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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奥德赛

几架雪橇唱着一成不变的悲叹调,和挽具吱吱扭扭的声音以及领头狗叮叮当当的铃声,前呼后应。不过,人和狗都累了,不说话,不叫唤。雪道上铺满了厚厚的新下的雪,他们从远方赶来,滑板上装载了冷冻的麋鹿的腿,硬得像燧石一样,牢牢地压在还没有压实的路面上,使劲往后拉,那股倔劲儿与人的脾气差不多。黑暗正在袭来,但是这个夜晚还没有可以撑起的帐篷。雪细碎地往下飘落,空气没有一丝波动,不见雪花,只是精心设计的细小的雪晶。天气很暖和——还不到零下十度——人们根本不当回事儿。迈耶斯和贝特尔斯已经把护耳翻起来,而马尔姆特·基德甚至把手套都脱下来了。

狗群早在下午就疲惫不堪了,但是现在却开始表现出一股新的活力。那些更为机敏的狗中间,出现了一种不安情绪——一种对缰绳牢牢束缚的不耐烦,一种迟疑的快速奔走,鼻子在嘶嘶地辨别气味,耳朵竖了起来。这些狗对它们反应比较慢的兄弟变得恼怒起来,变着法子一下又一下地撕咬它们的后腿,督促它们前行。那些被撕咬的兄弟也沾染了这个毛病,助纣为虐,扩大了这种“传染病”。终于,最前面的那架雪橇的领头狗尖厉地吠叫一声,心满意足的样子,在积雪里压低身子,绷紧领圈向前拱去。其余的狗纷纷效仿这一架势。一条条后缰绳立时集体发力,挽绳于是绷得紧紧的。雪橇向前冲出去,人们紧紧抓住舵杆,拼命地加快脚步,这样就可以逃脱滑板的碾压了。一天的困乏一下没有了,他们嗷嗷呼叫起来,给狗加油。这些畜生欢快地、狺狺地呼应着。它们穿过愈来愈浓的黑暗,蹄子沙沙作响,快步如飞,疾驶而行。

“驾!驾!”人们高声喝道,你喊过我喊,只见他们的雪橇猛地冲出主要雪道,倾斜在一边的滑板上,如同乘风而行的小帆船。

随后来了一次百码冲刺,来到了有光亮的羊皮纸窗户前,光亮映照的窗户表明了家庭小屋的自家状况,育空河火炉 烧得呼呼作响,茶壶在冒热气。然而,家庭小屋已经有人占用了。六十条哈士奇一起汪汪叫起来,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做出各种愤怒的样子争先恐后地扑向拉着第一架雪橇的狗。门被猛地推开了,一个穿了西北警察红制服的男人走出来,趟过没膝深的厚雪,在那些发怒的畜生中间,平静地公允地用狗鞭把子主持公道,平息混乱。局面稳住,人们握手相见。就这样,马尔姆特·基德被一个陌生人迎进了他自己的小屋。

斯坦利·普林斯本来应该出门迎接马尔姆特·基德,照看育空河火炉以及前面提及的热茶是他的本分,这时却忙着招呼他的客人。客人有十几个,一群不好归类的人,都在为女王服务,有的执行女王的法律,有的递送女王的邮件。他们出身不尽相同,但是共同的生活已然把他们塑造成一种类型——精瘦而坚韧的类型,雪道上练就的结实的肌肉,太阳晒黑的脸庞,目光清澈而坚毅,以诚相待的无拘无束的灵魂。他们驱赶着女王的狗,让女王的敌人心有忌惮,吃着女王份额有限的口粮,却生活得很惬意。他们见识过生活,干出过很多业绩,日子过得颇具传奇色彩。然而,他们却不知道这个。

客人们很有喧宾夺主的样子。他们中间的两个躺在马尔姆特·基德的床上,伸胳膊展腿的,正在放喉高歌,他们的法裔祖先闯荡到西北一带,与印第安女子缔结姻缘,就唱这样的歌。贝特尔斯的床也承受着类似的侵占,三四个壮实的搬运工在毯子中间一边搓脚趾,一边听人讲故事,因为讲故事的人曾经与吴士礼 在船舰上服役,目睹了吴士礼攻克哈图姆的战况。这个人讲够了,一个牛仔接着说起他见识过的宫廷、国王以及老爷太太,因为他曾跟随巴福洛·比尔 游历欧洲各大首都。在一个角落里,两个混血种在修补挽具,他们一起打过一次败仗,算得上志同道合,交谈那时西部人们纷纷揭竿而起以及路易斯·雷尔 称王的岁月。

粗俗的戏谑和更加粗俗的玩笑一轮又一轮,雪道上和河流里发生的艰难险阻,一经他们的嘴说出来就稀松平常了,只当是回忆起这些往事可以当作幽默的谈资,所发生的只是笑料。普林斯被这些无冕英雄的说笑迷住了,他们领略了历史的创造,把伟绩和传奇视为日常生活的平凡事,偶然事。他把自己宝贵的烟叶分发给大家伙儿,出手大方,记忆生锈的链子一段又一段地展开,遗忘的奥德赛式的故事因为他出手阔绰而复活了一个又一个。

聊天终于停了下来,旅客们装上了最后一袋烟,打开他们捆扎紧实的睡袋,普林斯这才回到他的伙伴身边,探听更多的信息。

“哦,你了解那个牛仔的来历,”马尔姆特·基德一边回话,一边解开他的鹿皮靴的鞋带,“他同床的那人身上有英国人血统,不难看出来。至于其余的人,他们全都是林居人 生养的孩子,老天爷也不知道他们还有什么血统。睡在门里边的那两个人,应该是地地道道的‘法国种’或者‘木柴炭’ 。系了绒线围巾的那个小伙子——注意一下他的眉毛和下巴轮廓——明摆着一个苏格兰人钻进他老娘的烟雾缭绕的帐篷里哭诉过委屈。那个把长大衣掖在脑袋下的英俊小伙子,是一个具有一半法国血统的混血种——他听见了他说的话。他不喜欢那两个睡在他身边的印第安人。你可知道,当初这些‘法国种’在雷尔率领下起义的时候,纯种的印第安人按兵不动,从此以后他们结下梁子,彼此就不喜欢对方了。”

“不过我说,火炉边那个一脸阴沉的家伙是什么背景呢?我敢说他不会讲英语。他整个夜里都没有开口说话。”

“你错了。他讲英语可流利了。他听人说话时你注意到他的眼神了吗?我注意到了。可是,他和别人不沾亲不带故。人家说起自己的家乡话时,你能看出来他听不懂。我自己也一直在奇怪他是什么背景呢。我们留心寻访一下吧。”

“往火炉里放两根木柴!”马尔姆特·基德吩咐道,提高了嗓音,目不转睛地打量着那个来历不明的人。

普林斯立即照办了。

“他过去在什么地方接受过训练。”普林斯低声地议论说。

马尔姆特·基德点了点头,脱下了袜子,在躺着的人堆里东一脚西一脚地走到火炉前。他把湿漉漉的袜子挂在二十多双一模一样的袜子中间。

“你打算什么时候到达道森?”他试探性地询问道。

那个人审视他一番才作答:“人们说还有七十五英里呢,是吗?也许还要两天吧。”

口音听出来有一点与众不同,说话时倒也没有难堪的语塞现象,也没有字斟句酌的时候。

“以前来过这一带吗?”

“没有。”

“西北地区呢 ?”

“去过。”

“生在那里吗?”

“不是。”

“嘿,你究竟是哪里生人?你和这里的人都不一样。”马尔姆特·基德对那些赶狗人挥了一下胳膊,连那两个在普林斯床上酣睡的警察也算上了,“你是从哪里来的?我过去见过像你这样的面孔,尽管我记不起来到底是在哪里见过了。”

“我认识你。”他答非所问地说,立刻把马尔姆特·基德的一连串提问岔开了。

“在哪里?亲眼见过我吗?”

“不是。见过你的伙计,他是牧师,名叫帕斯提里科,很久以前的事儿了。他问我是否见过你,马尔姆特·基德。他给我备了干粮。我没有待多久。你听他说起过我吗?”

“啊!你就是用海獭皮换狗的那个家伙吗?”

那个人点了点头,把烟袋里的烟灰磕了出来,把皮铺盖拉起来裹紧身子,表示他无意再交谈下去了。马尔姆特·基德吹灭了油脂灯,和普林斯钻进毯子下面去了。

“嗨,他是干什么的?”

