没落而消失,作为社会体制意义上的官僚政治将在公有制和人民民主的社会中消失 。
第三种观点强调中国的特殊性,或者说特殊的现代性。这与迈克尔·曼对帝国的想象有关,这类国家的国家能力是专制能力强与基础能力弱相搭配的,但这里想象的是一种无力的国家,不符合传统国家王朝初期的形象,更不符合当代中国的形象。黄宗智和李怀印等人认为其中存在一个“第三领域”发挥承转作用,第三领域的出现并不必然意味着一种国家的无力,反而可能是一种实现实体主义治理的路径,是一种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
当代中国的联结机制是怎样的呢?对此的解释无疑要涉及对群众路线或民主集中制实践的学理化解释,要把这种最核心的中国治理经验转化成知识。目前,还不能说已经在这个方向上实现了真正的突破。但是,对于实践经验本身的概括已经非常丰富,而且把握了要害。治理问题与政治学或行政学中的政府过程研究有密切的关系,胡伟在《政府过程》 一书中对于群众路线的重视程度超出一般,强调这是中国特色政府过程的核心内容,但也很难说他发掘出了群众路线作为一种知识的一般性。唐皇凤对于联结问题有比较明确的问题意识,他特别注意了权力的组织网络的作用,认为执政党依然是依靠强大的组织网络来完成社会联结和社会治理的,这个组织体系不断地再组织、再利用和再整合 。但是,他相对地忽视了正式组织体系之外的其他力量和机制。相比而言,吕德文的《找回群众:重塑基层治理》就更多地注意到了这种正式组织体系的实际运作过程,看到正式权力是如何通过层层叠叠的柔性机制去对接群众的 。不过,他更多的是在谈治理,而不是联结。搞群众路线的基本目的是国家直接面对有差异的个人,我们还是需要一种框架来将这个“一和多”的张力凸显出来。
吕德文延续了“华中乡土派”的一个观点:对于群众的工作要讲政治,不能停留在“策略主义” 。这里的“讲政治”说的是干部在工作中要讲政治、顾大局,这是中国式的实践。与此不同的是,还有另一种对于政治的理解,也是更加具有学理色彩的政治语用,它指的是如何让个别人的意见整合起来,通过代表机制向政治系统输入。这两种政治语用的根本不同在于:前者是要直面群众的具体性,公权力直接介入私人生活中的某些方面;后者是要通过一个机制将人的一般性表现出来,让人的具体性保留在私域中,将公私分离。前一种政治说的是群众利益无小事,所以群众利益就是政治;后一种政治说的是公共的才能是政治的,否则就不是政治的。而且,这两种政治语用是相当对立的——虽然不是彻底对立。如果干部直接面对群众的具体问题,那就不需要群众自己组织起来将问题政治化了,至少是不需要上街了。一种联结模式是自上而下的政治化,是将本来相对中立的官僚科层体系政治化;另一种联结模式是自下而上的政治化,是将本来埋头过日子的民众的生活政治化。这显然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联结模式。
从经验出发,我们已经可以概括出当代中国联结机制的核心方面了。第一,依托于执政党领导的政府、国有企业等组织体系,以及借助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民族区域自治等基本制度,以群众路线的工作方式,联结各种具体的社会主体,直接处理其中的差异性。第二,通过促进经济发展和发展社会事业不断地改进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改进社会治安,提高人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等。第三,发扬儒家传统的国家观念,将执政党的努力转化成某种文化合法性,塑造民族—国家认同。在这些要点中,“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正在变得越来越清晰。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评价这种不同于西方主流的联结模式。这种联结模式有一个明显的问题:群众缺少公民性。所谓公民意味着积极的政治参与,而群众缺少积极主动的政治行动,有心动却很少行动。