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至和年间(1054—1056),宁波人沈起被朝廷任命为海门县令。这是目前能从史料记载中看到的宋代海门第一位县令。他是在经历了一场风波,直至皇上宋神宗出面说话,才摆脱险境,重入仕途走向海门的。
沈起的高祖沈陵,“仕吴越府为奉国军镇遏使”,是吴越国钱镠朝中的高官。沈起的爷爷沈干,“始赠屯田郎中”。沈起的父亲“兼太子中舍赠刑部侍郎”。沈起字兴宗,从小就好学,闻名乡里。在科举考试中,他是明州(今宁波)考取进士的第一人。之后,被委以重任,“调滁州军事推官发运使长监真州转般仓”。(宋·沈括《长兴集》长兴集卷三十,《四部丛刊》三编,景明翻宋刻本《故天章阁待制沈兴宗墓志铭》)在任期间,父亲生重病,沈起回家服侍。后父病重身亡,他就辞去职务,居家守丧。当时朝中有官员认为沈起在父亲生病时擅离职守,要弹劾他。他守丧期满,尽管有多人举荐他去担任新的职位,但朝中有关部门就是不同意。此时,宋神宗发了话:“帝谓辅臣曰,观过知仁,今由父疾而致罪,何以厚风教而劝天下之为人子者?乃特迁之知海门县。”(元·脱脱《宋史》卷三百三十四列传第九十三,清乾隆武英殿刻本)。看来,宋神宗处理这件事还是站在全局角度,他说,如果把服侍生病的父亲而当作罪行,那怎么能够使天下风气向好、劝世间人要尽孝呢?正是有了这一句金口御言,沈起才被重新起用而就职海门。
海门滨江临海,风调雨顺时,田有五谷丰登,海有渔盐之利,更兼江河港渠纵横,舟楫水运便利,是个宜耕宜作宜居之地。然而天公常不作美,每隔几年就会有一次大灾。夏秋季节,大风大雨伴着大潮巨浪,冲毁堤岸,冲倒庐舍,淹没庄稼,淹死人畜。一次大灾,两三年才能恢复元气。同时,江边虽多良田,但海边尽是斥卤之地,每到干旱时,盐碱泛至地表,阳光下几成白茫茫一片,收成也差。百姓平时以农为主兼业渔盐,尚可多业互补,但遇天灾就难以糊口了。
此时宋朝,经历过宋太祖结束五代(960),宋太祖和宋太宗共同结束十国(979),宋真宗(997—1022在位)对内巩固中央集权,对外实行和平共处,进入了迅速恢复生产的建设时期。天圣元年至六年(1023—1028),兴化县令范仲淹、泰州知州张纶先后集通、泰、楚(淮安)、海(连云港)等州的兵夫4万多人兴筑海堤。历时6年,筑起了北起阜宁、南至小陶浦(今东台安丰镇南),全长143里的海堤,遏制了海潮之患。堤成一月,即有1600余户盐民恢复生产,3000多户逃亡的居民返回家园。从此,堤东煮海水为盐,堤西麻桑遍地,世居于黄海之滨的盐民百姓避免了海潮倒灌之苦。北宋神宗庆历中(1041—1048),通州知州狄遵礼修捍海堰,它的位置在古横江以南,北起五总(埠)北二里的倒埠子,经五总、骑岸、十八总到今东社,人称“狄公堤”,将石港、西亭、金沙、余西四个盐场围在堤内(《乾隆通州志》《南通市水利志》)。余西往东,就是海门地界了。此时,整个东洲已逐渐与北岸陆地相接。《海门县志》说,10世纪初,东布洲已延伸成东西长约150里,南北宽约40里的通吕(从南通唐闸附近到吕四)水脊。也就是说,平展展的海门大地面积可观,一旦傍上从如皋、通州铺陈过来的陆地,就成为江海平原的重要组成部分了。
沈起决定筑堤,从余西起直至吕四东南廖角嘴。他要为这块海滨“斥卤之地”挡住咸潮,为百姓安居乐业竖起屏障,任务之艰巨可想而知。史料没记载沈堤的标准,可以范堤为参照。范堤:堤基宽3丈、合10米,堤高1丈5尺、合5米,堤顶宽1丈、合3.3米。范堤全长143里,范仲淹征调民夫4万多人,历时6载修成。沈堤70里,即使标准稍低于范堤,全靠肩挑人筑,仅凭一县之力是何等艰巨!据《江苏通史·宋元卷》记载,在宋崇宁年间(1102—1106),也就是沈堤修成50年后,海门有27527户、43189人,以此数为准,再毛估一下,男壮劳力以四分之一计,1万多人。真的是倾全县的人力物力,户户动员,人人上阵,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才能成就当时这一亘古未有的大工程!