“不知道——把我的话岔开了,不清楚为什么,随后三缄其口,像蛤蜊一样。不过他这人总让你好奇。我听说过他。八年前,沿海一带所有的人都对他充满好奇。你看啊,神秘兮兮的样子。他是从北边过来的,大冬天冻死人,走了好几千英里才来到这里,围绕白令海一带转悠,马不停蹄的样子,好像魔鬼在追赶他。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但是他一定从遥远的地方来。他走得很苦,后来在戈洛文湾从瑞典牧师那里才弄到一些食物,打听好南下的路线。这是我们后来才听说的。然后,他放弃了海岸线,取直道跨过诺顿海峡。可怕的天气,暴风雪一场接一场,暴风一次又一次,但是他都硬挺过来了,换了别人早完蛋了,一千人也留不下一个,因为错过了圣米迦勒节 ,便在帕斯提里科走陆道了。他把所有的东西都丢了,就剩下两只狗,差一点被饿死。

“他着急赶路,鲁伯神父动了恻隐之心,给他配备了干粮。但是他怎么也不肯给他狗,因为等我到来时,他自己也要上路了。尤利西斯 先生很清楚,没有狗是无法动身的,几天来急得团团转。他在雪橇上囤了一捆硝得很地道的海獭皮,你知道,像黄金一样值钱。在帕斯提里科还有一个老夏洛克 似的俄国商人,手里有一批狗要宰杀。哦,他们没有费什么周折就把买卖做成了,不过当这个怪人再向南走的时候,他的雪橇前面确实有一队跑得飞快的狗了。顺带一提,夏洛克先生得到了那些海獭皮。我见过那些海獭皮,真是货真价实。我们粗略估算一下,那些狗每一只起码为他带来五百块钱。看样子这个怪人好像并非不知道海獭皮的价值。他确是个印第安人,可从他三言两语的交谈中,听得出他和白人打过交道。

“海上的冰融化后,努尼瓦克岛传过话来,说他到那里找过粮食。后来,他就不见踪影了,这次是八年以来第一次听说他。现在他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他在那些地方到底干了些什么事情呢?他是一个印第安人,可谁都不知道他来自哪里,他显然有纪律约束,而这又是印第安人不常见的。你这下又有北方的秘密要破解了,普林斯。”

“多谢,都不知道怎么谢你好了。可是我手头有太多的事情要对付。”他回答道。

马尔姆特·基德早已经酣然入睡。可是这个年轻的采矿工程师直视着眼前的一片漆黑,等待搅动他的热血的那种怪怪的激动情绪平息下来。好不容易入睡了,他的脑子还在活动,梦见他此刻也漫游在白茫茫的无人知晓的雪野上,在无穷无尽的雪道上和狗群扎挣而行,看见人们生活,劳作,像男子汉一样死去。

* * *

第二天一早,还有几个小时天才亮,赶狗人和警察就上路前往道森了。有权有势的大人物眼里只有女王陛下的利益,对女王陛下统治下的小人物的命运根本不放在眼里,很少给邮差歇腿的工夫。一个星期之后,他们便赶到了斯图亚特河,送往盐湖的信件让他们不堪重负。但是,他们的狗已经被更有活力的狗所取代,不过,唉,它们生来只有狗的命。

这拨人原指望中途耽搁几天,趁机休息一下。另外,这个克朗代克是北极地区一个新地点,他们希望见识一下这座黄金城,领略金沙似水、舞厅人流不息的景象。然而,他们只是烤干了袜子、晚间吸了几袋烟,和上一次停站大同小异,尽管其中一两个胆大的起了开小差的念头,盘算着有没有可能跨过未经探索的落基山脉,取道东行,然后通过麦肯齐山谷,到达齐泊文地区他们过去经常走动的老地方。还有两三个人甚至拿定主意在他们供职期满后从那条路回家,开始制订未来的计划,企盼这个艰难的事业有所成就,如同城里长大的人能够到树林里享受一天假期一样。

那个用海獭皮换狗的人似乎非常焦虑不安,尽管他对这样的讨论没有什么兴趣,最后他把马尔姆特·基德拉到一旁,悄声地交谈了一会儿。普林斯朝他们那里好奇地看了几眼,等他们把帽子和手套戴上,那种神秘劲儿就更让人好奇了,然后他们出去了。他们返回来时,马尔姆特·基德把金子秤放在桌子上,称了六十盎司 金沙,倒进了那个怪人的袋子里。接下来,赶狗人的头目加入了他们的秘密交谈,和那个怪人做了一笔生意。第二天,这伙人沿着河流向上开拔了,而那个用海獭皮换狗的人却带了几磅粮食,回道森去了。

* * *

“不明白究竟怎么回事儿,”马尔姆特·基德在普林斯追问时回答道,“这个可怜的家伙想洗手不干应该有什么要事吧——起码看起来对他来说是顶顶重要的事情,尽管他不肯让人知道。你看啊,干这行跟当兵完全一样。他签了两年的合同,退出合同唯一的法子是给自己赎身。他要是开小差,在这里就待不住了,可他一心只想待在这里。他说,他到了道森时就拿定了主意。可是没有人认识他,他又身无分文,我是跟他说过几句话的唯一一个。因此,他跟副总督交涉了一番,讲好只要他能从我手里弄到钱就可以办退职的手续——就是跟我借贷,你知道。说好一年以后还上,如果我愿意,他可以指出一条发财的路。他从来没有到过那里,不过他很清楚那里金矿丰富。”

“谈一下吧!嗯,他当时把我叫出去的时候,他快要哭了。求了又求,求了又求。在雪地里扑通跪下来,我赶紧把他拽起来。他像一个脑子出了毛病的人,喋喋不休。他发誓说,他为了这个目标干了很多年,很多年,现在要是一无所获他受不了。问他是什么目标,他就是不说。他还说他们也许扣住他在这条雪道上走完另一半路程,那他在两年之内就回不了道森,那时一切都晚了。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那么悲伤发狂的。当我说我会借给他钱时,他又跪下了,我不得不把他从雪地里再拉起来。跟他说借给他的钱算我垫出的股金好了。你以为他会答应吗?不,伙计!他发誓说他会把他找到的一切都给我,让我富得流油,连做梦也想不到,他喋喋不休的就是这些话。且说一个不惜生命和时间而为别人先付出钱的人,一般说来,一旦得到了好东西,是连一半也不会付给投资人的。这一切背后一定还有所图。普林斯,你一定要注意动向。如果他待在这一带,我们会听说他的……”

“那要是他不在这一带呢?”

“那就算我的好心没有好报,我那六十盎司黄金打水漂了。”

* * *

严寒来了,漫漫长夜紧随其后,太阳沿着南方的白雪构成的地平线玩起了古老的捉迷藏的把戏,而马尔姆特·基德那笔借出去的大款没有一点消息。随后,一月初的一个阴冷的早晨,一队狗拉着沉重的雪橇,冲到了斯图亚特河下游他那所小木屋前面。用海獭皮换狗的人来了,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一个人,那副样子诸神都差不多忘记了是如何创造出来的了。人们谈起运气、胆量和五百美元的含金泥时,一准儿会提及阿克塞尔·冈德森这个人的名字。人们围坐在篝火边,谈到精神、力气和敢作敢当的故事,也必会提起这个人。每当聊天趋于平淡无奇了,只要提及跟他同呼吸共命运的那个女人,谈话就重新热闹起来。

上面提到过,在创造阿克塞尔·冈德森时,诸神记起来他们远古时代的高明手法,仿照了这世界洪荒时代出生的人的模样。他身高七英尺,高塔一般,身着华丽的服装,显示出黄金国君王的不同凡响。他的胸、脖子和四肢都是巨人才配有的。因为要负担三百磅重的骨与肉,他的雪鞋比一般人的雪鞋足足大出一码。他那脸盘可谓粗制滥造,乱蓬蓬的眉毛,阔大的下巴,浅蓝色的眼睛毫无畏缩,这副长相明确告诉你他只知道强权的法则。他的头发有一层冰霜,像熟透的玉米缨子一般黄灿灿的,如同白天跨越黑夜一样披散下来,一直落到了他的熊皮袄的深处。他在狗群前面窄窄的雪道上大摇大摆地走来,隐约看得出他浑身似乎有一种与大海为伍的来历。他用狗鞭把子把马尔姆特·基德的屋门敲得砰砰响,好似一个北欧海盗,到南方劫道,以雷霆万钧之势攻击城堡的大门。

