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固然相信治乱吉凶在“人”,但他也承认有超于人之上的“天”的力量存在,并用以解释历史。
“非兵不强,非德不昌”
,三代之得天下,虽也动用武力,但基本上他们都是积善累德,积时日久而后成功的。下观秦汉的代兴,则其成功的轨迹与三代大为不同。司马迁说:“秦始小国僻远,诸夏宾之,比于戎翟。至献公之后,常雄诸侯。论秦之德义,不如鲁卫之暴戾者;量秦之兵力,不如三晋之强也。然卒并天下,非必险固便,形势利也,盖若天所助焉。或曰:东方物所始生,西方物之成孰。夫作事者,必于东南,收功实者常于西北,故禹兴于西羌,汤起于亳,周之王也以丰镐伐殷,秦之帝用雍州兴,汉之兴自蜀汉。”
秦之德义,无可称数,兵力又非最强,而卒并天下,太史公求之不得,以为除了“险固便,形势利”之外,还有一个最基本的原因,那就是有“天助”;而“天助”则显然不是由于秦人之努力。天助秦并天下,这个思想又见于《魏世家·赞》:“说者皆曰:‘魏以不用信陵君故,国削弱至于亡。’余以为不然。天方令秦平海内,其业未成,魏虽得阿衡之佐,曷益乎!”即便得阿衡之佐,魏国也不能免于覆亡,这岂不是天意已定,人谋无所复施了吗?秦取天下多暴,以逆取而不能顺守,十余年而亡,司马迁引贾谊《过秦论》说:“一夫作难,而七庙坠,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秦得天助始能成功,但系自取灭亡。
再看汉之得天下,又是如何?太史公读秦楚之际说:
初作难,发于陈涉;虐戾灭秦自项氏;拨乱诛暴,平定海内,卒践帝祚,成于汉家。
五年之间,号令三嬗,自生民以来,未始有受命若斯之亟也!昔虞、夏之兴,积善累功数十年,德洽百姓,摄行政事,考之于天,然后在位。汤、武之王,乃由契、后稷,修仁行义十余世,不期而会孟津八百诸侯,犹以为未可,其后乃放弑。秦起襄公,章于文、缪、献、孝之后,稍以蚕食六国,百有余载,至始皇乃能并冠带之伦。以德若彼,用力如此,盖一统若斯之难也!
秦既称帝,患兵革不休,以有诸侯也,于是无尺土之封,堕坏名城,销锋镝,锄豪杰,维万世之安。然王迹之兴,起于闾巷,合从讨伐,轶于三代。乡秦之禁,适足以资贤者为驱除难耳,故奋发其所为天下雄,安在无土不王?此乃传之所谓大圣乎?岂非天哉!岂非天哉!非大圣孰能当此受命而帝者乎?
这是历考虞、夏、商、周、秦之有天下,或以德,或用力,以见一统之难。汉高祖起于匹夫,既未积善累功如虞、夏、契、稷,也未曾用力征讨如武王之会孟津、秦之蚕食六国。秦楚之际才五年,而天下之号令已经三嬗,由陈涉而项羽而高祖,用力以德如此之少(《史记》不载高祖先世,记太公、刘媪也未见其德),而成功如此之大,这是旷古未有之事。司马迁以为秦皇的禁兵与不树诸侯,正是替汉高驱除艰难,预铺坦道,并非汉高本身有什么神异之能,故归之于天,说:“岂非天哉!岂非天哉!非大圣孰能当此受命而帝者乎?”刘邦之膺天命,得天助,刘邦自己与当时人都深信不疑。张良对人说“沛公殆天授”,对刘邦说“此天以臣授陛下”
;韩信说:“且陛下所谓天授,非人力也。”
陆贾说尉佗:“然汉王起巴蜀,鞭笞天下,劫略诸侯,遂诛项羽灭之,五年之间,海内平定。此非人力,天之所建也。”
司马迁也说:“高祖离困者数矣,而留侯常有功力焉,岂可谓非天乎?”
高祖击英布时,为流矢所中,吕后迎良医治病,高祖谩骂说:“吾以布衣提三尺剑取天下,此非天命乎?命乃在天,虽扁鹊何益!”