沈起筑堤时,北宋立国已近百年,国运处于上升阶段,社会生机盎然,平民百姓可动员可鼓劲可拧成一股绳。北宋时期,科举制度走向成熟,大批官员经由科举选拔,其中不乏能人志士。沈起其时三十五六岁,既满腹经纶,又年轻气盛,血气方刚,再加上他被再度重用,是当今皇上直接关心的结果,所以一腔热血,下决心要做出成绩来。他到任后,先是放宽禁令,使人们减轻负担,满足百姓衣食之需;再大量吸收与招回流失迁徙之民。居民渐渐多了起来,精神渐渐振作起来,重建家园的信心渐渐增强起来,条件慢慢成熟了。然后,引导他们兴修水利,开始筑堤。他以范公堤为榜样,以筑范堤的经验教训为参照,从余西到廖角嘴,既全线规划,又分段实施。他尤其注重举全社会之力,从官员到乡绅,从盐丁到农民,广泛动员,全面发动,志在必成。对沈起的筑堤,王安石写过一篇文章《海门县沈兴宗兴水利记》(宋·王安石《临川集》,《四部丛刊》景明嘉靖本),为历史留下了重要记录。
王安石,生于1021年,比沈起小3岁,字介甫,江西临川人。少时喜爱读书,过目不忘,作文运笔如飞。中了进士后曾经做过扬州签判(官名)。“读书达旦,略假寐,日已高。亟上府,多不及盥漱。至和间又为海门令,甚有治声”(明·李贤《明一统志》卷十二,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李贤的这一记述,表明王安石经常彻夜读书,而且来不及洗漱就上衙门去处理公务了,至和年间做过海门县令,治理能力和业绩上很有口碑。对于王安石到底有无做过海门县令,至今依然有不同见解。肯定者举崔桐的《海门县志》及其他史书记载,说王安石是继沈起之后,在海门县令任上不到一年。否定者认为在《王荆公年谱》及别的一些史书中无此记录。此事且由历史学家们去作进一步研究吧。但人们有一共识,就是王安石很了解海门,很了解沈起,也很了解和赞赏沈起筑堤,否则不会写也写不出如此情思隽永的文章。
王安石在文章开头说:我读《诗经》中的《豳风》,上面有这样的内容:“同我妇子,馌彼南亩,田畯至喜。(因妇女孩子都在给田间耕作的人送饭,典农官来时看到这一情景,极其喜悦)”接下来王安石写道:哎,豳(古地名,在今陕西省旬邑县)国的农民带领着家人,尽心尽力地听劝农官指挥;劝农官真诚地帮助农民,无微不至,而且内心深处无比喜悦。我既赞叹他们的官吏能够真诚地关心帮助农民,又感动当地百姓能这样衷心拥护他们的官吏。推其原因,实在是因为他们都具有向善的思想,出于至诚的缘故。王安石的文章由此转入第二节,直接写沈兴宗在海门的作为。由之观全文、理解全文,王安石既赞扬沈兴宗,也很赞赏海门的农民,上下同甘共苦,才能共建家园。史载:吕四集庆庵,始建于北宋至和年间,是吕四历史最悠久的古刹。1054年,海门知县沈起筑堤,当时真慧尼姑参与筑堤劳动并搭草舍定居,取名集庆庵。也就是说,集庆庵因筑堤而兴,与沈堤共同诞生。天人共助,众志成城,全长70多里的拦海大堤,终于巍然横亘在黄海之边了。
筑堤同时,为避潮灾得水利,沈起又开发起沿江。他疏浚河道,沟通江河,旱则能引江水灌溉,涝则能排大水入江。从吕四到廖角嘴,沈公堤内侧曾有条东洲运河,是否沈起时开掘,未见记载。但这条运河能引水能蓄水能排水,还有运输功能,是当时的一条重要河道。沈起还在沿江构建河网,便利义宁等几个乡的农田灌排,大大改善了农作条件。