群众的基本政治态度可以概括成这样一句话:“你把国家治理好,让我好好过日子。”这样的国家观念有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如果普通百姓可以这样想,那些从事经营发展的企业家或者所有想干出一番事业因此必须有更多公共参与的主体,也会满意这样的“框架性国家”吗?或者“框架性国家”能否尽可能有效地解决他们遇到的问题?另一个问题更为根本,即就普通百姓来说,他们这样的国家观念合适吗?这是一个很少有人去追问的问题,但是,它是关于中国文化和中国政治的一个基本问题。
我们普遍接受了一种来自西方政治学的观念,即群众应该政治化,成为积极主动行动的公民。所谓群众路线,在革命年代和新中国成立的前30年是和高效的政治动员联系在一起的,这时候,消极的群众是要被批判的。改革开放以来,如何让群众成为公民变成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命题。这个假设的流行与一个基本问题有关:怎样的人格才是完善的人格,以及如何拥有完善的人格?人格的完善在多大程度上和社会有关,这里且不讨论它。但是,本书的一个基本立论是:生活才是问题,政治是生活的一种可选的方案,我们不能把一种本质上是工具性的方案直接当作问题本身。赵汀阳这几句看似极端的话是值得思考的:“事实上我们不可能放弃社会也不可能指望一个‘完美的’社会。完美的社会根本就不是一个生活问题。我们只能指望一个好社会,即一个尽可能为生活着想而不是为社会着想的社会。”“一个好社会必须从根本上为生活着想而不是为社会体制着想,如果一个社会不是有利于开展有意义的生活,它就是一个坏社会。” 赵汀阳并不是在说社会不重要,他一直在研究社会,他是以一种非常简明但也容易被人认为是矫枉过正的方式来校正流行的偏见。
进一步地,本书的另一个基本立论是:将生活政治化的人类社会组织模式只是特定条件下的特殊模式,并不具有稳定性。这个大胆的论断可能会招来反对,但它是这里的一个重要假设。
人类进入资本主义时代以后,先后发生过且正在发生两大系列的社会转型:一是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和民主化,二是复杂社会、风险社会、流动社会、网络社会和个体化时代的形成。这构成了当前中国讨论治理体系尤其是联结问题的双重语境。在第一系列的转型中,政治参与普遍地发展起来,群众被政治化了。在第二系列的转型中,情况急转直下。霍布斯鲍姆这样写道:“由于组织性群众政党的衰落——不论是阶级或意识形态取向——将平常百姓转为热情政治公民的动力也从此告终。” 看上去,各种街头运动和舆论事件依然活跃,但它们的性质和效力都改变了,越来越成为一个政治冷漠的再生产过程。也许霍布斯鲍姆的左派立场让他夸大了资本主义世界的问题,但政治性公共生活的衰落似乎是一个共识。正如普特南的《独自打保龄球:美国下降的社会资本》、桑内特的《公共人的衰落》或者贝克等人的《个体化》等书所描述的,这是人们的生活态度而不仅仅是政党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种改变导致了两个直接后果:其一是,个体自由与直接组织个体的共同体之间的张力被放大了。个体化时代,人们貌似更加自由,更加不受集体压力,给个体直接制造集体压力的共同体也就必然地瓦解了,这就使得帕森斯、科尔曼等人为自由民主社会的社会整合机制所做的设想更加失效了。其二是,无论我们如何设想未来,都必须设想一个尊重个体自由的社会。这给学者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因为建设一个整合良好的社会,是社会科学的基本意义,否则没有理由动用财政资金来支持这些研究。结果,我们必须设想一个尊重个体自由却又整合良好的社会,也就是要设想某种有温度的系统。