普林斯裸露着女人一般的胳膊,揣着生面团,一边揣,一边张望,一眼又一眼地打量那三个客人——这样三个客人一起走进一个人的屋子,也许一辈子都难得一见。那个怪人,就是马尔姆特·基德送绰号“尤利西斯”的,仍然让普林斯好奇。不过普林斯的兴趣主要在阿克塞尔·冈德森和阿克塞尔·冈德森的妻子身上。她感觉到一天旅途的劳顿了,因为自从她的丈夫获得了冻带的金矿脉以来,她在舒适的小木屋里已经养得娇气了,她现在显然累了。她倚在丈夫的胸脯上,像一株纤细的花朵靠在墙上,慵懒地回答着马尔姆特·基德善意的逗弄,她深邃的黑眼睛偶然向普林斯瞟上一眼,便让他的血液奇怪地躁动起来。普林斯到底是一个男人,健健康康的,很多个月来都难得一见女人的身影。这女人比普林斯大许多,还是一个印第安人。然而,她和普林斯见过的所有土著女人都大不一样:她行程万里——从人们的交谈中,普林斯得知她到过他的国家很多地方。她知道很多她自己民族的妇女都不知道的东西,更重要的是她还知道女人在事情的本质上不必了解的东西。她能用鱼干做成一顿正餐,能在雪地里搭起一张床。然而,她能故意逗弄他们,描述美味佳肴的精致之处,让他们馋涎欲滴,肠胃难受,却记不住菜肴的名字。她知道麋鹿、狗熊和小小蓝狐的生活习性,还对北部海域里那些两栖动物的习性了如指掌。她对森林和河流的学问也颇有见地,不管是人、是鸟,还是野兽在脆弱的雪面上留下什么痕迹,她一看就知道十之八九。不过,普林斯看见她阅读那些宿营的规则时,眼睛里竟也流露出欣赏的神色。这些规则是那个所向披靡的贝特尔斯心血来潮时率先制定出来的,规则里不乏幽默,却简明扼要,林林总总。普林斯总是在女人到来之前把它翻过去面对墙壁,可是谁能料到这个土著妻子——嗯,反正现在都来不及了。

这就是阿克塞尔·冈德森的妻子,一个随着其丈夫的足迹声名远播的女人,手拉手,走遍了整个北极。餐桌上,马尔姆特·基德仗着老朋友的身份,不断逗弄她,而普林斯也摆脱了初次见面的羞赧,加入其中。不过,尽管以少对多,她兵来将挡,而她的丈夫智力慢半拍,占不了先机,只好频频鼓掌。他很为她自豪。他的一举一动都看得出她在他的生活里所占的不可替代的位置。用海獭皮换狗的人一声不响地吃饭,在这欢快的嘴仗中被人忘记了。别人还远没有吃完饭,他便从餐桌边走开,到外面伺候那些狗去了。不过没有过多久,他的伙伴们也赶紧戴上手套,穿了皮外衣,跟了出去。

几天来都没有下雪,雪橇在育空河瓷实的雪道上行走顺利,仿佛在闪亮的冰面上滑行。尤利西斯驾着第一架雪橇,普林斯和阿克塞尔·冈德森的妻子紧随其后,而马尔姆特·基德和那个黄发巨人乘坐第三架雪橇殿后。

“这只是一种‘预感’,基德,”阿克塞尔·冈德森说,“可是我认为很可靠。他从来没有到过那里,但是他讲起来头头是道,还出示了一张地图,我多年前在库特内 地区就听说过这张地图。我本来要请你一起去,但他是个怪人,一口拒绝,发誓说要是有人参与进来,那就散伙。不过等我回来时,我让你第一个知道底细,把与我紧邻的矿脉给你,还会把镇子基地的一半份额给你。”

“不!不,听我说!”他高声叫道,因为另一位要极力打断他的话,“我在经营这事儿,在有任何头绪之前,我需要两个脑袋商量。如果这事儿顺利,那可就是第二条克里普尔河 了,伙计。你听明白了吗?——第二条克里普尔河啊!那是石英金矿,不是金矿砂。如果我们干得顺利,那我们会把整个事情抓住——大捞一笔。我过去听说过那地方,你也应该听说过。我们会创建一座小镇——数千工人——几条通畅的水道——轮船航线——大大的运营生意——开往上游的火轮船——也许勘测一条铁路——几家锯木厂——发电站——建立我们自己的银行——商业公司——联合企业——喂喂喂!在我回来之前,你千万别声张啊!”

雪橇停下来,这里是跨过斯图亚特河口的雪道。冰雪如同茫茫大海,广袤的雪原延伸向远处无名的东部。雪鞋从雪橇的扎捆束上被取了下来。阿克塞尔·冈德森和他们握了握手,大步向前走去,他那有蹼一般的超大号鞋,在羽毛一样的雪面上踩下去足足半码深,把雪压下去不让狗深陷厚雪里。他的妻子跟在最后一架雪橇后面,看得出在对付这笨重的雪鞋技巧上历练过很久了。沉寂被一声声欢快的告别打破,狗群汪汪地叫开来,用海獭皮换狗的人在用鞭子跟一条不听话的狗交谈。

一个小时之后,这队雪橇宛如一支黑色的铅笔,画出来一条又长又直的线,横跨在一张巨大无比的白纸上。

在很多个星期之后的一天夜里,马尔姆特·基德和普林斯从一本旧杂志上撕下来一张纸,专心致志地琢磨棋局。基德刚从博南扎矿山回来,休息一下,准备进行一次长期的麋鹿狩猎。普林斯也在小河和雪道上活动,差不多打发了一个冬季,早已对小木屋的生活十分渴望,打算美美地享受一个星期。

“跳黑马,将军。不行,这是步臭棋。看,下一步……”

“为什么把卒子走两步?换子吃好,换掉象就畅通无阻了……”

“且慢!那样会让对方钻空子,而且……”

“没事儿,守得好好的。往前走!你会看见这招很灵。”

棋局琢磨得津津有味。有人敲过了第二次门,马尔姆特·基德喊了声“进来”。屋门一下子被推开了,有什么东西摇摇晃晃走了进来。普林斯迎面一看,一下子站了起来。普林斯眼里的恐慌之色,让马尔姆特·基德旋即转过身来。基德也吓了一跳,尽管他过去见过不堪入目的事情很多。那东西瞎打瞎撞地向他们摇晃过来。普林斯斜着身体一步步向后退,直到他够到那个挂着他的“斯密史-威森牌”手枪的钉子。

“我的天!这是什么玩意儿?”他悄声地跟马尔姆特·基德说道。

“真不知道。看样子像冻坏了,饿坏了。”基德答道,侧身向相反的方向退去,“当心!没准儿疯了。”他一边提醒,一边退过去把门关上。

那东西走到了餐桌前。明亮的油脂灯照见了他的眼神。灯捻忽忽上蹿,噼噼啪啪地响,散发着欢快的气息。随后,突然间,他——那东西原来是一个人——向后趔趄一步,把皮裤子拽了一下,开始唱起加油歌,就是水手们推着绞盘绕圈,耳边伴着大海的咆哮唱的那种歌——

美国船顺着河流而下,

绞呀!我顶呱呱的伙计们!绞呀!

你们想知道船长是谁吗?

绞呀!我顶呱呱的伙计们!绞呀!

那就是乔纳森·琼斯,来自南卡罗来纳,

绞呀!我顶呱呱——

他戛然而止,像狼似的嚎了一声,摇摇晃晃向那个食品架子走过去,基德和普林斯来不及拉住他,他先一步一口咬住了一块生腌肉。他和马尔姆特·基德激烈地拉扯起来,但是他那股发疯的力量突然离他而去,如同突然而来,他软瘫下来,把生肉交了出来。基德和普林斯架着他,安置在一个凳子上,他一下子把半拉身子趴在了餐桌上。一小剂威士忌唤醒了他的力量,马尔姆特·基德往他面前放了糖罐,他总算有力气把勺子插了进去。等他的胃有些食物垫底后,普林斯哆哆嗦嗦地给他递过去一杯淡牛肉茶。

这家伙的眼睛亮起来,阴沉而疯狂,每吃一口眼光都会随着闪亮一下,又暗淡下去。他脸上没有什么好皮肤了,就一张脸而言,凹陷而瘦骨嶙峋,看上去简直没有什么人脸的模样了。冻伤一次接一次,伤得很深,每次冻伤都留下一层痂,一次冻伤还没有好彻底,另一次就又来了。这层干燥的死硬的表面呈现一种血黑色,几条严重的裂缝呈锯齿形,鲜红的肉隐隐可见。他的皮外衣邋遢不堪,破破烂烂,一侧的毛烧焦了,皮烧透了,一看就明白他曾经在火堆上睡过觉。

马尔姆特·基德指向那件土黄色皮衣,被割得支离破碎,一条一条的——这是饥饿难耐时留下的标志。

“你——是——谁?”基德缓慢地清晰地一字一句问道。

那人没有理睬。

“你从哪里来?”

“美国船,顺河下来的。”他声音颤巍巍地回答道。

“别疑心了,这个乞丐是顺着河下来的。”基德说着,使劲摇晃他,想再让他把话说得更顺溜明白一些。

然而,那个人因为摇晃尖叫起来,把一只手按在腰间,显然疼痛难忍。他缓慢地站起来,半倚在餐桌上。

“她嘲笑我……嘲笑啊……眼睛里充满了恨。她……不……会……来了。”

他的话音听不见了,身子一直向后仰去,这时马尔姆特·基德抓住他的手腕并嚷嚷道:“谁?谁不会来?”