无论是脱脱的《宋史》本还是沈括的《长兴集》,都写到沿海筑堤和沿江疏浚后的成效——因为挡住了咸的海潮,又引长江水灌溉农田,土质不仅变好,而且开垦的面积越来越多。老百姓相互告知相互招呼,携家带口纷纷前来,其中有的是回归故里,有的是从别处迁徙而来,一时户口大增。沈起继续予百姓以休养生息,轻徭薄赋,使民生渐至富庶。沈起要调走了,他被包拯看中,调湖南任监察御史。海门老百姓感谢沈公的恩德,为他建了生祠——给健在的人所建造的纪念祠堂。沈括所撰写的沈起《墓志铭》中还有这样一个细节:“人徳公,相与筑祠以报之,长吏欲表上其事,公力止之曰,此令职也,安可以为利!”人们要筑祠报答他,县里地位较高的官员也要上奏章表扬他的事迹。沈起极力劝阻,说这是我为县令的职责啊,怎么可以凭职责范围内的作为去谋取名利官位呢?
沈起的所作所为,为海门以后几百年的发展打下了根基。海门,利在江海,也弊在江海。如何兴利除弊,是历朝历代治理发展海门的根本大计。沈起的做法是沿海筑堤以兴盐业,沿江沟通江河以兴农业,这一重大思路为历代遵循。沈公堤彪炳海门史册,但它一直被范公堤的光辉所掩盖,尤其是随着时间流逝,越元明而至清代,能知道沈公堤的海门人越来越少了。诚聘崔桐修下海门历史上第一本县志的当时海门县令吴宗元,曾为沈公堤写过一首诗,诗云:“捍海功成百代崇,蛇龙区薮尽耕农。当年不有临川笔,到此惟知有范公!”
沈公堤的功劳,是使可能成为蛇龙汇聚的江河泛滥之处,尽为农耕之地,这为历代推崇。但如果没有王安石那篇《海门县沈兴宗兴水利记》,到现在,人们只知道有范公堤啊!近400年后,民国元年(1912)七月,张謇又为沈公堤写了一首诗,诗云:“沈公堤接范公堤,说范人人说沈迷。堤下潮痕堤上草,未妨早晚有高低。”沈公堤本来是连接范公堤而蜿蜒东来,但至今人人都知道范公堤,而一说到沈公堤竟迷惑起来。诗人对此既生感慨又觉不必耿耿于怀,那海堤脚下大海涨落的印痕和堤顶上蓬生的野草,一早一晚,高低并不相同,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据宋代王象之的《舆地纪胜》(卷六十一)记载,沈起曾撰写过一篇文章《海门兴利记》,并勒石刻碑,立于通州……可惜后来碑毁文佚,那一段历史的宝贵资料,也随之无从寻觅。
沈起和王安石友情深厚。沈起被调去湖南做监察御史时,王安石还专门赋诗一首送行——《送海门沈尹监察湖南》:“谏书平日皂囊中,朝路争看一马骢。汉节饱曾冲海雾,楚帆聊复借潮风。皇华命使今为重,直道酬君远亦同。投老承明无补意,得为湘守即随翁。”此诗赞扬了沈起,看好他的前程,也期望两人将来能一起共事。沈起因多有政绩,后来仕途虽有起伏但也较为通达,最高官职为天章阁待制(从四品,为皇帝的文学侍从官)。但在人生暮年处理边境事务中失误遭贬。当他被朝廷再度起用时,“卒于道”(宋·王称《东都事略》卷八十六列传六十九,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逝世于赴任途中,时年七十岁,为北宋元祐三年(1088)七月二十六日。于第二年安葬于苏州吴县长山乡五顾原。
后周显德(954—959)把淮南江北的大片区域,全部从南唐手中占为己有以后,着手大规模地恢复盐业生产。为了休养生息,医治连年战乱给盐场造成的破坏,当时后周朝廷决定,废除余庆场盐额十六万石、金沙场盐额十八万石(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卷第四十一,清影宋钞本卷第四十一)。余庆场,就是后来的余东、余中、余西三个场,到元代才真正一分为三。吕四盐场,有说唐初设置,有说五代十国时期设置,有说是北宋初年设置,即使取最后一种说法,北宋初期也已有了。