不使治病,不久遂死。可见刘邦在临死之前,还相信自己是负荷天命的。
刘邦得天命而成功,反过来看项羽,他也认为自己是因无天助而败亡。汉骑数千人追项王,项王对他的部下说:“吾起兵至今八岁矣,身七十余战,所当者破,所击者服,未尝败北,遂霸有天下。然今卒困于此,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今日固决死,愿为诸君快战,必三胜之,为诸君溃围斩将刈旗,令诸君知天亡我,非战之罪也。”其后项王突围至乌江,乌江亭长欲渡项王,项王笑说:“天之亡我,我何渡为?”
都一再强调“天亡我”。但司马迁批判他说:“夫秦失其政,陈涉首难,豪杰蜂起,相与并争,不可胜数。然羽非有尺寸,乘势起陇亩之中,三年,遂将五诸侯灭秦,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出,号为霸王,位虽不终,近古以来,未尝有也。及羽背关怀楚,放逐义帝而自立,怨王侯叛己,难矣。自矜功伐,奋其私智而不师古,谓霸王之业,欲以力征经营天下,五年,卒亡其国,身死东城,尚不觉寤,而不自责,过矣!乃引‘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岂不谬哉!”
这是否定天亡之说,认为是项羽自取灭亡,而且至死不悟。背关怀楚,放逐义帝,自矜功伐,奋己私智,力征经营,这些都是项羽败亡的原因,都不是“天”,而是“人”。同样的情形,韩信为吕后诈擒,临斩时说:“吾悔不用蒯通之计,乃为儿女子所诈,岂非天哉!”司马迁批评他说:“假令韩信学道谦让,不伐己功,不矜其能,则庶几哉,于汉家勋可比周、召、太公之徒,后世血食矣!不务出此,而天下已集,乃谋畔逆,夷灭宗族,不亦宜乎!”
韩信自己伐功矜能,不能学道谦让,又于天下已定之后谋叛,计谋不善,这明明是人事不修,如何能只怨天呢?所以太史公责他“夷灭宗族,不亦宜哉!”又蒙恬积功信于秦三世,而赵高害之,蒙恬临死时喟然太息说:“我何罪于天,无过而死乎?”接着又说:“恬罪固当死矣!起临洮,属之辽东,城堑万余里,此其中不能无绝地脉哉。此乃恬之罪也。”蒙恬不把自己的死归因于得罪于天,而认为是绝地脉,司马迁对于这一点,仍旧不能赞同。他说:“吾适北边,自直道归,行观蒙恬所为秦筑长城亭障,堑山烟谷,通直道,固轻百姓力矣。夫秦之初灭诸侯,天下之心未定,痍伤者未瘳,而恬为名将,不以此时强谏,振百姓之急,养老存孤,务修众庶之和,而阿意兴功。此其兄弟遇诛,不亦宜乎!何乃罪地脉哉?”
这是认为蒙恬的遇诛,不能归罪于天或地脉,而应归咎自己于天下之心未定之时,轻百姓力,筑长城,阿意兴功,自招杀身之祸。
与“天”字意义相近的是“命”,命亦天也,而太史公相信有“命”。他于《外戚世家》说:“人能弘道,无如命何。甚哉!妃匹之爱,君不能得之于臣,父不能得之于子,况卑下乎?既欢合矣,或不能成子姓;能成子姓矣,或不能要其终。岂非命也哉?”既欢合而不能成子姓,成子姓而不能要其终,这是无可奈何之事,非人力所能为的。具体的例子,孝惠皇后是吕后的外孙女,吕后以重亲故,“欲其生子万方,终无子”;武帝之陈皇后,是景帝姊之女,“陈皇后求子,与医钱凡九千万,然竟无子。”
以太后、皇后之富贵,虽想尽办法,也不能必定达成一个求子的愿望,这只好归之于“天”,归之于“命”了。吕后王诸吕,以吕禄女为少帝后,“欲连固根本牢甚”,及吕后崩,“禄、产等惧诛,谋作乱,大臣征之。天诱其统,卒灭吕氏,唯独置孝惠皇后北宫。迎立代王,是为孝文帝,奉汉宗庙。此岂非天邪?非天命孰能当之!”