通过代表机制将生活政治化的思路以人的易于组织为前提,否则也就难以代表。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描述的那个时代,美国人非常喜欢结社,“美国人不论年龄多大,不论处于什么地位,不论志趣是什么,无不时时在组织社团” 。可是,今天的美国人已经变得不那么爱结社。这种变化不仅仅发生在社区生活中。拉什和厄里所说的“组织化资本主义的终结” ,描述的是经济组织原则的变化。如果打开历史的视野,我们会发现,普特南所说的“社会资本”的下降,是人类社会中一个长时段的变化,而不是他所预期的暂时起伏。以上两大系列社会转型中间贯穿的同一线索是人的个体化。自晚清以来,我们逐渐形成了一个“中国人不团结”的说法,但是如果回溯中国历史,去理解汉代的豪强、南北朝的大族、风起云涌的农民起义、顽强的家庭内部团结和各种生死相托的友谊,我们就不能不想,这些团结是怎么发生的?实际上,中国人绝非从来就不团结,只不过当保持了团结习惯的西方人带着坚船利炮来到一度不团结的国人面前的时候,当时中国人的不团结就成了严重的问题。梅因基于欧洲经验提出的从身份到契约和从群体到个人的社会转型公式 ,应该被视为一个普遍的大趋势。个体化的个人也许是有道德的,也是善良的,但却是更不接受管束的。迄今为止的人类经验一再告诉我们,所谓有集体行动力的组织也就是对于人的控制性更强的组织。也许将来能出现既有集体行动力又有高度个人自由的组织,但这种前景在这里不能作为讨论问题的前提。
汪晖对于联结问题的思考是独到的 。他注意到当代各国政治实践中普遍存在的“代表性断裂”的问题,也就是如果将政党理解成社会结构中特定群体的利益代表,那么,我们会看到政党和它原来承诺代表的群体之间的脱节。汪晖的洞察力体现在,他注意到中国共产党的形成具有一种“超代表性”的品格,这种超代表性是由一个乡村出身为主的精英群体以一种特殊的形式来表达的:他们声称自己是人口中占比极小的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且这个占比极小的阶级是中国革命的领导阶级。这种看似代表性不足的超代表性的可能性,在于整个中华民族的核心任务是反帝反封建,这是全球资本主义体系的结构和中国的历史脉络所形成的问题。由于这个问题的宏观性超越了所有的个人利益的具体性,因此,超代表性才能超越了代表性。这还不够,超代表性需要在长期的人民战争中,通过群众路线的工作方式落实为人民的认同。那么,在今天,当解放政治的重要性让位于生活政治之后 ,在这个崇拜自我的“小时代”,超代表性何以可能呢?汪晖继续诉诸宏观结构的压力,他提到的方案是:“事实上,城乡矛盾及其转化、区域差别及其转化、阶级关系及其分化,以及当代生产和消费形态对于生态环境的破坏,集中体现了当代资本主义的矛盾。因此,乡村建设、生态保护、发展模式的转变、民族平等和文化多样性的保护,与工人阶级的社会地位的改变等,理应成为当代平等政治的驱动力。”
汪晖提到这些方面,应该是因为这些方面既勾连着宏观的结构性张力,也是群众比较关心的。但是,这些方面在中国政治的诸多议题中未必具有本质的意义,未必具有足够的意义激发出执政党的去官僚化的决心。更何况,超代表性如何应对社会不断异质化,尤其是超代表性如何应对新兴社会阶层的成长,还没有被汪晖提起。或许,经过这样长期的战争、革命、改革和社会变迁,借助于长期的革命教化和发达的信息传播渠道,中国的群众不再像传统百姓那么狭隘,他们对于政府确实有了更多的期待。但是,这不等于中国的群众会变得积极参与政治。无论如何,能够被政治化的生活议题总是少数。群众路线的意义不是在特定议题中获得的,“群众利益无小事”指明了个体化时代的超代表性建立的机制。不是特定的问题才是政治,而是不具体所指的问题都可能是政治——被治理者当作政治大事一样对待。这是一种很不同的代表性机制。它不是让具体的利益组合成一般利益来集中表达,也不是在超越具体利益之上的抽象层面发现一种群众自己难以体认的真实的或者根本的利益,而是尽可能地直接面对几乎所有可及之处的具体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以及类似的“无小事”的说法,实际上是在一定程度上取消了一般性和具体性的差异。