盐税是当时国家重要财赋来源。五代十国时期,杨吴南唐政权特别重视盐业,盐务行政机构多有增设。南通境内各基层盐场机构的分设多始于此时。当时,姚氏集团统领东洲胡逗洲,同时有“东海都场官”“把捉私茶盐巡检使”等职衔,致力于“煮海积盐”,以至于“鹾峙山岳”。
国家看重盐税,对逃避税收贩卖私盐的打击就特别严厉。所谓私盐,与官盐相对,指未纳盐税而私自制造贩运出售的盐。唐代宗宝应元年(762),为捕治私盐,自淮北起,在全国设置巡院13所,其在扬州者称扬子院,“奸盗为之衰息”(南通盐业志)。南唐升元元年(937)海陵监规定:所有流放盐场的犯人,凡偷藏盐5斤以上者,重杖处死;凡刮碱土煎盐一斤以上,死罪;农户所购“蚕盐”,只能供作养蚕所用,不得进行交易或出售,违者照贩卖私盐论处。进入宋朝后,峻法有所放宽,但依然严厉。宋太祖建隆初(960—962)规定:违反官盐贸易法到十斤、私自煮盐到三斤,死罪。以后虽不断放宽,也就是把判死罪的煮制私盐,由三斤放宽到十斤。
就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元绛(1008—1083)来到海门,被任命为县令。
元绛的祖先是临川(江西)危氏。唐朝末年,曾祖父危仔倡聚集一帮人马,起先是保卫家乡,队伍壮大后进攻占据信州。但当时杨行密四处征讨,扩大地盘,兵强马壮,呼啸而至,危仔倡的队伍被其打败,跑到杭州,改姓为元。祖父元德昭,在吴越官至丞相,于是成了钱塘人。元绛生来机敏颖悟,五岁能作诗,九岁时拜谒荆南太守,太守给他出了三道考题,结果应对自如,且切中要义,太守深为满意,把他推荐给朝廷。但当时元绛家贫,未能成行。长大以后,参加进士考试,第一次失误,第二次中了进士,从此走上仕途。
巧合的是,元绛有一位堂兄弟元奉宗字知礼,也做过海门县令。他也是德昭之孙,景德二年(1005)甲科及第,考取了进士,被任命到通州海门当县令。到任以后发现到处是盐碱地,老百姓吃水都是大问题。他就选择合理地块,挖了一条河,注入大量的淡水,受到普遍的称赞。当时,海门境内,还有一条几十里长的大沟,中间几处堵塞不通。每逢雨季或暴雨,沟水横溢,淹害周边庄稼,影响百姓生活。奉宗力主疏浚,他向上反映建议,向下动员民力,终于疏通了这条大沟,导流入海,做了件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大好事。元奉宗后来官至屯田员外郎,告老归杭。他天性恬静,喜爱山水,曾对家人说:“富春佳山水,真吾退闲之所。遂卜居焉。”景祐戊寅(1038)去世,范仲淹为其撰写了墓志铭。(明·徐象梅《两浙名贤录》卷四十一恬裕,明天启刻本;清·嵇曾筠《(雍正)浙江通志》卷一百六十七,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元绛是个敢于担当同时又很有智慧和谋略的人。考中进士后调任江宁推官,摄上元县令,后又知永新县,在任上敢于打击不法豪强,为民申张正义,很有口碑。他踏上了海门这块既资源秉赋丰富又大灾大难不断的土地时,沈起和王安石都走了,他们留下了横亘达70里的海堤和江边初步连接起来的水系。这两个伟大工程,使海门海滨之人可以制卤烧盐,江畔之人可以从事农桑。然而,底层之民,天灾与捐税相逼迫,实难得“稻花香里说丰年”。更何况盐丁“熄火穷”,烧盐时勉能温饱,熄火时就揭不开锅。