“她,央加。她笑我,打我,笑我,打我。后来……”

“怎么样了?”

“后来……”

“后来出什么事儿了?”

“后来她一动不动地躺下来,躺在雪地里,躺了很长时间。她……她还在……那……雪地里。”

基德和普林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束手无策。

“谁在雪地里?”

“她,央加。她恶狠狠地看着我,随后……”

“说,快说。”

“然后她抽出刀子,抽刀子。一下,两下……她很弱。我在路上走得很慢。那地方有很多金子,很多很多金子。”

“央加在哪里?”就马尔姆特·基德所猜度的,她也许在一英里之外奄奄一息了。他不管不顾地摇晃那个男人,一遍又一遍地追问道:“央加在哪里?谁是央加?”

“她……躺……在……雪地里。”

“接着说!”基德紧紧地抓着他的手腕。

“要不……我……会……待……在……雪地里的……可是……我……有……一笔账……要……还。那……是……大账……我……有……一笔……账……要……还……一……笔……账……我……得还……”他断断续续的一字一顿的话停下来,伸手到旅行袋里摸索,掏出来一个鹿皮袋子,“一笔……账……要……还……五……磅……金子……开矿……贷款……马……尔……姆特……基德……我……”有气无力的脑袋一头栽在餐桌上。马尔姆特·基德再也无法把那颗脑袋唤醒了。

“是尤利西斯。”基德不动声色地说,把那袋金砂扔在了餐桌上,“估计阿克塞尔·冈德森和那个女人都熬够日子了。来吧,我们来把他弄到被窝里。他是一个印第安人。他会挺过去的,还会讲出一个故事来。”

他们俩把他的衣服从他身上剪下来,在他的右边胸脯一带他们看见了两条没有愈合的、干硬的刀伤。

* * *

我要说说那些事情,按我自己的路数说到哪儿是哪儿,不过你们听得懂的。我从头说起,先说我自己,再说那个女人,然后,说那个男人。

用海獭皮换狗的人向火炉靠了又靠,像被剥夺了火种而害怕普罗米修斯 的礼物会随时消失那种人一样。马尔姆特·基德把油脂灯拨亮,摆放到一个好位置,可以把讲述者的脸照亮。普林斯挪了挪身子,到了床沿,和他们两个凑近了一些。

“我叫纳斯,是一个酋长,当然是酋长的儿子,夕阳已经落下,旭日还没有升起,在黑黢黢的海洋上,我出生在我父亲的因纽特皮舟里。整个夜间,男人们都在辛苦地划桨,女人们在往外舀冲进皮舟里的海水,我们在和暴风雨搏斗。海水泼溅在我母亲的胸膛上结了冰,海潮退了,她也断气了。可是,我——冲着大风和暴风雨哭喊,活了下来。

“我们住在阿卡滩……”

“哪里?”马尔姆特·基德追问道。

“阿卡滩,位于阿留申群岛。阿卡滩,比奇格尼克岛远,比卡达拉克岛远,也比乌尼马克岛远。像我说的,我们住在阿卡滩,位于大海中间,世界的边缘。我们在盐海里捕鱼,捕海豹,捕海獭。我们的家挤挤抗抗地连在一起,修建在岩石带上,一边是森林,一边是黄沙滩,我们的皮舟就停在沙滩上。我们人口不多,社会圈子也很小。东边有些怪模怪样的土地——像阿卡滩一样的岛屿。因此,我们以为全世界都是岛屿,也就见怪不怪了。

“我和我种族的人不一样。在海滩的沙地里,有一些扭曲的船骨和海浪冲垮的船板,这样的船我的族人从来没有建造过。我记得在三面临海的岛端,生长着一棵从来没有栽种过的松树,树皮光滑,枝丫挺直,躯干高耸。听老辈人说有两个男人来到那地点,转来转去,逗留了很多天,没日没夜地观望。这两个男人是乘坐那条船从大海上来的,船散了架子,停在海滩上。他们是白人,像你一样,虚弱得像什么似的,如同小孩子看见海豹逃走、猎人空手回家那样无助。我从老头和老妪他们那里听说了这些事情,而他们又是从他们的父母那里听说的。这两个陌生白人一开始不喜欢我们的生活方式,但是他们吃了鱼和油以后就变得强壮起来,很凶。他们修建了房子,每人一所,娶了我们最好的女人,日子过起来后有了孩子。就这样,那个男人就出生了,成了我父亲的父亲的父亲。

“如我前面说过的,我和我的族人不一样,因为我身上继承了那个从海上来的白人的强壮的异族的血统。听老辈人说,这两个男人到来之前,我们另有一套法则。但是他们很凶,动不动就吵架,和我们的人打得不可开交,到后来我们的人剩下的再不敢争斗了。然后,他们就自封酋长,把我们的旧法则取消了,给我们制定了新的法则,规定男人是他父亲的儿子,而不是他母亲的儿子,可我们的法则正好相反。他们还规定第一个出生的儿子继承他父亲的所有东西,其他兄弟姐妹只好自谋生路。他们还为我们规定了其他法则。他们教给我们捕鱼的新方法,还有杀死森林深处的狗熊的新方法。他们还教会我们储藏很多东西,等饥荒来了对付饥荒。这些东西都是有益无害的。

“可是,等他们成了酋长,再没有人敢惹他们生气时,他们干起架来,那两个外来的白人,互相打起来了。我继承了他的血统的那个白人,把叉海豹的叉子捅进了另一个白人的身子里,足足捅进去一条胳膊那么深。他们的孩子们接着打斗下去,他们的孩子的孩子接着又打斗下去。他们同仇敌忾,不共戴天,就是到了我们这一代也照打不误,所以每个家族只剩下一个人传宗接代。我这个血脉上就剩下我一个人,另一个白人剩下来的只是一个姑娘,央加,与她母亲相依为命。一天夜里,她父亲和我父亲外出捕鱼没有回来。但是没有过多久,他们让凶猛海潮冲到了沙滩上,他们还紧紧地扭在一起。

“人们感到不可思议,因为不知道我们两个家族冤冤相报何时了,老人纷纷摇头叹息,说等那姑娘生养了孩子,我也生养了孩子,这种争斗还会继续下去。老人们在我还是个孩子时就这样跟我讲,我听得多了就信了,把央加看成了敌人,她做了母亲,生养了孩子,还会和我的孩子继续打斗下去。我一直想这样的事情,今天想了明天接着想,等我长成一个小伙子时我开始扪心自问这究竟为了什么。他们都回答道:‘我们也不知道,可是他们的父辈们就是这样打斗的。’我弄不懂作古的人打的仗为什么非要后来的人接着打下去,而且看不出来有什么值得打斗的理由。可是,人们说这仗就得打下去,我只是一个小年轻。

“于是,他们就说,我得赶快娶妻生子,那样一来我的血脉就能得到延续。这不是什么难事,因为我是头人,族人都高看我,因为我的先辈的功绩和规矩明摆着,财富都归我所有。任何姑娘都愿意嫁给我,可是我偏偏没有看上的。老人们和姑娘们的母亲催促我赶快结婚,因为当时很多猎人都在向央加的母亲下大彩礼。如果她的孩子比我的孩子长得强壮了,那么我的孩子就必死无疑了。

“我一直没有找到中意的姑娘,直到一天天黑了我打鱼回来才有了变化。太阳光正在落下去,落得很低,把我的眼睛照得满满的,风很强劲,皮舟乘风破浪,跑得很快。突然,央加的皮舟飞奔过来,从我身边闪过,她注视着我,她的一头黑发像黑夜的云彩飘飞在空中,脸颊让海水打湿了。如同我说过的,太阳光把我的眼睛照得满满的,我是一个小伙子。可是冥冥之中我一下子茅塞顿开,明白这是一见钟情了。她划着皮舟前行时,她回过头来又看我,皮舟都划出去两三桨了——含情脉脉的,只有央加这样的女子才配有的——因此我再一次明白这就是情投意合了。人们嚷叫起来,因为我们把迟钝的皮舟划得飞快,把他们甩在了身后。可是央加划得很快,我的心像风帆鼓起来的肚子,我没有追上。海风加了一把油,大海翻起白花花的浪花,如同海豹群搅起的那种白浪,我们乘着太阳铺下的金色的通道呼啸而下。”

纳斯弯腰曲背的,一半身子已经溜下了凳子,像是在挥桨划舟,又在比一比谁的皮舟更快。他盯着火炉后面什么地方,他似乎看见了颠簸的皮舟和央加飘飞的乌发。疾风的声音在他耳边呜呜作响,海风带来的咸味向他鼻孔频频袭来。