吕后处心积虑,设计安排,终归泡影;文帝一无图谋,而受大臣迎立,竟登帝位。于此可见得失、祸福,都有非人力所能支配者,其中有“命”,有“天”。文帝即位如此,景帝即位,亦复如是。景帝的母亲是窦太后,但文帝在代时,前后有三男,“及窦太后得幸,前后死,及三子更死,故孝景得立”
。前后接连死了四个人,景帝才得立,这不是有天幸、有天命吗?田蚡死,韩安国行丞相事,为武帝奉引而堕车跛足。武帝议置相,欲用安国,“使使视之,蹇甚,乃更以平棘侯薛泽为丞相。安国病危,数月蹇愈,上复以安国为中尉”;
安国蹇而复愈,终不得为相。与司马迁共定律历,讨论春秋的壶遂,命运更为不济。司马迁说:“壶遂官及詹事,天子方倚以为汉相,会遂卒。不然,虚遂之内廉行修,斯鞠躬君子也。”
武帝欲用二人为相,但他们一病一死,不能及时,可见其中有命。郭解少时为奸事,不可胜数;司马迁说他“适有天幸,窘急常得脱”
。汉伏兵马邑,诱匈奴入塞,单于得雁门尉史,问得汉兵诈谋,幸免于覆亡。太史公于《史记》中两次记载单于之言:“吾得尉史,乃天也。”
《史记》中类似的例子,还有不少。然则,司马迁相信有天、有命,是无可置疑的了。
司马迁又信相法,《史记》中所记论相之事,每个都应验。《高祖本纪》记相吕后及高祖:“吕后与两子居田中耨,有一老父过,请饮,吕后因之。老父相吕后曰:‘天下贵人。’令相两子,见孝惠,曰:‘夫人所以贵者,乃此男也。’相鲁元,亦皆贵。老父已去,高祖适从旁舍来,吕后具言客有过相我子母,皆大贵。高祖问,曰:‘未远。’乃追及问老父,老父曰:‘乡者夫人婴儿皆似君,君相贵不可言。’高祖乃谢曰:‘诚如父言,不敢忘德。’及高祖贵,遂不知老父处。”《外戚世家》载相薄姬当生天子:“(薄姬母魏)媪之许负所相,相薄姬,云当生天子。”其后薄姬“一幸生男,是为代王”,也就是后来的文帝。《黥布传》记相黥布,布“秦时为布衣,少年,有客相之曰:‘当刑而王。’及壮,坐法黥,布欣然笑曰:‘人相我当刑而王,几是乎!’人有闻者,共俳笑之。”后布果为九江王,又为淮南王。《绛侯世家》记许负相周亚夫,“条侯亚夫自未侯为河内守时,许负相之,曰:‘君复三岁而侯,侯八岁为将相,持国秉,贵重矣,于人臣无两。其后九岁,而君饿死。’亚夫笑曰:‘臣之兄已代父侯矣,有如卒,子当代,亚夫何说侯乎?然既已贵,如负言,又何说饿死?指示我。’许负指其口曰:‘有从理入口,此饿死法也。’”其后,“条侯果饿死”。《佞幸传》记相邓通,“上(文帝)使善相者相邓通,曰:‘当贫饿死。’文帝曰:‘能富通者,在我也,何谓贫乎?’于是赐邓通蜀严道铜山,得自铸钱。邓氏钱布天下,其富如此。”其后,邓通“竟不得名一钱,寄死人家”。《卫将军骠骑传》载相卫青,“青尝从入甘泉居室,有一钳徒相青曰:‘贵人也,官至封侯。’青笑曰:‘人奴之生,得毋笞骂即足矣,安得封侯事乎?’”后果封为长平侯。以上有关命相的记载,前后都应验,因此,即使太史公未做直接的评论,也可见他是相信有命相存在的。依相法而言,一切枯荣、成败、祸福、吉凶,都是前定,这岂不是有“命”在“天”吗?