正如流行于盐区民谣《莫到盐场来》所唱的:“要到盐场来,带个薄皮材。要吃盐场饭,就把老命掼。”《有女莫嫁歌》:“有女莫嫁盐摊头,赤足露腿晒日头。有女莫嫁盐圩上,卤腿卤脚卤衣裳。有女莫嫁穷盐民,风吹日晒遭雨淋。有女莫进灶民门,缺吃少穿住破棚。”(张荣生编著:《中国历代盐文学作品选注》,凤凰出版社2012年版)所以,在这里“淮民多盗贩盐”,这是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怎么办?制置使(两淮盐区最高的行政长官)建议元绛,凡是贩盐满20斤者,都抓起来坐牢。
但元绛思虑较深。来海门以后,他发现这块地方,制盐是人们的主要产业、主要谋生手段,除此之外,别无收入来源。盐民们都很穷,破衣烂衫,家无宿粮。制盐又完全受制于季节变化和天气状况,生产极不稳定,有时大起大落。他们盗贩私盐,是穷得难以存活的被迫之为、无奈之举。这与那些衣食无忧、唯一以贪得暴利为目的、大批量贩卖私盐的人,性质完全不同。于是,他果断决策,对所抓获的盗贩私盐的当地百姓,在处以鞭打、施行教育后,就把他们放走了。
元绛的这一做法,富有战略眼光。
南宋末学者黄震,曾为官多地,在江苏吴县、镇江都有任职,著有《黄氏日钞》一百卷,其中有一篇名为《海邦私盐》,文中说:“某生长海邦,每见私盐之禁严,即官盐之额亏;私盐之禁宽,即官盐之额增。岂私贩者多,反有益于公家哉?宜损而反益,此其事实,必有当深察者。”黄震的文章说,卖给官的盐,价格低贱到收不回成本,盐民是贴钱赔本售官盐。这亏损哪里弥补呢?只能靠私盐。所以盐民是靠制、售私盐来贴补交纳官盐的限额。如果对私盐处罚太重,官盐也就越来越少了,如果到了煎官盐的成本也没有的地步,就是把盐丁们都鞭打至死也没用了。为此,他建议,“禁私之法”,外紧内松,大局上口径不能松,但到处理具体问题时,适宜放宽,这是从实际出发,也是士大夫保护国家元气的一种眼光和用心。不知黄震作此文时是否知悉元绛在海门的所作所为?其实,知道也好,不知道也好,他俩可谓“心有灵犀一点通”,即着眼于整个盐业生产的大局。从全局谋划,要严禁私盐,此涉财赋税收、国之大计;从具体着手,则应区别对待,宜宽则宽,因为不严厉苛责盐民,让他们得以维持生活,这是保护生产力,是爱护国家元气的战略之举。元绛在海门对盗贩私盐的“海滨之人”“笞而纵之”,被多种史籍记载,一直流传至今。足见其这一举措符合实际,深得民心,影响深远。
宋初三杰,沈起后来官至四品,王安石曾为朝中宰相,“王安石变法”已永存史册,元绛也升至副宰相。元绛晚年深得宋神宗的信任,他多次请求告老还乡不被允诺。当最后终于同意后,神宗还恋恋不舍地对他说:“你可以在京城安家,我会资助你钱财,并且使耆宁(元绛之子)仕进便利。”元绛说:“我有田地和房屋在吴地,请求回去卖了,在都城建造房屋,能够见皇上,已经很荣幸了,怎敢希望赏赐呢。”已经出发踏上归程,神宗追送千两白金,告诉他早点回来。元绛到吴地过了一年,因年老多病上奏,恐怕不能奉命回来。过了三年去世,年七十六岁。赠为太子少师,谥号章简。
曾经前后担任过海门县令的三位官员(暂把王安石列其中),后来都官居高位,并政绩斐然。其中原委很多,但起码那时的海门,已不是无名小辈,已可跻身中上之位。然更为重要的是,海门建县百年中的这三位县令,为古海门、也包括后来海门厅的总体发展,奠定了一个基本结构:南粮北盐,保护百姓——就是说,滨江农业,滨海盐业,共同的基础是以民为本,“民为重,社稷次之”。此后几百年的发展历史中,海门没有脱离这个轨迹。