“可是她先划到了岸边,跑上了沙滩,笑啊笑啊,跑向她母亲的房子去了。那天夜里,一个大胆的想法在我的脑子里产生了——一个只有阿卡滩所有人民的酋长才配有的念头。于是,等月亮升起来时,我去到了她母亲的房子前,看见了亚什-奴什的那些彩礼,堆放在房子门前——亚什-奴什送的聘礼,他是一个强壮的猎人,打定主意要成为央加的孩子们的父亲。其他年轻人也在那里堆放了很多彩礼,见了亚什-奴什的彩礼,乖乖地把自己的彩礼取回了。每个年轻人堆在门前的彩礼都比前一个人的多得多。

“我冲着月亮和星星大笑,回到了我自己的房子,查看我囤起来的财富。我跑了一趟又一趟,堆起来的彩礼比亚什-奴什的彩礼垛足足高出去一只手的指头加起来那么高。彩礼里有晒干并熏制过的鱼;四十张海豹皮和二十张兽皮,每张海豹皮都捆紧了口部,因为里面装满了油脂;十张熊皮,都是我在森林里见到它们春天出来觅食时猎获的。还有项链珠子、毯子和红布,这些都是我和住在东边的人交换来的,而他们也是和生活在更远的东边的人交换来的。我打量着亚什-奴什的彩礼堆大笑起来。因为我是阿卡滩的头人,我的财富比所有年轻人的财富都多,我父亲有创立的功业,制定的章法,人们一直把他的功名规矩挂在嘴边。

“这样,等到第二天早上,我来到了海滩,用眼睛的余光朝央加的母亲的房子瞟去。我的彩礼还堆在那里,没有人动过。女人都在发笑,嘁嘁喳喳地议论着什么。我感到迷惑,因为从来没有这么多的彩礼堆放在那里。那天夜里我又加了更多的东西,还送去了一只制作精良的皮舟,崭新的,还没有下过海呢。但是,那堆东西堆在那里一整天,光天化日之下,引来人们的哄笑。央加的母亲老谋深算,让我在我的族人面前丢了人,我很生气。于是,到了天黑,我又往那堆东西上添加东西,那个彩礼堆更大了,我把自己的皮舟都拖来了,比二十条皮舟都值钱。到了第二天早上,那堆东西不见了。

“接着我就准备婚礼,住在东边的人都来参加宴会,分享发送的礼物。央加比我大四个太阳,这是我们计算年份的方法。我还只是一个毛头小伙子,可我已经是酋长了呀,是酋长的儿子,年纪小一点也没有问题的。

“可是,一条船从大海平面上扬帆驶来,乘风破浪,变得越来越大了。船的排水口在放清水,船员们都在忙活,费劲地鼓捣抽水机。船头站立着一个身高体壮的人,盯着吃水线看,一声一声发号令,声音像打雷一样。他的眼睛是浅蓝色的,像深深的海水,他那颗脑袋好像海狮的长了鬣毛的头。他一脑袋黄头发,像南边秋收的麦秸色,也像船员们用来编绳子的马尼拉蕉麻。

“近些年来,我们一直看见远方来的船只,但是这艘船是第一艘靠近阿卡滩的海滩的。婚宴张罗不下去了,女人和孩子们都跑回自家去了,而我们男人都备好弓箭,手持长矛,严阵以待。可是,当船头靠上了沙滩,那些异族人根本不理会我们,只是埋头忙他们事情。等海潮一退,他们把这艘大双桅船掉过来,开始修补船底的那个大窟窿。于是,女人们就悄悄地回来了,婚宴接着张罗。

“等潮水升起来时,那伙海上漂泊的人把那艘双桅帆船弄下深水抛了锚,随后来到了我们中间。他们带来了礼物,跟人很友好。于是,我给他们腾出来一些位置,而且极尽我的地主之谊,送给他们纪念品,像送所有客人那样不偏不向。因为这是我的婚庆日,我又是阿卡滩的头人。那个头发像海狮鬣毛的男人也在座,长得那么高大,那么强壮,你一眼看去,那双脚一跺准会地动山摇。他朝央加看了又看,目不转睛,两条胳膊交叉在胸前,就这样一直待到日头落下,星星满天。随后,他回到了他的船上。婚宴结束后,我用手牵着央加,把她领进了我的房子。我的房子里到处是歌声,到处是笑声,女人们嘁嘁喳喳的,每逢这样的场合她们都是这种样子。不过,我们两个不在乎。随后,人们都离开我们回自己家了。

“最后的动静消失后,这时海上那些漂泊者的头领来到了我们门前。他带来了一些黑瓶子,我们于是一起喝瓶子里的酒,喝得很快活。你瞧,我还只是一个毛头小伙子,又一直生活在世界的边缘,我的日子都是这样度过的。于是,我的血液像着了火一样,我的心像泡沫一样漂浮起来,从浪头一直飞向崖头。央加在屋角一堆兽皮中间静静地坐着,她两眼圆睁,因为她似乎很害怕。这个长了海狮鬣毛的人直愣愣地盯着她看,眼睛迟迟不肯离开。随后,他的船员带着一捆捆货物进来了,他把货物堆在我跟前,全都是些我们全阿卡滩没有的好东西。其中有枪支,长的短的都有,还有火药、子弹和弹药筒,还有明晃晃的斧头和钢刀,还有各种精巧的物件,怪模怪样的东西,都是我过去从来没有见过的。他做了一个手势,表明这一切都是我的了,我这下认定他是一个了不起的人,出手真阔绰;但是,他还向我表明,央加应该跟他到他的船上去。你明白了吗?——央加跟他到船上去。我先辈的热血一下子沸腾起来,我很想用长矛把他赶走。可是,那些瓶子里的酒精把我的活力从我的胳膊里偷去了,他抓住我的脖子,就这样,把我的头往墙上撞。我一下子被搞得虚弱不堪,像一个新生的婴儿一样,我的两腿在我身下怎么也站不住。央加尖叫起来,用她的两只手紧紧抓住房子里的东西不放开,把东西抓得乱七八糟,掉在我们身边,可那家伙硬是把她拖到了门边。随后,他用胳膊把她抱起来,央加于是乱揪他的黄头发,他竟然哈哈大笑,那声音像硕大的雄海豹发情时吼叫一样。

“我爬向海滩,呼叫我的族人出来,但是他们都吓坏了。只有亚什-奴什是一条汉子,他们就用船桨打他的脑袋,一直打得他脸朝下躺在沙滩上一动不动了。他们升起船帆,唱起歌,那艘船就乘风离去了。

“人们说这倒也好,因为这下阿卡滩再不会有血腥的战争了。可是我始终没有说一句话,一直等到月亮变圆的时候,我把鱼和油脂装上我的皮舟,到东边去了。我见识了很多岛屿,很多人,我这个生活在世界边缘的人,这才知道这个世界很大很大。我用手势交谈,可是他们没有看见过一艘双桅帆船,也没有见过长着海狮鬣毛的男人,他们总是向东边指方向。我睡在很不得劲的地方,吃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看见很多怪模怪样的脸。很多人笑话我,因为他们以为我脑子出毛病了。不过,有时上年纪的人会让我看到光明,祝福我。一些年轻的女人听我说起那外来的帆船、央加和航海的船员时,眼睛会充满柔情。

“就这样一路走来。遭遇了大海的波涛和暴风雨,我来到了乌纳拉斯卡岛。在这里我遇上了两艘双桅帆船,但是没有一艘是我所寻找的。我于是继续向东去,世界越来越大了,在乌纳莫克岛根本就没有船这个字眼儿,伽迪亚克岛也没有,亚托各纳克岛也没有。于是,有一天,我来到了一片岩石遍地的地方,人们在这里的大山里挖了很多洞。那里有一艘双桅帆船,不过也不是我寻找的那艘,人们把他们挖出来的石头搬运到船上。我觉得这像孩子们玩耍,因为整个世界都是石头组成的。可是,他们给我饭吃,让我帮着干活儿。等那艘双桅帆船沉下水很深时,船长发给我钱,让我离去。我打听他们要去哪里,他向南边指了指。我用手势告诉他我要跟他一起走。他起初大笑,可是接下来,因为缺少人手,就留我在船上干活儿了。这样,我渐渐学会了按他们的方式交谈,一起拉锚索,大风突然来了,我就去把那些硬刷刷的船帆卷起来,后来还会轮班掌舵了。不过这没有什么奇怪的,因为我祖先的血统和这些航海人的血统是一样的。

“我满以为一旦我混到他们的人堆里,找到他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有一天,我们望见了陆地,穿过海峡,驶向一个港口,我想大概双桅帆船像我手指头那么多。可是,船只停满了码头,几英里路望去都是船,成片成片的,像很多小鱼一样密密匝匝的。当我走到他们中间打听那个头发像海狮鬣毛一样的男人时,他们都大笑不已,用各种各样的语言来回答我。我这才明白他们是从天涯海角来的。