在几千年的历史中,人类社会中有一个奇妙图景越来越清晰。一方面,系统力量坚决地走进生活,否则就不成为系统,这就是哈贝马斯所概括的系统殖民生活世界的态势。这绝非资本主义时代才有的事情。另一方面,生活世界中的人际团结不断瓦解,或者在空间上逃散,或者化整为零,不断地个体化,失去了团结的习惯和能力。我们不知道前者在多大程度上是后者的原因。总的来说,系统整合越来越得不到社会整合的呼应。在这个历史态势中,如果总是想着如何重建这种呼应,这种想法的合理性与可行性是需要反思的。
这个图景中的一个要点是,系统的力量正在坚决和主动地走向日常生活和大众。要理解这个要点,需要一个比喻,将国家比作企业。韦伯特意地区分了国家的权力和企业的服务,认为后者中的控制关系是不确定的,不是典型的权力关系,所以不适合谈论合法性的问题 。韦伯理解的国家是一个实体(unity),这种国家观具有那个时代的特点,也有德意志民族的特色。在中国的语境中,国家的实体性还是近代发展起来的;而在通常的王朝史观中,王朝和百姓的关系确实很像企业与客户的关系。许倬云基于这样的比喻,对中国的治理史做了十分精彩的讲述 。在当代的新政治经济学中,更是经常地将政府比作企业,这应该被看成民主化时代的通用比喻方式。
如果国家是一个电信公司,将手机用户和电信公司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动力,肯定是出自电信公司和手机用户双方,但是,其中更主动的一方是电信公司而不是手机用户。那种认为手机用户更加主动的理解,包含了有待反思的预设:好像如果手机用户不这么做,就不是一个“完善的”手机用户。既然是电信公司一方更加主动,那么,我们就应该把重点放在考虑如何改善电信公司联结客户的方式上。如果电信公司依然像在普及电话初期那样坐等客户上门,还索要安装费和上门费,肯定是不合适了。如果为了获得更好的服务,电话用户确实可以组织起来和电信公司谈判。但是,现在我们看到的,是电信公司自己在不断地改进服务,而不是电话用户在改进组织。这背后的动力是竞争。回到社会系统的场景中来看问题,这是由于国家间的竞争和地方间的竞争。确实,在这个全球社会中,无论多大规模的国家,也只是一个局部,我们不能局限在民族—国家的范围内来构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而应该在全球社会中思考系统与生活的关系。
我们可以继续思考如何让人民积极参与政治,也可以尝试换一种方式展望未来。我们可以期待系统力量改变介入生活世界的方式,使得这种介入成为一种积极的建设,“变上访为下访”,变参与为联系,不是群众的政治化,而是系统的生活化。
在貌似强大的系统力量以任何方式曲折地对生活世界提出要求之后,系统确实有可能向生活俯就,除非它真的可以与生活世界脱钩,或者具体地说,最发达的国家可以与落后国家脱钩,社会中的精英群体可以与大众脱钩。在托克维尔看来,法国大革命发生的一个原因就是贵族不断地脱卸对于乡村社会的责任,却保留了索取的权力 。也就是说,他们将自己从一种传统的权威改造成了一个农民生活世界的殖民者。这种情况在晚清的中国也发生了,因此,传统的伦理关系才变成了阶级关系,出自欧洲的阶级斗争理论出人意料地成为中国革命的指导思想。今天,我们确实看到了一种全球社会中的精英和其索取对象之间的脱钩趋势,但在中国,执政党坚决地反对精英尤其是体制内精英的这个取向。我们应该理解,群众路线的实质,是让社会中的精英尤其是体制内精英一再地脱卸系统赐予的马甲,走进身边百姓的生活世界。如果仅仅是一部分体制内精英试图走进群众生活,那还只是代表性,而不是超代表性。超代表性的建立,是执政党整合各方面的系统力量去满足群众的生活需求,包括体制外精英,这就是所谓的共建共治。由此,我们也能理解执政党对社会主要矛盾的最新表述,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中,矛盾的主要方面不是对于美好生活的期待,而是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必须去满足生活,而不再是让生活迁就发展。
因此,真正重要的问题就在于:系统力量如何才能更好地联结生活世界?就本书来说,首要的任务是从理论上将这个问题提出来,然后从经验上概括当代中国的“联结”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