与相法相近而应用范围广泛的,是卜筮。《史记》中也有不少有关卜筮的记载。司马迁说:“自古圣王,将建国受命,兴动事业,何尝不宝卜筮以劝善?唐虞以上,不可记已。自三代之兴,各据祯祥。涂山之兆从,而夏启出。飞燕之卜顺,故殷兴。百毂之筮吉,故周王。王者决定诸疑,参以卜筮,断以蓍龟,不易之道也。”
又说:“周公卜三龟,而武王有瘳。纣为暴虐,而元龟不占。晋父将定襄王之位,卜得黄帝之兆,卒受彤弓之命。献公贪骊姬之色,卜而兆,有口象,其祸竟流五世。楚灵将背周室,卜而龟逆,终被乾溪之败。兆应信诚于内,而时人明察见之于外,可不谓两合哉!君子谓夫轻卜筮无神明者,悖背人道,信祯祥者,鬼神不得其正。故《书》建稽疑,五谋而卜筮居其二,五占从其多,明有而不专之道也。”
可见太史公是相信卜筮的,以之为“有而不专”的“不易之道”。除去上文称引者,还有以下的事例。诸吕既灭,诸大臣欲立代王,代王“犹与未定,卜之龟,卦兆得大横,占曰:‘大横庚庚,余为天王,夏启以光。’”
后代王果立为文帝,这是王者决疑之卜。陈厉公生子敬仲完,恰巧周太史过陈,“陈厉公使以《周易》筮之,卦得观之否,是为‘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若在异国,必姜姓。姜姓,太岳之后,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后来,“齐懿仲欲妻陈敬仲,卜之,占曰:是谓‘凤凰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
后田常果伐齐有国。毕万卜仕于晋国,“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后必蕃昌。’”晋献以魏封毕万,卜偃说:“毕万之后必大矣。万,满数也。魏,大名也。以是始赏,天开之矣。天子曰兆民,诸侯曰万民。今命之大,以从满数,其必有众。”
后来毕万的子孙果然据有了魏国。晋大旱,“卜之曰:霍太山为祟。使赵夙召霍君于齐,后之以奉霍太山之祀,晋复穰”。赵夙的孙子赵衰“卜事晋献公及诸公子,莫吉。卜事公子重耳,吉。”后来赵衰从重耳出亡,凡十九年始得返国,终成霸佐。赵衰的儿子赵盾,“梦见叔带持要而哭,甚悲;已而笑,拊手且歌。盾卜之,兆绝而后好。赵史援占之,曰:‘此梦甚恶。非君之身,乃君之子,然亦君之咎。至孙,赵将世益衰。’”
后来赵盾之子赵朔果然被杀,赵朔之孤儿赵武为程婴所救,日后成为晋国的正卿,子孙与韩、魏二家之后共分晋国。凡以上太史公所述有关卜筮的事例,没有不应验的,则他对于卜筮的态度,也就可知了。
司马迁不但相信卜筮,而且还相信星气,或者说相信有天运、天变、天数。他以为天上星宿的运行和地上人事的现象,有密切的关系,天象可以支配人事,人事则是天象的反映,这个思想在《天官书》中有详细的说明。司马迁说:“星象之书,乡杂机祥,不经,推其文,考其应,不殊,比集论其行事,验于轨度以次。”
他虽然也批评星运之书的“不经”,但并未完全否定,而是把“验于轨度”,可以相信地写出来。他说:“自初生民以来,世主曷尝不历日月星辰?及至五家三代,绍而明之。”但“幽厉以往尚矣”,“太史公推占天变,未有可考于今者”,所以他从春秋开始举例说明:
盖略以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间,日蚀三十六,彗星三见,宋襄公时星陨如雨。天子微,诸侯力政,五伯代兴,更为主命,自是之后,众暴寡,大并小。秦、楚、吴、越,夷狄也,为强伯。田氏篡齐,三家分晋,并为战国。……秦之强也,候在太白,占于狼、弧。吴楚之强,候在荧惑,占于乌、衡。燕齐之强,候在辰星,占于虚、危。宋郑之强,候在岁星,占于房心。晋之强,亦候在辰星,占于参、罚。……诸侯更强,时灾异记,无可录者。秦始皇之时,十五年彗星四见,久者八十日,长或竟天。其后秦遂以兵灭六王,并中国,外攘四夷,死人如乱麻。因以张楚并起,三十年之间,兵相骀藉,不可胜数。自蚩尤以来,未尝若斯也。项羽救巨鹿,枉矢西流,山东遂合从诸侯,西坑秦人,诛屠咸阳。汉之兴,五星聚于东井。平城之围,月晕参、毕七重。诸吕作乱,日蚀、昼晦。吴楚七国叛逆,彗星数丈,天狗过梁野,及兵起,遂伏尸流血其下。元光、元狩,蚩尤之旗再见,长则半天。其后京师师四出,诛夷狄者数十年,而伐胡尤甚。越之亡,荧惑守斗;朝鲜之拔,星茀于河戍;兵伐大宛,星茀于招摇。此其荦荦大者。至若委屈小变,不可胜道。由是观之,未有不先形见而应随之者也。
太史公从古至今历历指证,愈后愈详,而且认为“未有不先形见而应随之者也”。他又说:“夫天运三十岁一小变,百年中变,五百载大变,三大变一纪,三纪而大备,此其大数也。为国者必贵三五,上下各千载,然后天人之际续备。”
据此,则天运或天变似乎有一个大概的变化规律,治理国家者必须知道配合这个规律,然后才能续备“天人之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