“于是我进了城,辨认每个人的脸。可是,他们多得像蜂拥到岸边的鳕鱼,密密麻麻的,我数都数不清。人声鼎沸,把我的耳朵塞得满满的,什么都听不见了,人来人往的,把我的头搞得晕晕乎乎。于是,我只好接着向前走,一路走下去,经过了许多太阳暖洋洋的地方,歌声不断。平原上到处是丰收的景象。那里的城市很大,人活得很滋润,像女人一样生活,满嘴都是假话,都是黑心眼,只想得到金子。在阿卡滩我们所有的族人都还在打猎,捕鱼,想到世界小小的,感到很满足。

“可是央加那次捕鱼回家时的眼神我总是忘不了,我知道只要时候到了,我会找到她的。她在暮色里走下那些安静的小巷,或者引领我跨过满是露水的茂盛的田野去追寻她,她眼睛里分明有一种以身相许的神情,是只有央加这样的女人才配有的。

“就这样,我浪迹于成千个城市。一些城市很温情,给我食物吃,一些城市嘲笑人,还有一些城市该诅咒。但是我咬紧牙关,不声不响,走在陌生的路上,见识奇怪的景象。有时候,我尽管曾经是酋长和酋长的儿子,但照样为人家干活儿——那些人说话带刺,心肠像铁,只是从他们的同胞的汗水和悲苦里榨取金子。可是我怎么也打听不到消息,直到我从海上归来,像一只归家的海豹找到老窝一样。不过那是在另一个海港,在北方另一个国家里。我听说了关于那个黄头发海上流浪汉的消息,了解到他是一个专猎海豹的,当时还在海上航行。

“这样,我和一些懒惰的锡沃斯人一起乘坐了一艘捕猎海豹的双桅帆船,循着他踪迹不明的路线到北方去,那里正是捕猎海豹的旺季。我们漂泊了几个月,疲惫劳顿,谈起许多船队,听说了很多我寻找的那个人所干的野蛮事情,可是却没有一次在海上碰见他。我们向北去,甚至到了普利比洛夫斯群岛,在沙滩上猎杀了成群的海豹,把它们温暖的尸体搬运到船上,装得满满的,我们的排水口因此流出来的都是油脂和鲜血,没有人在甲板上的立足之地了。随后,我们被一艘慢速轮船盯上,轮船用大炮朝我们开火。但是我们把帆张起来驶向大海,海浪把甲板冲洗干净,我们躲进了大雾里。

“听人说,就在我们吓得心惊肉跳的,仓皇逃跑的时候,那个黄头发的海上流浪汉恰恰登上了普利比洛夫斯群岛,直接去了工厂,他的一部分船员扣住那家公司的雇员,其余的船员从仓库里搬出一万多张生皮装到了船上。我是听人说的,但是我相信是真的;因为我在沿海的航行里从来没有碰上他,北方海域传遍了他的野蛮行径和鲁莽作为,在那里有属地的三个国家都派出船只驱赶他。我也听说了央加,因为船长们都对她大唱赞歌,她一直跟着他走南闯北。人们说,她已经习惯了他那种人的生活方式,过得很幸福。但是我心下更清楚是怎么回事——清楚她的心向着她自己的族人,忘不了阿卡滩的黄沙滩。

“就这样,又过了很长时间,我回到了那个靠近海峡的港口,我在这里听说他已经横跨大洋,到俄罗斯海域南面温暖地带的东岸猎捕海豹去了。而我,已经做了海员,和跟他一样的那种人一起乘船,追寻他猎海豹去了。那新地方没有多少船只。整整一个春天,我们都守在海豹群侧翼,把它们向北边驱赶。等母海豹怀了孕,游到了俄国沿海,我们的船员有了怨言,害怕了。因为那里大雾弥漫,每天乘坐小船的船员都会丢失几个。他们不干了,船长只好调转船头原路返航。不过我知道那个黄头发的海上漂泊人天不怕地不怕,会追着海豹群转悠,即使到了俄罗斯群岛也不放弃。于是,我趁夜黑人静,守望的人在船头甲板上打瞌睡时,乘了一只小船,独自向那个温暖的狭长的岛地划去。我一路南行,与江户湾 的海员会合,他们野性十足,天地不怕。吉原的姑娘身材小巧,肤色却像钢一样有光泽,很中看;但是我不能停滞不前,因为我知道央加还在北方的海豹岩穴一带的海上颠簸。

“江户湾的海员来自世界各地,他们不信神,没有家园,所乘船只都挂了日本旗。我跟着他们到了铜岛一带的丰饶的海滩,在那里我们的盐堆变成了海豹皮堆。这片海域很安静,看不见人影,等我们准备起航了还是老样子。随后,一天,一场大风吹来,大雾散去,一艘双桅帆船向我们冲过来,它后面有一艘烟囱冒着浓烟的俄国战舰紧追不舍。我们扬帆起航,乘风逃跑,那艘双桅帆船仍然紧追不舍,我们走两英尺,他们追三英尺。船尾站立的正是那个头发像海狮鬣毛的家伙,扶着船帆下的舷栏,劲头十足地开心大笑。央加也在那里——我一下子就认出她来了——但是他把她送下了船舱,因为这时大炮开始从海面上轰隆隆地打炮了。像我说的,我们行走两英尺,他们追赶三英尺,很快,那船每次跃起我们都能看见那个绿色的舵了——我一面掌舵,一面咒骂,因为身后俄国的大炮在射击。我们知道他有心超过我们,等我们被捉住了,他正好趁机逃跑了。他们把我们的桅杆打断了,船被大风吹得乱转,像一只受伤的海鸥。可他继续逃跑,逃出了天际线——他和央加。

“我们还能怎么样?新猎杀的海豹皮是铁证。于是,他们把我们弄到了一个俄国港口,随后转移到了一个孤立的地方,强迫我们在挖盐的矿上干活儿。一些船员死了,可……可一些船员没有死。”

纳斯把肩头的毯子掀开,露出来结痂的扭曲的皮肉,一看就知道是皮鞭抽打的伤痕。普林斯赶紧把毯子给他盖上,因为那样子看着很不舒服。

“我们在那里度日如年。有时候有人向南边逃跑,可是他们总是会返回来。因此,我们这些从江户湾来的人在黑夜起事,从看守那里夺下枪,就逃往北边去了。北边地域辽阔,到处是平原,沼泽地也多,森林也多。严寒到来了,遍地都是雪,没有人认得路线。难熬的月份里,我们穿行在茫茫无际的森林里——真是往事不堪回首呢,因为没有食物果腹,我们经常躺下来等死。不过,最后我们到达了寒冷的海域,可是只有三个人活下来,看见了大海。有一个是从江户来的,是船长,他脑子里还记得这一带广大地域的位置,知道在这里人们可以从冰上穿越过去。就这样,他带领我们——我记不清楚了,走了很长时间——三个人剩下了两个人。我们赶到那个地方时遇上了五个陌生人,就生活在当地,他们有狗和皮子,我们却什么都没有了。我们在雪地里打起来,把他们都打死了,那个船长也死了,狗和兽皮就成了我的了。然后,我要穿过冰面,可冰面开裂了,一段时间内只好在冰上漂流,直到一场大风把我吹到了海岸上。这之后,就到了戈洛文湾,帕斯提里科,遇上了那个神父。接着南行,再往南行,终于来到了温暖的阳光地域,这是我最初开始流浪的地方。

“但是,大海不再是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地方了,那些在海上漂泊的人,等海豹不再有利可图后,风险就很大了。船队很分散,船长和船员都说不出我在追寻的人的踪迹。于是,我离开从来不会安静的海洋,来到陆地上流浪,陆地上毕竟有树木,有房子,有永远在一个地方待着不动的大山。我到很远的地方流浪,倒也见识了很多东西,甚至从书本上学会识字和写写画画了。我学会看书这点可真不赖,因为我想到央加也一定会这些东西,有朝一日,时候到了……我们……你们明白,时候到了,我们就相遇了。

“就这样,我漂泊无定,如同小帆船随风而行,没法用舵操控。不过,我的眼睛和耳朵一直保持开放,我混进那些游走四方的人中间,因为我知道只有他们能获悉我寻找的人,记得他们。最后,终于碰上了一个刚刚从大山里来的人,带了一些石头,里面有像豆粒一样大小的金砂,他听说过他们,还遇见过,也认识他们。他们阔气了,住在他们从地下挖出金子的那个地方。

