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率地说,笔者原先并没有读过这个文本的原著,但知道已经有了中译,所以就一直想当然地认为,就这个话题而言,对绝大多数中文读者来说,已经不存在阅读和理解的障碍了。直到一年前,遵照罗卫东先生的安排,笔者在浙大的一个读书班陪读,这才发现,我们根本不可能取巧,必须重新翻译德文原著。结果就有了这个中译本。 [1] 然后,笔者又非常荣幸地请到赵鼎新先生撰写了导读,感激之情自不待言。
韦伯虽然学术业绩十分辉煌,而且对方法论问题多有论述,但他从没有就此写过一部专著,一如罗卫东先生在拙译《学术与政治》的导读中所说,都是“机缘之作”。也许正因为如此,后来的德文编者把他的分散论述结集出版,就显得匠心独到,尤其是,这突出了韦伯方法论思想的系统性和一以贯之性,本书就是其中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说,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
笔者专事韦伯著作的译介多年,感到韦伯思想最能动人心魄的地方,就是从中嗅不到意识形态专家的味道,这在一个价值多元化仍然不可逆转的世界上,殊可谓罕见,本书的论说就表现得尤为突出。
作为一个首创性的原则,韦伯给经验世界的观察者、研究者,尤其是行动者,当然首先是给他自己,提出了一种不容讨价还价的要求,就是必须对目的理性和价值理性、责任伦理和信念伦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做出严肃区分,目的是诚实地面对这个经验世界,面对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的目的与手段之间的因果关系,面对这种因果关系的可能趋势。如果不能确定自己是个天才,就只有这样自觉地认知和认识,才会决定一个人在选择目的、采取行动时具备头脑清醒的责任意识和责任能力,此外,还有一个附带的含义,也多少有些出乎意料,就是使人学会用马基雅维里式的客观性眼光看待各种“道德”与“信念”宣示。凡此种种,无不令人感到韦伯方法论思想的资源性价值,特别是在学术与政治领域。
不难看出,尽管是针对学术研究中的问题进行论述,但韦伯的方法论思考绝不仅仅是针对一时一地一事,而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系统认识,在极大程度上说,这是他的前人和后人都没有做过的事情。正因为如此,笔者才决意重新翻译这几篇重要文献,借此也专门领略了韦伯不厌其烦的苦口婆心,清楚意识到这不仅是对翻译的重大技术考验,更是一种需要长时间刻苦用心的思想和知识训练,不管那是理解、接受、反对还是发展。顺便说一下,第一篇关于“客观性”的文章,笔者已经重译之后先行收入《学术与政治》的译本作为附录,这次出版前又做了若干技术性修订,以求更准确地反映韦伯的本意,祈读者诸君明察。
比较重要的是,根据出版社的意见,本书又合并了北京外国语大学姚燕教授翻译的三篇韦伯关于方法论的文献,一是为了更加充实文本规模,二是更加丰富中文读者对韦伯的专业认知。笔者也竭尽所能一起讨论了全书译稿,尤其是原先并不熟悉的部分内容和遣词用句问题,无疑也需要共同承担责任,还请方家不吝指正。
阎克文
2022年4月30日
于浙江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
[1] 本书中《社会科学认识与社会政策认识的“客观性”》《文化科学逻辑领域的批判研究》《社会科学与经济科学“价值无涉”的意义》《社会学基本概念》四篇文章,由阎克文根据1922年于图宾根出版的《韦伯学术理论文集》( Gesammelte Aufsätze zur Wissenschaftslehre )译出;《边际效用理论与“心理物理学基本定律”》《“能量学的”文化理论》《正当支配的三个纯粹类型》三篇,由姚燕根据1988年版《韦伯学术理论文集》译出。——中文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