“那是一个很荒凉的地方,非常遥远。但是我到底走到了那个隐藏在大山里的营地,人们在那里没日没夜地干活儿,终日见不到太阳。可是时机还是不好——他们已经离去了——听人说,他们去了英格兰,带了几个有钱的人去开公司了。我看见了他们住过的房子,简直跟宫殿一样,是人们只有在那些古老的国家才看得到的那种宫殿。在黑夜里,我从窗户溜了进去,想看看他待她到底怎么样。我从一个屋子走进另一个屋子,觉得只有国王和王后才能过这样的日子,哪里都好得没法说。他们都说他对待她像女王,很多人都惊奇她是什么背景养育出来的女人;因为她血管里有别的血统,她和阿卡滩的女人不一样。没有人知道她的来历。啊,她是女王。不过我是酋长,是酋长的儿子,我为她出大彩礼,那兽皮、皮舟和珠子值大价钱呢。

“可是,说这些废话干什么?我只是一个水手,熟悉海洋上的各种船只而已。我跟踪到了英格兰,然后又去了别的国家。有时我听说了他们的只言片语,有时我在报纸上能看到他们的消息;可是却一直没有碰上他们,因为他们有的是钱,想去哪儿去哪儿,可我是一个穷人。后来,他们遇到了麻烦,终有一天,他们的财富打了水漂,像一股烟一样飘散了。报纸当时登满了他们的事情,但是后来就什么消息也没有了,我知道他们返回那个能挖到更多金子的地方了。

“他们这下穷了,就只好从这个世界隐退了;因此我从一个营地流浪到另一个营地,甚至到了北方的库特内一带,在这里我得到了过时的线索。他们来了又走了,有人说去这里,有人说去那里,还有人说他们去了育空河一带。我这下只好去了那里,然后又去那里,从一个地方走到另一个地方,从不停歇,直到仿佛我对这个世界都厌倦透了,因为它太大了。但是在库特内,我走了一条很糟糕的路线,又很漫长,是和一个西北的土著人一起行走的,他经不住饥饿的折磨,觉得还不如一死了之的好。他去过育空河,走的是一条穿越大山的无人知晓的路,在他觉得他的死期临近时,他给了我一张地图,把那个地方的秘密告诉了我,他对天发誓说那里有的是金子。

“这之后,全世界的人都向北方涌去。我是一个穷人。我出卖自己,成了一个赶狗的人。其余的情况你们都知道了。我在道森碰上了他和她。她没有认出我来,因为我当时是一个毛头小伙,她的生活一直很阔气,因此她没有时间回忆一个为她付出说不清的代价的人。

“可不是吗?你帮我脱离了苦役。我得往回说,用我自己的方式把事情理清楚;因为我已经等了很久,现在就要手到擒来了,不能着急。如我说的,我打定主意,按自己的套路来;因为我往回看了看我的生活,看见了我所经历的一切,遭受的所有苦难,记起来在俄罗斯海域无穷无尽的森林里经历的严寒和饥饿。如同你们知道的,我带领他走向东部——他和央加——那个东部却是去的人多,回来的人少。我领着他们走到那个地点,白骨累累,诅咒万千,人与他们带不走的黄金同穴而居。

“道路漫漫,路线没有人走过。我们的狗很多,吃的也很多。我们的雪橇没法把开春以前所需要的东西都带上。我们必须在河流奔流之前赶回来。因此,我们把粮食这里那里地储藏起来,让我们的雪橇尽量轻松,返回来时还不至于挨饿。在迈克奎森住着三个人,在他们住地附近我们修建了一个储藏粮食的秘窖,在马育也修建了一个,那里有十几个佩里人的打猎营地,他们是从南边跨过分水岭来到这里的。这之后,我们就一路向东走去,一路不见人影。只有那条沉睡的河流,不动的森林,还有北极那白茫茫的寂野。如我说的,道路漫长,路线没有人走过。有时,一天艰苦跋涉,我们也只能行走八英里远,或者十英里,夜里我们睡得像死人。他们从来没有想到我就是纳斯,阿卡滩的头人,是打算扭转乾坤的人。

“我们这次修建的秘窖比较小,到了夜里我顺着我们开出来的路线往回走,把秘窖的粮食挪走,让人以为粮食让黑獾偷去了,就是小事一桩了。还有,路上有一些容易掉进河里的地方,流水湍急,冰在上面冻结,流水在下面冲刷。就在这样的地点,我赶的雪橇压破了冰面,掉了下去,狗也落水了。这对他和央加来说是霉运,不过后来再没有发生过这种事儿。雪橇上有很多粮食,狗也是最强壮的。但是他因为生命力强壮,竟然大笑起来,给剩下来的狗很少食物吃,直到我们把挽绳割断,一只接一只地拖出来,喂给它们的同伴吃。我们这样就可以轻松地回家了,他说,从一个秘窖走到下一个秘窖,不用狗,也不用雪橇了。这倒是实话,因为我们的粮食所剩无几,那天夜里我们赶到那个金子、白骨和人们咒骂的地点,最后一只狗也死在挽索里了。

“到了那个地方——地图表明的是真的——就在那座大山的心脏,我们要在分水岭的崖壁上凿出来冰冻阶梯才行。还以为分水岭后面有一条山谷,可是没有山谷。雪原向远处延伸,平展展的,像一望无际的丰收的平原,而我们身边这里那里的高山峻岭,翘起它们白皑皑的山头,直插星空。在那少见的平原的中间一带,应该有一条山谷,大地和白雪都向下沉去,一直沉向这世界的中心。要是我们没有做过水手,我们看着眼前的景象一准会头晕目眩。可是我们站在令人眩晕的崖边,寻找一条可以下去的路线。一边,只有一边,是崖壁倾斜下去的,看上去像大风中甲板的斜坡。我不清楚这玩意儿为什么会这样子,可是它就是这样子。‘这就是地狱口啊,’他说,‘我们下去吧。’于是我们就下去了。

“山底有一所小木屋,不知谁修建的,是用上面扔下去的原木修成的。小木屋非常旧。一些人在不同的时间里孤独地死去了,我们从一些桦木树皮上看到了他们的遗言和他们的诅咒。一个是患了坏血病而死,另一个被伙伴抢夺了他最后一点粮食和火药后溜走给害死了,第三个是被长了斑秃的灰熊咬死的,第四个在打猎时饿死了——情况大同小异,他们都是舍不得离开那些金子,死守着金子这样那样死去的。他们挖出来的没用的金子,散落在小屋的地上,如同一个梦境。

“但是我领着走了这么远的这个人,灵魂没乱,头脑清楚。‘我们没有东西吃了,’他说,‘我们只是看看这里的金子,看看金子来自哪里,有多少储藏。然后我们尽快离开,可别让金子晃花了我们的眼睛,把我们理智搞乱了。这样,我们最终才能返回来,带足粮食,拥有一切。’就这样,我们察看了一下那条大矿脉,它像一条真实的动脉一样横贯矿坑的峭壁。我们测量了一下,上上下下探测了一番,打下一根根木桩,在树上刻下了文字,标明了我们的所有权。然后,我们因为吃不上食物两膝发抖,肚子一直在翻腾,我们心脏通通跳得快到嘴里了,最后我们爬上了那面巨大的崖壁,转脸登上了回程。

“最后一程路,我们架着央加走,我们动不动就跌倒在地,但是最后我们到了那个秘窖。看吧,秘窖里没有粮食。我干得天衣无缝,因为他以为粮食让黑獾偷走了,便破口大骂黑獾和诸神。但是,央加很勇敢,面露微笑,把自己的手放在他的手里,我只好扭过脸去,装作没事儿人的样子。‘我们在火边休息一下吧。’她说,‘等到天亮了,我们把鹿皮靴煮着吃了生点力气。’于是,我们把我们的鹿皮靴的鞋帮割成条,煮了大半夜,这样我们就可以嚼动那些皮条,吞咽下肚。第二天早上,我们交谈了一下我们的机会。下一个秘窖要走五天才能到达,我们走不完这段路程了。我们必须打猎才行。

“‘我们出去打猎吧。’他说。

“‘是呀,’我说,‘我们出去打猎吧。’

“他命令央加待在火边,节省力气。我们两个出发了,他去追赶麋鹿了,而我找到了我转移过粮食的秘窖。不过我只吃了一点东西,免得他们看出来我身上生出大力气。到了夜里,他走回营地时跌倒了无数次。我也做出虚弱不堪的样子,雪鞋磕磕绊绊的,仿佛每一步就是最后一步了。我们吃了鹿皮靴后生出来一些力气。

“他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他的灵魂把他的肉体支撑到了最后一刻,他也不大叫大喊,除了因为央加。到了第二天,我跟随他去打猎,免得看不到结局。他常常躺下来歇气。那天夜里他差一点就过去了,但是到了早上他气喘吁吁地骂了几句,又出发打猎了。他像一个醉汉,我看见好多次他就要一了百了了;但他是强人中特有种的那种,他的灵魂是巨人才有的灵魂,因为他让肉体又整整支撑了难挨的一天。他打中了两只松鸡,可他没有吃。他不需要用火烤熟吃。松鸡就是生命,但是他想留给央加吃,他向营地返去。他再也走不动了,便用手和膝盖在雪里爬行。我来到他身边,看见了他眼睛里的死神。即使这个时候,吃下松鸡也还来得及。他把步枪扔到了一边,用嘴像狗一样叼着两只松鸡往回走。我走在他身边,站得笔直。他歇气时仰头看看我,奇怪我怎么这么结实。我看出来这层意思,尽管他不能说话了。他的嘴动起来时,只动嘴唇而没有声音。如我说的,他是一个了不起的人,我的心都要软下来了。可是我回头望见了我的苦难,记起来在俄罗斯海域那无穷无尽的森林里经历的严寒和饥饿。再说了,央加本来就是我的,我为她出过皮子、皮舟和珠子,一笔说不出价钱的彩礼。

“就靠这样,我们穿过了白雪皑皑的森林,沉寂重重地笼罩在我们身边,像湿漉漉的海雾。以往的重重幽灵悬浮在空中,把我们围得死死的。我看见了阿卡滩黄灿灿的沙滩,一艘艘皮舟打鱼后飞快地奔向家,森林边上的一座座房子。我还看见了那些曾经凭自己本领做了酋长的人,订立规矩的人,我继承了他们的血脉,我娶了央加后还会继承另一种血脉。哦,亚什-奴什与我并肩而行,他头发沾了湿沙子,他那支战矛,在他跌倒后摔折了,但还紧握在他的手里。我知道相见恨晚的时机到了,我看见了央加眼里以身相许的神色。

“如我说的,我们穿过了森林,我们的鼻子终于闻到了营地的烟味。我向他低下身子,夺下他牙齿间的松鸡。他侧身躺下,喘气歇息,眼里出现了不解的神色,他身下的那只手慢慢地向他的胯间伸过去。不过,我把刀从他身上拿走了,凑近他的脸笑起来。即便到了这个时刻,他还是不明白。于是,我做出喝黑瓶子里的酒的样子,装作在雪地里堆起一堆货物,还把我结婚那天晚上的情景再现一次。我一句话也没有说,但是他明白了。可他一点也不害怕。他的嘴角露出讥诮之意,凛然的愤怒,因为了然于心生出了新的力气。离营地没有多远了,但是雪很深,他拖着身体走得很慢。有一次,他躺了很长时间,我把他翻过来,注视着他的眼睛。有时,他向前看去,有时他看见了死神。等我要放弃他了,他却挣扎着向前爬。就这样,我们来到了篝火边。央加立即赶到他身边。他的嘴唇在动,却没有声音。然后,他指向了我,让央加明白怎么回事。这之后,他躺在雪地里,非常安静,久久一动不动。即使现在,他也还躺在雪地里。

“我在煮好松鸡之前一直没有说话。然后,我跟她说话了,用的是她自己家乡的语言,她很多年来都没有听到这种语言了。她一下挺直了身子,就这样,眼睛睁得圆圆的,满是惊讶之色,她问我是谁,我从哪里学会这种语言的。

“‘我是纳斯。’我说。

“‘是你?’她说,‘是你吗?’她靠近一些,以便好好看清我。

“‘是我。’我回答道,‘我是纳斯,阿卡滩的头人,那支血脉的最后传人,如同你是另一支血脉的最后传人。’

“接着她大笑不已。我见过的事情多了去了,干过的事情也多了去了,可我从来没有听见过这样的大笑。它让我的灵魂发冷,坐在白茫茫的寂野里,孤独地与死神为伴,与这个大笑的女人为伴。

“‘来吧!’我说,因为我想她神志恍惚了,‘吃点东西,我们一起走。从这里到阿卡滩远得很。’

“可是她把脸埋进他的黄头发里,笑啊笑啊,好像我们耳边的苍天塌下来了。我原以为她看见是我会欣喜若狂,着急回忆过去的时光;但是,这番景象看来出乎意料,很难接受。

“‘来吧!’我喊道,用力拉住了她的手,‘回去的路很远,很黑。我们赶快上路吧!’

“‘去哪里?’她问道,坐了起来,也不再那样怪笑了。

“‘回阿卡滩。’我回答说,盯着她听懂我的话后脸上神色的变化。可是跟他一样,她的嘴角露出了讥诮之意,凛然的气愤。

“‘好的。’她说,‘我们回去,手拉手,回阿卡滩去,你和我。我们以后就住在那肮脏的小屋子里,吃鱼,吃油脂,生养一个小子——一个小子,我们一辈子都为此骄傲。我们会忘记这世界,生活美满,非常美满。好啊,真的很好。来吧!让我们赶路去。我们回阿卡滩去。’

“她把手插进他的黄头发里,微笑着却不怀好意。她眼睛里没有了以身相许的神色。

“我默然坐着,对女人的怪异表现感到不解。我回想起她从我身边被拖走的那个夜晚,她大喊大叫,乱扯他的头发——那时乱扯,这时却不停地抚弄,不肯离去。这一刻,我想起我付出的代价和漫长的岁月。我把她搂得紧紧的,像他当时把她拖走那样。但是她向后退缩,也像那天夜里一样挣扎得像一只呵护小猫的母猫。等那篝火把我们与那个男人隔开了,我放开了她,她坐起来直耳静听。我跟她讲起我经历过的一切,在陌生的海上发生的一切,在陌生的土地上我所干的一切。讲到我苦苦的追寻,讲到忍饥挨饿的岁月,讲起曾经属于我的美好前景。哦,我有啥说啥,连当天那个男人和我之间发生的事情我也讲了,讲了年轻时的日子。我讲述的时候,我看见了她眼睛里渐渐流露出来的以身相许,她的眼睛又圆又大,像破晓之光。我在她眼睛里看出了怜悯,看出了女人的柔情,爱,央加才配有的良心和灵魂。我又成了一个毛头小伙,因为那神色是央加在海滩上奔跑时才有的,开心大笑,跑回她母亲的家。那种冷酷的不安不见了,饥饿不见了,疲惫不堪的等待也不见了。相见恨晚的时刻到了。我听见了她胸间的呼唤,好像我必须把头枕在那里,忘掉过往。她张开两臂欢迎我,我于是朝她扑去。随后,突然,她眼里闪现了憎恨之色,她的手伸到了我的腰间。一下,又一下,她刺了两刀。

“‘狗!’她冷笑道,一下子把我推搡到了雪地里,‘猪猡!’她喊叫后大笑起来,把四野的沉寂都打破了,然后回到了她的死人身边。

“如我说的,她用刀刺了一下,又刺了一下。但是她虚弱不堪,饿得不行,这么刺一两刀要不了我的命。可是我心有不甘,留在那里,闭上了眼睛,打算长睡不醒,和那两个搅乱了我的生活的、让我走向不知名的征途的人死在一起。可是,我心中还有一笔债没还,这让我良心不安。

“路还很长,严寒袭人,粮食少得可怜。佩里人捉不到麋鹿,把我的秘窖偷空了。那三个白人也干了同样的事情。我路过时看见他们饿得皮包骨,躺在那里等死。这之后,我什么也记不得了,直到我来到这里,才找到了食物和火——很旺的火。”

他讲述完了,团紧身子,有些贪得无厌的样子,向火炉靠了又靠。过了很长时间,那盏油脂灯照射出来的影子在墙上上演一幕幕悲剧。

“可还有央加呢!”普林斯惊叫道,他讲述的故事仍然强烈地冲击着他。

“央加吗?她不吃松鸡。她躺在他的怀里,抱着他的脖子,把脸深深地埋进他的黄头发里。我把火往近处挪挪,让她避免一些严寒,但是她躲到了另一边。我又生起一堆火,可是没有什么大用,因为她不肯吃东西。他们就这样躺在那里,躺在雪地里。”

“你怎么办?”马尔姆特·基德问道。

“我不知道。可阿卡滩那地儿很小,我一点也不想回去,住在世界的边缘。不过,那里对生活也有一点好处。我可以去找康斯坦丁,他会给我戴上手铐,有一天他们会给我的脖子套上一根绳子,就这样,我就一睡不醒了。可是——不,我不知道怎么办。”

“可是,基德,”普林斯争辩说,“这可是谋杀呀!”

“别作声!”马尔姆特·基德不容分辩地说,“很多事情超出了我们的智慧,超出了我们的评判。是对是错我们也说不清,说清楚不是我们的事儿。”

纳斯又向火炉靠了靠。万籁俱寂,每个人的眼里的许多图景都在来来去去。 XBeu9TtVb9jbeZCBRxSVQzUk2oOxpl7oB87BhtgdUcvlY5rsquhoucIQ/IWZ3T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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